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农业社会主义改造运动的评析摘 要:20世纪50年代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是新中国历史上的一件大事。本文旨在客观评价这一历史事件的“得”与“失”,把这一历史事件置于当时的历史范围和历史条件中去反思和总结,对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客观必要性及其成就与偏差进行了辨证地分析,并且结合现实审视了当前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从而进一步深化了对经济体制改革的认识,对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持续稳定地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具有大有裨益的意义。关键词:农业社会主义改造 必然性 得失1949到1956年,是党领导全国人民恢复国民经济进而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时期。其中,尤为值得关注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是一次深刻的农村经济体
2、制变革,在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历程中具有特殊的地位和作用。一、我国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新中国建立以后,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经过三年的艰苦努力,迅速恢复和发展了国民经济,新民主革命取得了全国性的胜利,土地改革也得以完成。在此良好基础上,1952年党中央提出了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即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从19531956年底,我国广大农村基本完成了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运动。在这期间对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具有历史的客观性和必然性。首先,建国初期,我国农村中大量存在着
3、的小农经济严重阻碍了我国农业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关系的变革一定要适应生产力的发展。个体农业在中国所创立的精耕细作的生产方式已经使生产力的发挥达到了极限。我国土改后的农村经济基本上还是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生产资料微薄、生产分散、生产规模狭小、农业科技落后、劳动生产率低下。农民一年的劳动收成,除了扣除生产资料的消耗和交纳国家的农业税外,绝大部分仅限于用作基本生活的消费。因此在这种微弱的小农经济制度下,不仅不可能进行扩大再生产,有时连简单的再生产也难以维持。其次,小农经济自由发展势必会导致农村贫富两极分化。土地改革虽然铲除了土地占有的不公平,但是却保留了土地私有和买卖转让的制度,这就必然会导致农民之间
4、因各种差异和意外因素发生经济上的分化。因此必须对农业进行社会主义进行改造,将小农经济私有制改造为社会主义的集体所有制。再次,对个体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是实现工业化的一个必要条件。土改以后,个体农户存在着耕地少、生产工具不足、资金短缺等问题。如果不引导农民走组织起来的路,不仅不能改善农民的生活,而且农村也不可能为工业的发展提供必要的商品、粮食、轻工业原料、工业品市场和积累工业发展的资金等条件,从而影响到轻工业的发展状况并导致重工业发展缓慢,成为工业发展的制约因素。所以必须对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解放农村生产力,加快农业发展,使农业与轻、重工业之间的矛盾得以解决。二、我国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是得失
5、兼有的改造我国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是农村生产关系的彻底变革,以毛泽东为代表的第一代领导集体立足本国实际,因势利导地开展互助合作运动,创造了从互助组到初级社再到高级社的相互衔接的“三步走”改造道路形式。通过这次改造,消灭了几千年来的农村私有制度,建立了社会主义的集体所有制。1953到1956年改造期间,农业生产稳步增长,农业总产值年均递增,为历史之最。这样的历史事实足以证明,我国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是符合我国实际和当时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社会历史条件的,对农业生产力的推动和农村的全面进步功不可没。但是,在看到改造成绩的同时,我们也不得不承认,在我国这样一个经济文化落后、人多地广的国家里,要进行如此广泛
6、、深刻、复杂的农村社会经济大变革,在实际操作中难免出现缺点和偏差。第一,对社会主义所有制的理解和经营管理方式上存在问题。在社会主义改造开始和以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我们对社会主义所有制的理解是肤浅和片面的,认为其只能是也必须是完全、纯粹的公有制。在集体所有制方面,又强调必须实现统一管理,集中经营,越大越好,越公越好,越高级越好。事实上,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不可能囊括社会经济的一切领域,必须在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发展多种经济成分。其次,统一经营的管理体制,既不符合中国农村的落后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又与我国农业生产发展不平衡的特点相矛盾。这是造成社会主义改造后期严重失误的一个重要原因。这种思
