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计算机及网络信息平安管理制度
一、计算机使用管理
(一)计算机实行专人负责制,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一律不准使 用计算机系统。
(二)计算机用户不得随意安装、卸载计算机软硬件,未经许可, 不得更改计算机相关设置。
(三)保持主机、显示器、键盘、打印机以及计算机工作台的清 洁卫生。
(四)严格根据计算机开关机先后顺序操作,即:先开电源、UPS (不间断电源),待电源稳定后再开显示器、打印机,最后开主机; 关机时,先关主机,再关显示器,最后是打印机、UPS、电源。
(五)严禁在磁盘驱动器工作(程序运行)和硬盘指标灯闪烁时 关闭机器电源或移动机箱。
(六)退出系统时,应按照逐级退出的原那么进行,严禁直接关闭 主机电源或重新启动机器退出系统,假设出现“死机”现象,应尽量采 用热启动。
二、计算机维修管理
(一)使用部门将计算机故障情况通告信息中心,由信息中心计 算机维护人员进行检测,非硬件问题直接维修。
(二)需要更换配件的,假设是质量问题或使用年限过长引起计算 机故障,由使用部门按程序办理购置配件手续,信息中心负责更换。
如果因人为因素或使用不当所致,由个人自行维修,并承当相应的维 修费用。
(三)使用部门应将计算机报废部件送交信息中心回收。
三、计算机网络管理
(一)集团公司网络由信息中心统一规划、建设并负责运行、检 查、维护,未经许可,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非法私自将计算机接入网 络。
(二)严禁以任何理由破坏、挪用、改动网络内各主结点设备、 光缆布线设施以及各二级结点设备和相关附属设备。确因工作需要移 动的,由信息中心根据技术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三)集团公司网络用户的IP地址、用户名、工作组、域由信 息中心统一规范管理,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更改。入网部门和个人应严 格使用由信息中心分配的IP地址,严禁使用他人IP地址或私自乱设 IP地址及其修改网络系统参数。
(四)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铺设、更改、迁移网络的各种 线路。
四、信息平安管理(一)严禁任何部门或个人从事以下活动:
1、窃取、出卖、泄露、私自修改计算机重要信息(含企业各类基 础数据、统计资料、重要信息等)。
2、破坏、干扰计算机系统的正常工作。
3、编制、收集、传播计算机病毒。
4、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含国际联网)危害企业机密,或者查阅、复制、制作阻碍社会治安的信息及其它有害信息。
5、利用计算机技术进行其它违法犯罪活动。
(二)计算机上不得存放有破坏公司计算机网络正常运行的软件 (如:黑客程序)、带病毒的文件及不健康的文件(如:黄色图片及 视频)。
(三)严禁上班时间使用计算机玩游戏、看电影;不得私自拆卸 计算机及外设,不得私自更换计算机硬件;不得因私挪用集团公司信 息设备、网络资源。
(四)计算机必须安装杀毒软件;计算机用户如发现计算机感染 病毒,应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并及时进行查杀;严禁私自关闭、删除 杀毒软件。
(五)与工作相关的文件及个人文件,必须保存在C盘之外的其 他盘符中,并定期在其它存贮介质中进行备份。
(六)各部门计算机应建立相应的保密制度。计算机保密方法有: 不同密级文件存放于不同电脑中;设置进入电脑的密码;设置进入电 脑文件的密码;设置访问文件的权限;对电脑文件、数据进行加密处 理等。
1、为保密需要,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更换不同保密方法或密码。
2、授权查询、打印有关电脑保密资料。
3、电脑操作员对保密信息严加看管,不得遗失或私自传播。
(七)对于与企业业务活动密切相关的计算机,如网上交易、税 控机、开票机、各种服务器等,应实行专人专机专用管理,严禁访问 业务网站之外的国际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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