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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某办公楼施工质量计划及保证措施.doc

上传人:二*** 文档编号:4523135 上传时间:2024-09-26 格式:DOC 页数:26 大小:145KB 下载积分:5 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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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某办公楼施工质量计划及保证措施 1施工质量目标 本工程的目标是合格,确保“黄山杯” 2质量管理体系 质量保证体系 质量保证体系是整个施工质量能加以控制的关键,而本工程质量的优劣是对项目班子质量管理能力的最直接的评价,同样质量保证体系设置的科学性对质量管理工作的开展起到决定性的作用。质量保证体系能否顺利地运转及操作将直接影响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管理体系 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 主任工程师 项目副经理 质量管理部 技术管理部 主承建施工作业队 专业工程分包商 作业班组 分包工程作业队 企业总部主管部门 业主监理 政府质量监督部门 质量保证体系的设置及运转均要围绕质量管理职责、质量控制来进行,只有在当职责明确、控制严格的前提下,才能使质量管理体系落到实处。本工程在管理过程中,将对这两个方面进行严格的控制。 质量保证体系是运用科学的管理模式,以质量为中心所制定的保证质量达到要求的循环系统,质量保证体系的设置可使施工过程中有法可依,但关键是在于运转正常,只有正常运转的质保体系,才能真正达到控制质量的目的。 3质量管理规章制度 本企业对工程质量的管理特别重视,在质量管理方面共有24条管理制度,其中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制度中包含5个管理制度。他们是:原材料、半成品和各种加工预制品的检查制度;自检、交接检和专业检查的“三检”制度;样板检查制度;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制度;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工程质量检查制度。 一、目标管理制度 1、根据公司对本工程的总体质量目标,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项目各部门主管人员对总体质量目标进行分解、细化,层层分解到各分部和分项质量目标。 2、根据各分部、分项的质量目标,项目总承包部主任工程师组织各部室员工制定达到质量目标的各种具体施工方案、交底和措施。 3、项目经理和项目总承包部主任工程师每月月底组织项目质量领导小组人员对当月各分项工程的质量目标、施工方案、技术交底、质量保证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总结、评价。对未达到目标的情况,进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办法,责成专人负责整改办法的落实、检查。 二、计划管理制度 1、施工前,项目各部室根据施工图纸、质量目标、施工规范等的要求,对施工中的主要工作项目均做好书面计划,并经过项目讨论、项目总承包部主任工程师审核、项目经理审批后,作为项目施工的制度文件,在施工过程中,每项计划的变更必须有依据、讨论、审批通过。否则,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 2、主要计划包括:“主要施工工程量计划”;“设备、材料备料计划”;“主要设备材料考察、进货计划”;“周转料使用计划”;“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主要劳动力使用计划”;“主要分包商计划”;“施工方案编制计划”;“样板制作计划”;“施工验收计划”;“施工试验计划”等。 3、确保施工中每项工作有计划、有依据、有规定、有落实,确保质量和工期。 三、质量责任制 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质量责任制度见下表。 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质量责任制度 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名称 质 量 责 任 项目经理 1 负责本项目施工过程中质量、计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2 代表公司履行业主合同,实现工程各项管理目标,对工程项目质量、工期、成本、环境、安全及文明施工等各项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3 组织建立和完善项目管理机构,明确项目管理人员职责; 4 组织编制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各项方案,并编写其中组织结构、人员职责、工期控制、劳动力组织、机械设备调配等部分内容; 