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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律师实务》科目考试试题和参考答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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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大学期末考试必备复习资料 2019年广播电视大学考试就要开始了,祝各位考生顺利通关,取得满意的好成绩,加油,你最棒! 2019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律师实务》科目期末考试试题及参考答案 一、填空(在下列空格内填入正确内容,每空1分,共15分) 1.律师法所称的律师,是指取得律师___执业证书___,为社会提供___法律服务__的执业人员。 2.律师执业不受_____地域_____限制。 3.合伙制律师事务所,__合伙人 __对该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___无限责任___和___连带责任__。 4.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__国家秘密__和当事人的__商业秘密_,不得泄露当事人的_隐私_。 5.冒充律师从事法律服务的,由__公安机关 _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__五千_元以下罚款、___十五__日以下拘留。 6.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的,可以_自己__聘请,也可以由其__亲属__代为聘请。除涉及__国家秘密__的案件,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不需要经侦查机关批准。 二、判断正误(判断下列各题内容是否正确,正确的在题后括号内打√,错误的打×,每小题2分,共10分) 1.只要取得律师资格,公民就可以以律师身份执业。 (×) 2.律师既可以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两个以上律师事务所执业。 (×) 3.律师应聘担任法律顾问,与聘方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契约关系。 (√) 4.曾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两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 5.《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 (×) 三、名词解释(每个5分,共25分) 1. 法律顾问 是指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为进行正当经营,提高管理水平,增加社会和经济效益,维护合法利益,而聘任的以其知识和技能提供服务的律师所进行的专业活动。 2. 律师见证 是律师应当事人请求,以律师及其工作机构的名义,就本人眼见或亲自审查的法律行为利法律事件,出具文书,证明其真实性、合法性的业务活动。 3. 辩护权 就是刑事诉讼中的被告人,依据事实和法律,针对指控、起诉进行辩解、辩驳,以维护他的诉讼权利和合法利益的一项权利。 4. 法律咨询 是指专业咨询部门,就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人民群众提出的有关法律事务的询问,作出解释或说明,提出建议和提供解决方案的一种业务活动。 5. 代书 就是律师以委托人的名义,根据事实,依照法律,反映委托人的合法意志,代替委托人书写法律行为文书的创造性的业务活动。 四、简答题(每小题8分,共24分) 1. 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书,应当提交哪些文件? (1)申请书;(2分) (2)律师资格证明;(2分) (3)申请人所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实习鉴定材料。(2分) (4)申请人身份证件的复印件。(2分) 2. 律师代理有什么特征? (1)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法律行为。(2分) (2)在受托的权限范围内独立地进行活动。(2分) (3)实施的法律行为,应能产生民事权利和义务,即具有法律的意义。(2分)(4)进行代理活动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应由被代理人承担。 (2分) 3. 什么是辩护律师的工作原则? (1)辩护应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3分)(2)不得轻易拒绝为被告人辩护,而应积极地去维护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3分) (3)在同检察、审判机关分工的基础上,同他们相互制约。 (2分) 五、论述题(14分) 什么是律师制度?它包含哪几方面的内容? 律师制度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律师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进行业务活动的原则和任务,方式和内容,权利和义务,以及律师机构的组织原则和管理体制,以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法制与发扬民主,而实行的一项法律制度。(4分)它包含以下儿方面内容:1.是一项法律制度,把它等同于司法制度的观点是不科学的。(2.5分)2.以国家法律的确认为其存在的前提,是依法律规定而建立起来的一项法律制度。(2.5分)3.主要是规范律师进行业务活动,向社会提供法芹服务等方面内容的法律制度。(2.5分)4.律师业务的直接目的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5分) 六、案例分析题(12分) 李虎与张兰于1990年结婚,婚后生一女孩。后因性格不合,经常吵闹。1995年,李虎以双方无共同语言等理由诉至区人民法院,要求与张兰离婚,区人民法院经审理驳回起诉。后夫妻关系仍未好转。1996年10月,张兰计划外又生一女孩,经双方同意送他人抚养。1997年3月李虎再次向区人民法院起诉,坚决要求与张兰离婚,区法院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遂判决李虎与张兰离婚。