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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用报告解读指南(银行版)
个人信用报告解读指南
(银行版)
征信中心
2009年7月
- - 0 - -
目 录
第一章 信用报告概述 - 1 -
第二章 信用报告数据项说明 - 3 -
一、信用报告的报告头 - 3 -
二、查询信息 - 3 -
三、公安部身份信息核查结果 - 4 -
四、个人基本信息 - 5 -
五、信用交易信息 - 7 -
(一)信用汇总信息 - 7 -
(二)信用明细信息 -10-
六、个人结算账户信息 -18-
七、非银行信用信息 -19-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信息 -19-
(二)个人社会保险信息 -21-
(三)个人电信缴费信息 -22-
(四)法院诉讼和执行信息 -23-
八、标注类信息 -23-
九、查询记录 -25-
十、报告说明 -25-
- 37 -
第一章 信用报告概述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管理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以下简称个人征信系统)是一个涵盖个人基本信息、信贷信息、公共信息的采集与处理的数据共享平台。它的建成不仅有利于商业银行实现个人客户信用信息共享、防范消费信贷风险,而且有利于促进个人信贷的稳定发展。个人信用报告是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记录客户历史信用信息的文件,是个人征信系统提供的最基础产品,它记录了客户与银行之间发生的信贷交易的历史信息。只要客户在银行办理过信用卡、贷款、担保等信贷业务,他在银行登记过的基本信息和账户信息就会通过商业银行报送给的个人征信系统,个人征信系统进行汇总整理后形成客户的信用报告。目前,在国内任何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都可以查询到任何个人在全国范围内的信用信息。
个人信用报告主要包括六部分内容:公安部身份信息核查结果、个人基本信息、银行信贷交易信息、非银行信用信息、本人声明及异议标注和查询历史信息。
公安部身份信息核查结果是实时来自于公安部公民信息共享平台的结果,只能对证件类型为身份证的客户做核查,核查客户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是否与公安部数据库中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一致。核查结果包括身份证号码和姓名的核查结果、身份证的签发机关和照片。
个人基本信息表示客户本人的一些基本信息,包括客户的基本身份信息、教育背景、婚姻信息、居住信息、职业信息等内容。
银行信贷交易信息是客户在各商业银行或者其他授信机构办理的贷款或信用卡账户的明细和汇总信息,包括账户的基本信息、每月还款信息和过去24个月的还款历史。
非银行信用信息是个人征信系统从其他部门采集的、可以反映客户收入、缴欠费或其他资产状况的信息,包括客户的公积金缴存、社会保险缴存和发放、电信欠费、法院诉讼和执行、执业资格、奖励惩罚、欠税、车辆交易和抵押、低保救助等方面的信息。
本人声明是客户本人对信用报告中某些无法核实的异议所做的说明。异议标注是征信中心异议处理人员针对信用报告中异议信息所做的标注或因技术原因无法及时对异议事项进行更正时所做的特别说明。
查询历史反映了客户信用报告被查询的历史记录,显示何机构或何人在何时以何种理由查询过该人的信用报告,以保证客户信息的安全和保密性。
以上内容除本人声明、异议标注和查询记录外,都是从各家银行或其他各类机构采集所得,征信中心在信息汇总、加工、整合的全过程中保持客观、中立的地位,不对各机构报送的数据做任何修改。
第二章 信用报告数据项说明
一、信用报告的报告头
个人信用报告
报告编号: 2008101000000215869047
查询时间:2008.10.10 11:24:26
报告时间:2008.10.10 11:24:27