5 参加技术复核,参加检验批和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评定; 6 参加分部(子分部)、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评定; 7 审批材料计划、签订采购合同; 8 负责组织施工现场的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识别和评价工作; 9 负责组织制定并执行应急预防措施; 10 组织处理项目施工中和企业预验中发现的不合格品; 11 发生事故后,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 12 协调项目内外相关方之间的关系。 主 任 工程师 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政策和企业的各项技术管理制度; 2 贯彻实施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程、行业标准; 3 组织项目技术、质量等与质量有关的职能人员做好技术、质量管理工作,承担项目的技术领导责任; 4 主持编制项目施工组织设计; 5 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图纸,组织图纸会审并做好图纸会审记录; 6 负责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季节施工措施,并负责贯彻实施; 7 对工程技术资料的生成、汇集、积累、整理、报送全面负责; 8 负责项目分部工程技术交底; 9 办理设计变更或洽商; 10 组织技术复核; 11 参加检验批和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评定; 12 参加分部(子分部)、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评定; 13 审核材料计划; 14 负责“四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和成果总结。 项目副经理 1 项目副经理作为负责生产的主管项目领导,应把抓工程质量作为首要任务; 2 在布置施工任务时,充分考虑施工进度对施工质量带来的影响; 3 在检查正常生产工作时,严格按方案、作业指导书等进行操作检查; 4 按规范、标准组织自检、互检、交接检的内部验收。 施工员 1 按项目经理或主管工程师授权参加施工组织管理; 2 负责项目分部工程的技术交底工作; 3 参加技术复核、参加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评定; 4 协助项目经理做好隐蔽工程验收; 5 按规定编制材料计划; 6 监督劳保用品的发放与管理。 项目质量 检查员 1 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政府部门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和规范,代表公司质量部门行使监督检查职能; 2 协助进行工程质量自检、互检和专检,随时掌握管辖区内各分项工程的质量情况; 3 负责过程检验,跟踪检查工程质量,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工序有现场处置权; 4 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品应及时报告项目经理,参加制订处理方案,并验证方案的实施效果; 5 行使现场质量处罚权; 6 参加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评定; 7 参与编写施工组织设计中质量部分内容。 项目计量员 1 负责合理配备测量设备,保证满足施工要求; 2 建立项目测量设备台帐,制订周检计划及分类管理目录; 3 负责项目测量设备的购置、验收、检定、发放和管理; 4 负责下达送检通知单,登记送检记录; 5 对要求自检的设备,按规范进行比对,并保存记录; 6 检查在用测量设备的性能、使用环境及方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 负责水、电等能源抄表,并保存记录; 8 监督项目各种计量检测工作,检查各种检测记录是否齐全; 9 负责对不合格测量设备所测结果进行评定。 项目试验员 1 按规定做好现场取样、送检等试验工作; 2 确保现场养护室环境条件达到规定的要求。 项目测量员 1 做好建筑物的定位放线工作; 2 水准点、沉降观测点的埋设;编制沉降观测方案,保护好轴线控制桩; 3 测量仪器的保管、保养和使用; 4 及时测绘定位放线记录、定位验线记录、沉降量表、沉降曲线图。 项目材料员 1 做好材料进场和消耗的计量检测工作,并保存记录; 2 编制、上报材料计划; 3 组织供货商评价、材料采购招标,签订材料采购合同; 4 组织物资进场、验证; 5 负责对物资进行标识、防护; 6 负责不合格物资处理的有关工作。 项目机械 管理员 1 选择合格的机械设备; 2 参加各种设施、设备的验收; 3 及时组织机械设备的进场、安装和调试; 4 负责现场设备的安全使用、维护保养管理,并保存必要记录。 