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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套集控保护屏柜台技术要求企业标准
29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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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45
Q/HD
北京德威特电力系统自动化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HDDWT034—
DVT-PK变电站(所)成套集控
保护屏、柜、台技术要求
-02-01发布 -02-01实施
北京德威特电力系统自动化有限公司
目 次
前 言 I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3.1 电气部分集中控制设备 central control equipment for electrical parts 2
3.2 3.2 一对一控制方式 one-to-one control mode 2
3.3 3.3 选线控制方式 selective controlled device control mode 2
3.4 3.4 成组的顺序控制操作 grouped sequence control operation 2
3.5 3.5 电气部分集中控制系统 centralized control system for electric devices 2
4 集控设备产品分类 2
4.1 4.1 按断路器控制方式分为: 2
4.2 4.2按控制回路的电压等级分为: 3
5 额定参数 3
6 使用条件 3
6.1 正常使用条件 3
6.2 6.2 特殊使用条件 4
7 技术要求 4
7.1 7.1 结构要求 4
7.2 表面喷塑涂覆层与系统模拟图要求 5
7.3 元件安装要求 5
7.4 母线、连接导线的要求 5
7.5 绝缘导线的敷设连接 6
7.6 防触电措施 7
7.7 产品使用的各类基础继电器的基本功能要求 7
7.8 产品使用的电气元件的基本功能要求 7
7.9 保护屏、柜、台功能要求 8
7.10 7.10 绝缘性能 8
7.11 湿热性能 9
7.12 率消耗 9
7.13 性能 9
7.14 7.14 动稳定 9
7.15 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9
7.16 7.16 辅助激励量中断对性能的影响由保护装置的标准规定。 10
7.17 7.17 承受振动响应嫩能够里和振动耐久能力 10
7.18 受冲击响应能力和冲击耐久能力 10
7.19 7.19 承受碰撞能力 10
7.20 7.20 承受脉冲群干扰能力 10
7.21 7.21 承受静电放电干扰能力 10
7.22 7.22 承受辐射电磁场干扰能力 10
7.23 7.23 承受快速瞬变干扰能力 10
8 检验方法 10
9 检验规则 10
9.1 9.1 检验分类 10
9.2 出厂检验 11
9.3 型式试验 11
10 标志、标签、使用说明书 11
10.1 10.1 标志和标签 11
10.2 10.2 使用说明书 12
11 包装、运输和贮存 12
11.1 包装 12
11.2 运输 12
11.3 贮存 12
12 供货的成套性 12
12.1 随产品供应的文件 12
12.2 随产品供应的配套件 12
13 质量保证 12
前 言
本标准参照采用国际电工委员会IEC255号出版物《电器继电器》有关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JB5777.2- 《电力系统二次电路用控制及继电保护屏(柜、台)通用技术条件》等有关标准。
本标准由北京德威特电力系统自动化有限公司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德威特电力系统自动化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翟富昌、张鉴、康颖、郑志进
