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协议发包方:(简称甲方)邯郸市第二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承包方:(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国家及天津市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天津渤天化工有限公司宿舍楼住区改造工程 1。2工程地点:天津市汉沽区东风里社区汉沽化工厂宿舍楼 1。3工程内容:图纸内全部工程量 1.4承包范围:贰十栋楼 1.5包工包料,甲方指定分包除外 1。6合同价款:本合同总造价暂定陆仟万元.根据图纸要求,执行天津市08修缮定额直接费加税金,作为造价结算依据。 第二条:工程期限 2.1全部工程开工日期:本工程定于 年 月 日开工. 2。
2、2全部工程竣工日期:本工程定于 年 月 日竣工。 2.3全部工程总日历天数 天. 月 日之前必须验收合格。 第三条:工程延误与工期奖罚. 3.1延期开工:乙方因故不能按时开工,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提前五天,向甲方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应在三天内答复乙方。甲方同意延期要求或三天内不予答复,工期相应顺延.如乙方理由不充足,甲方不同意顺延工期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3。2暂停施工:甲方代表认为必要时,可提出暂停施工的要求并在停工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在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应及时提出复工的要求,甲方代表在24小时予以答复,工期可顺延。停工责任在甲方的
3、,工期相应顺延,并且甲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停工责任在乙方的,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因甲方代表不及时作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工期相应顺延, 3。3工期延误:下列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3.3.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3.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影响施工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的; 3。3。3施工中遇到不可预见的障碍物或古墓、文物、流沙等需要处理时; 3.3.4甲方代表签认同意给予顺延的情况; 3.3.5不可抗力(战争、动乱、空中飞行体坠落或其他非甲乙双方造成的爆炸、火宅等自然灾害、协议条款约定的等级以上的风、雪、雨、震等对工程造成损
4、害的自然灾害)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3天内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3天内予以确认答复,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被确认。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3。6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 3。4工期奖罚:根据工期定额标准双方约定工期的完成工期,工程提前或延误的奖罚费用,双方拟定如下条款: 3。4。1因乙方原因延误工期的,工期每延误一天甲方扣罚乙方合同总价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四条:甲方工作 4.1协助乙方办理乙方本公司进津施工所需证件、批件。 4.2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4.3甲方在开工前3天将工程有关技术资料提供乙方。
5、4。4甲方组织设计院、由乙方进行图纸会审,并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4.5甲方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临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要求,如乙方破坏,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工作,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乙方工作 5.1按双方约定的日期,向甲方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并按月向甲方报送完成工作量清单(工作量周期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止,报送日期为本月28日前)。 5。2将施工所需水、电源、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施工现场双方商定地点。施工期间水、电费乙方自挂表计量,相关费用自行缴纳(水电费含在总价中)。 5。3乙方应在施工前 日内将施工组织设计(施
6、工方案)交与甲方,甲方应在 日内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即可认为已经批准。 5.4乙方必须按此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进度的检查监督。 5.5已竣工工程在验收之前,负责对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系乙方的责任 2 由乙方负责修复,系甲方提前是同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5.6按约定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临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5。7严格执行我市关于文明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建筑物无污染,现场无建筑垃圾。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安全施工协议,乙方应自觉接受政府安监部门的监督检查。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工作,造成工程损失,应承担经济责任. 5。8乙
7、方负责协助、配合甲方分包队伍的施工给其提供施工相应必备条件并负责相应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报验。 第六条:价款支付与调整 6。1工程款支付: 6。1。1经双方商定合同签订后当日内,乙方向甲方交付甲方垫交的100万元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时间参照政府劳动监察部门规定执行。 6。1。2乙方进场7天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造价的5作为预付款。 6.1.3工程款支付方式按完成部位付款:临建房的搭建甲方向乙方支付搭建费用10万元(壹拾万元整)备注: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调整。第一次付款时间为夹层板完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付至已完工程量的75%;第二次付款时间为主题封顶完工备案验收合格后10日内,付至已完工程量的的75
8、;第三次付款时间为内外檐全部装修完工竣工备案验收合格后10日内,付至已完工程量的的90%;第四次付款时间为全部竣工备案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报送结算件后三个月内经甲乙双方共同同意的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核实后7日内向乙方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5,剩余5%为保修金,保修期满后付清(本金无利息). 6.2合同价款的调整:如有变更及政策性调价材料均于工程进展过程中以证方式及时报送并经甲方审批认可,其价款的调整与交付结算时一并完成。 第七条:次啊聊、设备供应 7。1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并附有合格证及材质证书。 7。2根据工程需要,经甲方批准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 第八条:质量与验收 8.
9、1乙方应认真按照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工程设计图纸有关要求进行施工,接受甲方及监理的监督,质量验收必须达到合格。对不合格的分项工程,乙方应按规范的要求进行返修,返修工作及费用由乙方承担。因甲方原因或其他非乙方的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8。2隐蔽工程验收:工程具备覆盖、掩埋或达到条款约定的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 3 施工前24小时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工程施工,并自觉履行监理程序。 8.3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双方根据国家工程竣工有关规定进行验收。 8。4乙方在双方认可的工程验收日期前5天将验收报告送甲方,甲方收到报告后7天内组织验收,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7
10、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可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 8。5已竣工未验收的工程,交工前由乙方保管,甲方不得动用。甲方如需提前使用,即视为验收报告通过,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全部由甲方自负,与乙方无关。 8.6乙方在验收合格后7天内向甲方一觉工程并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图4套.如因乙方的原因延误交付工程,则按照每延误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九条:设计变更 9。1施工中如需设计变更,须由甲方取得以下批准:超过原设计标准规模时,经原设计和规划部门批准,送原设计单位审查后,取得相应的图纸和说明. 9.2乙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经甲方同意。甲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向乙方发出正式
11、变更通知,乙方按通知进行变更。 9.3由于设计变更从而导致经济支出,以签证方式计入完成工程量,随进度款一并拨付. 第十条:竣工结算 10.1工程竣工后,由乙方出具竣工结算书3份,报甲方并附带相应签证单及变更依据,报经甲乙双方同意的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时期为3个月. 第十一条:工程保修 11.1保修金:甲方从应付乙方工程款内,按工程款的5%预留工程保修金。 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期满后予以返还。 11.2保修项目:合同第1.3条 11。3保修期限:因施工质量问题,甲方提出要求,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后2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和人员修理,所发生的修理费及其他相关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十二条
12、:争议、仲裁 12。1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当事人应本着协商的原则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按下列第 项方式解决: 1,向天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合同附件 4 13。1工程量清单 13.2施工单位的预算报价单 13。3附安全协议 13。4有关协议条款及补充合同:施工期间用水、电费乙方自挂表计量,并含在总中. 13。5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第十四条:合同份数及有效期 14。1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14.2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补充条款 材料由甲方指定并提供包括瓷砖、门、窗、厨具、保温层.价格参照本协议第1。6合同价款. 甲 方: 乙 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