张兰不服,以感情示完全破裂,财产分割不公等理由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请问如你是中级人民法院法官,你应该如何处理此案?并请说明理由。 答:应作出如下裁定: 一、撤销一审判决;(3分) 二、驳回李虎的起诉。(3分) 因张兰分娩丁足一年,一审判决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六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规定,故中级人民法院应依据以上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6条第(六)项规定:“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间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作出以上裁定。(6分) 试卷编号:5039                 座位号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2006年春季学期开放教育本科期末考试 《律师实务》试题 2006年7月    题 号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总 分 得 分                  得 分 评卷人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16分)      1、律师法律责任—— 律师法律责任是律师执业过程中,因故意或过失违反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或委托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的不利法律后果。 2、律师辩护—— 律师辩护,是指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或由法院指定的律师,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减轻或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诉讼活动。 3、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诉诸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与下,对该行政争议进行受理、审理、裁判以及执行裁判的司法活动的总和。  4、诉前禁令—— 诉前禁令是为及时制止正在实施或即将实施的侵权行为,由当事人申请法院发布的一种禁止对方当事人从事某种行为的强制命令。  得 分 评卷人 二、判断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  )1、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机构,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注册。 ( × )2、侦查阶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应派员在场。 (√  )3、律师会见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不需要经过批准,也不必通知任何机关。 ( × )4、马某因犯故意杀人罪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马某本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这种情况下,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 ( √ )5、从性质上分析,律师的赔偿责任是一种合同责任。 ( × )6、申请在国外设立分支机构的律师事务所必须有执业律师20人以上、其中熟练运用外国语工作的不少于3人。 (×)7、司法行政机关可以委托律师协会对律师、律师事务所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 (×)8、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可以委托律师以辩护人身份介入侦查阶段。 (×)9、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我国二审法院审理上诉的民事案件,应以书面审理为原则。 ( √ )10、曾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从法院、检察院离任后两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得 分 评卷人 三、不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1、关于我国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的分担,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BD    A.犯罪嫌疑人应当如实回答侦查人员的提问,承担证明自己无罪的责任    B.自诉人对其控诉承担提供证据予以证明的责任    C.律师进行无罪辩护时必须承担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成立的责任 D.在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中,检察机关应当证明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这一事实的存在 2、浙江省的省会城市杭州市设立了律师协会,则杭州市的杨律师应为 ABC 。    A. 杭州市律师协会会员       B. 浙江省律师协会会员    C.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D. 可以不参加律师协会   3、下列证据中,属于直接证据的是  C  。    A.韩某杀人案,证明被告人到过案发现场的证人证言    B.马某盗窃案,被害人陈某关于犯罪给自己造成物质损害的陈述    C.高某放火案,表明大火系因电器短路引起的录像    D.