本批准于 12月01日第二次发布。
本批准解释权归北京德威特电力系统自动化有限公司技术委员会。
本次修改增加新标准、技术术语和定义、集控设备产品分类、屏柜台接地、修改保护屏柜标准尺寸图(暂未改)。
本次修改待与屏柜厂家讨论、认可后再执行。
请屏柜厂家提供屏柜主要结构图和各零配件、支架图、键盘抽屉图,并提供如何保证屏柜的强度、刚度[(SL(6、7)和DL(4、5、6)及K2]、垂直度、平整度及面板间隙误差等技术指标及对于开三个孔的面板采取如何补强措施。
、12、13下午屏柜厂杨国雄来公司讨论问题,并同意提供结构图和各零配件相关图纸。参加人员有张鉴、康颖、郑志进、徐建军
DVT-PK变电站(所)成套集控保护屏、柜、台的技术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DVT-PK变电站(所)成套集控保护屏、柜、台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DVT-PK变电站(所)成套集控保护屏、柜、台(以下简称产品)作为设计、生产检验的依据。
成套集控保护系指:采用合理的接线方案、将控制(包括遥控)、保护、测量、计量、信号、通信、直流电源等功能集中在一起,经过合理地组合,安装在屏(柜)或台式结构中。控制与保护功能一般采用集成电路或微机来实现。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经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184-1996 形状和位置公差 未注公差值(eqo ISO 2768-1:1989)
GB/T 1800.3-1998 极限与配合 基础 第三部分:标准公差和基本偏差数值表(eqv ISO 286-1:1988)
GB/T 1720-1979 漆膜附着力测定法
GB/T 2682-1981 电工成套在装置中的指示灯和按钮的颜色
GB/T 4208-1993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eqv IEC 60529:1989)
GB/T 4884-1985 绝缘导线的标记(eqv IEC 60391:1972)
GB/T 7261- 继电器及装置基本试验方法
GB/T 7266-1987 电力系统二次回路电气控制台 基本尺寸
GB/T 7267- 电力系统二次回路控制、保护屏及柜 基本尺寸系列
GB 9969.1-1998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 总则
GB/T 11287- 电气继电器 第21部分: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震动、冲击、碰撞和地震试验 第一篇:振动试验(正弦) (idt IEC 60255-21-1:1988)
GB/T 14537-1993 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冲击与碰撞试验(idt IEC 60255-21-2)
GB/T 14598.3- 电气继电器 第5部分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绝缘配合要求与试验
GB/T 14598.9- 电气继电器 第22部分: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电气干扰试验 第3篇:辐射电磁场干扰试验(idt IEC 60255-22-3:1989)
GB/T 14598.10-1996 电气继电器 第22部分: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电气干扰试验 第4篇:快速瞬变干扰试验(idt IEC 60255-22-4:1992)
GB/T 14598.13-1998 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电气干扰试验 第1部分:1MHz脉冲群干扰试验(eqv IEC 60255-22-1:1988)
