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互联网医院诊疗管理制度样本.doc

上传人:二*** 文档编号:4518228 上传时间:2024-09-26 格式:DOC 页数:9 大小:27.03KB 下载积分:5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互联网医院诊疗管理制度样本.doc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本文档共9页,全文阅读请下载到手机保存,查看更方便
资源描述
**市**区人民医院 互联网诊断服务管理制度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医院网络管理,明确岗位职责,规范操作流程,维护网络正常运营,保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关于规定,结合本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计算机信息系统是指由计算机及其有关和配套设备、设施(含网络)构成,按照一定应用目的和规则对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播、检索等解决人机系统。 第三条 医院办公室下设信息科,专门负责本医院范畴内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及网络管理工作。 第一章 在线诊断常规管理 第四条 在线分诊管理制度 为提高医患双方在线诊断有效性,运用分诊体系对患者提交病例进行归类,提供在线科室分诊,实现患者与医生精准匹配。 一、在线医患双方匹配制度 (一)专业匹配:依照医生擅长方向和患者疾病类型做匹配。 (二)难易匹配:依照医生权威限度和病例严重限度做匹配。 二、在线层级诊断制度 遵循层级诊断原则进行分诊,常用多发疾病优先匹配**区医共体医生;疑难危重症匹配权威市级专家,保证医患匹配精准性。 三、在线病例整顿制度 (一)分诊专人需协助患者进行病例整顿,规范医学用语,保证医生查阅病例流畅性。 (二)对于病例不完整征询申请,分诊专人需引导患者补充病情/完善检查资料。 四、在线评分评级制度 (一)系统评分:系统依照病程时长、既往就诊医院、与否异地就诊等对征询进行客观评分。 (二)专业评分:分诊员依照病情严重性、合并症、并发症及器官功能受累状况进行专业评分。 五、在线医患信息管理制度 (一)禁止患者提交非疾病征询,如非法信息、隐私、脏话、反共言论等,屏蔽非医疗信息。 (二)患者病情描述中涉及个人隐私信息,如姓名、手机号等需要屏蔽,最大限度地保证患者个人信息安全性。 (三)医患双方投诉,需按照投诉解决流程及时响应,有效解决,保障顾客权益。 第五条 在线预约转诊管理制度协助患者匹配专业医生,做到院前分诊,提高医生诊断效率。 一、患者必要提供个人真实信息进行转诊申请(姓名、年龄、出生日期、身份证号)。 二、病情优先制,患者病情符合医生规定,才可通过转诊审核。 三、已拟定转诊患者若要取消转诊,须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并获得批准,爽约患者,取消下次预约转诊权利。 四、定期电话回访患者就医状况。 第六条 在线诊断管理制度 通过在线方式理解患者状况,让医生提供必要诊断或合理性建议。 一、患者需向医生提供完整病史和有关检查资料。 二、医生予以患者诊断意见必要真实、有效,不能夸大诊断效果或进行广告宣传。 三、医生应当及时应答患者问题,及时有效解答患者问题。 四、医生开具电子处方药物名称、药量和服用次数要规范书写,保证患者可以理解。 五、患者享有对电子处方内容询问权利。 六、医生电子处方中药物需保证患者可以线上或线下成功取药。 第七条 在线协调检查检查管理制度 该制度合用于异地患者在线求医时,由于检查检查资料局限性,局限性以支持医生做出诊断方案或建议,医生规定患者补充检查检查资料,患者可以就近在本地二级及以上医院完毕相应检查,提供检查检查成果给医生,以便获得更加有价值诊断。 一、医生需要依照患者状况,明确需要做检查检查。在线告知患者同步告知分诊中心。 二、分诊中心需依照医嘱,根据就近原则,为患者协调本地做检查二级及以上医院或符合规定机构,准时完毕检查。 三、患者完毕有关检查后,上传至互联网医院平台,分诊中心负责核对报告与否符合医生规定。如符合,告知医生继续诊断过程。如不符合,需告知患者补充资料,至符合医生规定。 第二章 网络管理 第八条 遵守国家关于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运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浏览、复制、传播反动及色情信息,不得在网络上发布反动、非法和虚假消息,不得在网络上漫骂袭击她人,不得在网上泄露她人隐私。禁止通过网络进行任何黑客活动和性质类似破坏活动,严格控制和防范计算机病毒侵入。 第九条 各工作计算机未进行安全配备、未装防火墙或杀毒软件,不得入网(需入网电脑需打报告)。各计算机终端顾客应定期对计算机系统、杀毒软件等进行升级和更新,并定期进行病毒清查,不要下载和使用未经测试和来历不明软件、不要打开来历不明电子邮件、以及不要随意使用带毒U盘等介质。 第十条 禁止未授权顾客接入医院计算机网络及访问网络中资源,禁止未授权顾客使用BT、迅雷等占用大量带宽下载工具。 第十一条 任何员工不得制造或者故意输入、传播计算机病毒和其她有害数据,不得运用非法手段复制、截收、篡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数据。 第十二条 医院员工禁止运用扫描、监听、伪装等工具对网络和服务器进行恶意袭击,禁止非法侵入她人网络和服务器系统,禁止运用计算机和网络干扰她人正常工作行为。 第十三条 计算机各终端顾客应保管好自己顾客帐号和密码。禁止随意向她人泄露、借用自己帐号和密码;禁止不以真实身份登录系统。计算机使用者更应定期更改密码、使用复杂密码。 第十四条 IP地址为计算机网络重要资源,计算机各终端顾客应在信息中心规划下使用这些资源,不得擅自更改。此外,某些系统服务对网络产生影响,计算机各终端顾客应在信息中心指引下使用,禁止随意启动计算机中系统服务,保证计算机网络畅通运营。