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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经济的结构性分化及其对策
根据经济合作组织(OECD)的分析,1998年至2003年,我国民营企业的产值增长了5倍,而同期国有企业的产值仅增长了70%。民营经济的高速发展及其竞争效率,已经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并正在改变着我国微观经济的构成和性质。但是,由于种种来自市场或非市场的不确定性,我们仍然有理由为民营经济的未来感到担忧。本文着重分析正在发生于民营经济内部的结构性分化趋势,考察引起这些变化的深层原因、可能后果及其相应对策。
一、民营经济内部的结构性分化趋势
我国民营经济内部的结构性分化发端于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近年来有加速扩大之势,集中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民营大企业快速扩张,而中小企业遭遇成长陷阱
在民营经济分化的基本态势中,大企业与中小企业间的系统性分化最为突出。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大型民营企业数量的增长速度远远高于全部民营企业数量的增长速度。由表1可明显地看到,从1998年至2003年,规模以上民营企业由463家增加到2267家,年均增长%;而全部民营企业的平均增长速度为%,前者比后者高出个百分点。一些规模巨大的民营企业正从浩如烟海的中小民营企业中脱颖而出。
(2)大型民营企业的营业收入增长率大大快于全部民营企业营业收入的增长率。2001至2003年,规模以上民营企业营业收入的年均增长率达到%,而同期全部民营企业的年均增长速度只有%,前者是后者的1倍多。
(3)大企业数量的扩张以其自身规模扩大为主。从民营大企业的成长渠道和成长机制看,有大量案例显示,近年来大企业的扩容主要有三条途径:一是通过有一定规模的国有企业、乡镇企业的改制直接而来;二是大型民营企业自身的裂变;三是民营企业的并购,而由中小型民营企业逐渐发展成大型企业的并不普遍。英国学者大卫·斯托里曾研究发现,由中小企业快速成长为大企业的比例为5%。尽管我们没有中国中小企业成长为大企业的相关数据,但从民营企业平均仅有年的寿命来粗略估算,很多中小型民营企业等不到长大就“死亡”了,因此,我国近年来民营大企业年均%的增长速度,主要不是依靠中小企业的成长实现的。当然,在一些新经济领域如IT行业中,也不乏中小型民营高科技企业迅速由小变大的案例,如网易、盛大、百度等网络概念公司的传奇式成长。但在广大的传统竞争性产业领域,由于融资、人才、技术和市场准入等因素的制约,中小企业正遭遇着成长的陷阱。
2、民营企业的产权日益股份化,家族控制却根深蒂固
同多数国家的经历一样,我国多数民营企业在诞生初期采用家族制模式。随着企业的成长壮大,企业在组织的制度形式上已经出现了明显分化。
(1)股份制企业大幅增加,而独资企业的比重逐步缩小。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资料,私营企业中,有限责任公司1992年为万户,仅占全部私营企业总户数的%,到了2004年,就增加到万户,占全部私营企业户数的%,已经成为私营企业的主流组织形式。而与此同时,私营独资企业和合伙制企业的相对状况则双双下降,独资企业的绝对户数虽然由1992年的万户上升到2004年的万户,但所占比重却由%下降到%;合伙制企业由1992年的万户增加到2002年的万户,但其所占份额却由%大幅度下降到%。
(2)多数民营有限责任公司的实质依然为家族企业。尽管民营有限责任公司在数量上已占很高比重,但有研究表明,我国的民营企业中绝大多数仍然属于家族控制企业。中国社会科学院民营经济研究中心的调查数据也显示,有限责任公司已经成为民营企业的主要制度形式,其比重占到样本企业总数的%。然而,这些企业中有455家,占采取有限责任公司总数%的企业承认自己实际上是家族企业。可见,目前我国民营企业在股份化的过程中,真正实现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的公司仅存在于很小一部分大型民营企业中,绝大多数仍然难以摆脱家族控制的模式。
3、民营经济在工业和服务业领域的分野加速
(1)从事第三产业的民营企业在数量上超过了第二产业的民营企业。从图1清楚地看到,近二十年来,民营经济产业分布变化的突出特点是,早期主要集中在第二产业,进入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民营经济在第三产业的比重开始超过在第二产业所占比重,而且第三产业的比重仍在上升,形成明显的“剪刀”状态。
(2)大型民营企业在市场竞争充分、比较优势突出的第二产业显示出竞争优势。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小企业司的研究资料,2003年,规模以上非国有工业企业主要集中在轻工行业,占规模以上非国有工业的%,机械行业占%,纺织行业占%,建材行业占%,石化行业占%,烟草和电力等垄断性行业在1%以下。另据全国工商联公布的2004年全国民营企业500强的资料,500强企业中,纺织业的企业位居第一(58家),占500家企业总数的%;其次是黑色、有色金属冶炼及延压加工业(57家)、电气机械制造业(42家)、批发零售业(42家)、综合(37家)和服装制造业(26家)。显然,这些产业绝大多数属于第二产业。这就形成一个有趣和耐人寻味的现象,一方面众多民营企业不断进入第三产业领域,另一方面大型民营企业又集中于若干第二产业。
4、东部日益成为民营经济的利润中心,中、西部则逐步成为成本中心
(1)与中、西部相比,东部沿海地区民营经济的总量和竞争能力继续快速壮大。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小企业司的研究结果,非国有经济主要聚集在广东、江苏、浙江、山东和上海等东南沿海省市。截止到2004年9月,非国有工业企业总产值排在前八位的省份分别是广东(亿元)、江苏(亿元)、浙江(亿元)、山东(亿元)、上海(亿元)、福建(亿元)、天津(亿元)、河北(亿元)。上述八省非国有工业的产值占全国非国有工业总产值的80%,广东、江苏和浙江三省就占全国的一半以上,达到%。之所以会出现民营经济在东、西部加速分化的趋势,直接原因可能是,东部不仅拥有数量庞大的中小型民营企业,而且日益成为民营大企业的聚集地。根据全国工商联从2002年到2004年对上规模民营会员企业的连续调查显示,排在前500家的民营大企业的地区分布变化情况是:东部所占比重不仅远远高于中西部,而且仍有上升趋势;中西部特别是西部的民营大企业则逐年减少(表2)。尽管我们没有确切的资料证明,大型民营制造业企业主要集中于东部,而中小型民营服务业企业主要分布于广大的中、西部地区,但以上的分析似乎可以证明这一推断。