信用报告的最上方依次显示报告编号、查询时间和报告时间。“报告编号”是个人征信系统自动生成的信用报告编号,前8位数字表示信用报告生成的年月日,后14位数字表示信用报告的流水号。“查询时间”是指系统收到查询者提出查询请求的时间,“报告时间”是指生成个人信用报告的时间;在正常情况下,两者间隔时间非常短,通常在几秒以内。
二、查询信息
查询信息
被查询者姓名
被查询者证件类型
被查询者证件号码
查询者
查询原因
张三
身份证
11010819470906111x
中国银行/yhl123
信用卡审批
查询信息由被查询者姓名、被查询者证件类型、被查询者证件号码、查询者和查询原因等数据项组成。其中,前三个数据项是查询者查询客户信用报告时必须输入的三个关键字段,查询者和查询原因表示哪家机构的哪个用户ID以何种原因查询了客户的信用报告。查询者的信息从查询者登陆查询界面时输入的用户名获得;对于商业银行用户,查询原因包括贷后管理、贷款审批、信用卡审批、异议查询、担保资格审查五种,由查询者根据实际原因在查询界面上选填。
三、公安部身份信息核查结果
公安部身份信息核查结果
身份核查结果
签发机关
码与姓名一致,且照片存在
北京市宣武分局
目前,个人征信系统与公安部的居民身份核查系统已经联网,查询者在查询界面选择“信用报告查询含身份信息核查”后,个人征信系统就会将客户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与公安部数据库中存储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核对是否一致,从而确认客户身份的真实性。核查结果包括身份核查结果(即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的核查结果)、身份证的签发机关和照片。核查结果有可能出现以下几种情况:
(1)姓名、身份证号码一致,并显示身份证签发机关及个人照片。
(2)姓名、身份证号码一致,并显示身份证签发机关,无照片。
(3)身份证号码相符,姓名不符,即公安部数据库中查到的此身份证号码对应的是另一个姓名。
(4)找不到该身份证号码。这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此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尚未收入公安部数据库中,另一种情况是身份证是假的。
(5)如果由于各种原因,核查未实现,则显示“核查失败”。
四、个人基本信息
个人基本信息主要包括客户的个人身份信息、居住信息和职业信息。这些信息都是客户向银行或其他机构申请办理贷款或信用卡业务时在相关申请表上自行填写的,再由这些机构将客户填写的基本信息报送给个人征信系统。如果客户填写信息时误填、漏填或不填,将直接影响商业银行上报其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从而导致信用报告中存在错误项或暂缺项。如果客户的基本信息发生变化,却没有向银行或其他机构及时申请更新,或申请更新后银行没有及时上报个人征信系统,那该客户在个人征信系统中的基本信息也不会随之更新。
(一) 个人身份信息
一 个人基本信息
个人身份信息
姓名
性别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出生日期
最高学历
最高学位
张三
女性
身份证
11010819470906111x
1947.09.06
大学本科(简称“大学”)
学士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户籍地址
住宅电话
单位电话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北京西城金融大街35号
100800
北京市西城区
(010)8xxxx442
66xxxx112
139010xxxx
zhangsan@
婚姻状况
配偶姓名
配偶证件类型
配偶证件号码
配偶工作单位
配偶联系电话
信息获取时间
未婚
--
--
--
--
--
2008.07.02
个人身份信息主要包括客户的姓名、性别、证件类型及号码、教育水平、通讯地址、联系方式和婚姻状况,以及信息获取时间(即本段信息进入个人征信系统的时间)等。由于一个人可以在不同的时间向不同的商业银行申请信贷业务,而且不同时期填写的个人身份信息可能不同,所以信用报告中显示的个人身份信息是各机构上报的同类信息中最新的一条,而身份信息的新旧根据其所属账户的开户日期判断。