GB/T 14598.14-1998 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电气干扰试验 第2部分:静电放电试验(eqv IEC 60255-22-2:1996)
GB 16836-1997 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安全设计的一般要求
GB/T 7261 - 继电器及装置基本试验方法
GB/T 7261 - 微型计算机通用规范
GB/T 13729- 远动终端设备
GB/T 14429- 远动设备及系统 第1-3部分:总则 术语(IEC 60870-1-3:1997)
GB/T 7267 - 电力系统二次回路控制、保护屏及柜基本尺寸系列
GB/T 11920- 电站电气部分集中控制设备及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JB/T 5777.3- 电力系统二次电路用控制及继电保护屏(柜、台)基本试验方法
JB/T 9568- 电力系统继电器、保护及自动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JB/T 7828-1995 继电器及其装置包装贮运技术条件
DL/T 476—1992 电力系统通信应用层数据
DL/T 575 控制中心人机工程设计导则(系统标准)
DL/T 667—1999 远动设备及系统 第5部分 传输规约 第103篇 继电保护信息借口配套标准(idt IEC 60870-5-103;1997)
DL/T 5065—1996 水力发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设计规程
DL/T 5065—1997 水力发电厂自动化设计技术规程
DL/T 621 —1997 交流电气装置接地
DL/T 630 —1997 交流采样远动终端技术条件
DL/T 645 —1997 多功能电能表通信规约
DL/T 5065—1997 水力发电厂自动化设计技术规程
DL/T 659 —1998 火力发电厂发散控制系统在线验收测试规程
DL/T 719 — 远动设备及系统 第5部分 传输规约 第102篇 电能累计传输配套标准(idt IEC 60870-5-103;1997)
DL/T 5136— 火力发电厂、变电所二次接线设计技术规程
DL/T 5137— 电测量及电能计量装置设计技术规程
DL/T 5149— 220 kV ~ 500 kV变电所计算机监控系统设计技术规程
DL/T 5226— 火力发电厂电力网络计算机监控系统设计技术规定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自动化设备行业结构机柜设计通用导则( )
3 术语和定义
GB/T 2900,1—1992和GB/T 14429— 确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电气部分集中控制设备 central control equipment for electrical parts
在发电厂和变电站得控制屏、装置面板对其电气设备的运行工况进行集中测量、监视、报警和操作,实现对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设备的集中自动控制的设备,称为电气部分集中控制设备。简称集控设备。
3.2 一对一控制方式 one-to-one control mode
每个控制开关对应一台断路器,由这只控制开关直接对这台断路器进行跳合闸操作。
3.3 选线控制方式 selective controlled device control mode
用某种方式对断路器进行预选,然后由公用的跳合闸开关(按钮)对断路器进行跳合闸操作。
3.4 成组的顺序控制操作 grouped sequence control operation
经过预定的程序逻辑,将多个相互有关联的控制操作组合在一起,经过一个命令启动,按符合实际操作的逻辑自动顺序执行各个控制操作功能。在执行过程中,一旦某一步没有正常完成,应发出告警信号且自动停止顺序控制操作。
3.5 电气部分集中控制系统 centralized control system for electric devices
