1、离婚协议书有效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有法律效力一 男方: 女方: 双方于_年_月_日在佳木斯市区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登记结婚,现因双方性格不合,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双方自愿离婚。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有关事项,依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男方与女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的抚养: 1、双方于_年_月_日生育有一儿子,取名:,离婚后儿子由女方直接抚养生活。由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元,在每月号前付清;直至付到18周岁止,18周岁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2、男方可在接儿子到其居住地,于送回女方居住地,如临时或春节探望,可提前与女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2、1、不动产分配方案: 2、动产分配方案: (1)机动车。 (2)首饰。 (3)双方各自名下的其他私人财产(如衣服、手机等)归各自所有。 四、债务承担: 1、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 2、婚前个人债务: 婚后个人债务: 五、离婚后,一方不得干扰另一方的生活,不得向第三方泄漏另一方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不得有故意损坏另一方名誉的行为,否则承担违约金_元。 六、双方确认对方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能够自行处分自己的行为和财产。 七、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待有效的法律文书生效时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承诺对该协议书的字词义非常清楚,并愿意完全履行本协议书,不存在受到胁迫、欺诈、误解情形。 上述协议事项,双方保证切实履行。 双方立协议人签字: 男方:女方: 日期:日期: 第 2 页 共 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