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告位使用合同协议书 编号:广告位使用协议甲方: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甲方:乙方: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经双方认可,为保障双方利益,就广告位使用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号商家,租用广告位,使用面积为平方米。 二、使用时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月租金标准为人民币方米,每季度租金总额为元,每半年租金总额为元,每年租金总额为元,保证金:元。(大写:)。从年起租金根据市场行情确定。 四、付款方式及时间:租金按每(季度半年一年口)支付一次,即签订本协议当日乙方支付第一个(季度半年一年口)的租金及保证金,以后依次类推。 五、责任义务乙方在租赁使用广告位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广告位转租他
2、人使用。 2乙方使用广告位时,应保持广告牌的罗列规范整齐,内容清晰,干净整洁。 3广告位的使用仅限于广告的发布,乙方不得挪作它用或改变用途,如因乙方使用不当给甲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4乙方应遵守市场管理规定,使用时不得破坏外墙外观,不得占用广告位以外的墙面和其他商家广告位。 5乙方应按时向甲方交纳广告位使用费和保证金、并按时签订广告位使用协议。注:广告位使用保证金计算公式为:(月租金面积6个月)6广告位的使用原则就近于商家商铺的位置,以及广告位原使用者在使用期满后有优先租用权。 7如双方出现违约现象,可按照以下两种方式进行解决:按实际情况扣除保证金作为惩罚。双方协商解决,无法达成协商的,可通过法律诉讼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代表:乙方: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