项目安全员 1 参与编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安全方面内容; 2 负责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工作; 3 负责验收进场劳保用品,参加各种防护设施、设备的验收; 4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资料整理和保存; 5 负责施工现场的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工作; 6 负责参加事故调查,进行伤亡事故统计、分析,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项目环保员 1 项目环保员负责固废的收集、存放、处置并保存记录; 2 负责组织对本项目的环境因素进行识别和评价; 3 参与编写施工组织设计中环境方面内容。 四、图纸会审及设计变更制度 1、图纸会审步骤 图纸会审是施工企业技术管理工作中的一项最重要的环节,它包括:学习、初审、预审和正式会审四个阶段。 (1)学习:由主管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图纸,了解设计意图及要求施工达到的技术标准,明确工艺流程、建设规模等。必要时,可要求企业技术部门参加。 (2)初审:各工种对图纸进行复查,即在学习熟悉图纸基础上详细核对本工种图纸的详细情节。 (3)预审:由项目部主管工程师组织各专业人员对施工图进行预审,即在初审的基础上,土建和专业队之间核对图纸,提出问题,消除差错,协商配合施工事宜等。由项目主管工程师做好记录,整理一式四份,提前送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各一份,另一份提交正式会审。 (4)正式会审:由建设单位主持,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总分包)和设计 单位参加,对施工图纸进行全面会审,并形成图纸会审记录。 2、图纸会审内容 (1)土建工程 1)工程抗震等级和屋面防水等级等,是否符合规范、规程和当地要求; 2)审核设计单位是否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设计是否符合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图纸是否经建设单位审核,是否为正式图纸; 3)有无特殊的施工要求,技术上有无困难,能否保证安全施工; 4)使用的新材料和特殊材料其规格品种能否满足; 5)设计是否符合施工技术装备条件; 6)建筑、结构、水、电及设备安装等之间有无重大矛盾; 7)图纸及说明是否齐全、明确,施工图中所列标准图是否都有,是否有作废版本;总图与施工图坐标、标高、图纸尺寸、管线、道路等交叉连接是否相符; 8)建筑物是否配套,建成后能否使用;建筑与结构构造是否有不便于施工或有导致其经济问题,结构设计有疑点时亦应在会审时提出并备案;建筑物是否配套,建成后能否使用;建筑与结构构造是否有不便于施工或有导致其经济问题,结构设计有疑点时亦应在会审时提出并备案; 9)原地下管网位置与新图有无矛盾;地质勘探资料是否齐全,水文地质资料是否符合现场实际;地基处理方法是否合理; 10)有无合理化建议。 (2)安装工程 1) 施工图是否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经济政策等有关规定; 2)施工的技术设备条件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当采取特殊的施工技术措施时,现有的技术力量及现场条件有无困难,能否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的要求; 3)有关特殊技术或新材料的要求,其品种、规格、数量能否满足需要及工艺规定要求; 4)建筑结构与安装工程的设备与管线的接合部位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5)安装工程各专业之间有无重大矛盾; 6)图纸的份数及说明是否齐全、清楚、明确,图纸上标注的尺寸、坐标、标高及地上、地下工程和道路交汇等有无遗漏和矛盾。 3、图纸会审的记录、整理和发放 (1)项目部主任工程师负责对图纸会审记录进行整理,记录表格按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 (2)整理后的会审记录经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项目部四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由项目部主管工程师将会审记录发至各图纸持有人。 4、设计变更 (1)设计变更权限 设计变更由设计单位设计者负责,施工单位应按图施工。未经设计单位允许,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无权修改设计。如果设计单位对非重要结构或部位的修改权委托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负责日常施工图修改工作时,必须要有洽商委托书的凭证方可生效。 (2)设计变更内容 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由施工单位项目部主管工程师向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提交“设计变更单”,并办理修改手续。 