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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对安南之治理方案分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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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对安南之治理方案分析 361 2020年5月29日 文档仅供参考 唐代對安南之治理 朱達鈞    探討唐代對安南之治理,首先必須對安南之建置名稱及沿革,作一番探討,以瞭解交州之歷代變革,及唐代的交州以安南著稱之確切時間,及交州都督、安南都護之職責以觀察其重要性。再探討唐代安南地區的蠻亂與外患問題,來分析中央對於安南亂事之因應對策。 一、安南建置名稱及沿革 (一)「交州」之歷代沿革   「交趾」之名稱,在<尚書> <尚書>(台北:曉園出版社<十三經>標點本,1994年7月初版。)〈堯典〉,云:「申命羲叔,宅南交。……申命和叔,宅朔方,曰幽都。」頁97~98。 、<淮南子> 劉安,<淮南子>,收錄於慧豐學會,<漢文大系>20(台北:新文豐出版社,民國67年10月初版。)卷九,〈主術訓〉云:「昔者神農之治天下也……其地南至交趾。」頁3。 、<史記> 司馬遷,<史記>(北京:中華書局,1982年11月第2版。)卷一,〈五帝本紀〉顓頊條,云:「帝顓頊高陽者,黃帝之孫,而昌意之子也。……北至於幽陵,南至於交趾,西至於流沙,東至於蟠木。」頁11。 均有記載,但所記畢竟屬遠古時代,傳說成份較濃,未必指得就是唐代的安南,或現今的北越一帶,而<後漢書>引<禮記>一書,記載交趾之習俗,已提到交趾在南方,據此書云: 禮記稱南方曰蠻,雕題交趾,其俗男女同川而浴,故曰交趾。 范曄,<後漢書>(北京:中華書局,1962年6月第1版。)卷八六,<南蠻傳>,頁2834。    南蠻之風俗,因男女同川而浴,而名為「交趾」。交趾乃「交州」之前身,自古就為百越族聚居之地,因越人足大趾廣,兩足合立而交,亦名為「交趾」,據唐李吉甫撰<元和郡縣志>云: 交州……今為安南都護府理所……古越地也。秦始皇平百越,以為桂林、象郡,今州即秦象郡地也。趙佗王南越又屬焉。元鼎六年平呂嘉,遂定越地,以為南海、蒼梧、鬱林、合浦、交趾、九真、日南、珠崖、儋耳九郡。元封五年置刺史以部之。名曰交趾者,交以南,諸夷其足大趾廣,兩足前立,則交焉。漢本定為交趾刺史,不稱州,以別於十二州,建安八年,張津刺史,士燮為太守,共表請立為州,自此始稱交州焉。吳黃武五年,分交趾、日南、九真、合浦四郡為交州,南海、鬱林、蒼梧為廣州,尋省廣州,還併交州,以番禺為交州理所,後又徙於交趾。晉太康中,徙理龍編,隋開皇十年罷交趾郡為玉州,仁壽四年置總管府,大業三年,罷州復為交趾郡。 李吉甫撰,<元和郡縣志>(台北:商務印書館影印<欽定文淵閣四庫全書>,冊468,民國73年8月初版。)卷三八,〈嶺南道四‧交州〉,頁600~601。    漢代之交趾,本屬化外之地,不以州稱之,直至後漢獻帝建安八年(公元2 ),交趾刺史張津、交趾太守士燮共同上奏請立交州,交趾之地才稱之以州。吳黃武五年(公元226年),短暫的將交州一分為二:交趾、九真、日南、合浦屬交州;南海、鬱林、蒼梧屬廣州。後又罷廢廣州,其地又歸屬交州,但治所設於廣州之番禺,後又遷回交趾。東晉太康年間,交州治所遷龍編(今北越河內)。隋代也有更換,文帝開皇十年(公元590年),原交趾郡改為玉州,仁壽四年(公元6 )於此地設「總管府」,煬帝大業三年(公元6 )玉州復為交趾郡。 (二)唐代之交州以「安南」著稱   隋末丘和為交趾太守,於唐高祖李淵開國後之武德五年(公元622年),奉表歸國,據<舊唐書>云: 大業末……黃門侍郎裴矩奏言:「丘和歷居二郡,皆以惠政著聞,寬而不擾。」煬帝從之,遣和為交趾太守。既至,撫諸豪傑,甚得蠻夷之心。會煬帝為化及所弒,鴻臚卿甯長真以鬱林、始安之地附於蕭銑……會隋驍果自江都還者,審知隋滅,遂以州從銑。及銑平,和以南海之地歸國。詔使李道裕即授上柱國、爵國公、交州總管。和遣司馬高士廉奉表請入朝,詔許之。 劉昫等撰,<舊唐書>(北京:中華書局,1975年2月第1版。)