吴某投毒案,证明被告人指纹与现场提取的指纹同一的鉴定结论 4、司法行政机关在对律师、律师事务所拟作出  ABD  处罚决定前,应告知其在3日内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A.责任停业          B.吊销执业证书    C.对个人处5000元以上罚款      D.对机构处以2万元以上罚款 5、下列犯罪嫌疑人中,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的是 ABC   。    A.诈骗案犯罪嫌疑人吴某,患癌症晚期    B.故意伤害案件犯罪嫌疑人徐某,可能被罚处拘役    C.放火案犯罪嫌疑人王某,怀孕五个月    D.投毒案犯罪嫌疑人胡某,有立功表现 6、在我国,狭义的法律援助的实施主体可以是  BC   。    A.人民法院          B.公证员    C.律师           D.社会志愿者 7、某个体经营户不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罚款处罚,提起行政诉讼,在诉讼中 AD   。    A.原告是该个体经营户      B.被告是工商部门执法人员    C.原告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D.被告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8、下列人员中,可以被委托为民事诉讼代理人的是 ABCD    。    A.王某,执业律师       B.陈某,当事人的父亲    C.朱某,由某市妇联推荐      D.丛某,经法院许可的公民 9、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律师在侦查阶段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是  C  。       A.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       B.为犯罪嫌疑人代理申诉、控告       C.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D.为被逮捕的人申请取保候审 10、我国目前受理涉外仲裁案件的机构主要有 BCD   。       A.中国海洋仲裁委员会      B.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C.上海仲裁委员会       D.北京仲裁委员会   得 分 评卷人 四、案例分析题(每小题5分,共20分)      1、钟某为其3岁儿子购买某品牌的奶粉,小孩喝后上吐下泻,住院7天才恢复健康。钟某之子从此见任何奶类制品都拒食。经鉴定,该品牌奶粉属劣质品。为此,钟某欲采取法律手段维权。       试分析,如果你是钟某的代理律师,可以向他提出哪些法律建议?    作为钟某的代理律师,可以提出以下建议: (1)向工商管理机关举报,要求工商管理机关查处并裁决此纠纷;(2分) (2)向出售该奶粉的商场索赔,或向生产该奶粉的厂家索赔(2分) (3)直接提起诉讼,要求商场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等(1分) 2、陈某是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一天,某公司经理高某找到陈某,说明本公司因为货物卖买纠纷想起诉另一家公司,但对于能否胜诉没有把握,因此对是否向法院起诉很犹豫。陈律师让其简单介绍了一下该纠纷的情况,听完介绍后,对高某说,胜诉的把握很大。见高某还是犹豫,陈律师就说,如果起诉,审理该案的法院院长是他的一个老战友,关系很好。同时许诺愿将该案所得的律师代理费8%作为案件介绍费付给高某。于是高某决定委托陈律师作其所在公司的诉讼代理人,起诉另一家公司。陈律师接受委托后,去找承办此案的法官,请其吃饭,并一块娱乐娱乐,遭到拒绝。这时高某找到陈律师说他们公司又有一起劳动合同纠纷,听说另一律师务所的章律师承办此类案件很有经验。陈律师告诉高某,章律师只是徒有虚名,事实上是个不学无术的骗子,不如让他自己来代理诉讼。       试分析,陈律师的哪些做法是错误的?    陈律师的以下做法是错误的: (1)陈律师告诉高某,法院院长是他的战友,关系不错。利用与法院的关系来招揽业 务,违背了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的规定。(2分) (2)许诺愿将代理费的8%作为“案件介绍费”付给高某,属于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 纪律禁止的采用给予客户或介绍人提取“案件介绍费”的方式承揽业务的不正当竞争手段。(1分) (3)陈律师提出请法官吃饭和娱乐,违反了律师执业纪律。(1分) (4)陈律师告诉高某,章律师徒有虚名,事实上是个不学无术的骗子,不如让他自己 来代理诉讼。属于以诋毁其他律师的方式来争揽业务的不正当竞争行为。(1分)    3、某刑事诉讼案件判决下达后,检察院认为判决适用法律错误、量刑不当而提出抗诉,同时,被告人季某认为判决认定事实有误、量刑过重,委托其辩护人沈律师向法院提出上诉。上诉后,季某担心上诉反而会加重刑罚而向沈律师提出咨询,沈律师表示,根据“上诉不加刑”原则,提出上诉最坏的结果也只是维持原判,不可能会加重刑罚,让季某放心。 试分析沈律师的说法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沈律师的说法不正确。(2分)理由如下: (1)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 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称为“上诉不加刑原则”。(1分) (2)但是,刑事诉讼法同时规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案件, 不受“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制。本案中,由于检察院提出抗诉,因此二审判决仍然有可能对季某加重刑罚。(2分)  4、李某出生于1988年6月12日,2005年跟随舅舅外出打工。2006年5月2日晚九时许,李某独自一人在西湖边睡觉,醒来后发现自行车不见了。李某在附近寻找自行车时,看见在西湖边石椅上谈恋爱的张某和施某两人,便上前询问有没有看见自己的自行车。张某很不耐烦,叫李某滚开,李某一时激愤,与张某吵起来,张某推了李某一把,李某便拿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刺向张某后逃窜。张某追了几分钟后倒地不起,后因抢救无效死亡。三天后,李某投案自首。       试分析如果你是李某的辩护律师,应从哪些方面提出辩护意见?    