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三者结合形成标识项, 能够惟一地标识被征信人。
性别、出生日期:能够辅助识别被征信人。
最高学历、最高学位:说明被征信人的受教育程度, 作为衡量该人还款能力的参考指标。
婚姻状况: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被征信人生活的稳定程度。
Email、手机、住宅电话、单位电话、通讯地址及邮编:提供了被征信人的多种联系方式。
配偶信息: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工作单位:是为了找到被征信人的配偶, 进而了解该人家庭的经济状况 , 同时也提供了联系该人的另外一种途径。
(二) 居住信息
居住信息
编号
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居住状况
信息获取时间
1
北京西城金融大街35号
000000
集体宿舍
2008.07.02
2
中国北京西城金融大街35号
100800
租房
2008.03.04
3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
100052
集体宿舍
2007.12.30
居住信息主要包括客户的居住地址、邮政编码、居住状况和信息获取时间等。信用报告中最多会展示客户最新的5条不同的居住信息,不同的居住信息指“居住地址”的文字不同,当两个“居住地址”的文字完全相同时,才会只展示一条居住信息。居住信息的新旧按照所属账户的开户日期由新到旧排序(当开户日期相同时,按信息获取时间由新到旧排序)。
地址及邮编、与房屋关系:反映被征信人的住址情况和居住状况,由此可以判断该人的生活稳定程度 , 同时可以展示该人的房产拥有信息。
(三) 职业信息
职业信息
编号
工作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单位所属行业
职业
1
中国投资公司
--
--
未知
专业技术人员
2
中国投资公司
中国北京西城金融街 35号
100032
金融业
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职务
职称
年收入
本单位工作起始年份
信息获取时间
1
一般员工
中级
80,000
1990
2008.07.02
2
未知
未知
--
--
2008.03.04
职业信息主要包括单位名称、单位地址、单位所属行业、职业、职务、年收入、本单位工作起始年份和信息获取时间等。信用报告中最多会展示客户最新的5条不同的职业信息,不同的职业信息指“工作单位”的文字不同,当两个“工作单位”的文字完全相同时,才会只展示一条职业信息。信息的新旧按照所属账户的开户日期由新到旧排序(当开户日期相同时,按信息获取时间由新到旧排序)。
单位、所属行业、单位地址及邮编、加入本单位年份、职业、职务、职称: 反映被征信人的工作稳定程度及职业的分类 , 同时提供了了解该人信息的渠道, 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该人的还款能力。
年收入:是指被征信人向商业银行提供的本人年收入的金额。
五、信用交易信息
信用交易信息由各商业银行或其他机构报送给个人征信系统,个人征信系统根据姓名、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三项标识将同一人名下的所有信用交易信息进行关联和汇总整理后展示在信用报告中。信用交易信息分为信用汇总信息和信用明细信息两部分,主要包括客户所有的贷款账户和信用卡账户的汇总和明细信息,描述了客户的总体负债情况、还款情况、逾期情况和担保情况。
(一) 信用汇总信息
1.银行信贷汇总信息
银行信贷汇总信息
账户数
法人机构数
机构数
授信额度(元)
余额(元)
为他人贷款合同担保金额(元)
合计
7
5
6
3,079,564
51,450
0
信用汇总信息是个人征信系统根据商业银行报送的信用明细信息进行的汇总,主要包括银行信贷汇总信息、信用卡汇总信息、贷记卡汇总信息、准贷记卡汇总信息和贷款汇总信息。
银行信贷汇总信息是对客户所有非销户/非结清贷款和信用卡账户的汇总,包括客户一共有几个账户,这些账户在几个法人机构、几个机构开立的,总的授信额度是多少,当前的总余额是多少,以及一共为别人的贷款做了多少金额的担保。