卷五九,〈丘和傳〉,頁2325。又歐陽修、宋祁撰,<新唐書>(北京:中華書局,1975年2月第1版。)卷九十,〈丘和傳〉,亦有記載:「丘和……大業末……遂拜交趾太守,撫接盡情,荒憬安之。煬帝崩,而和未知……會隋驍果自江都來,乃審隋亡,和即陳款歸國,而嶺嶠閉岨,乃權附(蕭)銑。銑平,遂得歸。詔李道裕即授和交州大總管,爵譚國公。」頁3777~3778。 武德七年(公元624年),將交州總管府改為交州都督府,仍據同書云: 高祖受命之初,改郡為州,太守並稱刺史。其緣邊鎮守及襟帶之地,置總管府。 以統軍戎。至武德七年,改總管府為都督府。 劉昫等撰,<舊唐書>卷三八,〈地理志一〉,頁1384。   唐初於緣邊及軍事要衝設置總管府,實因全國兵馬倥傯,天下尚未底定,總管府「其功能性較側重於軍事意義,非如改制後之都督府以處理地方行政事務為主。」 桂齊遜,〈唐代都督、都護及軍鎮制度與節度體制創建之關係〉,<大陸雜誌>第八十九卷第四期,民國83年10月15日,頁19。亦可參考蘇基朗,〈唐代前期的都督制度及其淵源〉,<食貨雜誌>(復刊)第十四卷第十一、十二期合刊本,民國74年3月。頁459~483。   「安南」正式之通稱雖始於唐代,其實早在三國時代,就已有安南之名詞,據<三國志>云: 赤烏十一年(公元248年),交阯九真夷賊攻沒城邑,交部騷動。以(袁)胤為交州刺史安南校尉。 陳壽撰,<三國志>〈北京:中華書局,1982年7月第2版。〉卷六一,〈吳書陸胤傳〉,頁1409。   當時的交州刺史為袁胤,以冠上「安南校尉」之官銜,此乃最早有「安南」之稱謂。又據<南齊書>云: 詔曰:「林邑……當根純乃誠款到,率其僚職,遠績克宣,良有可嘉。宜沾爵號,以弘休澤,可持節、都督緣海諸軍事、安南將軍林邑王。」范楊邁子孫范諸農率種人攻當根純,復得本國。十年,以諸農為持節、都督緣海諸軍事、安南將軍、林邑王。 蕭子顯,<南齊書>〈北京:中華書局,1972年1月第1版。〉卷五八,〈林邑傳〉,頁1031。 又據<梁書>云: 詔曰:「扶南王憍陳如闍耶跋摩,介居海表,世纂南服,厥誠遠著,重譯獻賝,宜蒙酬納,班以榮號,可安南將軍、扶南王。」 姚思廉,<梁書>〈北京:中華書局,1973年5月第1版。〉卷五四,〈扶南傳〉,頁789~790。    以上得知,「安南校尉」、「安南將軍」之官名,不僅是頭銜而已,且帶有地方名稱之色彩濃厚,所加之封號已含蓋交州、扶南、林邑等地,足見安南之名稱,可謂其來有自。   唐代早在高宗永徽(公元650~655年)以後,交州已有「安南府」之名稱。當時之交州都督府尚未更名為安南都護府,且對當時交州地區之行政統屬,做了一次調整,據<舊唐書>云: 永徽後,以廣、桂、容、邕、安南府,皆隸廣府都督統攝,謂之五府節度使,名嶺南五管。 <舊唐書>卷四一,〈地理志四〉,頁1712。 又據<唐會要>云: 調露元年八月七日,改交州都督府為安南都護府。 王溥,<唐會要>〈台北:世界書局,民國63年8月四版。〉卷七三,〈安南都護府〉,頁1320。    以上得知,高宗永徽年間(公元650至655年)以後,交州(安南府)與廣州、桂州、容州、邕州並列為嶺南五管,受廣州都督府統轄。至高宗調露元年(公元679年) 據<新唐書>卷四三上,〈地理志七〉上,記載:「安南中都護府,交趾郡,武德五年(公元622年)曰交州,治交趾。(高宗)調露元年(公元679年)曰安南都護府,(肅宗)至德二載(公元757年)曰鎮南都護府,大曆三年復為安南府。寶曆元年徙治宋平。」頁1111~1112。但據<舊唐書>卷五,〈高宗本紀〉下,記載:「(高宗永隆元年,公元680年)辛卯,改交州為安南都護府。」頁108。按:<新唐書>與<唐會要>均記載於高宗調露元年(公元679年),改交州都督府為安南都護府,而<舊唐書‧高宗本紀下>記載在高宗永隆元年(公元680年),僅限於一說恐有訛誤,因此當以高宗調露元年(公元679年)改制為是。 ,交州都督府才正式改為安南都護府而著稱。   又據<舊唐書>所記,是否得以說明,廣州都督已是安南都護之上司?據宋人周去非<嶺外代答>云: 漢帥府在交州,唐在廣州。 周去非撰,<嶺外代答>,〈台北:藝文印書館影印<百部叢書集成>,民國55年。〉卷一,頁15。   漢代嶺南地區之最高行政機構,設在交州。在經歷六朝的發展後,廣州地位已逐漸凌駕交州之上。到了唐代,嶺南地區之最高行政機構,乃置於廣州。雖然如此,安南都護府之地位仍有其重要性。   