在发电厂的电气设备控制室或变电站的控制室内计算机控制系统的终端上,对发电厂或变电站的电气设备的投入和退出运行,进行交互的集中操作,并对运行情况集中测量、监视、报警,实现对电气设备的自动控制的计算机控制系统,称为电气部分集中控制系统。简称集控系统。
4 集控设备产品分类
4.1 按断路器控制方式分为:
—— 一对一控制;
—— 选线控制;
—— 成组顺序控制;
4.2 按控制回路的电压等级分为:
—— 强电控制:控制电压大于60V;
—— 弱电控制:控制电压为60V及以下;
5 额定参数
产品输入电路额定值应从下列数值中选取。
a)交流电压:100/V、100V、220V、380V;
b)交流电流:1A、5A;宜选用1A。
c)电源频率:50Hz;
d)直流电压:48V、110V、220V。
若需上列以外的额定参数,由用户与制造厂协商确定。
6 使用条件
6.1 正常使用条件
产品在下列条件下应能正常使用。
6.1.1 环境温度
在下列范围内选取:
0~15℃,-5℃~+40℃(用于静态型并对环境温度有要求的产品);
-10℃~+50℃(或+55℃)(用于静态型并对环境温度无要求的产品);
-25℃~+40℃ ,-25℃~+55℃(用于机电型、整流型产品);
24h内平均温度不高于35℃。
对环境温度有特殊要求的产品,由产品标准规定。
6.1.2 相对温度
a)在最高温度为40℃时,平均最大相对湿度不超过50%;
b)最湿月的月平均最大相对湿度为90%,同时该月的月平均最低湿度为25℃,表面无凝露。
6.1.3 6.1.3 大气压力
大气压力为80kPa.
6.1.4 工作位置
垂直地面安装。
6.1.5 外磁场磁感应强度
任一方向不超过0.5mT。
6.1.6 电源变化范围
6.1.4.1 交流电源的变化范围:
a)电压变化为额定值的85%~110%;
b)频率变化为50Hz±1 Hz。
6.1.6.2 直流电压的变化范围:
a)额定电压为110V、220V时,变化范围为额定值的80%~110%;
b)额定电压为48V时,变化范围为额定值的90%~110%
6.1.7 6.1.7 对使用场所的其它要求
a) 装置不应承受太阳辐射,使用地点应具有防御雨、雪、风、沙的设施;
b) 使用地点不得有爆炸危险的介质,周围介质中不应含有腐蚀金属和破坏绝缘的气体和导电介质;
c) 周围不应充满水蒸气,不允许有较严重的霉菌存在。
6.2 特殊使用条件
a)当超出本标准规定的正常使用条件(如用于户外或腐蚀、有爆炸危险等条件)时,用户应在订货时提出,并协商解决;
b)使用于热带环境条件的产品,除满足本条件外,还应达到热带环境条件对产品的要求。
7 技术要求
7.1 结构要求
7.1.1. 产品结构设计应考虑元件安装、配线以及运行和维修要求。
7.1.2. 屏、柜的外形及安装尺寸应符合GB/T 7267-1987要求:根据用户需要宜选用高×宽×深为2200mm×800mm×550mm(600mm)的尺寸。控制台的外形尺寸应符合GB/T 7266-1987的要求。
7.1.3. 结构应选用能承受产品机械、电和热应力的材料制成,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面板上较大的开孔或连续开孔应有补强措施,大型元件(如继电保护箱)的安装应有加强措施。
7.1.4. 屏、柜结构外形尺寸极限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高度为1600mm~ mm时,±1.5mm、±2mm;
高度大于 mm时,±2mm、±2.5mm;
宽度为
深度为±1.5mm;
控制台的尺寸极限偏差暂不作规定,按用户要求制作。
7.1.5. 产品的形位公差应符合以下要求:
7.1.5.1. 面板的平面度:(◇1000:2)mm。
7.1.5.2. 垂直度:(1000:2)mm。
7.1.5.3. 面板开孔的位置度为0.5mm,孔的尺寸公差应满足元器件的安装要求。
7.1.2. 产品结构应考虑如下基本措施:
a)地脚安装孔与拼屏孔;
b)便于产品运输的起吊设施;
c)供调试、检验接线用穿线孔,不使用时应以铭牌或其它装饰遮盖;
d)屏柜内有100 mm²接地铜排,接地铜排有可靠的压紧型端子,以便控制保护装置逻辑零和电气零回路连接到接地网上,屏柜间应留有过度铜排。接地铜排两侧用380V绝缘子与屏柜隔离支撑。