其中,账户数指所有非销户/非结清贷款账户和信用卡账户数之和。对于贷记卡,若一张卡对应多个账户(如双币种卡),或多张卡对应同一个账户(如主副卡),在汇总时按实际的账户数汇总。例如双币种卡,商业银行一般分两条账户记录报送,账户数汇总为2;个别商业银行的双币种卡按一条账户记录报送,则其账户数汇总为1。
法人机构指个人征信系统中的顶级机构,一般而言指商业银行的总行。例如客户在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和天津市分行都开立了账户,那么汇总的信息是客户在1家法人机构(即中国工商银行)、2家机构开立了账户。
授信额度指客户所有非销户/非结清贷款和信用卡账户的共享授信额度之和。共享授信额度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账户共享同一个授信额度。贷款的共享授信额度等于授信额度,即合同金额。信用卡的共享授信额度是可以使用的最大信用额度;若多张信用卡共享同一个额度(如双币种卡),这些信用卡的共享授信额度之和应等于其授信额度;对于不存在额度共享的信用卡账户,其共享授信额度应与信用额度一致。例如,某位客户申请一张双币卡,由账户1和账户2组成。这两个账户的共享授信额度是5,000,具体的授信额度和共享授信额度见下表。账户3是一个不与其他账户存在共享授信额度的账户,因此它的共享授信额度填写与信用额度相同的值20,000。
账户
币种
开户日期
信用额度
共享信用额度
账户1
人民币
2003.5.20
5,000
5,000
账户2
美元
2003.5.20
5,000
0
账户3
人民币
2004.1.30
20,000
20,000
余额指客户所有非销户/非结清的贷款余额、准贷记卡透支余额和贷记卡已使用额度的合计。为他人贷款合同担保金额指客户为他人贷款合同担保金额的合计。
2.信用卡汇总信息
信用卡汇总信息
账户数
发卡法人
机构数
发卡机构数
信用额度(元)
透支余额(元)/已使用额度(元)
准贷记卡透支180天以上未付余额(元)
合计
5
4
4
29,564
1,450
0
信用卡汇总信息是对客户所有非销户贷记卡和准贷记卡信息的汇总,包括客户共有几个信用卡账户、发放这些信用卡的法人机构总数和机构总数、这些信用卡的总信用额度和目前已使用的总额度,以及准贷卡透支了180天以上仍未归还的总金额。
3.贷记卡汇总信息
贷记卡汇总信息
账户数
发卡法人
机构数
发卡机构数
信用额度(元)
已使用额度(元)
合计
4
3
3
28,564
1,450
贷记卡汇总信息是对客户所有非销户贷记卡信息的汇总,包括客户的贷记卡的总账户数、贷记卡的发卡法人机构总数和机构总数、所有贷记卡的信用额度之和以及当前的已使用额度之和。
贷记卡汇总信息反映了被征信人使用贷记卡的整体情况。
账户数:被征信人所有的贷记卡账户数,可以据此考虑该人的贷记卡业务活跃程度。
信用额度:是按照贷记卡类型统计的被征信人所有贷记卡信用额度的合计,反映了授信机构对被征信人的信用评估状况。
已使用额度:是被征信人的所有贷记卡的当前透支金额的合计,反映了被征信人贷记卡的使用情况。
4.准贷记卡汇总信息
准贷记卡汇总信息
账户数
发卡法人
机构数
发卡机构数
信用额度(元)
透支余额(元)/已使用额度(元)
准贷记卡透支180天以上未付余额(元)
合计
1
1
1
1000
0
0
准贷记卡汇总信息是对客户所有非销户准贷记卡信息的汇总,包括客户准贷记卡的总账户数、发卡法人机构总数和机构总数、信用额度之和、当前的已使用额度之和,以及透支了180天以上仍未归还的总金额。
准贷记卡汇总信息反映了被征信人使用准贷记卡的整体情况。
账户数:被征信人所有的准贷记卡张数,可以据此考虑该人的准贷记卡业务活跃程度。
信用额度:是按照准贷记卡类型统计的被征信人所有准贷记卡信用额度的合计,反映了授信机构对被征信人的信用评估状况。
透支180天以上未付余额合计:是被征信人的所有准贷记卡的透支180天以上未付余额的汇总。从首透日开始计算的透支天数超过180天(不含180天)时,透支180天以上未付余额为全部透支余额及其产生的利息之和;如果从首透日开始计算的透支天数未超过180天,则透支180天以上未付余额=0。反映了被征信人的还款意愿或能力。
5.贷款汇总信息
贷款汇总信息
笔数
贷款法人机构数
贷款机构数
贷款合同金额(元)
贷款余额(元)