安南與廣州之間的關係,據<舊唐書>云: 開元二十一年,分天下為十五道,每道置採訪使,檢察非法,如漢刺史之職:京畿採訪使理京師城內,都畿理東都城內,關內以就官遙領,河南理汴州,河東理蒲州,河北理魏州,隴右理鄯州,山南東道理襄州,山南西道理梁州,劍南理益州,淮南理揚州,江南東道理蘇州,江南西道理洪州,黔中理黔州,嶺南理廣州。又於邊境置節度、經略使,式遏四夷。 <舊唐書>卷三八,〈地理志一〉,頁1385。    玄宗開元二十一年(公元733年),全國正式分為十五道,各道置「採訪使」,此乃地方之監察機關 關於唐代之地方監察制度,可參考楊樹藩著,<唐代政制史>(台北:正中書局,民國56年3月台初版。)第二編第二章,〈地方監察機關〉,頁255~273。亦可參考任師育才著,〈唐代監察制度之研究〉,<唐史研究論集>(台北:鼎文書局,民國64年。)頁1~86。 。嶺南道之採訪使,設於廣州,而安南屬於嶺南道,當然受嶺南道採訪使的「監察」。但必須注意的是,唐廷於邊境設置之節度使、經略使等,以控管四夷之功能較為明顯,安南都護府也是如此。因此,安南都護府在某些行政上雖受廣州都督所監察,但安南都護府位於南陲邊境,仍保有其行政上之獨立性,據唐李吉甫撰<元和郡縣志>云: 開元二十一年,又于邊境置節度經略使理所,以綏靖夷獠。統略軍,南海郡,係本州城內有經略軍五千四百人。清海軍,恩平郡,管兵一千人。容管經略使,普寧郡,管兵一千一百人。鎮南經略使,安南都護府,管兵四千二百人。邕管經略使,郎寧郡,管兵一千七百人。 李吉甫撰,<元和郡縣志>(台北:商務印書館影印<欽定文淵閣四庫全書>,冊468,民國69年初版。)卷三四,〈嶺南道一‧廣州〉,頁567。    因此,安南都護府處於緣邊地帶,於同年設置節度經略使,為的是綏靖地方,控管夷獠。   安南都護府在中唐時期,又經過名稱之變更,據<新唐書>云: 安南中都護府,交趾郡,武德五年曰交州,治交趾。調露元年曰安南都護府,至德二載日鎮南都護府,大曆三年復為安南府。寶曆元年徙治宋平。 <新唐書>卷四三上,〈地理志七〉上,頁1111~1112。    高宗調露元年(公元679年)置安南都護府,肅宗至德二載(公元757年),更號為「鎮南都護府」,代宗大曆三年(公元768年),又恢復為安南都護府。   懿宗咸通三年(公元862年),因南詔侵寇安南,中央對於安南都護府之行政隸屬,又做了一番調整,據<資治通鑑>云: 嶺南舊分五管,廣、桂、邕、容、安南,皆隸嶺南節度使,蔡京奏請分嶺南為兩道節度使,從之。五月,敕以廣州為東道,邕州為西道,又割桂管龔、象二州,容管藤、巖二州隸邕管。尋以嶺南節度使韋宙為東道節度使,以蔡京為西道節度使。 司馬光編著,胡三省音注<資治通鑑>(北京:中華書局,1956年6月第一版。)卷二五○,〈懿宗咸通三年〉條,頁8098。又據<舊唐書>卷十九上,〈懿宗本紀〉,云:「(懿宗咸通)三年……五月,敕:『……宜分嶺南為東、西道節度觀察處置等使,以廣州為嶺南東道,邕州為嶺南西道,別擇良使,付以節旌。……宜割桂州管內龔州、象州,容州管內藤州、巖州,並隸嶺南西道收管。』……以邕管經略使鄭愚為廣州刺史,充嶺南東道節度、觀察處置等使;將軍宋戎為嶺南西道節度使。」頁652。按:<舊唐書>記載鄭愚為嶺南東道節度使;宋戎為嶺南西道節度使。與<資治通鑑>記載有異,因蔡京同時奏請處置嶺南事宜,中央准許,於是嶺南東道節度使由蔡京擔任;韋宙則擔任嶺南西道節度使。<舊唐書>未記載蔡京奏請處置嶺南一事。因此<資治通鑑>對於此事之記載,較<舊唐書>來得詳盡。    南詔侵略安南,唐廷為保嶺南道,於是將嶺南道一分為二,東道治所在廣州,西道治所在邕州,且擴大了邕管之轄區範圍,安南都護府則隸屬於嶺南西道,此舉乃為了方便嶺南西道之軍事調度,以抗南詔。   懿宗咸通七年(公元886年),高駢收復安南 <舊唐書>卷十九上,〈懿宗本紀〉,記載:「(懿宗咸通)六年……是歲秋,高駢自海門進軍破蠻軍,收復安南府。」頁659。又據<資治通鑑>卷二五○,〈懿宗咸通七年〉條,考異曰:「舊紀:『十月,駢奏蠻寇悉平。』……新紀:『十月,高駢克安南。』新南詔傳曰:『七年,六月,駢次交州……安南平。』蓋因駢以六月至安南,終言之耳,安南實不以六月平也。今從新、舊紀。」頁8116。按:高駢克復安南,當在懿宗咸通七年(公元866年)十月,並非據<舊唐書>之〈懿宗本紀〉所記在懿宗咸通六年(公元865年)秋。 ,唐廷於安南設置「靜海軍」節度使,從此安南以靜海軍節度使稱之,據<新唐書>云: 進(高)駢檢校刑部尚書,仍鎮安南,以都護府為靜海軍,授駢節度,兼諸道行營招討使。 <新唐書>卷二二四下,〈高駢傳〉,頁6391~6392。    因此,唐代安南之行政組織,經過數度的更換,從唐高祖武德五年(公元622年)的「交州總管府」,到武德七年(公元624年)改為「交州都督府」。盛唐高宗永徽(公元650~655年)以後將交州列為嶺南五管之「安南府」,交州已有安南之名稱;高宗調露元年(公年679年)正式將交州都督府改制為「安南都護府」。肅宗至德二載(公元757年),更號為「鎮南都護府」,代宗大曆三年(公元768年),又恢復為「安南都護府」。到了懿宗咸通七年(公元866年)於安南都護府設置「靜海軍節度使」,直至唐終。 (三)交州總管府、交州都督府、安南都護府之職權   高祖武德五年(公元622年),前隋交趾太守丘和奉表歸唐,唐廷於當地設置「交州總管府」,據<舊唐書>云: 高祖受命之初,改郡為州,太守並稱刺史。其緣邊鎮守及襟帶之地,置總管府。以統軍戎。 <舊唐書>卷三八,〈地理志一〉,頁1384。又據司馬光編著,胡三省音注,<資治通鑑>(北京:中華書局,1956年6月第1版。)卷一九○,〈高祖武德七年八月辛亥〉條,記載:「以洺、荊、交、并、幽為大總管府。」頁5993。    由此可知,唐廷於緣邊及軍事要衝地帶設置總管府,其職權在軍戎,交州總管之職權乃「統領管內各州軍隊,與屬州刺史的上下行關係,則僅限於軍事。」 蘇基朗,〈唐代前期的都督制度及其淵源〉,<食貨雜誌>(復刊)第十四卷十一、十二期合刊本,民國74年3月。頁480。另外,同書亦云:「(高祖武德)七年二月正式下令改總管為都督。此後,地方制度州以上有都督而無總管,兵制上始有行軍總管,類臨時戰區司令,絕大部分非常設,且與民政無涉。」頁480。   武德七年(公元624年)改置為「交州都督府」之職掌,據<舊唐書>云: 京兆、河南、太原牧及都督、刺史掌清肅邦畿,考覈官吏,宣布德化,撫和齊人,勸課農桑,敦敷五教。每歲一巡屬縣,觀風俗,問百姓,錄囚徒,恤鰥寡,閱丁口,務知百姓之疾苦。部內有篤學異能聞於鄉閭者,舉而進之。有不孝惕,悖禮亂常,不率法令者,糾而繩之。其吏在官,公廉正己,清直守節者,必謹而察之;其貪賄諂諛,求名循私者,亦謹而察之,皆附於考課,以為褒貶。若善惡殊尤者,隨即奏聞。若獄訟之疑議,兵甲興造便宜,符瑞尤異,亦以上聞。其常則申於尚書省而已。若孝子順孫,義夫節婦,精誠感通,志行聞於鄉閭者,亦具以申奏,表其門閭。其孝悌力田,頗有詞學者,率與計偕。其所部有須改更,得以便宜從事。若親王典州,及邊州都督刺史不可離州局者,應巡屬縣,皆委上佐行焉。 <舊唐書>卷四四,〈職官志三〉,頁1919。又李隆基撰,李林甫注,<大唐六典>(陝西:三秦出版社,1991年6月第一版。)卷三十,亦記載:「京兆、河南、太原牧及都督、刺史掌清肅邦畿,考覈官吏,宣布德化,撫和齊人,勸課農桑,敦諭五教。每歲一巡屬縣,觀風俗,問百姓,錄囚徒,恤鰥寡,閱丁口務知百姓之疾苦。部內有篤學異能,聞於鄉閭者,舉而進之;有不孝惕,悖禮亂常,不率法令者,糾而繩之。其吏在官,公廉正己,清直守節者,必謹而察之;其貪賄諂諛,求名徇私者,亦謹而察之,皆附于考課,以為褒貶。若善惡殊尤者,隨即奏聞。若獄訟之枉疑,甲兵之徵遣,興造之便宜,符瑞之尤異,亦以上聞。其常則申於尚書省而已。若孝子順孫,義夫節婦,志行聞於鄉閭者,亦隨實申奏,表其門閭;禪精誠感通,則加優賞。其孝悌力田者,考使集日,具以名聞。其所部有須改更,得以便宜從事。若親王典州及邊州都督、刺史不可離州局者,應巡屬縣,皆委上佐巡焉。」頁524。 又據<新唐書>云: 都督掌督諸州兵馬、甲械、城隍、鎮戍、糧廩,總判府事。 <新唐書>卷四九下,〈百官志四〉下,頁1315。    以上得知,交州都督的職權,在軍政方面,有徵調民兵、督造器械、後勤補給之權 桂齊遜,〈唐代都督、都護及軍鎮制度與節度體制創建之關係〉,<大陸雜誌>第八十九卷第四期,民國83年10月15日,頁19。亦可參考王壽南,〈唐代都督府之研究〉,收錄於慶祝歐陽澤民先生七秩華誕學術論文集編輯委員會,慶祝歐陽澤民先生七秩華誕<人文社會科學論文集>(台北:聯經出版社,民國77年12月初版。)頁57~82。亦可詳看馬馳,〈試論唐代蕃州的管理體制〉,收錄於中國唐代學會編輯委員,<第三屆中國唐代文化學術研討會論文集>(台北:中國唐代學會,民國86年6月初版。)頁365~396。 ,平時鎮守交州,遇有亂事,還須上奏中央授予權力,才可弭平寇亂。除了都督諸州軍事外,在民政方面,只處理本州之民政事務,與州刺史職權相同,如清肅邦畿、考覈官吏,宣布德化、撫和齊人、勸課農桑、敦敷五教,每歲一巡屬縣—觀風俗、問百年、錄囚徒、恤鰥寡、閱丁口、務知百姓疾苦等職責,對於交州都督府所屬各州應並未有民政權,僅在遇到亂事或戰時,交州都督對其屬州才有軍事調度權。   高宗調露元年(公元679年),交州都督府改為「安南都護府」。安南都護之職權,據<舊唐書>云: 都護之職,掌撫慰諸蕃,輯寧外寇,覘候姦譎,征討攜貳。 <舊唐書>卷四四,〈職官志三〉,頁1922。又<新唐書>卷四九下,〈百官志四〉下,亦記載:「都護掌統諸蕃,撫慰、征討、敘功、罰過,總判府事。」頁1317。又李隆基撰、李林甫注,<大唐六典>(陝西:三秦出版社,1991年6月第一版。)卷三十,亦記載:「都護、副都護之職,掌撫慰諸蕃,輯寧外寇,覘候姦譎,征討攜離。」頁533。   唐廷置都督府是「設於沿邊和戰略要地的軍事機構,負有一定的行政職權。」而都護府,其用意在於調和諸蕃部落與漢族之間的差異性,而施予不同之治理政策,為「專門管理羈靡府州縣的特別行政機構。」 關於唐代都督府與都護府的區別,請詳看李治安主編,<唐宋元明清中央與地方關係研究>(天津:南開大學出版社,1996年1月第一版。)第二章〈唐代道、藩鎮制下中央與地方關係〉,頁95。亦可詳看馬馳,〈試論唐代蕃州的管理體制〉,收錄於中國唐代學會編輯委員,<第三屆中國唐代文化學術研討會論文集>(台北:中國唐代學會,民國86年6月初版。)頁365~396。 安南都護府也是如此,對於南方諸蠻須撫恤安慰,可謂具有招撫諸蠻之歸化事宜,尚有弭平外寇之侵擾,及對叛離份子加以討伐之職權。   唐代交州都督及安南都護,兼具有招撫南方諸蠻歸唐嚮化之職責。因此,唐廷為了能夠招諭南陲邊境之蠻獠部落,其職權當然就落在交州都督府,及改制後的安南都護府身上了,而安南都護在招諭諸蠻歸化之職權,較改制前之交州都督更加明顯。安南都護之職權與前制之交州都督最大不同點,在於安南都護特別重視調和諸蠻與漢族之間的差異性,而對諸蠻部落實行不同之治理政策。   太宗貞觀十二年(公元638年),清平公李弘節遣籠州之龔固興招諭生蠻,據<舊唐書>云: 籠州 唐貞觀十二年,清平公李弘節遣籠州大同縣人龔固興招慰生蠻,置籠州。天寶元年,改為扶南郡。乾元元年,復為籠州。……扶南國在日南郡之南海西大島中,去日南郡約七千里,在林邑國西三千里。其王,貞觀中遣使朝貢,故立籠州招置之。遙取其名,非正扶南國也。 <舊唐書>卷四一,〈地理志四〉,頁1760。 仍據同書云: 環州下 貞觀十二年,清平公李弘節開拓生蠻,置環州,以環國為名。天寶元年,改為正平郡,乾元元年,復為環州。 前揭書,頁1761。    環州之設立,也是由於清平公李弘節招諭。由此可見,李弘節之權責頗大,查史書並未記載李弘節擔任過交州都督一事,其應曾擔任過交州都督 查史書並未記載李弘節擔任過交州都督一事。但據王壽南,〈從<安南志略>論唐朝政府對安南的經營〉,<國立政治大學歷史學報>第七期,民國79年1月,頁4列了一道歷任安南都護(或都督)及其才能品德列表,清平公李弘節曾擔任過交州都督。 ,才得以招諭蠻族歸化?   唐廷於蠻地設置許多羈縻州,以土蠻治理州事,仍歸安南都護府所理,以聽唐號令。文宗開成三年(公元838年),馬植擔任安南都護期間,奏請中央將武陸縣升格為州,據<唐會要>云: (文宗)開成三年,安南都護馬植奏,當管羈縻州首領,或居巢穴自固,或為南蠻所誘,不可招諭,事有可虞。臣自到鎮以來,曉以逆順。今諸首領願納賦稅,其武陸縣請昇為州,以首領為刺史,從之。 王溥,<唐會要>(台北:世界書局,民國63年8月四版。)卷七三,〈安南都護府〉,頁1321~1322。    由此得知,武陸縣升格為州,以當地首領擔任刺史,足見安南都護對招諭南蠻之權能頗大。   安南都護之地位頗為崇高,南詔王蒙異牟尋派遣特使,分三路進發與唐修好,其中一路尚須經由安南都護府一事,可看出端倪,據樊綽著<蠻書>云: 天寶年中,其祖閣羅鳳被邊將張乾陀讒搆,部落驚懼,遂違聖化,北向歸投吐蕃贊普,以贊普年少,信任讒佞,欲併其國。蒙異牟尋,伏恐和使不達,故三道遣:一道出石門,從戎州路入;一道出牂牁,從黔府路入;一道出獠夷,從安南路入。其楊傳盛等,今年四月十九日從蠻王蒙異牟尋所理大和城發,六月十八日到安南府。其和使楊傳盛年老染瘴瘧。