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爬虫服务合同
身份证号:
住宅地址:
身份证号:
原籍地址:
甲方(用户):
联系电话:
乙方(家政服务员):
联系电话:
丙方(家政服务机构):
服务电话: 经营地址: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愿、 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家庭服务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乙、丙三方的关系
丙方和乙方是劳务合同关系,乙方受丙方委派为甲方服务。
第二条家政服务内容
在丙方的推荐下,甲方愿意选择符合上岗条件(体检合格,经过岗 前培训并取得行业或政府相关部门认可的培训合格证书)的乙方为其 家庭服务,乙方也愿意承担甲方的第 项服务。
1、一般家务;2、照料孕、产妇与新生儿;3、照料婴、幼儿;4、 照料老人;5、护理病人;6、医院陪护病人;7、计时服务;8、婴幼 儿保教;9、其它。
第三条服务地点
第四条服务期限
合同期限自 年—月—日至 年—月 —
日,合同期限 年。
第五条乙方的服务报酬和丙方的管理费,及其支付期限、方式
1、 甲方每月支付丙方费用 元,包括乙方服务报酬
元和丙方管理费 元。其中乙方服务报酬由甲方直接支付乙
方。凡不足月者按日平均服务报酬和日平均管理费结算。
2、 乙方上岗试用期为 个工作日,试用期服务报酬为—
元。试用期未满解除合同,服务报酬按日计算;试用期满合格后按合 同约定支付服务报酬。
3、 甲方应在乙方每完成1个月工作的第5日前,分别支付丙方管 理费和乙方服务报酬。
4、 乙方领取服务报酬后,在服务报酬领取卡上签字确认,服务报 酬领取卡由甲方保管。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 合理选定乙方。有权辞退身体不健康(体检不合格)、不能 完成合同约定工作或有不良行为的乙方。
(2) 有权了解乙方情况。可要求乙方提供近期在医院体检合格的 证明,对乙方提供的体检报告有异议的,可要求重新体检,若体检合 格,体检费用由甲方承担,并给予乙方适当的营养补助;若体检不合 格,则体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3) 有权追究因乙方过失造成损失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并向乙方、 丙方要求经济赔偿。
(4) 有权要求丙方重新委派合适的家政服务员,以代替因乙方自 身原因而被辞退的家政服务员,继续履行合同。
2、甲方的义务
(1) 在签订合同时需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用户登记手续,如实 填写家庭地址、服务面积、联系电话、服务内容以及需要特殊服务照 顾和家中是否有传染病及精神病人等事项;如需变更以上内容,或决 定更换乙方或终止合同,要及时并以有效方式通知丙方。
(2) 尊重乙方的人格及劳动,不歧视不虐待乙方。向乙方提供与 家庭成员基本相同的伙食(老人、病人、孕妇、儿童餐除外);为乙 方(住家服务员)提供适当和安全的居住场所;当乙方需接触病人的 血液、呕吐物及排泄物时,应为乙方提供相应的卫生用品,如口罩及 一次性手套等。
(3) 对乙方的工作内容和方法负有指导责任。应向乙方明确服务 要求、生活习惯,合理安排日常家庭事务,重要工作可以予以示范。
(4) 妥善保管家中的现金和贵重物品,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加 强防范措施,如财产价值重大可以自行追加投保“家庭财产”的相关 险种。
(5) 合理安排乙方正常的工作和休息时间。具体要求由双方根据 实际情况商定,基本原则是:保证住家服务员每天的基本睡眠时间; 住家服务员每周休息半天加国家法定假日,可采取实时照休或集中补 休的办法,以便为乙方需处理个人事务或回乡探亲时提供方便;因工 作需要不能安排休息的应参照国家相关规定补偿加班服务报酬。
(6) 未征得乙方和丙方同意,不得擅自将乙方转为第三方服务, 不得擅自将乙方带往非约定服务场所服务,不得擅自增加合同外的服 务项目,不得让乙方从事与合同内容不符的工作。
(7) 要求乙方安全作业,因甲方没有采取安全措施,或因家庭设 施、设备等原因造成乙方发生意外伤害,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如乙 方外出未按时归来或发生意外事故,甲方应在24小时内通知丙方; 在乙方突发急病或遭遇其它伤害时,甲方应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并立 即通知丙方。
(8) 配合丙方对乙方的管理、教育和工作指导,如对乙方服务质 量有异议的,应及时向丙方反映。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有权按时得到服务报酬,以及得到正常的休假和休息时间。 若甲方占用乙方休假或休息时间,乙方有权要求支付加班服务报酬。
(2) 有权保护自己人身和名誉不受侵犯,有权追究因甲方过失造 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3) 有权与有侵权行为或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甲方、丙方解除合 同。
(4) 有权拒绝从事与合同内容不符的工作,有权拒绝为第三方服 务,有权拒绝在非约定地址服务。
(5) 有权要求丙方协助处理乙方与甲方的纠纷。
2、乙方的义务
(1) 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有任何主观恶意损害甲方合法权 益的行为,如乙方因工作失误而造成甲方人身或其他权益受侵害的, 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2) 善待所服务对象,禁止擅自离岗,如确需提前终止合同,应 提前到丙方处办理手续。
