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认购协议书 甲方(出让方): 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甲方工商注册编号:甲方地址: 楼 乙方(受让方):身份证号:公司职务:住所地址: 授权委托管理机构: 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员工持股委员会 经办人: 为提高乙方为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中心”)服务的积极性和忠诚度,鼓励员工为公司长期服务,使其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经交易中心股东会决议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前提下,由股东提供交易中心5%股权作为员工持股用途,由交易中心向在职员工出售该股权,在职员工自愿认购。员工持股委员会代为管理员工所认购的股权,且在交易中心工会的监督管理下执行,相关方案详见交易中心员工持股委员会章程。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就股权转让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甲方基本情况甲方为交易中心,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可以出让交易中心5000万股权的5%,即250万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