e)安全接地措施并确保电路的连续性,屏柜体及前、后门用镀银铜鼻编织软线多点接于屏柜内的接地点处,接地点连接处应有防锈、防污染的措施及明显的标记。
f)控制保护屏柜外壳防护等级应符合IP42等级要求。
7.1.7 其它要求:
7.1.7.1 结构组装后应整洁、美观、各焊口应无裂纹、烧穿、咬边、气边、夹渣等缺陷,并应清除焊渣。
7.1.7.2 各紧固联接应牢固、可靠,所有紧固件均应具有防腐蚀镀层或涂层。紧固联接必须采取防松措施,对于既作连接又作导电用的零件(构成保护电路的连接件除外),必须采用铜质材料。
7.1.7.3 各结合处及门的缝隙应匀称,门的开启、关闭应灵活自如,锁紧可靠。门的开启角度应不小于120°及加装限位机构。
.7.1.7.4 屏柜内照明灯管能安全更换,而不中断设备的正常运行。
7.1.7.5 台屏或台的翻板翻起角度应不小于45°,翻板翻起后应有定位机构,以便进行维护检修,翻板结构设计应考虑尽量缩小元件的安装禁区。
7.1.7.6 对电流、电压测量回路,应具有在工作情况下互换和检验的设施(如试验接线座或试验端子)。
7.1.7.7 如用户需要设置自控加热装置时,应在订购合同中规定。
7.2 表面喷塑涂覆层与系统模拟图要求
7.2.1 产品所有应涂覆的表面在涂覆前应进行预处理。表面喷塑或涂覆层的颜色应根据用户提供色标或按照《红狮牌油漆色卡》,《GSB G51001-94 油膜颜色标准色卡(新)版》,《RAL CLASSIC》国际标准色卡等标准色卡规定。
7.2..2 喷塑、涂覆层应有良好的附着力,应均匀、光洁,不允许有流挂、缩边、缩孔等缺陷。表面不应眩光,以免影响监控效果。
7.2.3 有系统模拟图时,应根据运行电压等级,按表1规定的颜色标示。
7.2.4 屏柜上模拟母线的宽度为12mm,纵向分支模拟线宽的为8mm,各模拟图形线条宽度为8mm,台上模拟母线及分支模拟线的宽度原则上与屏相同。但对元件较密集的产品,也允许模拟母线宽度为8mm,纵向分支模拟线宽度为6mm,各模拟图形线条宽度为6mm。如有特殊要求,同用户协商确定。
表1 运行电压等级及对应模拟线颜色
序号
运行电压种类与等级 kV
颜色
1
直流电压
棕
2
交流电压
0.10
淡灰
3
0.23
深灰
4
3.00
深绿
5
6.00
深酞蓝
6
10.00
铁红
7
20.00
铁黄
8
35.00
柠黄
9
63.00
桔黄
7.2.5 模拟线应附着牢靠,不易破损、颜色均匀、布置匀称美观,模拟图形的绘制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同一组产品中相邻两屏(柜)的同一模拟母线高度应一致,同等功能的模拟线及模拟图形线条宽度和颜色应一致。
7.3 元件安装要求
.7.3.1 产品安装的零件应具有产品合格证或证明质量合格的文件。已颁发产品和生产许可证的元件,还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或标志,并按照制造厂的说明书进行安装。不得选用已淘汰的、落后的和能耗高的元件。
7.3.2 在强电系统中,选用的弱电元件应加双重绝缘保护措施。
7.3.3 显示元件及强电按钮的颜色应根据其用途按GB/T 2682-1981的规定选用,弱电按钮应有明显功能标志。
7.3.4 屏柜面板距地面250mm 以下范围内一般不布置元件。
7.3.5 安装在产品后的元件及端子排应不妨碍其它元件的维修,元件应排列整齐、层次分明。
7.3.6 对长期带电发热的元件,其温升应符合自身的技术标准,安装位置应靠上方,按其功率大小,与周围元件及导线束应保持有不小于20mm 的间隙距离,以确保周围元件及导线束不受影响。
7.3.7 两裸露的带电的导电体之间或裸露的带电的导电体与裸露的不带电的导电体之间的距离应符合第5.15条规定的电气间隙与爬电距离的要求。屏顶安装的小母线、汇流排或不同极的裸露的带电的导电体之间,以及裸露的带电的导电体与未经绝缘的不带电的导电体之间的电气间隙不小于l2mm, 爬电距离不小于20mm。
7.3.8 电气元件、小母线座、汇流排或端子排均应有符合设计图样规定的文字符号(或编号、标记) 标志,并应清晰、耐久,易于观察。
7.4 母线、连接导线的要求
7.4.1 主电路的小母线、导线相序及颜色应符合表2 规定。
表2 主电路的小母线、导线相序及颜色
组别
符号
涂漆颜色
(或绝缘导线颜色
母线安装相互位置
垂直布置
前后布置
水平布置
A 相
U
黄
上
后
左
B 相
V
绿
中
中
中