当前逾期总额(元)
合计
2
1
2
3,050,000
50,000
0
贷款汇总信息是对客户所有非结清贷款信息的汇总,包括客户贷款的总笔数、发放贷款的法人机构总数和机构总数、总的贷款合同金额、当前的贷款总余额以及当前的逾期总额(即当前应还未还的贷款本息之和)。
贷款汇总信息,反映了被征信人所有贷款的整体还款情况,反映被征信人的贷款业务活跃程度。
笔数:被征信人名下共有几笔未结清贷款。
贷款合同金额:被征信人未结清贷款的合同金额合计是多少。
贷款余额:被征信人未结清贷款的未还本金金额合计是多少。反映了被征信人的当前负债情况,结合其他指标可以反映被征信人的还款意愿或能力
6. 为他人贷款担保汇总信息
为他人贷款担保汇总信息
笔数
为他人贷款担保合同金额
被担保贷款实际本金余额
合计
2
38,420,000
17,997,865
为他人贷款担保汇总信息,是从金融机构获取的详细记录被征信人为他人贷款担保的汇总信息。
为他人担保金额合计:是被征信人为他人贷款业务进行担保的担保合同金额的合计,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被征信人的或有债务。
被担保贷款未还本金合计:是被征信人为被担保人担保的所有贷款的当前实际贷款余额的合计。
(二)信用明细信息
信用明细信息均由商业银行报送给个人征信系统,包括贷款明细信息和信用卡明细信息两部分,主要指客户的每个贷款和信用卡账户的基本账户信息、每月的使用信息和还款信息、当前的账户状态和逾期情况等。
1. 信用卡
(1) 信用卡明细信息
信用卡明细信息
编号
卡类型
业务号
发卡机构名称
担保方式
币种
开户日期
信用额度
共享授信额度
最大负债额
透支余额/已使用额度
1
贷记卡
******
******
信用/免担保
人民币
2005.11.28
10,000
10,000
0
0
2
贷记卡
******
******
信用/免担保
美元
2005.11.28
10,000
0
0
0
账户状态
本月应还款金额
本月实际
还款金额
最近一次实际还款日期
当前逾期期数
当前逾期总额
准贷记卡透支180天以上未付余额
贷记卡12个月内未还最低还款额次数
信息获取时间
1
正常
0
0
2005.11.28
0
0
--
0
2008.07.05
2
正常
0
0
2005.11.28
0
0
--
0
2008.07.05
信用卡明细信息包括客户所有贷记卡和准贷记卡的明细信息。首先按账户状态(未销户的账户和销户的账户)排序,其次按卡类型(准贷记卡和贷记卡)排序,然后按发卡机构排序。对同一家银行的账户,按照共享授信额度降序排列,再次按照币种升序排列,最后按照开户日期升序排列。对于非销户/非结束的信用卡账户,信用报告中的信息是其最新结算年月的数据;对于销户/结束的信用卡账户,展示的是最后一次(即销户/结束当月)的数据。
为了保护各商业银行的隐私,只有当查询者所属机构与信用卡发卡机构是同一法人机构时,信用卡的业务号和发卡机构名称才会展示,否则业务号和发卡机构名称将用“*”屏蔽。
信用卡明细信息中各数据项的来源说明见表1:
表1 信用卡明细信息的各数据项来源说明
数据项
数据来源说明
卡类型
信用卡的类型包括准贷记卡和贷记卡两种。
业务号
即信用卡的账号,是商业银行惟一标识本行内一笔业务的号码,由商业银行自行制定。
发卡机构名称
是指被征信人的该张信用卡的发卡机构的法人名称。
担保方式
指被征信人的该张贷记卡使用的担保形式,反映了该张贷记卡的风险程度。
币种
即账户开立时所使用的币种。
开户日期
是贷记卡的发卡日期,反映被征信人与金融机构之间建立信用关系的时间。
信用额度
是发卡机构根据持卡人的资信状况,为其核定的此卡最高可以使用的金额,反映了发卡机构对被征信人的信用评估状况。
共享授信额度
如果两张或两张以上的信用卡共享同一个信用额度,这些信用卡的共享授信额度之和应等于其授信额度。如果信用卡不存在额度共享的情况,则‘共享授信额度’与‘信用额度’的值相同。
透支余额/已使用额度
反映持卡人当前的负债情况,即持卡人欠银行多少钱;对于准贷记卡指透支余额,对于贷记卡指已使用额度;该数据项包含本金和利息。反映了此张信用卡的当前负债情况。
最大负债额
即信用卡透支余额/已使用额度的历史最大值。反映了持卡人的历史负债情况。
账户状态
即信用卡账户的当前状态,包括正常、冻结、止付、销户和呆账五种。反映了发卡机构对该张信用卡风险程度的评估。
