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公室文员聘用合同 甲方:武汉明( )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住所:汉阳区商业街三楼 乙方: 身份证号:( ) 住址:湖北( )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劳动合同自( )年()月()日起至20 年 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2个月。甲方安排乙方在公司办公室(地点)从事文员工作。 第二条 甲方每月28日前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为每月( )00元。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加班的,应与乙方协商,并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实行月工作制的,月工资按整月结算。具体结算办法双方约定如下:试月期( )元社保补贴。试用期满后月工资按( )社保补贴发放,餐贴补助8元/天,按每月出勤天数发放。 第三
2、条 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第四条 甲方严格执行国家工时工休制度。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周期内平均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 第五条 甲方根据国家法律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和必要的培训,给乙方提供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规定和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职工 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检举、控告。 第六条 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事项: 试用期内甲方可依法解除合同,如乙方要求解除合同,必须提前10日书面通知甲方; 试用期满后如有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 乙方报到后工作不满30日主动提出辞职或不能胜任工作被甲方解雇的,甲方不予支付工资。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 2 页 共 2 页(Word格式)合同可编辑,仅供参考源于网络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