医院各部门科室原则上只能使用一台电脑上外网,依照部门内部需要,由部门负责人统一调配。若有业务需求需要增长时,由业务部门上报办公室审批,并报信息中心解决。 第三章 设备管理 第十五条 凡登记在案IT设备,由信息部门统一管理 第十六条 IT设备安全管理实行“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公用设备责任贯彻到部门)。凡部门(病区)或合伙单位自行购买设备,原则上由部门(病区)或合伙单位自行负责,但若有需要,信息中心可协助解决。 第十七条 禁止使用假冒伪劣产品;禁止擅自外接电源开关和插座;禁止擅自移动和装拆各类设备及其她辅助设备。 第十八条 设备浮现故障无法维修或维修成本过高,且符合报废条件,由顾客提出申请,并填写《电脑报废申请表》,由相应部门领导签字后报信息中心。经信息中心对设备使用年限、维修状况等进行鉴定,将报废设备交关于部门解决,如报废设备能出售,将收回资金交医院财务入账。同步,由信息中心对报废设备登记备案、存档。 第四章 数据管理 第十九条 计算机终端顾客计算机内资料涉及医院秘密,应当为计算机设定开机密码或将文献加密;凡涉及医院机密数据或文献,非工作需要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移,更不得透露给她人。 第二十条 计算机终端顾客务必将有价值数据存储在除系统盘(操作系统所在硬盘分区,普通是C盘)外盘上。计算机信息系统发生故障,应及时与信息中心联系并采用保护数据安全办法。 第二十一条 终端顾客未做好备份前不得删除任何硬盘数据。对重要数据应准备双份,存储在不同地点;对采用USB设备或光盘保存数据,要定期进行检查,定期进行复制,防止由于USB设备损坏,而使数据丢失;做好防磁、防火、防潮和防尘工作。 第五章 操作管理 第二十二条 凡涉及业务专业软件、IT设备由部门使用人员自行负责,信息中心协助管理。禁止运用计算机干与工作无关事情;禁止除维修人员以外外部人员操作各类设备;禁止非信息中心人员随意更改设备配备。 第二十三条 信息中心将有针对性地对员工计算机应用技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培训;由信息中心收集计算机信息系统常用故障及排除办法并整顿成册,供医院员工学习参照。 第二十四条 计算机终端顾客在工作中遇到计算机信息系统问题,一方面要学会自行解决或参照手册解决;若遇到手册中没有此问题,或培训未曾讲过问题,再与信息中心或软件开发单位、硬件供应商联系,尽快解决问题。 第六章 网站管理 第二十五条 医院网站由信息中心提供技术支持和后台管理,由医院有关部门提供经审核后书面和电子版网站建设资料。 第七章 计算机使用管理 第二十六条 医院计算机与网络由网络管理员管理维护、其他部门和个不得擅自更改计算机各项设立。 第二十七条 各部门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可随意删除硬盘上系统软件。 第二十八条 禁止在上班时间使用计算机与网络做与工作无关事情,如:玩游戏、看电影、看故事等。 第二十九条 各部门与工作有关文献必须统一保存在D盘以使用者为姓名录录中,个人文献必须保存在E盘以使用者为姓名录录中;不得将任何文献存储在C盘系统目录中及操作系统桌面与“我文档”中。未按规定而导致文献丢失等因素,后果自负。 第三十条 计算机使用者应经常整顿计算机文献,以保持计算机文献完整。 第三十一条 计算机上不得存储有破坏医院计算机与网络正常运营软件。如:黑客程序、带病毒文献、电影文献、及不健康文献。 第三十二条 禁止擅自拆卸计算机及外设,更不能擅自更换计算机硬件。 第三十三条 由于工作疏忽,导致设备丢失,以设备当前折算价格,责成使用人与科室负责人等有关人员按比例分摊。 第三十四条 未经网络管理员允许,任何人不得因私借走医院信息设备,不得破坏计算机网络设备。 第三十五条 未经计算机使用人允许,禁止外单位人员使用本医院计算机。一旦发生故障,由计算机使用人负责。 第三十六条 禁止设立计算机开机BOIS密码,发既有设立者,办公室有权在不告知使用者状况下予以清除。 第三十七条 在工作用机上请勿下载、安装、试用不明软件,禁止登录非法网站,以免导致系统故障。如需使用和安装外来文献或下载互联网上文献,请联系网络管理员申请审核。 第三十八条 外出、午休、下班等不使用电脑时请及时按照正常关机办法关机,不得强行关闭电源。并检查外配设备与否关闭(显示屏、打印机等)。以减少电磁辐射、节约用电、延长电脑使用寿命、保护自己及她人身体健康。 第八章 惩罚办法 第三十九条 有如下状况之一者,视情节严重限度处以50元以上500元如下罚款。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 制造或者故意输入、传播计算机病毒以及其她有害数据; (二) 非法复制、截收、篡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 (三) 对网络和服务器进行恶意袭击,侵入她人网络和服务器系统,运用计算机和网络干扰她人正常工作; (四) 访问未经授权文献、系统或更改设备设立; (五)擅自与她人更换使用计算机或有关设备; (六)擅自调节部门内部计算机安排且未备案; (七)工作时间外使用医院计算机做与工作无关事务; (八)相似故障浮现三次以上(涉及三次)仍无法自行解决; (九)因工作需要长时间(五个小时以上)离开办公位置或下班后无端未将计算机关闭; 第四十条 计算机终端顾客因主观操作不当对设备导致破坏两次以上或蓄意对设备导致破坏,视情节严重,按所破坏设备市场价值20%-80%补偿。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计算机终端顾客应积极配合信息中心共同做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十二条 本制度合用于全医院范畴,由医务科、办公室负责解释、修订。 第四十三条 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凡原制度与本制度不相符,照本制度执行。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规章制度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