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2021年4月版
感谢您选择东方付通支付服务。东方付通支付会员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由东方付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付通”)和您签订。
鉴于:
1、您系交易商户(以下统称"商户")的交易用户,经过注册后成为东方付通的会员, 可使用东方付通的支付服务;
2、东方付通系第三方支付平台(网址:)的运营管理方,持有《支付业务许可证》, 可依法经营第三方支付业务;
3、东方付通已与商户建立合作关系并完成系统又撅,可以为您提供商户的在线支付结 算服务。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双方业务行为,双方经友好协商,在自愿、平等、互 利的基础上,就具体合作事宜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声明与承诺
1.1您确认,注册成为东方付通支付会员,或以其他东方付通允许的方式实际使用本 服务前,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并同意谩循本协议的所有约定。
L2您同意,东方付通有权对本协议内容进行变更,变更内容实施前应在东方付通网站连续公示30日,您应于首次办理相关业务前与东方付通确认知悉且接受拟调整的全部详
6.5如东方付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东方付通有权不认可数据信息或不执行交易指
(1 )东方付通有充足的理由怀疑数据信息或交易指令的真实性;
(2) 东方付通执行交易指令将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
(3) 您发出的数据信息或交易指令的格式、内容、操作权限等不符合东方付通要求;
(4) 您账户中的余额不足以完成您指令或账户被锁定;
(5) 您违反本协议或双方已订立的其他协议或合同的;
(6 )双方特别约定的其他情况。
6.6东方付通承担由于东方付通的重大过失或故意所导致会员账户内资金损失的赔偿 责任。
6.7东方付通负责向您提供互联网支付业务咨询服务,向您提供业务介绍、交易规则 等内容。
6.8东方付通应对其所使用的、用于完成互联网支付服务的相关软件的合法性承担责 任。
6.9东方付通在收到您关于会员账户、数字证书、交易密码、动态口令牌、被泄露或 被未经授权人使用的情况告知,并申请暂停相关服务的请求后,应立即采取合理措施(包括 但不限于临时锁定您会员账户内资金、停止相关交易)避免损失的扩大,因东方付通提供保 护措施不及时、不到位导致您损失扩大的,应就该扩大部分向您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您理解 东方付通对其请求采取行动需要合理期限,在此之前,东方付通对已执行的指令及(或)所 导致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6.10东方付通由于系统维护、升级的需要而暂停网络支付服务的,应提前5个工作日 通过网站公告,由于东方付通无法控制的原因发生的停运,东方付通将在发生停止运营后及 时通过网站公告。
6.11东方付通网络支付业务相关系统设施和技术,应当持续符合国家、非金融机构支 付行业技术标准和相关信息安全管理要求。如未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或者尚未形成国家、 非金融机构支付行业标准,东方付通应当无条件全额承担您直接风险损失的先行赔付责任。
6.12为保证东方付通正常业务的开展,您应当向东方付通提供或者允许东方付通收集 您的必要信息,东方付通承诺仅在实现本合同目的之最小必要范围内收集使用您的信息。最 小必要范围系指与实现支付服务有直接关联,即若无该等信息,则东方付通无法为您提供支 付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您的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您如为自然人,则包括姓名、身份证或其他有 效身份证件信息、地址等;您如为法人实体或其他经济组织,则包括名称、企业统一信用代 码、经营范围、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名称、身份证号码、身份证有效期;您的联 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微信号等;您的学历、职业、收入、兴趣爱好等。