臣(趙昌)見醫療,使獲稍損,即差專使領赴闕廷。 樊綽著,向達編校,<蠻書校注>(台北:鼎文書局,民國61年8月初版。)卷十,〈南蠻疆界諸蕃夷國名〉,頁266~267。     德宗貞元九年(公元793年),南詔派遣使節分三路進發與唐修好,從安南路進入唐國境之使節乃楊傳盛。從中看出,南詔王派遣使者與唐修好,從戎州路與黔府路進入唐境,應會較早到達京師。為何南詔王蒙異牟尋尚須派楊傳盛從安南路入?所經盡皆蠻獠之地,且飽受瘴癘之苦?又據同書云: 其使云:「異牟尋自祖父久背國恩,今者願棄豺狼之恩,歸聖人之德。此皆陛下雨露之澤及外夷,故蠻徼遐荒,願為內屬。」臣(趙昌)忝領蕃鎮,目睹昇平,踴躍忻歡,倍常萬幸。有蠻王與臣書及金鏤合子等,謹差十將李茂等隨表奉進。謹奏。貞元十年六月二十一日,安南都護充管內節度觀察處置等使檢校工部尚書御史大夫臣趙昌奏狀。貞元十年南詔蒙異牟尋請歸附聖唐,願充內屬,盟立誓言,永為西南藩屏。臣(樊綽)今於安南郡州溪源首領耆老處借得故蠻王蒙異牟尋誓文一本,安南都護趙昌奏狀白一本。 樊綽著,向達編校,<蠻書校注>卷十,(台北:鼎文書局,民國61年8月初版。),〈南蠻疆界諸蕃夷國名〉,頁267。    雖然南詔王蒙異牟尋之用意,在於唯恐和使未達唐京師,而分派三路使節進入唐境。而南詔使節楊傳盛至安南後,已先告知都護趙昌有關南詔奉表稱臣於唐之事,可見安南都護之地位頗為崇高,況且南詔使節楊傳盛到安南後,因染虐疾,趙昌即刻予以治療,特使病情稍有穩定但尚未康復。之後趙昌再遣其僚屬李茂領楊傳盛隨表奉進。以此推之,就當時的安南都護府而言,多少處理了唐天朝體系事務。   憲宗時期,環王國人李樂山,曾欲向安南都護府借兵之事,其中也可看出端倪,據<新唐書>云: (裴)行立……遷安南經略使。環王國叛人李樂山謀廢其君,來乞兵,行立不受,命部將杜英策討斬之,歸其孥,蠻人悅服。英策及范廷芝者,皆谿洞豪也,隸於軍,它經略使多假借,暴恣干治,行立陰把其罪,貸之,許自效,故能得英策死力。廷芝嘗休沐,久不還,行立召之,約曰:「軍法,踰日者斬,異時復然,爾且死!」後廷之踰期,行立笞殺之,以尸還范氏,更為擇良子弟以代,於是威聲風行。徙桂管觀察使。黃家洞賊叛,行立討平之。俄代桂仲武為安南都護。 <新唐書>卷一二九,〈裴行立傳〉,頁4475。    環王國人李樂山欲向安南都護府借兵,其目的為謀廢其君,此舉尚須取得當時的安南護裴行立之認可,卻遭裴行立拒之,都護裴行立遂命管內之蠻獠部將杜英策討斬,足見安南都護之職權頗大,亦或有對環王國行使天朝體系事宜。   憲宗元和十四年(公元8 ),安南都護桂仲武處理楊清叛亂之過程,據<舊唐書>云: 象古自衡州刺史為安南都護。(憲宗)元和十四年,為楊清所殺,妻子支黨無嘺類焉。楊清者,代為南方酋豪,屬象古貪縱,人心不附,又惡清之強,自驩州刺史召為牙門將,鬱鬱不快。無何,邕管黃家賊叛,詔象古發兵數道共之,象古命清領兵三千赴焉。清與其子志烈及所親杜士交潛謀迴戈,夜襲安南,數日城陷,象古故及於害。朝廷命唐州刺史桂仲武為都護,且招諭之,赦清,以為瓊州刺史。仲武至境,清不納,復約束部署,刑戮憯虐,人無聊生。仲武使人諭其酋豪,數月間,歸附繼至,約兵七千餘人,收其城。斬清及其子志貞,籍沒其家。志烈與士交敗,保于長州之鑿溪,尋以所部兵來降。 <新唐書>卷一三一,〈李象古傳〉,頁3641。    以上之敘述,說明都護桂仲武「使人諭其豪酋」,其豪酋應另有其人,似乎不是楊清,以此推之,楊清叛亂之眾,應尚有其它蠻獠族群混合其中,因此桂仲武招諭其它豪酋,使得叛軍七千餘人歸附之,亂事遂平。足見安南都護對於「撫慰諸蕃」一事,為其重要之任務,相對於在招諭蠻獠方面之權能頗大。   「交州總管」之職權,側重於軍事性質,統領管內屬州軍隊,與屬州刺史的上下關係,僅限於軍事而已。「交州都督」的職權,軍政方面,對於屬州具有徵調民兵、督造器械、後勤補給,及中央授予權力平定亂事等軍事權責;民政方面,僅處理本州之民政事務而已。「安南都護」之職權,除了軍事征伐叛逆,以及處理所屬各州之一般地方民政事務等之外,以控管夷獠,招諭生蠻歸化,對於諸蠻獠族群施予不同之治理政策等,為其最重要之任務。由史書記載得知,安南都護或有對部份南蠻國行使天朝體系之職權。 二、安南蠻患與中央對策   安南地區穩定與否,與安南最高行政長官之馭蠻政策,有非常重要的關係。考察唐代安南之蠻患,大多起於安南最高行政長官之侵苛過甚。諸蠻亂事輕則叛亂府州,重則引進外國勢力干預。