1)经过会审后的施工图,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图仍有差错与实际情况不符者; 2)因施工条件发生变化与施工图的规定不符者; 3)材料、半成品、设备等,与原设计要求不符者; 4)新工艺、新技术以及职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等受到采纳,需要修改原设计时。 (3)设计变更单 设计变更必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进行洽商,由设计单位修改,向施工单位签发“设计变更单”方为有效。 “设计变更单”表格按设计单位要求的或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并至少有一份为碳素笔填写。“设计变更单”应及时进行编号并汇成明细表归入工程档案,作为施工和竣工结算的依据。 五、技术交底制度 1、技术交底的作用 技术交底制度是施工准备工作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步骤,是施工企业技术管 理的一项主要内容,也是贯彻技术责任制的重要措施。 2、技术交底的步骤、内容 技术交底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必须根据实际需要分级、分阶段进行。 (1)设计交底 在图纸会审过程中由设计单位向施工、监理、建设单位进行交底。 设计交底可纳入图纸会审记录中。 (2)土建工程施工交底 1)主任工程师向施工员、质量检查员、试验员、计量员、安全员、机械管理员和内部协作(或分包)人员交底,其主要内容: 设计文件要点及设计变更、洽商情况; 关键性的技术问题,新操作方法和有关技术规定; 主要施工方法和施工程序安排; 保证进度、质量、安全、环保、节约、季节或气候性的技术组织措施等; 试(检)验计划、隐蔽验收计划、技术复核计划、质量验收计划。 上述交底的内容可纳入施工组织设计中。 2)专业工程师(施工员)向试验员、计量员、材料员、质检工程师(质量检查员)、机械管理员、合作单位负责人、各班组负责人及有关技术骨干工人进行分部工程技术交底,交底主要内容包括: 落实有关工程的各项技术要求; 提出施工图纸上必须注意的尺寸,如轴线、标高、预留孔洞、预埋镶入构件的位置、规格、大小、数量等; 所用各种材料的品种、规格、等级及要求; 混凝土、砂浆、防水、保温、耐火、耐酸、防腐蚀材料等的配合比和技术要求; 有关工程的详细施工方法(如各部位布置图及墙、柱模板拉结螺栓布置等)、程序、工种之间的交叉配合部位、工序搭接及安全操作要求; 各项技术指标的要求,具体实施的各项技术措施; 设计修改、变更的具体内容或应注意的关键部位; 有关规范、规程和工程质量要求; 结构吊装机械、设备的性能,关键重量、吊点位置、索具尺寸、吊装顺序、节点焊接及支撑系统以及注意事项; 施工中安全、环境注意事项; 劳动组织; 材料、机具的使用与供应; 各工种之间的协作、工序穿插、交接质量检查; 土建与其他专业协作、交叉注意事项; 成品保护措施; 下列工程施工前必须先做样板:砌筑工程、装饰工程、楼地面工程、门窗工程、特殊材料的模板工程等,施工前确定样板间,样板选择应具代表性,不同材料应分别有样板,交底中对各细部处理有详细的大样图。 3) 安装工程施工交底 安装负责人或施工员向参与施工的各班组负责人及有关技术骨干工人交底,其主要内容: ① 结合具体的操作部位,落实公司、施工队各级技术交底的各项技术、质量要求; ② 落实上级对工程的关键项目、关键部位的施工技术、质量要求、操作要点和应注意的事项等; ③ 指出施工图中必须注意的尺寸、轴线、标高及预留孔、预埋件的位置;所用材料的规格、数量和施工方法及技术要求; ④ 材料、零部件、设备的加工技术要求,检验试验方法和质量标准; ⑤ 施工程序、操作方法、工种之间和安装与土建之间交叉作业及注意事项; ⑥ 重要的施工技术措施内容; ⑦ 工程质量和安全操作要求; ⑧ 重大设备吊装及精密设备试车的施工方法及注意事项; ⑨ 设计变更的具体情况; ⑩ 工程竣工质量检验、评定和验收规定。 上述交底的内容应单独形成交底文件。 (3)技术交底的审批手续 技术交底应在交底项目施工前进行。项目施工员编写的交底,应经项目主任工程师审核;项目主任工程师的交底,应由企业技术部门审核。交底资料记录,要有交底人、接受人代表和审核人签字,并作为竣工归档资料,留足竣工资料要求的份数。 六、方案先行制度 1、结合工程的特点,编制施工方案、编制计划,确保每个分项工程均有可行的施工方案;  2、在施工前,针对每个施工方案均进行方案交底,确保施工管理层和监控层各人员均充分了解施工方案要点及注意事项。 3、施工的每一道工序均编制施工技术交底,技术交底在施工方案的基础上进行编制。在每道工序施工前对作业层各工班长进行交底,并监督工班长对各施工人员进行切实可行的交底,保证技术交底的内容落实到各工作面上去。 4、对较复杂的节点部位进行详细放样,并严格按放样图施工。   5、为确保施工方案的可行性,更好地保证施工质量,所有方案由主任工程师审核并组织项目、分包主要技术人员进行可行性分析、讨论,并由企业技术部审批。所有书面技术交底由分包单位专业负责人组织施工班组长以上人员进行讨论。保证施工中地每一细部做法均采取最有效、合理地做法,达到质量预控目的。   6、施工过程中,根据各分项的实际质量情况,由主任工程师或专业负责人分工种组织施工人员,进行现场实物交底,尤其是关键和特殊部位的做法。以加强工人对施工做法、质量标准的理解。真正作到工人施工“有依据、有方法、有标准”。 