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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概述述n为规范保范保险从从业人人员职业行行为,提高从,提高从业人人员整整体素体素质,建,建设保保险业诚信文化,信文化,树立保立保险业良好良好社会形象,根据中国保社会形象,根据中国保监会会保保险从从业人人员行行为准准则,中国保,中国保险行行业协会于会于2009年年9月月9日正式日正式发布布保保险从从业人人员行行为准准则实施施细则。-摘摘录关于关于进一步宣一步宣传贯彻中国保中国保险行行业协会会的通知的通知(粤保(粤保协发20101号)号)n全文共七章三十五条全文共七章三十五条目目录录n第一章第一章总则n第二章第二章保保险从从业人人员基本行基本行为准准则n第三章第三章保保险机构高机构高级管理人管理人员行行为准准则n第四章第四章保保险销售、理售、理赔和客和客户服服务人人员行行为准准则n第五章第五章公平公平竞争准争准则n第六章第六章奖励与励与处分分n第七章第七章附附则第一章第一章总则总则(第一条(第一条第三条)第三条)n第一条第一条根据中国保根据中国保监会会保保险从从业人人员行行为准准则,制定本制定本细则。n第二条第二条本本细则适用于适用于经中国保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以会及其派出机构(以下下简称称“保保险监管机构管机构”)批准、在中国境内从事保)批准、在中国境内从事保险及其有关及其有关业务的各的各类保保险机构和保机构和保险中介机构(以中介机构(以下下简称称“机构机构”)的)的员工及其代理制工及其代理制营销员。银行、行、邮政、机政、机动车销售及修理厂等兼售及修理厂等兼业代理机代理机构从事保构从事保险招招揽介介绍、保、保险销售的人售的人员适用本适用本细则。n第三条第三条本本细则是保是保险从从业人人员应当遵守的基本行当遵守的基本行为规范,是机构和行范,是机构和行业自律自律组织对保保险从从业人人员进行行奖励励和和处分的依据。分的依据。第二章第二章保险从业人员基本行为准则保险从业人员基本行为准则(第四条(第四条第十条)第十条)n第四条第四条遵遵纪守法,服从守法,服从监管,管,执行自律行自律规则,遵守所在机构,遵守所在机构规章章制度。不得制度。不得违法法违规,不得,不得损害害保保险业形象。形象。n第五条第五条重合同,守信用,恪守最重合同,守信用,恪守最大大诚信原信原则,珍惜和,珍惜和维护保保险从从业人人员职业声誉。声誉。n第六条第六条举止文明,止文明,谦逊有礼,有礼,坚持客持客户至上,至上,认真履行保真履行保险监管管机构、行机构、行业自律自律组织、所在机构、所在机构制定的各制定的各项服服务规范和承范和承诺。n第七条第七条热爱工作,竭工作,竭诚服服务,维护所在机构利益和形象。不得玩所在机构利益和形象。不得玩忽忽职守,守,严禁参与承保欺禁参与承保欺诈、骗赔、多、多赔等活等活动。n第八条第八条勤于学勤于学习,精通,精通业务,获得得岗位所需要的位所需要的资格格认证,积极极参加保参加保险监管机构、行管机构、行业自律自律组织、所在机构、所在机构组织的的专业知知识和和职业操守培操守培训,提高,提高专业胜任能任能力。力。n第九条第九条加加强修养,修养,严于律己,自于律己,自觉执行廉行廉洁从从业各各项规定。不得定。不得利用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牟取不正当和工作之便牟取不正当利益。利益。n第十条第十条应保保护所在机构商所在机构商业秘密,秘密,遵守与其遵守与其签订的保密和的保密和竞业禁止禁止协议。不得擅自披露。不得擅自披露业务信息及信息及客客户资料。料。第三章第三章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第十一条(第十一条第十四条)第十四条)n第十一条第十一条坚持科学持科学发展,防范化解展,防范化解风险,维护客客户利益,利益,统筹筹兼兼顾股股东利益、机构利益及利益、机构利益及员工利益。工利益。n第十二条第十二条不断提高管理能力,避免决策和管理失不断提高管理能力,避免决策和管理失误。不得推卸。不得推卸对因本机构出因本机构出现的的问题应承担的管理承担的管理责任。任。n第十三条第十三条倡倡导客客户至上的至上的经营理念,鼓励开理念,鼓励开发适合人民群众需适合人民群众需求的保求的保险产品。不得采用明示或暗示手段,唆使或品。不得采用明示或暗示手段,唆使或纵容从容从业人人员从事有从事有损投保人、被保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合法人和受益人合法权益的行益的行为。n第十四条第十四条高度重高度重视保保险理理赔工作,努力提高理工作,努力提高理赔服服务质量。量。对属于保属于保险责任的理任的理赔案件,案件,应在在规定定时限内及限内及时赔偿或或给付;付;对不属于保不属于保险责任的,任的,应在在规定定时间内及内及时通知。不得刁通知。不得刁难客客户,不得惜,不得惜赔、拖、拖赔、欠、欠赔,更不得,更不得应赔不不赔、无理拒、无理拒赔。第五章第五章公平竞争准则公平竞争准则(第十九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条)n第十九条第十九条同同业互尊,同互尊,同业互助,增互助,增进交流。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招交流。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招徕其他保其他保险机构在机构在职从从业人人员。n第二十条第二十条公平公平竞争,争,严禁从禁从业人人员有下列不正当有下列不正当竞争行争行为:(一)采用不(一)采用不实宣宣传或易引起或易引起误解方式自我夸大或者解方式自我夸大或者损害其他害其他同同业声誉;声誉;(二)(二)贬低或低或诋毁其他机构、从其他机构、从业人人员、保、保险产品,或利用保品,或利用保险监管机构的管机构的处罚决定攻决定攻击同同业;(三)向客(三)向客户给予或承予或承诺保保险合同合同约定以外的保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回扣或者其他利益;其他利益;(四)在未(四)在未经保保险监管机构核准的区域开展管机构核准的区域开展业务或采取其他不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开展正当手段开展业务;(五)以排(五)以排挤竞争争对手手为目的,擅自降低保目的,擅自降低保险费率或高于行率或高于行业自律自律标准支付手准支付手续费。