唐初國勢甚強,蠻患迅速被弭平,少有外國勢力介入;中唐以後,國勢漸衰,蠻患加劇,甚至勾結外邦侵犯。綜觀唐代安南之最高行政長官,對於治理安南之措施及處理蠻亂、外患之作法上,有個別之差異,體現出唐代中央政府對於安南治理基本上採取「寬容並包」、「安撫為上」之政策,也可謂採取「以蠻治蠻」之政策居多。   唐代安南之蠻患,最早記錄在高祖武德七年(公元624年),據<資治通鑑>云: (武德七年)九月,癸卯,日南人姜子路反,交州都督王志遠擊破之。 司馬光編著,胡三省音注,<資治通鑑>(北京:中華書局,1956年6月第1版。)卷一九○,〈高祖武德七年〉條,頁5993。    當時的交州都督王志遠,平定日南人姜子路之叛亂。太宗貞觀十二年(公元638年),明州有蠻患,據<新唐書>云: 十二年……十一月己巳,明州山獠反,交州都督李道彥敗之。 <新唐書>卷二,〈太宗本紀〉,頁38。 明州山獠亂事,使交州都督李道彥討平。唐代初期之皇帝,銳意圖治,國勢日強,對於日南、明州 日南、明州,均屬驩州境內,據<舊唐書>卷四三上,〈地理志七〉上,頁:「驩州日南郡,……縣四:……越裳,下。武德五年(公元622年)置明州,並置萬安、明弘、明定三縣……貞觀十三年(公元639年)廢明州。」頁1114~1115。 之蠻患,採取強硬措施。其實,早在貞觀初年,太宗就相當重視交州之政蹟,據<舊唐書>云: 貞觀初,交州都督遂安公(李)壽以貪冒得罪,太宗思求良牧,朝臣咸言祖尚才兼文武,廉平正直。徵至京師,臨朝謂之曰:「交州大藩,去京甚遠,須賢牧撫之,前任都督皆不稱職,卿有安邊之略,為我鎮之,勿以道遠為辭。」祖尚拜謝而出,既而悔之,以舊疾為辭。太宗遣杜如晦諭旨,祖尚固辭,又遣其妻兄周範往諭之曰:「匹夫相許,猶須存信,卿面許朕,豈得後方悔之?宜可早行,三年必自相召,卿勿推拒,朕不食言。」對曰:「嶺南瘴癘,皆日飲酒,臣不便酒,去無還理。」太宗大怒曰:「我使人不從,何以為天下!」命斬之於朝,時年三十餘。尋悔之,使復其官蔭。 <舊唐書>卷六九,〈盧祖尚傳〉,頁2521~2522。    太宗因鑒於前任交州都督的表現,不甚理想,且交州地處南陲,必須以賢能官吏任之,期望盧祖尚能不負重望,勿以交州道遠而推辭。因此,太宗可謂深謀遠慮,對交州之經略採取積極態度,只可惜朝臣視為畏途。   武后垂拱三年(公元687年),李嗣仙等叛亂,據越人著<欽定越史通鑑鋼目>云: 舊俚戶歲半租,延祐責全入,眾始怨謀亂,延祐殺其渠李嗣仙,餘黨丁建等遂叛,合眾圍府城,城中兵少不支,嬰壘待援,廣州大族馮子猷幸立功,按兵不出,延祐遇害,後桂州司馬曹玄敬,進兵攻建斬之。 ﹝越﹞陳文為輔撰,<欽定越史通鑑綱目>(台北:中央圖書館,民國58年元月影印。)前編卷之四,頁334~335。 又據<舊唐書>云: 嶺南俚戶舊輸半課,及延祐到,遂敕全輸,由是其下皆怨,謀欲將叛。延祐乃誅其首惡李嗣仙。垂拱三年,嗣仙黨與丁建、李思慎等遂率眾圍安南府。時府中勝兵不過數百,乃禁門堅守,以候鄰境之援。廣州大族馮子猷幸災樂禍,欲因危立功,遂按兵縱敵,使其為害滋甚,延祐遂為思甚所害。其後桂州司馬曹玄靜率兵討思慎等,擒之,盡斬於安南城下。 <舊唐書>卷一九○,〈劉胤之傳〉,頁4995。   將兩項史料互證,安南賦稅本以半租,因都護劉延祐對此事處置不甚妥當,將賦稅責以全入,遂招致李嗣仙等之叛亂,劉延祐誅李嗣仙後,被李思慎所害,叛軍最後由桂州司馬曹玄靜 <舊唐書>記載桂州司馬為曹玄靜,與<欽定越史通鑑綱目>所記桂州司馬曹玄敬,有出入。因<舊唐書>之史料價值較高,當以此書所記桂州司馬為曹玄靜為是。 討平之。   玄宗開元十年(公元722年)安南首領梅玄成叛,自號「梅黑帝」,朝廷派楊思勗 安南蠻渠梅玄成叛亂,自號梅黑帝,朝廷委派宦官楊思勗討伐,楊思勗本為嶺南羅州石城人,頗能立軍功,其因據<新唐書>卷二○七,〈楊思勗傳〉,記載:「思勗鷙忍,敢殺戮,所得俘,必剝面、剺腦、褫髮皮以示人,將士憚服,莫敢視,以是能立功。」頁5857。中央派遣楊思勗討伐梅玄成之叛亂,藉以徹底平定安南亂事。 討伐,據<舊唐書>云: 開元初,安南首領梅玄成叛,自稱黑帝,與林邑、真臘國通謀,陷安南府,詔思勗將兵討之。思勗至嶺表,鳩募首領子弟兵馬十餘萬,取伏波故道以進,出其不意。玄成遽聞兵至,惶惑計無所出,竟為官軍所擒,臨陣斬之,盡誅其黨與,積屍為京觀而還。 <舊唐書>卷一八四,〈楊思勗傳〉,頁4756。又據同書之卷八,〈玄宗本紀上〉,亦有記載:「(開元十年)秋八月丙寅,嶺按察使裴伷先上言安南賊帥梅叔鸞等攻圍州縣,遣驃騎將軍兼內侍楊思勗討之。」