作为李某的辩护律师,可从以下方面提出辩护意见: (1)李某作案时年纪未满18周岁,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2分) (2)本案中受害人自己也有过错,据此可减轻李某的部分责任;(1分) (3)李某事后有自首表现,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2分) 得 分 评卷人 五、简答题(每小题8分,共24分)      1、简述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有哪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包括: (1)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公民;(1分) (2)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法人或其他组织;(1分) (3)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2分) (4)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2分) (5)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检察机关在提起公诉时,可以提起附带懂 事诉讼。(2分) 2、简述申请再审须符合的情形有哪些?    申请再审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1分) (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1分) (3)原判决、裁定适用的法律确有错误;(2分) (4)法律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审判;(2分) (5)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行为等。(2分) 3、简述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主要权利。    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主要权利有:(以下每点各1分) (1)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人身权利不受侵犯; (2)收集与案件有关材料及查阅案卷权; (3)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权; (4)调查取证权; (5)拒绝辩护或代理权; (6)有得到适时通知的权利; (7)律师在庭审中享有的发问、质证、提出新的证据、辩论等权利; (8)获取案件各种法律文件副本的权利。 得 分 评卷人 六、论述题(每小题10分,共10分)      1、试述刑事诉讼律师辩护与被指控人权利保障的之间关系。  辩护权是被指控人应享有的基本权利,维护和帮助被指控人行使其应有的辩护权,是维护人类社会最基本的人权。(2分) 在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权方面,律师辩护具有不可比拟的优越性,律师辩护是刑事辩护的核心力量。律师辩护的优越性主要表现在:(以下每点2分,须做展开论述,否则最多给4分) (1)律师有着其他非律师辩护人不可比拟的专业素养。律师是取得执业证书并专门从事法律工作的专业人士,不仅掌握较为系统的法律专业知识,而且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对证据的审查判断、案件事实的认定、法律的适用及定罪量刑的法定尺度都有很好的把握,能够找准辩护中的关键问题,切实可行的实施辩护策略。 (2)律师享有较为广泛的诉讼权利。法律赋予了辩护律师较之其他辩护人更多的诉讼权利,如《刑事诉讼法》中规定辩护律师可查阅、摘抄、复制案卷及与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要行使上述权利,则须经检察院或法院同意。 (3)律师辩护有更为充分的法律保障。我国《律师法》规定,律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律师担任辩护人的,其辩论权和辩护权受到法律的保障。 (4)律师有自己的组织和纪律约束。律师执业活动要有特定的组织,即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辩护人,要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受律师事务所的监督和支持,能够利用集体智慧,有效地完成辩护任务。 法学专业开放专科《律师实务》模拟试卷 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关于模拟试卷的说明 为使学生了解本课程期末考试试卷的命题方式、试题类型、解题方法及相关要求等,我们将提供一套“模拟试卷及答案”。模拟试卷的试题类型、题量及分数分配等与期末考试试卷相同,但与期末考试试卷的内容无关。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法律系 2006年6月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16分) 1、律师代行上诉权 律师代行上诉讼权是指律师参加诉讼活动,在当事人不服地方各级法院的一审裁判时,经当事人同意或授权,可以代行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的权利。 2、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是指,对某些经济困难的贫困者或者残疾人、弱者等需要法律帮助的人,国家对其减免诉讼费用,或者为其提供必要法律帮助,从而维护其合法权益,实现司法公正的司法救济保障制度。 3、律师实务 律师实务是指律师为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所提供的法律服务,以及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所进行的执业活动。 4、律师辩护 律师辩护是指律师依法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人民法院指定,根据事实和法律反驳控诉,提出证明犯罪嫌疑、被告人无罪、罪轻或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诉讼活动。 