第六章第六章奖励与处分奖励与处分(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n第二十一条行第二十一条行业自律自律组织对表表现优秀的从秀的从业人人员,可,可视情形情形给予以下予以下奖励励:(一)(一)书面表面表扬;(二)公开表彰;(二)公开表彰;(三)授予荣誉称号;(三)授予荣誉称号;(四)其他合适形式的(四)其他合适形式的奖励。励。前款所列的前款所列的奖励可以励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适用。第六章第六章奖励与处分奖励与处分(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n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高高级管理人管理人员应以身作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率先垂范,带头遵守并遵守并指指导和和监督从督从业人人员遵守本遵守本细则。对违反本反本细则的从的从业人人员,由其所在机构根据内部管理由其所在机构根据内部管理规定定进行行处分。分。第六章第六章奖励与处分奖励与处分(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n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行行业自律自律组织对违反本反本细则的从的从业人人员,可采取,可采取书面或口面或口头形式形式进行提示或行提示或质询,并可,并可视情情节轻重重给予予纪律律处分分。从从业人人员违规情情节严重的,由行重的,由行业自律自律组织提提请保保险监管管机构依法采取有关机构依法采取有关监管措施。管措施。n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行行业自律自律组织对违规从从业人人员,可以,可以给予以下形式予以下形式的的纪律律处分分:(一)警告;(一)警告;(二)(二)业内通内通报批批评;(三)通(三)通过媒体公开媒体公开谴责;(四)提(四)提请保保险监管机构管机构查处;(五)从(五)从业禁止。禁止。前款所列的前款所列的纪律律处分可以分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第六章第六章奖励与处分奖励与处分(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n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从从业人人员违反本反本细则,情,情节轻微,微,且没有造成且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行重后果的,行业自律自律组织应予以予以警告警告,限期整改。警告由行,限期整改。警告由行业自律自律组织以信函以信函形式向从形式向从业人人员本人本人发出,同出,同时抄抄报其所在的其所在的上上级机构和保机构和保险监管机构。管机构。第六章第六章奖励与处分奖励与处分(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n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业自律自律组织对负有有主要主要责任的高任的高级管理人管理人员予以予以业内通内通报批批评:(一)机构(一)机构经营管理不善造成突管理不善造成突发事件,未事件,未进行及行及时处理,引理,引发行行业公共关系危机的;公共关系危机的;(二)机构(二)机构违规经营,违反行反行业自律自律规则和服和服务承承诺的;的;(三)(三)违反本反本细则第十四条第十四条规定,理定,理赔服服务质量差量差的;的;(四)(四)违反本反本细则第十九条第十九条规定,以不正当手段招定,以不正当手段招徕从从业人人员的;的;(五)(五)违反本反本细则第二十条第二十条规定,定,进行不正当行不正当竞争争的。的。第六章第六章奖励与处分奖励与处分(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n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从从业人人员有下列行有下列行为之一,其所在机构之一,其所在机构应将其名将其名单上上报行行业自律自律组织,予以,予以业内通内通报批批评:(一)代(一)代签名;名;(二)代体(二)代体检;(三)(三)伪造客造客户回回访记录、故意滞留客、故意滞留客户保保险合同;合同;(四)(四)伪造机构和客造机构和客户的公章、印件;的公章、印件;(五)在(五)在资格考格考试中参与考中参与考试作弊、冒名代考,及作弊、冒名代考,及伪造、造、变造、造、转让资格格证书、展展业证或或执业证书;(六)挪用侵占保(六)挪用侵占保费、滞留保、滞留保费私私设帐户及公款私存;及公款私存;(七)与客(七)与客户勾勾结,故意,故意隐瞒承保条件,虚假理承保条件,虚假理赔骗取保取保险金;金;(八)擅自印制、(八)擅自印制、伪造、造、变造、造、隐匿保匿保险单证,违规制作宣制作宣传材料,私自更材料,私自更改客改客户投保和保全信息;投保和保全信息;(九)(九)伪造、造、销毁帐务,指使,指使违规操作;操作;(十)泄露所在机构和客(十)泄露所在机构和客户重大商重大商业秘密;秘密;(十一)盗取或(十一)盗取或恶意意毁坏机构重要数据坏机构重要数据设备;(十二)所在机构(十二)所在机构认为其他其他应该上上报的行的行为。前款所列行前款所列行为涉嫌犯罪的,涉嫌犯罪的,应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任。