(2)民营高科技企业进一步凸现于东部一些特大型城市。像北京、上海这些科技密集型城市,民营高科技企业更取得了长足发展,这进一步从产业层面强化了东部利润中心的地位。但另一方面,我国广大地区特别是中西部的民营企业科技含量小,多数企业仍以传统生产方式和传统产业为主,难以摆脱成本中心的不利地位。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小企业司的研究结果(参见表3),截止到2002年,民营高科技企业总数达到109384家,总收入亿元。其中东部的企业数占%,总收入占%;中西部合计的民营企业数占比为%,总收入仅有%。仅上海和北京两市合计的企业数占总数的比例达到%,相当于中部和西部总和的%;其总收入的比例为总数的%,相当于中西部合计的%。
民营企业在规模上和民营经济在产业分布上的东、中、西部间的分化,加速了民营经济在全国范围的深度分化,这也可能成为全国区域经济不平衡的重要根源和机制。
二、民营经济内部结构性分化的原因探析
民营经济在企业规模、制度、产业和地域分布上的分化趋势已经十分明朗,笔者认为,造成这一分化的深层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大小企业运营效率的差异
大型民营企业的效率状况是:根据全国工商联上规模民营会员企业调研报告的资料,2001年至2003年,入围企业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和14%,呈逐年上升态势。而能够反映全部私营企业经营效率的注册资本收入率指标,其变化趋势却是以每年%的速度递减。大企业的运营效率上升,而中小企业的运营效率下降的两种相反趋势,是造成民营大、小企业间分化的根本原因。
至于为什么会造成大型民营企业的效率持续高于中小民营企业的运营效率,在这里强调以下几点:
(1)大型民营企业的治理结构优于中小企业。有资料显示,几乎全部入围企业都采用股份制,有一些已经成为上市公司,这些公司的治理结构初步摆脱了家族控制的模式,企业普遍获得较高的治理效率。但多数中小型民营企业依然采取家族治理模式,难以获得公司制状态下更高的专业化治理效率(法马和詹森,1983)。
(2)产业成熟度的影响。衡量产业成熟度要看产业内是否长期存在过度竞争,以及行业内大小企业间是否形成稳定的技术联系。显然,在民营企业比较集中的行业中,尽管可以观察到一些大小企业间已初步形成了上下游技术联系,比较典型的如浙江近年来出现的产业链条。但整体而言,企业的散状发展依然是我国民营经济的主要产业状态。在产业发展的初级阶段,大企业
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化,民营经济在其快速发展过程中的系统性分化有其必然性,某些潜在后果是可以预见的。首先,与小企业成长失去联系的大企业的自我扩大,无法不断地吸纳中小企业特有的优势资源和新鲜血液,肯定是不可持续的;第二,民营企业如果长期囿于家族控制,无法导入社会资本和其他社会资源,同样是不可持续的;第三,民营经济更多地涌向第三产业,一方面会造成这个产业的低水平过度竞争,另一方面也会造成第二产业因过度“失血”而发展乏力;第四,民营经济在地域上的分化则会加速区域经济的失衡。这些问题需要引起我们的重视并采取必要的对策。
首先,应当承认我们已经进入了民营大企业崛起的时代,促成规模更大、更有效率的企业诞生是我们应该采取的基本态度。同时,也需要通过为广大中小型民营企业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切实解决它们的融资难和缺人才、缺技术等问题,通过促进产业成熟度的提升,逐步形成大、中、小企业有机共生的理想局面。
其次,要为民营企业引入外部资本,改造其产权结构和治理结构,摆脱家族控制模式创造条件。特别对那些已经有了股份化雏形的民营有限责任公司,在其他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将其尽快推向国内公开资本市场或鼓励其到海外上市;对那些尚未采取股份制的企业,则要鼓励并促使其实行内部人的股权分散化。
第三,要通过财政改革和税收政策引导,使那些有经济实力的民营企业从事工业,特别是先进制造业、高科技产业,使其能够获得与从事其他产业大致相当的利润;对进入第三产业的民营企业,要不断提升其产业层次,鼓励向高价值增殖的领域扩展。
第四,要关注日益显着的东、中西部民营经济之间的现金流“隧道”效应。在鼓励东部民间资本进入中西部的同时,中西部地方政府要积极发展具有自身特色的产业,扶持当地民营企业的成长壮大,鼓励东部大型民营企业落户当地,以协调民营经济力量在区域经济间的合理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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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OECD:《中国经济调研报告(2005)》。
②黄梦复主编:《中国民营企业发展报告NO1(2004)》,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
③戴园晨主编:《中国经济的奇迹——民营经济的崛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④“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研究”课题组:《2004—2005中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前沿问题研究》,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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