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优质教育分配的理论研究摘要:教育总体上具有准公共品和社会权的双重属性,其分配应遵循机会公平原则。但质量越高、层次越高的教育越强调效率。优质教育不是基本权利,而是限制性权利,其分配应遵循机会公平优先兼顾效率的原则。具体而言,义务教育阶段的公立优质教育仍应遵循机会公平原则。高中和高等教育阶段的公立优质教育应遵循机会公平优先兼顾效率原则。优质私立教育应遵循效率优先兼顾机会公平的原则。一、问题缘起长期以来,择校一直是教育实践中一个十分敏感的问题,特别是它还与乱收费纠缠在一起,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很多人认为,择校不合理,应通过缩小校际差异来解决这一问题。其实,择校问题的实质是优质教育资源的分配。因此,
2、只有厘清优质教育的属性及其分配问题才能更好地认识择校问题。物品属性与其分配规则密切相关,所以在讨论分配之前,有必要对物品属性进行界定。但物品属性与分析视角有关,同一物品从不同角度看属性也许就不同。因此,选择视角也很重要。分配问题与个人和社会都有关。从个人角度看,分配涉及到个人的权利与利益。而权利与利益是法律与经济研究的主题。因此,法律与经济是讨论分配时的两个重要视角。从社会角度看,分配还涉及到公平和正义,与伦理和政治相关。分配既不能有悖社会伦理,也不能引发政治危机。所以,讨论分配问题还需要从伦理与政治的视角出发。在诸多视角中,伦理是最根本的价值原则,法律所确定的规则和秩序是对基本伦理原则的维护
3、,而利益必须在不违背伦理和不触犯法律的前提下才能考虑。因此,讨论分配问题应先考虑伦理再考虑法律最后考虑经济。分配涉及到分配什么、分配给谁、怎么分配等方面。分配什么通常较为清楚,但分配给谁与如何分配需要认真讨论。其中如何分配还涉及到分配原则和分配标准等问题。因此,讨论分配问题应从多角度出发,分别讨论应该分配给谁以及如何分配等问题。二、分配理论伦理是社会最基本的价值准则,讨论分配问题首先应从伦理出发。伦理学中最着名的有关分配的理论有杰瑞米.边沁(Jeremy Bentham)的功利主义、约翰.罗尔斯(John awls)的自由主义与罗伯特.诺齐克(Robert Nozick)的自由意志主义。边沁的
4、功利主义哲学把社会总效用最大化作为衡量分配是否合理的标准。以边沁为代表的功利主义者认同边际效用递减原理,他们认为单位收入对穷人的边际效用大于富人,劫富济贫可以增加社会总效用。但他们并不赞同平均分配,而认为社会需要保持一定程度的不平等,以激励人们努力工作。按照功利主义者的标准,当激励扭曲损失的效用与劫富济贫增加的效用相当时,社会资源的分配达到最佳状态。由此可见,在公平和效率之间功利主义者更重视后者,他们强调公平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提高效率。所以,功利主义的分配原则可以被概括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罗尔斯以“无知之幕”(假设人们处在原始状态下)的思想实验为基础,从分析社会契约人手,建立了指导社会政治制度设
5、计与社会、经济利益分配的根本道德原则-“正义原则”。罗尔斯的“正义原则”由两个前后有序的原则构成,即第一正义原则-平等自由原则;第二正义原则-机会公正平等原则与差别原则。第一原则优于第二原则,第二原则中的机会公正平等原则优于差别原则。第一正义原则与第二正义原则分别适用于公民政治权利与社会、经济利益的分配。所谓差别原则,按照罗尔斯的解释为“适合于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的原则,即不公平分配只有在确保处于最弱势地位的社会成员也能从中受益时,那么这种不公平分配才是正义的。罗尔斯的分配理论包罗万象,既包括政治权利,也包括经济利益。他认为公民政治权利不能交换,只适用于平等原则的观点十分正确。他提出的差别原
6、则体现了对大众和弱势群体的关怀,对于调和社会矛盾具有积极意义。但这一原则并未达到他改善功利主义者按照边际原理对社会、经济不公平进行分配的初衷。他所主张的由处在“无知之幕”状态下的理性人所设计的差别原则,实际上相当于为所有人购买了一份在未来社会中所处社会、经济地位的保险,并且假设这些处在“无知之幕”中的人全都是风险厌恶者。事实上,原始状态下的人的风险偏好属于何种情况无人能知。所以,从制度设计的角度看,最好的方法还是使社会成员的平均效用最大化,而这正是功利主义按照边际原理确定的分配原则。诺齐克基于绝对所有权,从权利价值的优先性出发讨论分配问题。他认为权利神圣不可侵犯,不平等是不幸的,但不平等不可解
