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食品安全培训制度.docx

上传人:丰**** 文档编号:4520578 上传时间:2024-09-26 格式:DOCX 页数:2 大小:12.6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食品安全培训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食品安全培训制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食品安全培训制度1目的加强人力资源的开发及培训;贯彻公司的经营理念及质量 食品安全政策及相关制度法规;保证质量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实现公司的方针目标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的全体员工,特别是与产品服务质量 食品安全相关的人员3. 职责3.1行政部负责培训计划的制定,实施上岗前基础教育的培训,负责检查各部门对员工能力的考评,并对培训效果组织评估;对培训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培训资料进行管理3. 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员工及本部门准备招收或转岗的员工的岗位技能培训及考核以决定其是否被录用 各部门负责定期为部门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3.3质量负责人负责职工培训计划的审批和监督实施4.

2、工作程序4.1培训计划4.1.1行政部应于每年12月初向公司各部门发出培训需求计划4.1.2公司各部门收到培训需求计划后,按表内的项目,结合实际需求,认真填写,并于12月20日以前返回行政部4.1.3行政部根据各部门的培训需求计划及公司的工作重点,于年底前制定下一年度的年度培训计划,并报质量负责人批准后实施4.1.4公司各部门根据生产经营活动和岗位的需求,可随时填写培训需求计划提交行政部行政部根据具体情况与总经理商定后,可适时调整年度培训计划4.2培训实施4.2.1岗前培训岗前培训:新进员工报到后,由行政部组织实施岗前教育;培训内容包括:食品安全培训公司规章制度培训消防知识培训安全生产培训卫生

3、知识培训等实作训练:新进员工在接受职前培训后,即由接收部门进行岗前实作训练即岗位技能培训,经考核评定合格后,部门经理填写员工试用考核表交行政部,如试用不合格,试用人员持员工试用考核表到行政部核算工资结束试用4.2.2在职培训在职人员因工作岗位变动或职务变更,或本职知识技能经其主管认定需加以充实的,或需持证操作的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到期需重新认定,均需进行在职培训由需要培训的部门提出培训需求组织实施培训:按行政部拟定的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公司内部培训:应有培训记录,培训完成后,将培训记录交行政部存档备查外部培训:凡需到公司外进行培训的人员,必须于培训结束后取得毕业或结业证书或提交学习总结,凡无上述

4、证明者,不予报销学费行政部对培训人员取得的证书进行复印存档,对提交的学习总结进行存档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行政部每年组织一次食品安全 卫生知识 消防知识培训,当食品安全制度有重大变化时,可即时培训掌握4. 3培训记录的管理4.3.1各部门培训结束,填写培训记录并对培训结果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对考核不合格人员进行惩处4.3.2行政部对培训人员培训后所提供的资料进行整理 分类归档,并登记员工的个人档案,便于公司对员工进行调用提升或工作调整时提供参考备查4.4行政部于每年年底对本年度教育培训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总结,并呈报总经理4. 5员工档案管理4.5.1员工进入公司时仔细填写员工履历表,内容包括姓名 籍贯 年龄工作经历等个人信息4.5.2行政部负责根据各部门培训记录将员工培训情况填入员工履历表4.5.行政部负责公司全体员工的档案管理工作

展开阅读全文
部分上传会员的收益排行 01、路***(¥15400+),02、曲****(¥15300+),
03、wei****016(¥13200+),04、大***流(¥12600+),
05、Fis****915(¥4200+),06、h****i(¥4100+),
07、Q**(¥3400+),08、自******点(¥2400+),
09、h*****x(¥1400+),10、c****e(¥1100+),
11、be*****ha(¥800+),12、13********8(¥800+)。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百度文库年卡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