(3) 与甲方发生纠纷应及时向丙方反映,经丙方同意方可中止提 供服务。
(4) 按照培训或用户的要求操作,认真做好家庭服务工作,不得 在甲方住处从事与家庭服务无关的活动。
(5) 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指导,尊重甲方的生活习俗,工作认真负 责,勤俭节约,经手的钱物帐目清楚。因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损失, 应主动赔偿。
(6) 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自将他人及亲友带入或住宿甲方家中; 不得擅自翻动、拿用甲方物品;不得擅自动用高档电器和贵重物品; 不参与甲方家庭内部事务和邻里纠纷;不泄露和传播甲方的家庭隐私 和个人信息;爱护甲方家庭和财产。
(7)请假外出应征得甲方同意。外出3小时以上的,采取实时照 休的休假办法的要按日平均服务报酬数扣除相应的服务报酬,采取集 中补休的休假办法的可作调休而不扣除相应的服务报酬。住家服务员 放假外出应告知去向,不得在外留宿;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 应提前通知甲方。
第八条丙方的权利义务
1、 丙方的权利
(1) 有权按合同约定按时收取管理费。
(2) 有权向甲方了解乙方的工作情况和对乙方进行管理,有权对 乙方的错误行为进行批评指正。
(3) 有权对甲方的投诉或乙方的情况反映作实事求是的核实及处 理。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丙方有权召回乙方,并解除合同:①甲 乙方串通使乙方脱离丙方管理;②甲方未按时支付相关费用;③甲方 无正当理由频繁要求调换家政服务员。
2、 丙方的义务
(1)为甲方用户提供具备真实身份、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和具 有从事家庭服务能力的家政服务员,也为乙方提供甲方的基本情况和 注意事项。
(2) 为乙方建立个人资料和服务档案,全面记录乙方的工作经历 和评价,对乙方有效的身份证、暂住证或居住证、健康证复印存档。
(3) 建立家政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定期了解乙方的服务情况,指 导督促乙方执行合同的各项约定。在了解乙方工作情况时,不得给甲 方带来不必要的干扰,不得侵犯甲方的隐私。
(4) 负责乙方的培训、教育和管理工作,加强对乙方的思想教育、 技能培训和监督指导。
(5) 确保甲方在服务质量上的利益和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接受 甲方与乙方的投诉,协调甲方与乙方的关系,妥善处理投诉和调换要 求。接到甲方更换和辞退乙方的通知,应在4小时内到甲方处协调处 理。如一方决定更换或终止合同的,应在3天内调换与约定服务项目 能力相当的家政服务员或给予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6) 有责任协助解决甲、乙双方产生的纠纷。因乙方的过失致使 甲方人身或其他权益受到侵害而造成损失的,丙方应积极配合追讨, 除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外,丙方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 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损失的,丙方应出面协调解决。
(7) 为乙方购买《家政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和为甲方购买《家政 人员服务责任险》。
第九条 甲、乙、丙三方的特别约定
1、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如不能继续履行合约的,须提前7天通 知对方和丙方。否则,责任方应给对方赔偿15天的日服务报酬额作 为违约金;甲、乙方协商解除合同的,应与丙方办理解除合约手续。
2、 服务期满甲方续用乙方,应提前15天与乙方同到丙方处续签 合同。
3、 乙方离岗时,甲方与乙方均应认真检查各自财物有无损坏和丢 失,乙方离岗后,合同各方不再为他方承担财物损失责任。
第十条违约责任
1、 甲乙丙三方应遵守合同约定,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其余 各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2、 丙方没有为乙方购买《家政人员意外伤害险》和为甲方购买《家 政人员服务责任险》的,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相关经济损失和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如果发生争议,应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家 庭服务业协会或消费者委员会申请调解。
第十二条合同事宜及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 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用户签字):
丙方(机构签章):
乙方(家政服务员签字):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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