七、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标准图集管理制度 1、购买 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规程、图集由企业科技部负责向各下属单位技术部门书面公布新规范、新标准、新规程、新图集的使用日期,宣布作废规范、规程、标准、图集及作废时间,下属单位技术部门负责购买新版本。 地方规程、技术法规、图集由公司技术部门负责公布新规程、法规、图集,宣布作废的旧规程、法规、图集,并负责购买新版本。  2、发放 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规程、图集在企业机关范围内由科技部购买并进行发放,在公司范围内由公司技术部门购买并进行发放。发放前均须加盖受控章并进行统一编号,受控章可采用各发放单位的公章,做好发放记录和签收工作。 各专业常用的规范、标准应发至公司有关领导、有关部门、项目经理、主管工程师、专业工程师(施工员)、质检工程师(质量检查员)、测量员、试验员、材料员、预算员。 所有图集根据工程设计选用,由公司技术部门进行发放。 3、作废版本处理 作废版本在科技部书面通知后,由持有人加盖作废标记。除用于研究和作为历史资料保存外,任何场所均不得出现作废版本,也不得在作废版本上做局部修改后继续使用。规范合订本中部分作废的,可在作废部分的目录及正文页上加盖(作废)章,其它未作废部分可继续使用。 八、新技术过程能力鉴定制度  1、新技术含义 本制度中“新技术”是指目前国家规范、规程、标准等技术法规尚无规定或本单位从未采用过的施工方法、工艺和新材料、新机具等。 2、应用新技术的要求 新技术在使用前应编制好方案,在实施前应对过程能力进行鉴定,确定后方可采用。 3、新技术过程能力鉴定内容 新技术过程能力鉴定内容包括:施工环境条件,施工组织和施工方法,参加施工人员(重点是特殊操作人员、技术质量控制人员)的技能,所使用的材料、机具设备性能是否能够满足该项新技术质量特性的要求等。  4、新技术过程能力鉴定人员 (1)一般性新技术(工艺较简单、技术难度较小,涉及工程量较少,工程局部的施工技术或单项新技术、机具的使用等),由该项目部主管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鉴定,报上级技术部门确认。 (2)本企业的新技术开发项目,施工工艺复杂,技术难度大的施工技术,公司技术部门负责组织鉴定,报公司总工程师确认。 (3)所有新技术鉴定应按附表形式作好鉴定记录,鉴定记录一式二份,分别由该项目部主任工程师和确认部门保存。 九、工程施工试验、检验制度 1、工程施工试验、检验管理职责 (1)施工工程的各项试验、检验工作在主任工程师的领导下进行。 (2)项目部设专(兼)职试验员,负责整个工程的试烟、检验工作,包括取样、试件制作、送检、索取试严、检验报告等,还应将试验结果及时通知主任工程师。 (3)项目部设专职质量检查员和各专业负责人,在主任工程师的领导下,分别负责本专业的检验测试工作或组织测试工作。 2、工程施工试/检验的管理 (1)工程开工前,必须由项目主任工程师编制或组织编制出本项目的试验、检验计划,对工程施工试验、检验进行预控管理 (2)为了搞好工程施工过程中试验、检验工作,要求各项目对检测机构应进行评价后选择确定。选择的检测机构其操作人员能严格遵守国家技术标准要求,切实按照检测规范、规程的相应规定,对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施工进行技术检测。而且,所出据的检测报告具有法律效力,为工程质量评定、工程质量监督、质量争议和仲裁等,提供真凭实据。 (3)施工现场应建立标准养护室。所建养护室应防雨、保温,室内卫生、整洁;配备必要的温度、湿度控制仪器设备,试验员应对养护情况进行严格记录,达到标准养护要求。检测所用的仪器、仪表、设备和量具等,必须按计量要求定期校验,要求自检的设备,应按规范定期自检,以保证测试值准确。 3、试验、检验管理工作流程 (1)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进场检验与复试:材料进场 → 材料员通知主任工程师、质检工程师(质量检查员)、专业工程师(施工员)、试验员进行外观检查 → 外观检查合格后试验员取样送检 → 试验员将试验报告报主管工程师 (2)施工试验:由试验员取样制作试件,对试件进行标准管理或标准养护,送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 试验员将检测报告取回报主管工程师 (3)验收检验:施工完后由专业工程师通知监理单位和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 检测报告由试验员负责取回 (4)见证取样试验 监理单位见证取样:需监理单位见证取样的各种试验项目,试验员在监理人员监督下进行取样,封样后由试验员送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检测机构 → 由试验员负责将试验报告取回 → 将试验报告及时通知主管工程师。 政府有关部门见证取样:政府有关部门到达施工现场后,由专业工程师、试验员配合政府部门取样 → 试验报告由试验员负责取回 → 试验结果试验员及时通知主管工程师。 