“正常”指准贷记卡透支后还清,或贷记卡当月的最低还款额已被全部还清或透支后处于免息期内;
“冻结”指信用卡账户被冻结,当前无法进行任何交易;
“止付”指信用卡账户被止付,当前无法进行任何支付;
“销户”指客户已销卡;
“呆账”指信用卡账户未还最低还款额,但尚未形成无法收回的坏账,当前处于呆滞状态的账户。
结算年月
即该笔信用卡数据的发生年月,也能反映出个人征信系统将该条账户记录更新到了哪一个月。
最近一次实际还款日期
即信用卡到结算年月为止最近的一次实际还款日期。
本月应还款金额
信用卡到期前:为上一结算周期的账单上的最低还款额,即为本月透支余额与利息之和。
信用卡到期后:为所欠全部金额。
表示持卡人在该月应归还发卡机构的金额。
本月实际还款金额
为上一结算周期的实际还款金额,和应还款金额等指标结合起来反映持卡人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
当前逾期期数
该项仅对贷记卡有意义,即截止到结算年月,连续未还该贷记卡最低还款额的次数。
当前逾期总额
该项仅对贷记卡有意义,即截止到结算年月,连续未还该贷记卡最低还款额的总额,包括利息(含罚息)和费用(包括超限费和滞纳金)。
贷记卡12个月内未还最低还款额次数
即贷记卡从当前结算年月开始往前的12个月内未还最低还款额的总次数。
准贷记卡透支180天以上未付余额
即准贷记卡到当前结算年月为止透支180天以上未付的余额。从该张准贷记卡首透日开始计算的透支天数超过180天(不含180天)时,透支 180 天以上未付余额为全部透支余额及其产生的利息之和,如果从首透日开始计算的透支天数未超过180天,则透支180天以上未付余额=0。反映被征信人的还款意愿或能力。
信息获取时间
即该数据段被加载入个人征信系统的时间。
(2)信用卡最近24个月每个月的还款状态记录
信用卡最近24个月每个月的还款状态记录
编号
24
23
22
21
20
19
18
17
16
15
14
13
结算年月
1
*
*
*
*
*
*
*
*
*
*
*
*
2008.05
2
*
*
*
*
*
*
*
*
*
*
*
*
2008.05
12
11
10
9
8
7
6
5
4
3
2
1
1
*
*
*
*
*
*
*
*
*
*
*
*
2
*
*
*
*
*
*
*
*
*
*
*
*
还款状态说明:
准贷记卡:
/-未开立帐户;
*-本月没有还款历史,也就是本月未透支;
N-正常,是指准贷记卡透支后还清;
1-表示透支1-30天;
2-表示透支31-60天;
3-表示透支61-90天;
4-表示透支91-120天;
5-表示透支121-150天;
6-表示透支151-180天;
7-表示透支180天以上;
C-结清的销户;
G-结束(除结清外的,其他任何形态的终止账户)。
#-账户已开立,但当月状态未知
贷记卡:
/-未开立帐户;
*-本月没有还款历史,即本月未使用;
N-正常,是指当月的最低还款额已被全部还清或透支后处于免息期内;
1-表示未还最低还款额1次;
2-表示连续未还最低还款额2次;
3-表示连续未还最低还款额3次;
4-表示连续未还最低还款额4次;
5-表示连续未还最低还款额5次;
6-表示连续未还最低还款额6次;
7-表示连续未还最低还款额7次以上;
C-结清的销户;
G-结束(除结清外的,其他任何形态的终止账户)。
信用卡最近24个月每个月的还款状态记录是指持卡人过去24个月内每个月的还款情况,反映了被征信人在一段时间内的还款意愿或能力的变化过程,从而预测被征信人在未来时间里的还款可能性。上图中的数字1-24对应24个月,其中数字1对应最近一个月(即信用报告中的结算年月),数字2对应其前一个月,其他数字依次前推。数字下方对应的各种代码表示借款人的当月还款状态,其中代码1-7表示存在透支/未还最低还款额情况;C表示正常结清的销户,即在正常情况下的账户终止;G表示结束,指除结清外的其他任何形态的终止账户,如坏账核销等;“#”表示账户已开立,但当月状态未知;各代码的详细解释请见上图中的“还款状态说明”。
2. 贷款明细信息
贷款明细信息
编号
贷款种类
业务号
贷款机构名称
担保方式
币种
帐户状态
还款
频率
还款
月数
贷款发放日期
贷款到期日期
贷款合同金额
贷款余额
信息获取时间
1
其他
******
******
抵押
人民币
正常
其他
X
2003.08.29
2008.08.28
50,000
50,000
2005.06.21
2
其他
******
******
抵押
人民币