C 相
W
红
下
前
右
正极
L+
棕
上
后
左
负极
L-
蓝
下
前
右
中性线
N
淡蓝
最下
最前
最右
安全用接地线
保护接地,PE
黄绿双色
-
-
-
E
注:安装位置按屏、柜的正视方向。
7.4.2 除特殊情况外,产品内选用的连接导线截面积与额定值之间的关系如表3。
表3 连接导线截面积与额定值之间的关系
电路特征
铜芯导线截面积不小于 mm
交流电压电路 V
l00 ~380
l.5
直流电压电路 V
≤220
1.5
交流电流电路 A
l ~5
2.5
直流电流电路 A
10
2.5
25
2.5
40
4.0
50
6.0
48V 及以下允许采用标称截面为0.2mm²~1mm²的导线,对装置和箱内连接线及带装电缆除外。
7.5 绝缘导线的敷设连接
7.4.3 导线的排列应横平竖直、布置合理、整齐美观,推荐采用行线槽的配线方法。采用行线槽配线时,行线槽的配置应合理、固定可靠,线槽盖启闭性好。
7.4.4 捆扎导线的夹具应结实可靠,不应损伤导线的外绝缘。禁止用尼龙线等易破坏绝缘的材料捆扎线束。对于标称截面积为1.5mm²及以上导线组成的线束,导线数量一般不应超过30 根。
7.4.5 产品内应安装用于固定线束的支架或线夹。
7.4.6 导线与元件端子或端子排的连接6mm²及以下截面导线推荐采用BVR 软线,并应采用冷压接端头10mm²及以上截面导线可用多股硬线,其端头由冷压钳压接。冷压连接要牢靠、接触良好,导线接线端应加识别标记,导线标记应符合GB 4884-1985的规定。
7.4.7 在可运动的地方布线,如跨越门或翻板的连接导线,必须采用多股铜芯绝缘软导线,要留有一定的长度裕量,并采用缠绕带等予以保护,以不致产生任何机械损伤,同时还应有采取固定线束的措施。
7.4.8 连接导线中间不允许有接头,每一个端子不允许连接两根以上的导线,并应采取措施确保连接可靠。
7.4.9 导线束不能紧贴金属结构件敷设。穿越金属构件时,应有保护导线绝缘不受损伤的措施。
7.4.10 端子排距屏(柜)的后端距离一般不小于160mm。同一侧需安装两排端子排时,其间隔距离应小于100mm,靠后的端子排与屏(柜)的后端距离应不小于75mm,以便电缆敷设。
7.4.11 当用户要求用小母线时,屏(柜)上部的两侧应提供能穿过直径为6mm² 铜棒的小母线接线座。由屏(柜)面板往后的第一节小母线安装位置,应距屏(柜)面板不小于75mm。屏(柜)顶部的两侧分别设有两排16个供能穿过直径为6mm²导线的穿线孔。
7.4.12 如用户无其它要求,排荐屏内设小母线端子,经过电缆实现联络,提高运行可靠性。
7.4.13 地母线的位置,宽度及离地面距离等要求,根据需要同用户在订货合同中商定。
7.6 防触电措施
7.4.14 防触电分为防直接触电和防间接触电两种,其要求如下:
a)防直接触电为防止人体与带电的导电部件产生危险的接触;
b)防间接触电为防止人体与裸露的非带电的导电部件产生危险的接触。
7.4.15 对直接触电的防护应从结构上考虑防护措施,例如加隔离挡板、防护门、加绝缘防护等。
7.4.16 对间接触电应采用保护电路进行防护。保护电路由单独的保护导体或导电结构件(或二者都有)组成,用以防止产品内部故障的扩大,也可用以防止与产品相联系的外部电路故障的扩大,并应满足以下要求:
a)保证产品的各裸露的非带电的导电部件之间以及它们与保护电路之间的电连续性,产品内任意连接地点至总接地点之间的电阻应不大于0.1Ω。
b)裸露的非带电的导电部件在下述情况下可不与保护电路连接;无法用手抓住,棵露的非带电的导电部件小于50mm×50mm,或排除了与其接触的可能性。
c)手动操作器件应安全可靠地与保护电路实现电连接,或使其与非带电的导电部件有效绝缘,用油漆等绝缘方法不能被认为能满足上述要求。
d)保护电路的连续性应利用有效的接线来保证,可采用直接接线或保护导体连接。
e)对于门、盖板、覆板等类结构件,如果其上没有安装电气元件,一般金属螺钉或金属铰链就认为足以保证电气连续性。如果其上安装超过安全电压的电气元件,则应该采取保护措施,用保护导体与保护电路相连。保护导体的截面积不应小于从电源至电气元件引线的截面积。
f)当使用产品构件作为保护电路部件时,其导线截面积按表4选取,也可经过计算方法选取。
g)当用产品的构件作保护电路部件时,在其保护电路的连接点应加标记醒目的符号。
表4 导线截面积
单位:mm²
电路上导线截面积S
相应的保护导体的最小截面积