4、各专业系统的测试 (1)消防报警系统:由专业工程师通知监理(建设)单位进行检查验收 → 检查验收合格后,由建设单位报消防局验收 → 竣工前由专业工程师向建设单位索取验收报告 (2)锅炉安装系统:由专业工程师通知监理(建设)单位进行检查验收 → 检查验收合格后,由专业工程师报当地劳动局(锅炉检验所)验收 → 验收文件由专业工程师负责取回 (3)电梯安装系统:由专业工程师通知监理(建设)单位进行检查验收 → 检查验收合格后,由专业工程师报当地技术监督局验收 → 验收文件由专业工程师负责取回 (4)电气分部的高压系统:由专业工程师通知监理(建设)单位进行检查验收 → 检查验收合格后,由专业工程师报供电局检查验收 → 验收文件由专业工程师负责取回 (5)其他系统的检测:施工完后由主任工程师通知监理单位和有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 检测报告由专业工程师负责取回。 十、施工测量管理制度 1、测量管理机构 项目部设专职测量人员,接受项目主任工程师的领导,负责本项目的工程施工测量放线工作。 2、新开工程定位放线及水准点引测 (1)公司测量人员负责本单位新开工程的定位放线及水准点引测工作。 (2)工程定位放线应有项目主任工程师或施工员在现场。工程定位放线后测量人员及时绘制出定位放线记录和定位放线验线记录,由项目主任工程师复核签字,同时通知监理等有关部门进行验线签字。 3、施工过程中的测量放线 (1)在施工过程中,由项目经理部专职测量员进行轴线和标高的施放,项目部技术质量部门核验后,交由施工队测量员进行细部放线。放线完成后,由项目经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复核,合格后报监理公司验线。 (2)测量放线未经验收,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3)每施工完成一层,要对大楼的垂直度进行检测,及时调整垂直度偏差。 十一、技术复核制度 1、主管人员技术复核职责及手段 技术复核工作由项目主任工程师组织,项目经理、有关技术人员、质检人员、施工员、安全员、试验员、计量员等参加,随施工过程进行。对于复核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处理,然后再次复核,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项目主任工程师应填写好记录,并妥善保存,记录格式按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统一要求的格式填写,签字后列入技术档案。 2、技术复核内容 技术复核的内容,视工程情况而定,一般包括: (1)土建工程 1)建筑定位:定位桩、龙门桩、轴线、标高等; 2)房屋基础:土质、位置、标高、尺寸等; 3)设备基础:几何尺寸、标高、轴线及孔洞、预埋件位置、规格和数量; 4)模板:尺寸、位置、标高、预埋件、预留孔、牢固程度、模板内清理和润湿工作; 5)钢筋混凝土:混凝土配合比,原材料质量,塌落度,钢筋规格、搭接长度,预制构件安装位置、标高、型号、支承长度、焊缝长度、吊装时构件强度等; 6)砌筑工程:墙身轴线、皮数杆、砂浆配合比、原材料质量、墙体拉接筋的放置、砂浆饱满度; 7)大样图:钢筋混凝土柱、框架、吊车梁及特殊屋面等大样图的形状、尺寸、预制和安装位置; 8)预留洞和标高:门窗及设备预留洞的位置、标高、楼层+50cm水平线等; 9)其他需要复核的内容。 (2)安装工程 1)原材料、配件、半成品、成品、易损件品种、数量、规格、材质等; 2)设备基础位置、规格尺寸、标高、轴线及孔洞、预埋件位置、规格和数量; 3)吊装工程中起重机、起重扒杆等起重设备的强度、稳定性、起重能力及索具、吊具、地锚的受力分析; 4)设备的安装精度与安装误差方向确定的原则,设备的安装程序及进度; 5)管道标高、坡度、受力分析; 6)焊接工种中焊接方法、焊接条件及焊接工艺评定检验; 7)变电、配电位置、高低进出口方向、电缆沟位置、标高、送电方向; 8)其他需要复核的内容。 十二、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制度 1、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的依据 (1)工程质量检查是按照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相关质量验收规范,用规定的方法和手段,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和单位(子单位)工程进行质量检测,确定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2)每个单位工程施工前,要根据GB50300—2001《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第4条,划分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分项与验收批,从而编制检查与验收计划。 2、质检制度 在工程项目施工中,必须认真执行以下质量检查制度: (1)原材料、半成品和各种加工预制品的检查制度 定货时应依据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签订合同,必要时应先鉴定样品,鉴定合格的样品应予封存,作为进场验收的依据。必须保证材料、半成品和各项加工预制品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参考试验检验制度)。 (2)自检、交接检和专业检查的“三检”制度 1)自检:生产者必须对自己的操作质量负责,操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按相应的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自检,达到以质量标准和质量控制目标后,报专业工程师(施工员)。 2)专业检查:由主任工程师组织专业工程师(施工员)、质检工程师(质量检查员)对分项、检验批进行检查。 3)交接检查:上道工序完成后,主任工程师组织专业工程师(施工员)、质检工程师(质量检查员)、班组长对分部工程、重要分项工程进行交接检查,一般分项的交接由专业工程师(施工员)组织班组长进行交接检查,由交方填写“工序交接检查记录”,经双方认真检查达到质量标准并签字后才准进行下道工序。后道工序必须对已完成品进行保护,如有损坏、污染、丢失等问题时,由施工后道工序的单位承担后果。工序交接检查时必须通过监理工程师监督认可。 4)所有检验批必须作为一道工序,提请专检人员进行质量检验评定。未经检验、评定的项目,不得进行下道工序,违者应按规定对其实行处罚。对无自检记录或记录不符合要求者,不予进行专检。检验应由主任工程师、专业工程师(施工员)、班组长等共同参加,质检工程师(质量检查员)评定。 (3)样板检查制度 施工前必须对模板、钢筋、砌筑、装饰装修、防水、地面面层、门窗及新材料、新工艺、新结构、给排水与采暖、建筑电气、供暖、电梯安装等项目做出样板,样板部位由项目主管工程师确定。样板施工完后,主任工程师组织施工员、质检员进行检查。楼地面、装饰、门窗、安装等工程的样板还应经建设单位、当地监督部门(如有要求时)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全面施工。请监理单位参加样板检查。 (4)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制度 1)检验批工程和分项工程的验收,在项目部自检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后,上报监理(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人员)组织验收时,主管工程师、专业施工员、专业质量检查员、分包项目经理、施工班组长参加。 2)分部(子分部)工程的验收,在项目部自检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后,书面报监理(建设)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验收时,施工 单位的项目经理、主任工程师、专业质量检查员、分包单位负责人、分包技术人员参加。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验收书面报局技术、质量部门,待内部验收合格后报监理(建设)单位还应有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和项目部相关人员参加。 3)单位(子单位)工程的验收,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验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在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组织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时,施工单位的公司经理、总工、技术与质量部门负责人、项目经理、主管工程师参加。 4)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请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调处理。 5)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督促建设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5)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工程质量检查制度 1)单位工程当由几个分包单位施工时其总包单位应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 2)分包单位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检查评定,总包单位派人参加。分包工程完成后,应将工程有关资料交总包单位。总包单位有责任监督和帮助各分包单位搞好工程质量,并应做好审查分包单位的施工方案、隐蔽工程检查,把好材料和设备的质量关、施工过程中的操作质量巡视检查、分部、分项、检验批和关键工程质量监督,技术管理和技术档案资料收集、质量事故的调查与处理等质量检查工作。 十三、严格施工“标识”制度 按照ISO9001(2000版)要求,从施工物资管理到施工的每一道工序严格按要求进行标识,以确保工程质量及可追溯性。 1、施工物资标识:现场所有材料采用同规格、大小的标识牌,注明材料的规格型号、产地、数量、使用部位、进场时间、复试情况、是否合格等,确保材料的质量和有效性。 2、测量标识:项目设验线员,每次每个流水段放完线后,首先测量负责人检查一遍,合格后报项目验线员,验线员必须每条线均进行核验,合格后由主任工程师进行抽查核验,合格后报监理验收,并办理测量验收手续。