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公设备购销合同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规定,经询价协商一致后,签订本合同。一、 合同标的及价款乙方向甲方购买如下产品:序号产品名称单位数量单价总价1三星 显示器台7 2移动硬盘个1 3电缆接续机头个4 4笔记本电脑台1 总价贰万零肆佰捌拾伍元整 ¥:20485.00二、商品交付与验收(一)交付方式: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合同签定后三日内;送货地址:重庆市铁通北碚分公司,地址 ;运费由甲方承担。(二)验收方式:由甲乙双方共同验收。甲方向乙方说明商品的配置,核对商品品牌、型号,通电调试,符合使用说明书中的配置和
2、产品质量状况,经乙方确认后,验收完毕。三、支付方式双方约定采用下列方式付款:货到三日内通过转帐或现金支票一次性付清货款。四、商品售后服务甲方按照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销售者的义务向乙方提供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办公设备按照厂家规定的质保时间和质保范围进行质保。五、甲方承诺(一)所售商品质量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或行业标准,符合国家有关的强制性认证规定,技术性能指标与说明书相吻合。商品为首次使用。(二)商品包装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或行业标准,符合品牌厂商在说明书中规定的包装标准。实物与原包装内的配置清单相符。六、乙方须知开封后15天内,应保留商品的原包装和充填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妥善保存商品
3、的发票、配置清单和三包凭证。七、违约责任1甲方不按机器保修卡的规定进行保修,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保修,情节严重,乙方有权追究甲方所带来的损失。2乙方无故拒收商品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所受损失。3、乙方未按约定时间付款,每日按合同总价的4(百分之四)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八、争议解决方式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则向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九、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卖方(签章): 买方(签章):经 办 人: 经 办 人:联 系 地 址: 联 系 地 址:201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