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数据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一、数据管理委员会主任由主管副院长兼任,委员由相 关科室工作人员兼任。质量管理处为委员会常设办公室,质 量管理处处长兼秘书长之责。二、在院领导带着下负责完成数据的统计、审核、管理、 基础信息维护、报送以及解释等工作,对医院数据管理工作 提出切实可行的规划与方案并有效执行。三、数据管理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委员会会议,讨 论和解决医院日常数据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到达持续 改进的目的。四、数据管理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委员会全体会议, 记录会议内容,并将会议议题与决议及时上报相关部门。五、负责组织和实施数据管理委员会的各项决议,并对 决议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