第六章第六章奖励与处分奖励与处分(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n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情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行重的,行业自律自律组织对负有主要有主要责任的从任的从业人人员应通通过媒体予以公开媒体予以公开谴责:(一)机构或个人(一)机构或个人严重重损害保害保险业整体形象的;整体形象的;(二)机构或个人(二)机构或个人严重重损害投保人、被保害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人和受益人合法益人合法权益的。益的。第六章第六章奖励与处分奖励与处分(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n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高高级管理人管理人员严重重违反本反本细则且符合行政且符合行政处罚条件的,行条件的,行业自律自律组织可提可提请保保险监管机构依法管机构依法予以予以查处。第六章第六章奖励与处分奖励与处分(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n第三十条第三十条从从业人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各机构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各机构均不得不得再行再行录用用:(一)(一)违反本反本细则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被定的情形,被业内内通通报批批评的;的;(二)(二)违反本反本细则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情形,被公开定的情形,被公开谴责的;的;(三)(三)严重重违反所在机构管理反所在机构管理规定,定,导致重大致重大经济损失且失且对行行业造成造成恶劣影响的。劣影响的。第六章第六章奖励与处分奖励与处分(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n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行行业自律自律组织应建立从建立从业人人员信息管理制信息管理制度,度,详实记录从从业人人员奖励和励和处分情况;分情况;对受到第二受到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第(二)项至第(五)至第(五)项处分的信息,分的信息,应在其在其网站上予以公示,以供网站上予以公示,以供查询;对其中的高其中的高级管理人管理人员,应定期通定期通报保保险监管机构。管机构。n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从从业人人员对所在机构所在机构执行本行本细则第二十二第二十二条有异条有异议的,可向行的,可向行业自律自律组织申申请复复议;对行行业自自律律组织处分决定有异分决定有异议的,可向保的,可向保险监管机构申管机构申请复复议。复复议期期间原原处分决定分决定继续执行。行。第七章第七章附则附则(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五条)n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三条中国保中国保险行行业协会会应对保保险机构机构执行本行本细则情况情况进行行检查。保。保险机构机构应如如实记录其从其从业人人员执行本行本细则情况,建立情况,建立报告制度,年告制度,年终向其加入的行向其加入的行业自律自律组织报告情况。告情况。n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四条本本细则由中国保由中国保险行行业协会会负责解解释。n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五条本本细则自中国保自中国保险行行业协会公布之日起正会公布之日起正式施行。式施行。我公司的违反保险从业人员的行为1、代签名(投保单、授权书、解约申代签名(投保单、授权书、解约申请书等);请书等);2、销售误导;、销售误导;3、服务不到位,导致客户保单失效;、服务不到位,导致客户保单失效;4、收取客户保费,不按规定入行,保、收取客户保费,不按规定入行,保单未生效,客户出险,不能正常理赔;单未生效,客户出险,不能正常理赔;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分公司保险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实施细则保险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实施细则承诺书承诺书本人已认真阅读并完全理解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本人已认真阅读并完全理解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保险从业人员行为准保险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实施细则则实施细则所包含之全部内容,愿意遵守其全部规定,并自愿承担所包含之全部内容,愿意遵守其全部规定,并自愿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责任。与此相关的一切责任。特此声明特此声明单单位:位:声明人:声明人:日日期:期:签承诺书(全体人员)签承诺书(全体人员)THE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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