结清
一次性
O
2004.01.20
2007.01.20
300,000
0
2008.02.04
编号
剩余还款月数
最近一次实际还款日期
本月应还款金额
本月实际还款金额
当前逾期期数
当前逾期总额
累计逾期次数
最高逾期期数
逾期31-60天未归还贷款本金
逾期61-90天未归还贷款本金
逾期91-180天未归还贷款本金
逾期180天以上未归还贷款本金
1
X
2005.05
.31
8
260
0
0
5
2
0
0
0
0
2
O
2007.12
.28
0
3,595
0
0
21
12
0
0
0
0
贷款最近24个月每个月的还款状态记录
编号
24
23
22
21
20
19
18
17
16
15
14
13
结算年月
1
/
/
N
N
N
N
N
N
N
N
N
N
2005.05
2
7
7
7
N
1
2
3
4
5
6
7
7
2007.12
编号
12
11
10
9
8
7
6
5
4
3
2
1
1
N
N
1
1
2
1
N
1
N
N
N
N
2
7
7
7
7
N
7
7
7
7
7
7
C
还款状态说明:
/-未开立账户;
*-本月没有还款历史,还款周期大于月的数据用此符号标识,还款频率为不定期,当月没有发生还款行为的用*表示;开户当月不需要还款的也用此符号表示。
N-正常 (借款人已经按时归还该月应还款 金额的全部);
1-逾期1-30天;
2-逾期31-60天;
3-逾期61-90天;
4-逾期91-120天;
5-逾期121-150天;
6-逾期151-180天;
7-逾期180天以上;
D-担保人代还 (表示借款人的该笔贷款已由担保人代还,包括担保人按期代还与担保人代还部分贷款);
Z-以资抵债 (表示借款人的该笔贷款已通过以资抵债的方式进行还款。仅指以资抵债部分);
C-结清 (借款人的该笔贷款全部还清,贷款余额为0。包括正常结清、提前结清、以资抵债结清、担保人代还结清等情况);
G-结束 (除结清外的,其他任何形态的终止账户)。
贷款明细信息是商业银行报送给个人征信系统的客户每个贷款账户的明细信息,包括所有非销户/非结束和销户/结束的贷款账户;对于非销户/非结束的账户,信用报告中展示当前结算年月的数据;对于销户/结束的账户,展示最后报送即销户/结束当月的数据。
贷款明细信息首先按账户状态(未销户的账户和销户的账户)排序,其次按贷款类型升序排列,然后按照币种升序排列,最后按照开户日期升序排列。为了保护各商业银行的隐私,只有当查询者所属机构与贷款发放机构是同一法人机构时,贷款的业务号和发放机构名称才会展示,否则业务号和发放机构名称将用“*”屏蔽。
贷款明细信息中各数据项的来源说明见表2:
表2 贷款明细信息的各数据项来源说明
数据项
数据来源说明
贷款类型
是根据贷款用途来划分的业务类别。
业务号
贷款的业务号码。是商业银行惟一标识本行内一笔业务的号码,由商业银行自行制定。
贷款机构名称
发放该贷款的商业银行机构名称。
担保方式
指被征信人的该张贷记卡使用的担保形式,反映了该张贷记卡的风险程度。
币种
即账户开立时所使用的币种。
账户状态
指该贷款业务的当前状态,包括正常、逾期、结清、呆账四种状态。“正常”指借款人已按时归还该月应还款金额的全部,且该账户没有逾期;
“逾期”指账户未按时归还该月应还款金额的全部,且只要存在应还未还情况就算逾期,而不是整笔贷款到期后未还清才算;一次还本、按期还息的贷款,若利息未还也算逾期;
“结清”指该贷款已全部还清,没有欠款;
“呆账”指该贷款未归还该月应还款金额的全部,但尚未形成无法收回的坏账,当前处于呆滞状态的账户。
是贷款发放机构对该笔贷款风险程度的评估。
还款频率
该笔贷款连续两次还款时间的间隔。
还款月数
对于定期还款,根据还款频率将贷款总期数折合成相应的月数。
贷款发放日期
即该笔贷款的首次放款日期。
贷款到期日期
即该笔贷款合同规定的到期日期。
贷款合同金额
是该笔贷款协议项下的合同总金额,无论贷款以何币种发放均折合为人民币金额,反映贷款机构对被征信人的信任度。
贷款余额
是被征信人的该笔贷款金额中的当前未归还部分 (只包含本金),反映被征信人在该笔贷款协议项下的当前负债情况。
信息获取时间
即该数据段被加载入个人征信系统的时间。
剩余还款月数
对于定期还款,根据还款频率将贷款剩余的总期数折合成相应的月数。
最近一次实际还款日期