您的财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账户/号、鉴别信息(口令)、存款信息、 房产信息、借贷信息、征信信息,以及虚拟财产信息等个人财产信息。
您的个人生物识别信息:与支付服务相关的您的个人指纹、声纹、虹膜、面部识别特征等生物识别信息。
您申请或使用东方付通服务时在东方付通网站及其他有关载体上储存的其他 非公开资料及个人信息。
6.13为提供服务、履行协议以及保证交易安全等目的,您同意东方付通有权对您提供 的、自行收集的以及通过第三方收集的您的个人信息及其他相关信息进行相应的使用。具体 使用如下:
使用您提供的个人资料以改进东方付通服务的推广和促销工作、分析东方付通 服务的使用率、改善东方付通服务的形式和内容,使得您在接受服务时获得更好的体验。
您同意东方付通利用个人信息与自己进行联络,用以传递如下信息,包括通知、 产品推广、接受服务的情况的报告、您感兴趣的其它信息等。
6.14非因下列事项或法律法规规定,不向东方付通以外的任何公司、组织和个人披露、 共享您的个人信息,除非获得您的明确同意并逐项确认。
根据;去院的判决或裁定,行政机关的决定或命令,向有关机构提供您的有关信 息。
在您违反与东方付通的协议时,向第三方征信机构、东方付通的合作伙伴等披 露您的违约事实,其中可能会涉及必要的您的个人信息。
其他必要的使用及披露您的个人资料的情形。
6.15东方付通承诺并保证对于收集到的您的相关个人信息予以严密保护。具体方式包括:
建立以分级授权为核心的消费者金融信息使用管理制度,根据个人信息的重要 性、敏感度及业务开展需要,合理确定本机构工作人员调取信息的范围、权限,严格落实信 息使用授权审批程序。
对从事个人信息处理岗位职员予以严格要求,并定期开展个人信息安全专业化 培训和考核,确保相关人员熟练掌握个人信息保护政策和相关规程。
保证安全保护措施符合业界标准及国家标准,保证个人信息存储服务器的安 全。
其他保护您的个人信息的必要措施。
第七条不可抗力及免责事由
7.1为有效提供服务,东方付通网站及软件系统将不定时进行维护和检测,对此东方 付通将提前5个工作日在东方付通网站公告,因此产生的服务中断或不稳定状态,不视为 东方付通违约。
7.2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罢工,法律法规变化或新的法律法规实施,政策调 整或新的政策规定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属于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 或者不可归责于东方付通的第三方原因(如银行、通信公司通信系统的检修、维护或通信故 障,或电力中断或现有技术能力无法防御的黑客攻击、技术故障等)导致东方付通服务中断 或不稳定,不视为东方付通违约,但东方付通应当尽商业上的合理努力争取尽快恢复正常服 务。
第八条风险提示及特别约定
8.1您知晓并清晰理解:会员账户所记录的资金余额不同于您的银行存款,不受《存 款保险条例》保护,其实质为您委托东方付通保管的、所有权归属于您的预付价值。该预付 价值对应的货币资金虽然属于您,但不以您本人名义存放在中国人民银行,而是以东方付通 名义存放在中国人民银行,并且由东方付通通过网联或银联向中国人民银行发起资金调拨指 令。
8.2您充分知悉,东方付通仅提供支付相关服务,您应承担使用支付服务时其资金的货 币贬值、汇率波动等风险。
8.3您充分知悉,网上交易有风险,您与他人因网上交易产生的商品或服务质量、数量、 交易金额、交货时间等纠纷及损失,应由您独立承担责任。
8.4您对东方付通所提示的风险和列示措施、说明完全理解和同意,承诺采取相关风 险防范措施以尽量避免或减少风险,您自愿承担交易风险及损失。
8.5如您不按照支付提示操作、未及时进行支付操作、遗忘或泄露密码、密码被他人 破解、您使用的手机或计算机等终端被他人侵入等原因导致自身遭受损失的,您应自行承担 责任。
8.6您不得利用东方付通提供的服务进行任何形式的洗钱、虚假交易、资金非法套现 及其它违法行为。若东方付通发现您违反本约定的,东方付通可立即暂停、中止或终止支付 服务,向公安部门报案,且将相关信息报送有关部门。
8.7您知晓并理解:互联网环境并非绝对安全,若发生个人信息安全事故,导致您的 信息被非授权访问、公开披露、篡改或毁坏,导致您合法权益受损,东方付通仅在其过错范 围内承担相应责任,其余后果及责任概由您自行承担。
第九条收费标准
东方付通提供各项服务的具体收费方式、收费标准以东方付通网站公告为准,收费方 式及收费标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如有调整将按照1.2条予以公示,您如对收费有异议,应 即行停止使用相关收费服务或注销其会员账户。