S≤16
S
16<S≤35
16
7.7 产品使用的各类基础继电器的基本功能要求
产品安装的各类基础继电器应符合产品设计图样的要求。
7.8 产品使用的电气元件的基本功能要求
7.4.17 产品使用的电气元件包括各类按钮、开关等操作元件,各类仪表等测量元件以及各类声、光信号指示元件。
7.4.18 产品使用的各类电气元件的型号、规格必须符合产品设计图样的规定。
7.4.19 各类按钮、开关等操作元件,经五次模拟操作不应出现发卡、操作失灵等现象。
7.4.20 各类仪表等测量元件,当施加一定电量时,应指示相应电量值,不应出现失灵或指示错误等现象。
7.4.21 各类声、光等信号指示元件,应能正确反映产品的相应工作状态,显示清晰,手动模拟指示器应操作灵活,能正确反映模拟电路和元件的各种工作状态。
7.4.22 对于具有整定机构的电气元件,经五次手动整定,不应出现发卡或操作失灵等现象。整定方式应灵活、方便、可靠。
7.4.23 对于具有其它机械功能的电气元件均应符合其使用功能要求。
7.9 保护屏、柜、台功能要求
7.4.24 保护屏、柜、台上的保护单元的功能及功能界限应符合各保护单元本身所遵从的国家和行业标准。
7.4.25 中央信号
7.4.25.1 事故音响信号定时:7~15s。
7.4.25.2 预告音响信号定时:7~15s。
7.4.26 直流电源
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的电源稳定度、可靠性、纹波系数等功能要求。
7.4.27 具有打印功能保护
应在产品企业标准中规定打印周期和精度。
7.9.5 产品应具有自检功能
7.9.6 功能设置
当用户需要时,可设置功率方向保护、低频减载、监控、谣信接口及防误操作等功能,产品要具有哪些功能要求同用户协商规定。
7.9.7 装置故障告警
当保护装置的硬件发生故障时,显示元件应显示故障信息,并驱动告警元件告警,闭锁保护的控制输出回路。
7.9.8 网络通信
微机型产品应具有网络通信功能,可直接与微机监控或保护管理鸡通信。通信接口由企业产品标准规定。
7.9.9 环境温度变化对主要性能的影响
当环境温度为4.1.1规定的极限值时,与基准温度(20℃±2℃)条件下产品主要功能产生的变差应符合标准规定的变差要求:
7.10 7.10 绝缘性能
7.10.1 考核绝缘性能
除非另有规定,考核绝缘性能的大气条件均不应超出下列范围:
a)环境温度为15℃~35℃;
b)相对湿度为45%~75%;
c)大气压力为86kPa~106 kPa。
考核绝缘性能在产品处于自然干燥和没有自热条件下进行。
7.10.2 绝缘电阻
用开路电压为500V的测试仪器测量有关部位的绝缘电阻,应符合以下规定。
a)带电电路分别对地(即金属框架)之间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5MΩ。
b)无电气联系的各带电电路之间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0MΩ。
7.10.3 介质强度
7.10.3.1 产品的下列部位应进行介质强度试验:
a)各带电电路分别对地(即金属框架)之间;
b)交流电路与直流电路之间。
7.10.3.2 介质强度试验电压值:
所列部位,应承受频率为50Hz±5Hz,表5所列的正弦波试验电压值。历时1min的试验,绝缘不应出现击穿或闪络现象。
表5 正弦波试验电压值
额定绝缘电压 V
试验电压 kV
≤60
0.5
>60~250
2.0
>250~500
2.5
抽样试验和出厂试验时,允许采用试验电压为表5中规定的110%,历时1s的试验,绝缘不应出现击穿或闪络现象。
7.10.3.3 当施加一半的规定电压值于被试产品时,试验电压源的电压降应保持小于10%,电源电压应保证不低于5%的准确度。
7.10.3.4 对于直接经仪用互感激励的电路,试验电压应不小于2.0kV。
7.10.3.5 当在两个总是处于相同电位(例如直接连接同一相)的两电路之间试验时,试验电压应为两倍额定绝缘电压值,但不低于500V。
7.10.4 冲击电压
产品各带电电路对地(即金属框架)之间,应能承受标准雷电波幅值5kV的短时冲击电压试验。
承受冲击电压后,产品的汉族要功能应符合出厂试验项目的要求,在试验过程中,允许出现不导致损坏绝缘的闪络。如果出现闪络,则应复查绝缘电阻及介质强度,介质强度试验电压为规定值的75%。
