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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住户有偿保洁服务作业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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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9日
文档仅供参考
住户有偿保洁服务作业规程
1 目的
规范住户有偿保洁服务工作,确保有偿服务工作质量。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开展的住户有偿保洁服务工作。
3 职责
3.1 保洁中心经理负责审批有偿保洁服务的收费标准。
3.2 保洁主管负责对有偿服务的项目定价、有偿保洁服务的组织实施服务过程的质量监控。
3.3 清洁工负责依照本规程进行具体住户有偿保洁服务的工作。
4 作业规程
4.1 当接到<特约服务工作单>后,保洁主管应对派出人员做如下工作安排
4.1.1 详细说明该次服务工作的内容和工作时间。
4.1.2 本次服务工作的要求及注意事项。
4.2 清洁工接到外派服务任务时,应注意
4.2.1 检查自己的仪容仪表。
4.2.2 准备清洁设备、工具、清洁剂等。
4.2.3 牢记本次工作要求、注意事项以及服务标准。
4.2.4 准时到达指定地点。
4.3 进人住户家前应先轻轻敲门并自报身份说明来意,得到住户允许后,方可进入,如住户没人在家,留下锁匙要求服务时,进门前必须先敲门,确认无人后方可用锁匙将门轻轻打开,并将”清洁进行中”牌挂在门锁上。
4.4 按规定内容和要求进行工作,具体操作方法依照相关的作业规程。
4.5 清洁完毕,收拾好清洁设备、用具。
4.6 每次工作完毕后保洁主管应亲自检查服务质量,并请住户验收及咨询住户对服务的意见,请住户在服务单上签名确认。
4.7 如住户不在家,保洁主管应会同清洁工检查现场工作无遗漏后,关上电源锁上大门并将工作单送综合经营部处理。
4.8 有偿服务工作注意事项
4.8.1 到住户家清洁服务,必须挑选思想和技术素质好的员工,并经过严格的纪律培训后方可委以任务。
4.8.2 凡外派的员工必须精神饱满、仪容仪表应当符合<管理人员仪容仪表管理规范>、<管理人员行为举止管理规范>、<管理人员语言管理规范>、<管理人员对待业主的管理规范>等的要求。
4.8.3 清洁工工作完毕后,保洁主管应认真检查工作质量,将工作情况及住户的满意情况记录于”工作日记” 中由中心部门归档保存一年,作为对员工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5 记录
<清洁服务项目收费表>
6 相关支持性文件
6.1 <清洁设备操作与日常保养作业规程>
6.2 <清洁剂使用作业规程>
6.3 <室内公共区域清洁作业规程>
清洁服务项目收费表(仅供参考)
编号
服务项目
收费标准
备注
1
钟点家庭服务(日常家务)
15元/小时·人
2
定点长期服务(1小时/天·次)
300元/月
3
定点长期服务(2小时/天·次)
450元/月
4
清洁房屋
1.5元/平方米
5
清洗玻璃
20~30元/次
6
清洗车辆
10元/辆
7
大理石地面打蜡抛光
3元/平方米
8
木地板封水晶蜡
2元/平方米
9
清洗地毡
15元/次
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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