第十条差错争议及投诉服务流程和规则
10.1如您认为东方付通支付服务存在差错,或者东方付通发现支付差错,均应主动与 对方进行沟通,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10.2您可以拨打400-820-1688投诉专线进行投诉,东方付通应当在接到投诉后两个 工作日内与您协商处理争议事宜。
10.3双方同意东方付通系统交易记录是确定交易真实有效和交易具体内容的依据,是 双方争议处理的依据。
第十一条保密条款
11.1东方付通对因履行本协议而知悉的您信息和所发生的业务负有保密义务,未经您 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提供或同意任何第三人使用。但是依法应向有权机关披露的情形, 或东方付通为完善互联网支付系统,必须向相关外包商、服务商提供的除外。
11.2东方付通向您提供的互联网支付客户端运行程序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著作 权、商标权、专利权和相关物权)属于东方付通,上述软件的存储载体以及有关数据、资料 为东方付通所有且为东方付通的商业秘密。您承诺尊重及保护东方付通的上述权利和商业秘 密,不得超出本协议约定的范围使用,也不得复制、传播、转让、许可他人使用、反向编译、 修改。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12.1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任I可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本协议中所做的声明不真实 或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做的承诺均构成违约。
12.2违约方应且仅应就己方的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直接损失进行赔偿。除直接损失 外,任I可一方不应就因履行本协议给对方造成的间接损失或机会性损失承担任I可责任,包括 但不限于财产损失、人身伤害、利润损失、收入损失、营业中断、缔约机会损失、预期利益 饮人寻O
12.3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 均可向东方付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协议的中止和终止
13.1东方付通提供的支付服务视您会员账户的具体状态而定,如该账户锁定、止付、 销户等原因不能使用,则本服务中止,直至您的账户状态恢复正常。
13.2您账户注销手续办理完毕,本协议即为终止。
133在您违反本协议规定或者其他东方付通业务规定的情况下,东方付通有权中止或 终止本协议。协议终止并不意味终止前所发生的未完成交易指令的撤销,也不能消除因终止 前的交易所带来的任何法律效果。
13.4当您发生下列任一情形的,东方付通可以电子邮件、发送短信等方式发送通知解 除本协议,若给东方付通或其他损失方造成损失的,您应当向东方付通或其他损失方承担赔 偿责任。
因违反法律法规,被有关机构查处或被司法机关立案或介入调查。
被监管机构、银行卡组织认定为不良用户,或您在监管机构的风险信息管理系 统中存在不良信息。
13.43利用东方付通的支付服务实施违法活动的。
13.5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任I可一方无法定理由或除本协议约定的情况外单方面解 除协议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完整协议
14.1您使用东方付通服务过程中,本协议内容、网页上出现的关于操作的提示或东方 付通发送到您手机的信息内容是使用东方付通服务的相关规则。各项规则构成本协议不可分 割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协议相同的法律效力。
14.2本协议部分内容被有管辖权的法院认定为违法或无效的,不因此影响其他内容的 效力。
第十五条协议的效力和生效
15.1您在线对协议进行点击确认即视为已阅读本协议并接受本协议的约束。
15.2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若双方在本协议到期前对于协议续期均无异议,则本协议 自动续期一年,续期次数不受限制;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如因任何原因而被确认无效,都不影 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细内容,也将遵循修改后的协议内容使用本服务;若您不同意修改后的协议内容,应停止使 用本服务。