7、决,任何平等的分配最终都将导致不平等;不平等并不意味着不公正,而平等也不一定意味着公正;人们希望纠正不平等,但对不平等的纠正不能得到合理的证明。所以,只要机会公平、程序公正,不平等就不需要纠正。诺齐克直接否认了自由主义者与功利主义者所讨论的从社会需要寻找最佳不平等程度的基本信念。罗尔斯、诺齐克与边沁的分歧源于立场不同。罗尔斯的理论从维护大众和弱势群体的利益出发,诺齐克则站在精英阶层的立场,而边沁的哲学有更多的调和色彩。从不同的立场出发,他们的理论都有可取之处。罗尔斯主张的公民政治权利适用平等原则十分正确;功利主义者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适合经济利益的分配,而诺齐克的机会公平与程序公正原则对社
8、会、文化权利的分配有重要参考价值。政治权利适用平等原则,经济权利适用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也很容易被理解。但社会、文化权利适用机会公平原则需要做进一步阐述。平等与效率都很重要,但平等与效率在一定条件下表现出替代关系,追求平等通常以效率损失为代价。对于社会发展而言效率是基础,分配的前提是有可供分配的资源。因此除作为社会架构基础的政治权利外,应尽量避免采用平等原则进行分配。社会、文化权是界于公权与私权之间的一类权利,并非维持社会架构的基础性权利,它可以为了效率而牺牲一定程度的公平。机会公平是对平等和效率的折衷。社会、文化权利的分配适用机会平等原则有一定的合理性。在明确了分配的一般原则之后就需要对优
9、质教育的基本属性进行分析。三、优质教育的属性优质教育作为一类特殊的教育,既有一般教育的属性,也有独特的属性。明确一般教育的属性,对于理解优质教育的特殊属性有重要意义。教育十分复杂,不同发展阶段、不同层次的教育性质不同。因此,区分发展阶段、区分层次,从多角度讨论教育很有必要。同时教育既有权利属性也有产品属性,从不同维度讨论教育的属性也很有必要。现实中教育的权利属性随社会发展而变化。在古代社会,受教育权基本上属于私权。随着社会演进,教育才逐步具有了公权与社会权的属性。国家举办公立教育并强制公民接受,改变了教育的权利属性。教育中的公权有一个独特的特点,即由私权让渡而来。所以如果家庭有能力实施教育,并
10、且不愿意让渡给国家,国家应允许家庭保留这种权利。现代教育包含不同的层次,这些不同层次的教育其法律属性也不尽相同。从法律关系的角度看,公权、社会权与私权本身构成了一条强制性由强到弱的权利链条。在这根链条中,社会权处于中间位置,公权与私权分别位于两端。在各个层次的教育中,义务教育的强制性最强,其不能被拒绝性更多地体现了公权的特点;高等教育的强制性最弱,更多地体现了私权的特点;而高中教育的强制性适中,更多地体现了社会权的特点。优质教育的权利属性与一般教育不同,它不是基本权利,而是限制性私权。优质教育的私权属性来源于其稀缺性。稀缺性意味着竞争性和限制性,竞争性强则意味着强制性弱,强制性弱意味着私权属性
11、强。优质教育稀缺性主要来自两方面,一方面人们对优质教育的偏好和需求永无止境;另一方面优质教育在教育资源总量中所占比例很小。人们习惯于用正态分布两端的区域来定义优劣,尽管随着社会发展,教育质量的总体水平在提高,但优质的标准也会随之而提高,所以优质教育的稀缺是常态。既然优质教育具有私权属性,那就有必要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讨论其分配。稀缺资源配置是经济学的核心问题。资源配置方式与产品属性有关,在讨论优质教育的配置方式之前,首先应讨论其产品属性。教育是一个包含不同层次与类型的系统,用一种属性概括各级各类教育并不确切。正如教育覆盖了从公权、社会权到私权的整个权利链条一样,教育同样也覆盖了从公共品、准公共品到