7.11 湿热性能
产品在最高温度为40℃,试验周期为两周期(48h)的条件下,不施加激励量,经交变湿热试验,在试验结束前2h内,用开路电压为 500V 的测试一起测定 5.10.2 规定部位的绝缘电阻值,应不小于0.5MΩ,各带电电路分别对地(即金属框架)之间的介质强度为规定试验电压值的 75%,试验后检查外观质量,不应出现锈蚀及表面涂覆层脱落等现象。
7.12 率消耗
产品总的功率消耗不做考核。
7.13 性能
7.13.1 温升
产品各部位的温升不应超出表6的规定。
表6 温升
部 位
温 升
装在内部的元件a
按企业标准规定
可接触的外壳和覆板金属表面
绝缘表面
30b
40
a.装在内部的元件是指继电器、继电保护和控制装置及常见的开关元件和控制元件、电子组件。
b.除非另有规定,对能够接触但正常工作时不触及的外壳和覆板,允许其温升比表中的数据高10K。
7.13.2 短期耐热极限值
产品直接与电流互感器相连接的电流回路,应能承受20倍额定电流,历时1s的冲击而无绝缘损坏。
7.14 7.14 动稳定
产品直接与电流互感器相连接的电流回路,应能承受50倍额定电流,历时10s的冲击而无绝缘损坏,线圈及结构零件无永久性变形。
7.15 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柜、屏不同回路内两带电导体之间以及带电导体与裸露不带电导体之间的最小距离,均应符合表7规定的最小电气间隙与爬电距离的要求。
表7 介质强度试验电压值
额定
电压
电气间隙
爬电距离
额定工作电流
额定工作电流
≤63A
>63A
≤63
>63A
≤60
3.0mm
5.0mm
3.0mm
5.0mm
60<U≤300
5.0mm
6.0mm
6.0mm
8.0mm
300<U≤500
8.0mm
10.0mm
10.0mm
12.0mm
注:1 当主电路与控制电路或辅助电路的额定绝缘电压或额定工作电流不一致时,其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可分额定值选取。
2 具有不同额定值主电路或控制电路带电的导电零件之间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应按最高额定绝缘电压工作电压选取。
7.16 7.16 辅助激励量中断对性能的影响由保护装置的标准规定。
7.17 7.17 承受振动响应嫩能够里和振动耐久能力
产品应能 承受GB/T 11287- 中规定的严酷等级为Ⅰ级的振动响应能力和振动耐久能力。
7.18 受冲击响应能力和冲击耐久能力
产品应能承受GB/T 14537-1993中规定的严酷等级为Ⅰ级的冲击响应能力和冲击耐久能力。
7.19 7.19 承受碰撞能力
产品应能承受GB/T 14537-1993中规定的严酷等级为Ⅰ级的碰撞试验。
7.20 7.20 承受脉冲群干扰能力
产品应能承受GB/T 14598.13-1998中规定的严酷等级为Ⅲ级的1MHz(100kHz)脉冲群干扰能力。
7.21 7.21 承受静电放电干扰能力
产品应能承受GB/T 14598.14-1998中规定的严酷等级为Ⅲ级的静电放电干扰能力。
7.22 7.22 承受辐射电磁场干扰能力
产品应能承受GB/T 14598.9-1995中规定的严酷等级为Ⅲ级的辐射电磁场干扰能力。
7.23 7.23 承受快速瞬变干扰能力
产品应能承受GB/T 14598.10-1996中规定的严酷等级为Ⅲ级的快速瞬变干扰能力。
8 检验方法
实验的环境条件按JB/T 5777.3— 的规定。
8.1 检查5.1按JB/T 5777.3- 的规定;
8.2 检查5.2按JB/T 5777.3- 的规定,检测漆膜附着力GB/T 1720-1979的规定;
8.3 检查5.3、5.4、5.5按JB/T 5777.3- 的规定;
8.4 检查5.6按要求用目测和欧姆表测量;
8.5 检查5.7、5.8按JB/T 5777.3的规定;
8.6 检查5.9按企业产品标准的规定;
8.7 检查5.10按JB/T 5777.3- 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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