7、想的继续膨胀,发展成为盲目追求“一大二公”,阻碍了我国的农业发展进程。第二,在农业互助合作的形式上存在问题。我国是一个经济落后,幅员辽阔的国家,既有少数现代化的城市,还有大片穷乡僻野;在农村,既有现代化的农业机械,也存在原始的刀耕火种,经济发展呈现出不平衡的状态。然而过去一讲合作化,就认为只有一种形式、一种途径,这就是互助组、初级社,最后过渡到高级社。应该肯定它的适应性和优越性,但是,把这“三步走”的形式过于绝对化,在全国农村都按照这个模式办,采用“一刀切”的办法,就很难适应我国农村千差万别的实际情况,不能不是对农业合作化的一种误解和失策。第三,改造所谋求的目标上存在问题。改造的终极目标是把我
8、国农业变成生产资料共有的、生产专业化和社会化的大农业。这个目标就给农业社会主义改造提出了三方面的要求:第一,发展生产力,实现农业现代化;第二,变革生产关系,建立公有制;第三,将基本上是自给自足的农业自然经济,改造成为生产社会化的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作为完整意义上的社会主义改造至少这三部分缺一不可,但当时我们片面地认为,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就是用合作化的办法,把农民的个体经济改造为集体经济;改变所有制,变革生产关系,把农民原来的生产资料私有制变为集体所有的公有制。这种理解上的片面性,把农业社会主义改造所涵盖的内容大大缩小了。因此,从完整、科学的意义上来说,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并没有真正完成。三、当前农村
9、经济体制改革是对历史的扬弃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行,我国社会面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社会主义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在改革过程中,我们摒弃了许多不符合国情、阻碍生产力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东西,同时也采用了许多与过去不同的方针政策和办法以推动社会的进步。在这种情况下,一些人的思想观点发生了混乱。有的人认为,当前的农村经济改革是对历史上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根本否定,因而有了“既有今日,何必当初”的说法。这完全是一种误解。通过农业合作化运动,我们在农村实现了生产关系的变革,把分散的个体经济改造成为集体经济,在农村确立了集中统一的经营管理办法、按劳分配原则和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制。这
10、是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主要成果。我国从1981年前后,在全国农村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经济体制改革。即生产队通过合同形式,把集体耕地按人口或劳动力比例承包到户,由农户自主经营,生产成果由承包户完成相应的国家征购任务和集体提留后,剩下的全归自己。农民有了自主权,有了可以自由支配的剩余劳动力和资金,并运用它们发展家庭经济和多种多样的联合经济形式,从事多种经营。从经营管理方面来看,今天实行的是统一经营和分散经营相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这种经营体制并没有根本否定简单的统一经营,而是根据时代特色和社会变化发展的特点,对需要和可能统一经营的实行统一经营,对需要和可能分散经营的则采取
11、分散经营的方式,将“统”与“分”很好地结合在一起。从分配方面来看,今天的改革并没有否定“按劳分配”的原则,而只是用联产承包的办法代替过去的劳动分工制。用群众的话说,过去的分配办法是“先生产,后分配”,现在的办法是“先分配,后生产”。谁劳动好,产量高,谁的收入就越多,完全体现出多劳多得的原则。实践证明,这个办法比劳动分工制更能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所以应该说,联产承包责任制并非是否定了“按劳分配”这一社会主义原则,而是当前在农村中最能体现“按劳分配”原则,并且简单易行的办法。再从所有制方面来看,这种改革并没有否定生产资料的公有制。现在,广大农村继续保持着农业主要生产资料土地的集体所有,不少地区,特
12、别是在一些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生产资料的绝大部分仍为集体所有,归个人所有的只是生产资料的一部分。因此,在所有制问题上,社会主义改造的成果依然存在。改革后允许农民个人拥有部分生产资料,是为了更符合当前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更有利于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总之,当前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使我国的社会主义农业更加完善,也更加符合我国的国情,它是现实对历史的扬弃,而不是对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否定。只要对历史和现实进行深入具体的分析,我们就可以认识到,过去对生产资料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是为了在中国确立社会主义制度,实现由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的过渡;而今天的经济体制改革则是为了纠正前进中的错误和缺点,为了使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完善,更富有活力。所以,20世纪50年代的改造和当前的改革只不过是不同历史时期为社会主义奋斗的不同形式而已,任务不同,形式不同,但最终目标都是为了把我国建设成为伟大的、繁荣昌盛的社会主义强国。参考文献1 李安增,陈招顺对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再评价 J经济评论,2000:51 武力略论合作化初期党对农业问题的三点认识 J党史研究与教学2004:20 中国农业合作化运动史料下册 M北京:三联出版社,1959 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五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