L3您如为个人会员的,则应保证在同意接受本协议并注册成为东方付通支付会员时, 已经年满18周岁且具备完全的民事责任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您如为法人实体或其他经济 组织,则应依法设立、有效存续且可在中国大陆地区合法开展经营活动。东方付通发现您不 具备前述条件时,有权即刻停止向您提供本服务。您在使用东方付通服务进行交易时,应自 行判断交易对方的适格情况并自行决定是否进行相关交易,且您应自行承担与其开展交易相 关的所有风险。
1.4您确认,其使用东方付通提供的服务时,应完全遵守本协议及操作页面的相关提 示。并且,您已不可撤销且无保留地授权东方付通执行商户的所有指令;同时,您已不可撤 销且无保留地授权东方付通按照商户扣收费用、锁定款项的规定对您的会员账户进行资金的 锁定、扣划。您确认,东方付通对您会员账户资金的扣划、锁定的操作完全来自于您的授权, 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您自行承担,并由您与商户协商处理,概与东方付通无涉。
1.5您承诺,您不得利用东方付通的支付服务从事任何非法行为,不得违反中国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政策,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如您是中国大陆以外的用户, 还需同时遵守其所属国家或地区的法律。
1.6您承诺,您会员账户仅限本人(单位)使用,您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出租、出借、 出售、购买账户的相关法律责任和惩戒措施,承诺依法依规开立和使用本人(单位)账户。
第二条定义
2.1会员:指在东方付通完成注册的用户。
2.2会员账户:指会员在东方付通开立的,用于记录预付交易资金余额、会员凭以发 起支付指令、反映交易明细信息的电子簿记。会员可为其设置密码、安装使用相应安全工具, 并用以办理查询、支付、收款等在线支付结算业务。
2.3商户账户:指商户在东方付通开立的,用于记录预付交易资金余额、商户凭以发 起支付指令、反映交易明细信息的电子簿记。商户可为其设置密码、安装使用相应安全工具, 并用以办理查询、支付、收款等在线支付结算业务。
2.4账户服务:指会员或商户可基于其会员账户或商户账户进行充值、消费、转账等 服务,会员或商户账户记录的预付交易资金金额即为其账户余额。账户服务中收付款额度将 按照《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及其他监管规定。
第三条服务内容
3.1支付结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代收、代付、充值、提现、查询。
3.L1代收:您可以要求东方付通代为收取其他会员向其支付的各类款项。
3.L2代付:您可以要求东方付通将代管或代收的您的款项支付给其指定的第三方。
充值:您可以将银行账户内的资金充值到会员账户。
提现:您可以要求东方付通将其会员账户中余额划转至其预留/指定的本人的银 行账户。当您按照东方付通规定的方式提交提现指令时,必须已存在/提供一个与您的名称 相符且有效的中国大陆银行账户(以下简称"该账户"),东方付通将于收到指令后在T+1 工作日内完成支付系统的处理并将相应的款项划转指令发送至银行处理,资金的到账时间以 银行的实际操作为准。
查询:东方付通将对您在东方付通系统中的所有操作进行记录,不论该操作之目 的最终是否实现。您可以在东方付通系统中实时查询自己的交易记录。包括:
(1 )交易查询:您均可查询自身交易情况,包括交易明细、账户余额;
(2 )交易报表的生成及显示:您可以按天、周、月生成并显示相关交易报表;
(3) 交易明细下载:您可以在东方付通下载其交易明细。
(4) 上述有关的交易明细,东方付通为您保留五年。
第四条会员账户
4.1您应实名注册会员账户,您完成注册并取得东方付通提供的会员账户后,按照东 方付通要求提供相关信息完成激活后方可使用本协议项下完整的服务,您同意:
按照东方付通要求准确提供并在取得该账户后及时更新您正确、最新及完整的身 份信息及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或者影印件(包括但不限于个人身份证、护照等证件或企业《营 业执照》)。您对提交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您授权东方付通可自 行向第三方征信机构核对您所提供的身份证件,如东方付通有合理理由怀疑您提供的身份信 息及身份证件不实、不准确或不完整的,东方付通有权视具体情况停止向您提供部分或全部 会员服务,如您在合理期限内未提供足以解除您怀疑的证据或证明的,则东方付通可终止本 协议,由此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损失,均由您自行承担。如因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或监管机构的要求,东方付通需要您补充提供任何相关资料时,如您不能及时配合提供,则 东方付通有权停止向您提供部分或全部会员服务,直至您完整提供。
4.L2您应当准确提供并及时更新您的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 等信息,以便我们与您进行及时、有效联系,否则,您应完全独自承担因上述信息不正确、 不完整而导致的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遭受的任何损失或增加任I可费用等不利后果。您理解并 同意,您有义务保持您所提供的联系信息的正确性,如有变更需要更新的,您应及时更新, 配合东方付通向您提供本服务。
因您未及时更新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护照等证件或《营业执 照》)、联系信息、与会员账户绑定的邮箱、本人或账户管理员的手机号码等,导致本服务 无法提供或提供时发生ffl可错误,您不得取消交易、拒绝付款,并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 不利后果,且上述不利后果概与东方付通无涉。
您应对其会员账户负责,如您为个人,则应自行安全、妥善地使用其会员账户, 如您为企业,则应指定账户操作员,并填写《企业操作员授权委托书》进行授权委托。在您 决定不再使用该账户时,您应将该账户下所对应的可用款项全部提现,并向东方付通申请注 销该账户,但东方付通不会因您未办理销户而向您收取任何费用。
您具有更换其会员账户绑定的安全产品、账户密码重置、账户充值、支付、提现 等权限,如您因自身原因无法登录,需提交东方付通约定格式的申请表进行更换安全产品、 重置账户密码等操作。
您同意,若您丧失全部或部分民事权利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东方付通有权根据 生效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生效的法院判决、裁定等)处置与您的会员账户相关的款项。
4.2东方付通为您提供下述安全工具,您应选择其中一种以实现会员账户涉及资金变动操作的安全校验。
数字证书:指互联网通讯中标志通讯各方身份信息的一系列数据,可有效识别您 身份,安全级别最高。
短信密码:系东方付通提供的账户基本安全服务,您使用东方付通支付系统收银 台实施支付、确认收货等关键操作时,如选择短信密码方式,则需输入东方付通向您预留手 机发送的即时验证码进行验证。
使用上述各类安全工具对会员账户的单次支付额度/每月累计支付额度均有不同 的规定,您请以东方付通网站的具体公告为准。
您应妥善保管会员账户、安全工具及密码,所有使用会员账户、安全工具及密码 的操作即为您的(授权)操作行为,因您会员账户、安全工具及密码遗失、泄露、被窃所导 致的损失由您自行承担。任1可使用您会员账户、安全工具及密码发送至东方付通的支付指令 构成您不可撤销的授权付款指示,东方付通对于依照该指示进行支付的行为及其结果不承担 例可责任。
4.3东方付通依据法律法规要求对个人会员账户进行分类,并对会员账户余额支付用途 及支付额度分类管理。
对于以非面对面方式通过至少一个合法安全的外部渠道进行身份基本信息验证, 且为首次在东方付通开立会员账户的个人会员,东方付通可以开立I类会员账户,账户余额 仅可用于消费和转账,余额付款交易自账户开立起累计不超过1000元,包括会员账户向个 人会员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账。
对于东方付通自主或委托合作机构以面对面方式核实身份的个人会员,或以非面对面方式通过至少三个合法安全的外部渠道进行身份基本信息多重交叉验证的个人会员,东 方付通可以开立H类会员账户,账户余额仅可用于消费和转账,会员账户的余额付款交易年 累计不超过10万元,不包括会员账户向会员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账,会员账户向会员本人银 行账户转账不设置限额。