二、判断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 √ )1、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适用于律师在执行职务、履行职责过程中的全部行为。 ( √ )2、为有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是律师的义务,也是律师执业纪律的要求。 ( × )3、律师私自收费的予以停止执业十二个月或取消律师资格的处分。 ( √ )4、在一起经济纠纷中,赵律师代理原告。由于某种原因,在诉讼过程中赵律师与原告依法解除了委托合同。本案被告遂聘请赵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原告对此提出异议,认为赵律师的做法违反了律师执业纪律。被告则认为赵律师接受委托是在原告依法解除委托合同后,并未违背律师执业纪律。被告的意见是不正确的。 ( × )5、孙律师的弟弟是法院审判员,每当其承办案件时,总是向当事人推荐其哥孙律师为诉讼代理人。;孙律师接受委托后,对方当事人从未提出过异议,也没有发现孙律师有其他违法行为。但律师事务所主任认为孙律师的做法违反了律师执业纪律,应当予以处分。律师事务所主任的看法符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定。 ( √ )6、律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 × )7、只要经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公民就可经律师身份执业。 ( × )8、国家机关的现职工作人员只要取得律师资格,可经兼任执业律师。 ( √ )9、律师事务所对其设立的分所的债务承担责任。 ( √ )10、律师必须加入的在地的地方律师协会。 三、不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1、古罗马的 C 制度被认为是世界各国律师制度的起源。 A.雄辩家 B.讼师 C.保护人 D.辩护士 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于 D 通过。 A.1995年1月15日 B.1995年5月15日 C.1996年9月15日 D.1996年10月15日 3、赵律师因酒后驾车撞死一名妇女,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这种情况下 B 。 A.赵的律师执业证书因此吊销 B.赵的律师执业证书不能因此吊销 C.赵的律师执业证书如被吊销,以后也不能再申请颁发 D.赵的律师执业证书如被吊销,五年后可以再申请颁发 4、下列各项中,属于律师非诉讼业务的是 AB 。 A.担任法律顾问 B.参加调解和仲裁活动 C.担任辩护人 D.申请取保候审 5、根据我国《律师法》相关规定,律师协会履行的职责包括 ABC 。 A.总结交流律师工作经验 B.组织律师培训 C.调解执业活动中的纠纷 D.制定律师法律、法规 6、法律援助制度产生后,经历了发展阶段依时间先后顺序可表示为 A 。 A.慈善事业——个人权利——国家福利 B.个人权利——国家福利——慈善事业 C.国家福利——个人权利——慈善事业 D.国家福利——慈善事业——个人权利 7、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代理的法定情形是 ABC 。 A.委托事项违法 B.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 C.委托人隐瞒事实 D.委托人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 8、下列各项中,原告一方可以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刑事案件是 ACD 。 A.重婚案 B.故意伤害案 C.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 D.侵犯知识产权案 9、律师在参与各类谈判的过程中,其谈判技巧主要包括 ABC 。 A.倾听技巧 B.引诱技巧 C.让步技巧 D.沉默技巧 10、我国《律师法》规定的对律师事务所的惩戒措施有 BCD 。 A.警告 B.责令改正 C.没收违法所得 D.吊销执业证书 四、案例分析题(每小题5分,共20分) 1、某当事人因涉嫌杀人被逮捕,律师会见时,该当事人向律师咨询,如果一审判决死刑,可否上诉。律师答,可以上诉,因为我国刑事案件一律实行两审终审。该律师说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不正确。理由:我国刑事诉讼案件一般情况下实行二审终审制,但最高院作为一审法院的案件,只能是一审终审。 2、某刑事案件中,证人是一名年纪为13周岁初一的学生,案发当时在现场看见犯罪嫌疑人丢弃凶器,被害人的代理律师提请证人出庭,审判长以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的人或年幼的人均都不能作证人为由,不予准许。请问,审判长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不正确。理由: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的人或年幼的人并非都不能作证人,他们可以对与自身健康、精神和智力状况相适应的事件作证。本案中,初一学生虽未成年,但对其亲眼看见嫌疑人丢弃凶器一事,仍可作证。 3、梁某,男,1983年10月2日出生。1997年10月3日,梁某在一酒家门口见一醉汉被众人围观,便上前自称是醉汉的表弟,用三轮车将其拉至僻静处,趁醉汉还在酣睡中,将其装有10万元巨款的密码箱拿走,梁某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你认为这一说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不正确。梁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理由:根据刑法规定行为人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属于相对副刑事责任时期,在此期间只有杀人、抢劫、绑架等犯罪的才承担刑事责任;本案梁某所犯重大盗窃不属于刑法规定的相对刑事责任年龄应承担的范围,故其行为不构成犯罪。 4、梁某,男,1983年10月2日出生。1997年10月3日,梁某在一酒家门口见一醉汉被众人围观,便上前自称是醉汉的表弟,用三轮车将其拉至僻静处,趁醉汉还在酣睡中,将其装有10万元巨款的密码箱拿走,梁某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你认为这一说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不正确。