合格后方可施 工。确保测量放线100%合格。 3、施工标识:在施工过程中,采用挂牌和盖章标识的方法,使每个部位的施工单位、人员、施工质量公布于众,激励工人提高施工质量。标识牌上注明分项工程名称、施工部位、施工单位、施工班组、班组负责人、检验人、工程质量情况及存在问题。 十四、坚持“质量问题会诊”制度 1、施工过程中,为确保工程质量稳步增长,一个质量问题不出现第二次。在施工过程中定期进行工程质量会诊。 2、每一道施工工序完成后,由主任工程师和专业负责人组织项目质量、技术人员以及分包单位管理人员进行现场质量会诊,找出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研究出整改方法和措施,制定整改方案,责成专人负责落实整改,并由项目总工和专业技术、质量负责人对整改效果进行评估。 十五、坚持“三检、联检、过程控制”的质量控制制度 1、各工种的每道工序完成后先由分包质检员自检,合格后报项目质检负责人验收,合格后报监理验收。各工种验收合格并办理完验收手续后,由项目施工员组织办理工种间的联检单,全部完成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2、在施工过程中,项目、分包单位的质量、技术、工程人员随时进行现场质量检验,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和整改,以确保质量一次达到标准,防止出现成型后的返修、返工现象,实现质量过程控制。 3、每月25日,项目质量负责人对本月各分项工程的的质量评定进行汇总,报公司质量部,公司质量部每月对每个工程质量进行至少一次的抽查、检验,对项目的质量评定进行核实。在认真分析当月质量问题后,公司质量部会同技术部、工程部共同研究、制定出质量问题统计表及整改建议,每月做一次整个公司的质量检查通报,奖罚分明,督促项目的质量控制力度。 4、质量控制作到“质量目标明确,方案和交底到位,监督上工序,保证本工序,服务下工序,保证工程质量一次到位”。 十六、广泛应用“五新”技术制度 1、计划采用建设部推广应用的“10项新技术”中的8项,包括高性能混凝土应用技术、粗钢筋连接技术(直螺纹连接)、新型模板应用技术(采用顶板模板 快拆体系、墙体定型大钢模板等)、建筑节能和新型墙体应用技术、新型防水和塑料套管应用技术、计算机应用和管理技术等。 2、参照企业的工法汇编及企业技术标准,采用经过改进了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 3、通过采用“五新”技术,减小工作强度、简化施工工序、改进施工方法,更好地保证施工质量。 十七、成立“QC”小组,攻克施工难点制度 1、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和业主及公司对本工程的质量要求,计划在以下几个方面成立QC小组:混凝土模板螺栓、接头部位改进,混凝土墙面质量通病防治,混凝土墙面设备预留洞质量控制,混凝土墙面电盒预埋质量控制,板块楼地面铺贴质量通病防治,油漆施工质量通病防治。 2、各“QC”小组报企业企管部备案,由主任工程师领导,各专业技术人员按各施工阶段分别负责实施,质检组负责检查。 3、通过成立QC小组,进行PDCA循环,克服质量通病,提高工程质量。 十八、坚持“奖罚分明”制度 1、项目经理和主任工程师组织项目所有工程技术人员每周不定期对现场的施工质量进行全面检查、评定,并做出评分,每月进行一次质量总结,并进行奖罚兑现。以强化工人的质量意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 2、由主任工程师每天下午4:00组织质量例会,针对当天存在的质量问题,制定整改办法,并限期整改。坚持“今天的问题今天解决”的原则。 十九、施工总承包对分包的质量管理制度 施工总承包对分包管理中的质量管理控制流程如下图。 项目部经理、总工 质量负责人 制定质量策划 建立质量保证体系 施工过程 工程质量达到目标 事前控制 事中控制 事后控制 跟踪管理 计划管理 技术管理 发现问题 处理 落实 反馈 解决 操作管理 施工总承包对分包的质量管理程序 项目总承包部根据质量策划,建立各分包质量保证体系,并对分包质量保证体系运行进行监视和测量,其原则要求如下: 1、明确分包工程的质量目标及要求,并在分包工程招标书中确认; 2、明确分包单位人员的质量管理职责与权限,并与总承包部的有关人员相对应,实施对口管理; 3、总承包部视分包单位质量保证体系运行的符合性、有效性适时组织检查,对发生的不符合或预计将出现的不符合,提出纠正措施或预防措施,以期达到消除不合格或不合格的再发生。 4、总承包部质量总监作为项目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管理的直接负责人,对分包单位的施工过程进行预控、检查及验收,对出现的质量隐患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单,并监督整改以达到相应的质量要求。对各种质量问题作好记录并监督处理,若出现质量不合格的产品,有权向分包单位下达停工整改单,直到整改合格并经复核后才允许分包单位复工。 4分部分项检验批划分计划 序号 分部工程 子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 划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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