頁183~184。 又據元代安南國人黎崱撰<安南志略>云: 元(光)楚客,江陵人,開元初遷安南都護,同楊思勗平蠻渠梅叔鸞之叛。 ﹝越﹞黎崱,<安南志略>(台北:台灣商務印書館,民國66年。)卷八,頁5。又據<新唐書>卷二○七,〈楊思勗傳〉,亦記載:「楊思勗……開元初,安南蠻渠梅叔鸞叛,號黑帝,舉三十二州之眾,外結林邑、真臘、金鄰等國,據海南,眾號四十萬,思勗請行,詔募首領子弟兵十萬,與安南大都護光楚客繇馬援故道出不意,賊駭眙不暇謀,遂大敗,封尸京觀而還。」頁5857。按:兩史書所指之亂事相同,因此梅叔鸞當是梅玄成,<新唐書>所記「舉三十二州,眾號四十萬」或為誇大之詞。另<新唐書>記載都護光楚客;<安南志略>記載為元楚客。<新唐書>成書在宋代,<安南志略>成書在元代,因此當以<新唐書>所記當時安南都護光楚客為是。   上述兩項史料得知,安南都護光楚客與楊思勗共同平定梅玄成之叛亂。開元十年,安南府被叛軍及林邑、真臘兩國聯軍攻陷,而中央派遣楊思勗以討伐叛軍。當楊思勗至嶺表時,先招募當地土蠻豪酋之子弟兵,以收為己用,兵力達十餘萬之眾,出其不意的循後漢馬援平交趾亂事之伏波道 「伏波道」就是「馬援故道」,據﹝越﹞陳文為輔撰,<欽定越史通鑑綱目>(台北:中央圖書館,民國58年元月影印。)前編卷之四,云:「烏雷嶺,出大海,西望交趾海東府,馬伏波入安南由此道也,有馬伏波廟在焉。明.顧炎武<天下郡國利病書>:「馬伏波以來,水軍皆由欽州南大海,揚帆一日至交州,潮陽鎮即地也。」頁339。按:後漢初,伏波將軍馬援南征林邑時,其所經之處,稱之為伏波道或馬援故道。 而進。玄成惶恐且無計可施,唐廷得以收復安南府。   玄宗開元年間,驩州亦有亂事,據<安南志略>云: 宋之悌,之問弟也,長八尺,開元中歷劍南節度使、太原尹,坐事流朱鳶,時蠻陷驩州,就授交州總管擊平之。 ﹝越﹞黎崱,<安南志略>(台北:台灣商務印書館,民國66年。)卷八,頁6。   宋之悌流放至交州朱鳶縣,當時之蠻兵攻陷驩州,唐廷授以「交州總管」 「總管」乃唐代府邱制下之作戰征討官;「都護」為政制下之管理官。 討平之。   朝衡,即是阿部仲麻呂,為日本國之遣唐使者 唐代期間,日本國共派遣二十一次遣唐使,關於日本國之遣唐使,林天蔚根據木宮泰彥,余又蓀及陳水逢諸氏之統計,列了日本遣唐使簡表,可參考林天蔚,<隋唐史新論>(台北:台灣東華書局,民國85年3月三版。)頁114~120。 ,於代宗時期擔任過安南都護,據<唐會要>云: 日本……其偏使朝臣仲滿,慕中國之風,因留不去,改姓名為朝衡,歷仕左補闕,終右常侍,安南都護。 王溥,<唐會要>(台北:世界書局,民國63年8月四版。)卷一○○,〈日本國〉,頁1792。 又據元代安南國人黎崱撰<安南志略>云: 朝衝,日本人,開元中奉幣來朝,慕中華之風,因留焉,歷使中國,永泰二年為安南都護,時生蠻侵德化、龍武二州境,詔朝衡討平之。 <安南志略>卷八,頁3~4。   代宗永泰二年(公元766年),德化、龍武二州遭生蠻入侵,查<新唐書>之〈地理志七〉下記載,德化州屬林睹符部落,龍武州屬潘歸國部落,均屬安南都護府之羈縻州。朝衡討平德化、龍武二州之生蠻,甚有可能分別是林睹符部落與潘歸國部落。   德宗建中三年(公元782年),演州、峰州有亂事,據<安南志略>云: 輔良交,德宗建中三年為安南都護,時演州司馬李孟秋,峰州刺史李披岸叛,自稱安南節度,良交斬之。 前揭書,頁4。 演州李孟秋、峰州李披岸等叛亂,都護輔良交將其亂事平定。 德宗貞元七年(公元791年),馮興叛亂,據越人所著<欽定越史通鑑鋼目>云: 德宗貞元七年夏四月,峰州唐林馮興起兵攻都護府據之。先是峰州唐林人馮興……唐(代宗)大曆中因亂,與其弟馮駭,率眾威服諸鄰,邑號都君,駭號都保,都護高正平為政重斂,興攻之,久不克,乃用鄉人杜英翰計,率眾圍府,正平以憂死,興入居府治,尋卒,眾立其子安為都府君,尊興為布蓋大王。 ﹝越﹞陳文為輔撰,<欽定越史通鑑綱目>(台北:中央圖書館,民國58年元月影印。)前編卷之四,頁344~345。 又據安南國人高伯適著<敏軒說類>云: 布蓋大王祠在永順盛光坊。唐貞元中,州人馮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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