梁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理由:根据刑法规定行为人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属于相对副刑事责任时期,在此期间只有杀人、抢劫、绑架等犯罪的才承担刑事责任;本案梁某所犯重大盗窃不属于刑法规定的相对刑事责任年龄应承担的范围,故其行为不构成犯罪。 5、文某,男,24岁,某厂青工。1992年7月4日,文某得知本厂高工刘某夫妇去外地出差,家中仅有一16岁女儿在家,便起奸淫之心。当日凌晨,文某从窗口钻进刘家,因不知刘某之女住处,便在客厅摸寻,不慎撞翻了茶几刘某之女听到响声大喊救命,文某见事已败露,便匆忙逃走,后被群众追获。文某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且属于强奸未遂。你认为是否正确,为什么? 不正确,文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但属于强奸罪的预备而不是未遂。理由:是否"已着手实施犯罪"是犯罪预备和未遂的关键区别。所谓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的行为必须实际接触或者接近犯罪对象,行为已对犯罪的直接客体造成了直接威胁;本案中,文某尚不知犯罪对象在何处,故其行为应认为处于预备状态。 五、简答题(每小题8分,共24分) 1、简述刑事自诉案件包括哪几类? 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 a) 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1分) b) 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在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应当允许被委托的辩护律师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法文书、技术性鉴定结论。(2分) c) 调查、收集证据。辩护律师经证人或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向他们收集与案件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收集、调取证据。(2分) d) 提出辩护意见。(1分) e) 代理申诉。对于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可自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后7日内委托辩护律师代为申诉。(2分) 2、简述律师执业的限制。 根据我国《律师法》的规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领律师执业证书: a) 具有律师资格;(3分) b) 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3分) c) 品行良好。(2分) 3、简述律师在收集证据的过程中应当注意的问题。 律师的非诉讼业务范围包括: a) 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聘请,担任法律顾问;(2分) b) 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2分) c) 律师参加仲裁;(1分) d) 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参加诉讼外调解;(1分) e) 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办理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2分) 六、案例分析题(共10分) [案情] 2003年10月8日,某职业专科学校学生(生于1986年12月)沈某骑车去公园玩,至某小学附近时,迎面驶来的一辆大货车的拖挂车厢将前方与其同向骑车上班的某公司业务员金某挂倒,金某当场昏迷过去。挂在她自行车前把上的钱包甩落在地,一捆人民币(计5000元)甩出包外。此时沈某正好骑到,便将这捆钞票和林的钱包(包内还有5000元)拾起,一并装进自己的双肩书包内。此事被骑车经过的一名学生纪某看见,当纪某询问沈某为何把钱包放进自己袋内时,沈某谎称他与金某一道去银行取款回来,纪某未在追究。沈某在现场帮助交警将金某抬上汽车然后离去。金某因伤重抢救无效死亡,沈某用2000元买书、吃喝,余款存入银行。后因公安机关追查万元巨款下落,沈某闻讯害怕受到处罚,便将8000元存折交某市交警队,并交代了事情经过,表示愿退赔2000元,接受处理。 问:沈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如果你作为沈某的辩护律师,应从案中哪些情况为沈某辩护? 沈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他趁金某昏迷时,将万元巨款装进自己的旅行袋内是秘密窃取行为,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2分) 作为辩护律师,应从以下方面为沈某辩护: (1)被告人沈某犯罪时未满18岁,应从轻或减轻处罚,《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4分) (2)沈某自首,可从轻或减轻处罚。《刑法》第67条规定: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对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沈某事发后害怕受到制裁,主动投案自首,并交出8000元存折,要求将2000元退赔,未造成大的损失,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4分) 40.被告张某,男,41岁。张某之父在土改时分得本村地主李某的房屋3间,但未正式办理房产登记手续。30多年来从未发生任何争议,房屋由张某自行修缮。1989年,张某因孤身一人且经济困难,决定出卖此屋。此时李某之子李小}l|强行占住其中两间屋,并以李家原有房屋50多间的房产证为证据,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确认张某居住的3间房屋所有权归其所有。 [问题]根据上述案惰,为被告张某拟写代理词。 [答案与分析]根据本案案情,结合有关法律法规,拟定代理词如下:    代理词 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50条和《律师法》第25条规定,××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张某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其代理人,参加原告李小川起诉的被告张某房产纠纷一案的诉讼活动。开庭前,我听取了委托人的陈述,查阅了有关案卷材料,进行了必要的调查,现发表以下代理意见: 1.被告人张某拥有这三间房屋的所有权。本案原告李小川之父李某在土改中被划为地主成分,按当时土地改革法的规定,其家产包括房屋在内除依法保留生活必需的一部分外,其余没收归公。由此可见,李某原有房屋产权自从土改以后不再为其所有,这其中当然包括张某之父在土改中分得的三间房屋在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对于土改遗留的房屋产权纠纷,产权以土改时确定的产权为准。土改时征收的房屋,产权已归他人所有的,对该所有人应依法予以保护。尽管这3间房屋当时未办理房产登记手续,但实际上是张家在土改中依法获得的,张家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张某有权处分这三间房屋。 2.被告的合法所有权受到侵犯。原告起诉之前,得知张某要出卖这三间房屋,即强占其中两间,阻止房屋买卖。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17条、第134条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民事法律政策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精神,对李小川强占房屋,侵犯张某财产所有权的行为,请法庭予以批评教育,并责成原告立即停止侵害,退出现侵占的房屋。    ××律师事务所律师    ×××(签名)    ××年×月×日 41.某市A公司于5月10日和本市B商场签订了一份空调买卖合同,由A公司向B商场提供空调5∞台,每台价格3000元,共计150万元。双方约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B商场向A公司支付总价款20%的定金,A公司于6月10日和7月10日分两批(每批250台)向B商场供货,交货地点在B商场。自交货之日起20天之内,B商场负责将每批贷款支付给A公司(第一批货款要扣除已支付的定金)。合同签订后,B商场向A公司按时支付了定金30万元,A公司于6月10日按时向B公司交付了250台空调,然而由于当年气温较低,空调市场不景气,B商场未支付第一批货款,并且拒收A公司交付的第二批空调,双方多次协商未能达成协议。A公司不得已只好将250台空调以每台2000元的价格卖给C商场,之后A公司要求B商场支付第一批空调的货款,并赔偿A公司的损失25万元(A公司以低于合同价1000元价格将2500台空调卖给C商场)。B商场则认为由于空调市场突然变得不景气,才导致无法履行合同,因此不同意赔偿A公司25万元损失,并要求A公司将第一批空调单价降至2000元。由于双方无法协商一致,A公司准备向法院起诉。 [问题]假设你是A公司的代理律师,根据上述案情为A公司代拟一份诉状。 [答案与分析]    民事起诉状    原告:某市A公司,位于某市×区×路    法定代表人:刘某,男,40岁,公司经理    委托代理人:张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某市B商场,位于某市×区×路    法定代表人:高某,女,40岁,商场经理    请求事项: 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支付第一批空调的货款75万元(扣除定金30万元,实际需要支付45万元)。 2.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由于降价销售另外250台空调所造成的损失25万元。 3.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19××年5月10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一份空调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提供500台空调,每台单价3000元,共计150万元,原告于6月10日和7月10日分两批向被告供货,被告自交货之日起20天内将每批货款交付原告。合同签订后,第一批货原告如期供货,被告验收合格,但被告只交付了定金30万元,没有按时交付货款。7月10日,原告又向被告交付空调250台遭到拒绝。经原告多次催促,被告仍不支付货款,也不接受第二批货物。原告无奈只有降价出售,造成25万元的经济损失。   原告认为,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合同是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的,依法具有法律约束力。原告按合同认真履行了自己的义务,而被告先是收到第一批货物拒不付款,后又拒收第二批货物,其行为违反了《合同法》规定,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理应承担违约责任。为此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07条和第115条,特向你院提出上述请求,请依法裁判。   此致    ××区人民法院    (附:本诉状附本1份)    具状人:A公司 19××年×月×日 42.1990年4月3日,李男为甲队放牛,不慎将牛丢失。该牛被乙队丁庆捡到。1991年4月,丁庆牵牛干农活时,被李男发现。经甲队与丁庆多次交涉,丁庆拒不还牛,后甲队向法院起诉,要求丁庆还牛,在审理中,丁庆欲提出反诉。 [问题]基于上述材料,请为被告丁庆代书反诉状。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如姓名、年龄等可以从略,字数不超过300字。 [答案与分析]不当得利应返还。 书写民事反诉状,首先要明确原来的被告、原告在民事反诉状中的名称,即成为“反诉人”、“被反诉人”,然后明确反诉的事实和理由以及反诉请求。其他格式与民事诉讼状基本相同。就本案为被告丁庆代书反诉状如下:    民事反诉状    反诉人(原诉被告):丁庆(基本情况略)    被反诉人(原诉原告):甲队,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略)    案由:为提出甲队诉丁庆返还牛一案的反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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