对于东方付通自主或委托合作机构以面对面方式核实身份的个人会员,或以非面 对面方式通过至少五个合法安全的外部渠道进行身份基本信息多重交叉验证的个人会员,东 方付通可以开立m类会员账户,账户余额可以用于消费、转账以及购买投资理财等金融类产 品,会员账户的余额付款交易年累计不超过20万元,不包括会员账户向会员本人同名银行账 户转账,会员账户向会员本人银行账户转账不设置限额。
为了满足相关监管规定的要求,您需要按照东方付通的要求及通知的时间提供身 份信息以完成身份验证,否则可能无法进行收款、提现、余额支付、购买理财产品等操作。
4.4东方付通服务中您可使用的收付款额度、日累计转账限额和笔数,可能因您使 用该支付服务时所处的国家/地区、监管要求、支付场景、银行额度控制、东方付通风险控 制、身份要素验证等事由而有不同,具体请见东方付通网站页面提示或公告。
4.5您可以通过会员账户下的相关功能在东方付通规定的最大日累计转账限额和笔数 内,自行设置您的日累计转账限额和笔数。
第五条您权利与义务
5.1您对东方付通互联网支付服务如有疑问、建议或者意见时,可登陆东方付通网站 或者到东方付通营业场所进行咨询或者投诉。
5.2您可通过东方付通网站或服务人员了解互联网支付流程、资费标准等。
5.3服务有效期内,您有权办理其会员账户的注销手续。
5.4您办理互联网支付业务,应遵循东方付通的交易规则。您不得把会员账户用于本 协议约定范围以外的其他用途,也不得出租、转让给第三方使用。
5.5如您发现东方付通对您的指令的处理有错误,应及时通知东方付通,并配合东方 付通纠正支付错误。
5.6您使用东方付通支付服务,应按照东方付通相关收费标准支付各项费用,并授权 东方付通可从您的会员账户中直接扣收;您按商户交易规则进行交易时,您不可撤销且无保 留地授权东方付通按照该商户扣收费用、锁定款项的规则,对您会员账户进行资金的扣划、 锁定,如对此有异议,您应自行与商户进行协商处理,概与东方付通无涉。
5.7您承诺并保证其发送给东方付通的所有指令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并不得 擅自变更或者撤销已提交的指令。东方付通按照您支付指令完成操作后,相关资金的任何风 险和责任由您承担。
5.8您发现由于己方未按规定操作,或由于己方其他原因造成互联网支付业务交易指 令未执行、未适当执行、延迟执行的,应及时通知东方付通,东方付通应积极调查并告知您 结果,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采取补救措施妥善解决。
5.9您未接收到东方付通支付系统反馈的指令处理状态时,应通过东方付通提供的查 询系统对该批次指令处理状态进行再确认,以便决定是否重新发送相关指令。因您对同一订 单主动发起的重复支付指令导致的所有损失、索赔及投诉均由您自行承担,概与东方付通无 涉。
5.10您承诺发起的交易基于真实的交易背景,不得利用东方付通提供的服务进行虚假交易。
5.11您不得对东方付通的支付服务系统和程序采取反向工程手段进行破解,不得对上 述系统和程序(包括便不限于源程序、目标程序、软件文档、运行在本地电脑内存中的数据、 客户端至服务端的数据、服务器数据等)进行复制、修改、编译、整合和篡改,不得修改或 增加东方付通支付服务系统的原有功能。
5.12您承诺并保证您提供给东方付通的个人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人身份信息、 个人金融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并授权东方付通根据规定或本协议的约定在必要范围内 对相关个人信息进行处理、共享、转让、披露,进行合理使用。
第六条东方付通权利与义务
6.1东方付通有权制定互联网支付业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6.2东方付通有权自行对互联网支付系统进行升级、改造。
6.3您存在会员账户余额不足导致东方付通无法正常扣收、不遵守东方付通业务规定 或存在恶意操作损害东方付通合法权益等情况的,东方付通有权单方面终止对您提供互联网 支付服务,并保留追究您法律责任的权利。您利用互联网支付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活动的, 东方付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终止为其办理互联网支付业务。
6.4东方付通根据您的指令执行相关操作,对所有使用您数字证书、交易密码进行的操作均视为您所为,由此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作为处理互联网支付业务的有效凭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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