指贷款机构上报数据之前,被征信人对该笔贷款进行还款的最近一次还款的日期。自账户开立以来无还款历史的账户,其最近一次实际还款日期为开户日期。结合账户状态、贷款余额等指标反映被征信人的还款情况,从而了解被征信人的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本月应还款金额
到期前:根据还款计划表,借款人应在连续两个应还款日期间归还的累计金额。
到期后:为所欠全部金额。
本月实际还款金额
借款人在连续两个结算/应还款日期间实际还款金额的总和。
当前逾期期数
是被征信人的该笔贷款当前应归还而未归还的期数。
当前逾期总额
当前应还未还的贷款本息之和。
最高逾期期数
当前逾期期数的历史最大值。
累计逾期次数
自贷款开立以来,逾期次数的总和,逾期一期算作违约一次。
逾期31-60天未归还贷款本金
逾期31-60天未归还贷款本金。
逾期61-90天未归还贷款本金
逾期61-90天未归还贷款本金。
逾期91-180天未归还贷款本金
逾期91-180天未归还贷款本金。
逾期180天以上未归还贷款本金
逾期180天以上未归还贷款本金。
结算年月
即该笔贷款数据的发生年月。
贷款最近24个月每个月的还款状态记录是指借款人从结算年月起往前推24个月内每个月的还款情况,反映了被征信人在一段时间内的还款意愿或能力的变化过程,从而预测被征信人在未来时间里的还款可能性。上图中的数字1-24对应24个月,其中数字1对应结算年月,数字2对应结算年月的前一个月,其他数字依次前推。数字下方对应的各种代码表示借款人的当月还款状态,其中代码1-7表示存在逾期情况;C表示正常结清,即在正常情况下的账户终止;G表示结束,指除结清外的其他任何形态的终止账户,如坏账核销等;“#”表示账户已开立,但当月状态未知;各代码的详细解释请见图中的“还款状态说明”。
3. 为他人贷款担保明细信息
为他人贷款担保明细信息
编号
为他人贷款合同担保金额
被担保贷款实际本金余额
1
160,000
0
为他人贷款担保明细信息反映了被征信人为其他自然人贷款担保的情况。
为他人贷款合同担保金额:是被征信人为被担保人担保的那笔贷款的担保合同金额。
被担保贷款实际本金余额:被担保贷款截至结算年月未还本金的金额。
六、个人结算账户信息
个人结算帐户信息
编号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日期
销户日期
电话号码
居住(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信息获取时间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
2000.11.28
--
--
北京市
--
2007.12.19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
2000.11.10
--
--
天津市
--
2007.12.19
结算账户总数
5
个人结算账户是人民币活期账户的一种,与单纯的储蓄账户不同,结算账户具有使用支票等信用支付工具的功能,可以用于办理汇兑、转账等业务,即传统意义上的借记卡。
商业银行将个人结算账户信息报送给中国人民银行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个人征信系统再从结算账户管理系统获取个人结算账户的相关信息,主要包括开户银行名称、开户日期、销户日期、电话号码、居住地址、邮政编码和信息获取时间等,详细情况如上图所示。
对国有和股份制商业银行用户,可以查看客户在本法人机构开立的最新10个结算账户明细信息和在所有机构开立的结算账户总数。结算账户总数由个人征信系统根据商业银行报送的结算账户个数汇总而来。为了保护各国有和股份制商业银行的隐私,信用报告中不展示非查询者所属法人机构开立的结算账户明细信息。
对城市商业银行类、城市信用社类、农村信用社类、农村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类金融机构用户,可以查看客户在本类机构开立的最新10个结算账户明细信息和在所有机构开立的结算账户总数。为了保护上述各类金融机构的隐私,信用报告中不展示非查询者所属机构类别开立的结算账户明细信息。
在同一开户机构同一天开立的多个结算账户取任意一个展示。多个结算账户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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