12、私人品的整个产品链条。在这根链条上,义务教育不能排他属于公共品;高等教育的排他性和竞争性都比较强,更多地具有私人品的特点;而高中教育的排他性和竞争性居于两者之间,更多地体现了准公共品的特点。由此可见,教育的权利属性与产品属性之间具有内在一致性。教育总体上属于社会权和准公共品。教育层次和质量越高,其私权和私人品属性越强,教育层次和质量越低,其公权和公共品属性越弱。四、优质教育的分配问题在明确了分配的一般原理和优质教育的基本属性之后,讨论优质教育的分配问题便水到渠成。根据前面的讨论可知,受教育权总体上属于社会文化权,适用于机会公平的分配原则。具体而言,义务教育属于公权和公共品,适用平等原则;高中教
13、育的社会权和准公共品的特点比较典型,适用机会公平原则;高等教育属于私权和私人品,适用机会公平优先兼顾效率的原则。优质教育总体上表现出私权和私人品的特点,同样适用机会公平优先兼顾效率的原则。教育不但有层次和质量之分,同时还有公立和私立之分。公立教育与私立教育并存有一定的合理性。政府举办公立教育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大众群体的一般性的教育需求,少数人的选择性教育需求通常由私立教育提供。公民对各个层次的教育都有选择性需求,因此各个层次的教育中都有私立教育。根据教育属性和教育层次可以把优质教育分为以下六类:即优质公立义务教育、优质公立高中教育、优质公立高等教育、优质私立义务教育、优质私立高中教育和优质私立高
14、等教育。既然教育属性、教育层次与教育质量都对受教育权的分配产生影响,那么就有必要就它们对受教育权分配影响的重要程度进行排序。公立与私立教育并存是为了满足社会各阶层的不同需求,而调和社会阶层权利的制度安排属于政治范畴。不同层次的教育的强制性和公共性依赖于法律界定,不同层次的教育分配原则的差异体现了其法定权利属性的差异。教育质量更多地与稀缺性相关,体现了经济属性。根据前文确定的先政治、再法律、后经济的次序原则,在教育资源分配中应首先考虑教育属性,其次考虑教育层次,最后再考虑教育质量。本文讨论的主题为优质教育,机会公平优先兼顾效率是优质教育分配的一般性原则。因此只要根据教育层次和教育属性对该原则进行
15、调整便可以厘清各个层次不同属性的优质教育的分配原则。公立教育以满足多数居民的基本教育需求为出发点,而私立教育主要是为了满足少数居民的选择性教育需求。所以,公立教育的分配主要考虑公平,而私立教育的分配主要考虑效率。义务教育强调平等,公立教育强调公平,所以义务教育阶段的公立教育应遵循平等原则。但即使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公立教育中也不可避免地会存在优质教育。优质教育是稀缺资源,不可能被多数人享用,所以义务教育阶段的公立优质教育只能在优质教育分配的一般性原则-机会公平优先兼顾效率的基础上,退而求其次追求机会公平。高中教育总体上适用机会公平原则,公立教育适用公平原则,优质教育适用机会公平优先兼顾效率原则。这
16、意味着对于公立优质高中教育而言,在机会公平优先兼顾效率分配原则的基础上,同时还应再考虑公平和效率,两者互相抵消,公立优质高中教育仍然适用机会公平优先兼顾效率的分配原则。高等教育总体上适用机会公平优先兼顾效率分配原则,公立教育适用公平原则,优质教育适用机会公平优先兼顾效率原则。综合考虑,公立优质高等教育仍应遵循机会公平优先兼顾效率的原则。私立教育以效率为价值导向,优质教育又是稀缺资源,所以对于优质私立教育无论处于哪个阶段都应以效率为分配原则。以效率为分配原则的含义并不是指把优质私立教育分配给那些当前最有支付能力的人。教育机会分配原则中的效率是指按照学术能力分配入学机会。这与经济利益分配原则中的效
17、率含义有所不同。在经济领域收入是衡量个人能力的标准,在教育领域衡量能力的标准是学术能力。优质教育不是基本权利,而是限制性权利,享受优质教育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对于优质教育分配而言,最重要的不是扩大优质教育的数量,而是确保选择标准的公平和公正,因为优质教育的相对比例几乎是固定的。即尽量避免权力和金钱成为学校选择的工具,把学术能力作为分配优质教育入学机会的唯一标准。只有这样才能维持社会公平和正义,才能避免不公平现象的代际传递,避免社会阶层的自我复制,保持社会性质不被改变。总之,优质教育资源的分配是当前一个十分敏感而重要的话题,从理论上厘清其基本原理,有利于避免政策失误,使教育改革沿着正确的轨道向前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