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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产品销售合同范本(常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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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A6-2021XX-XXX
软件产品销售合同范本
甲方(购货方):
乙方(供货方):北京奥普克电子技术
合同签订日期:二〇一〇年 月 日
软件产品销售合同
甲方:
乙方:北京奥普克电子技术
项目名称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单位名称
北京奥普克电子技术
联系人
单位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
所在城市
北京
邮政编码
100088
单位
86-10-62029266
86-10-62029266
开户行名称
北京银行金融街支行
银行账号
0109 0848 0001 2021 5205 386
税 号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所需软件产品系统的订购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一、 产品、型号、数量及价格:
品名、型号、规格
组件名称
计价单位
单价(按平台划分)
金额(元)
Apookle A6套件
多语言版
(每100用户授权)
标准组件包
每100用户
Windows平台用户:6800.00
0.00
高级文档组件包
流程组件包
Linux平台用户:5900.00
Office组件包
图像组件包
语言组件包
版本控制组件包
IBM一体机用户:5600.00
域授权组件包
分布组件包
网络硬盘组件包
实施
实施
现场安装、现场调试、现场协助数据整理、初始导入、系统上线等。
12000.00
(可选)
培训
三天培训服务。北京以外用户需另行计算差旅费用。
实施周期
壹周内。
服务支持
升级
无限期免费升级更新。每半年至少升级一次。
巡检服务
定期的 、邮件、远程协助回访支持服务。
技术支持
不定期的邮寄操作知识集锦,无限期每周5*8小时非现场免费技术支持服务。
紧急服务
紧急的严重操作故障,如产品的可用性受到严重损害,乙方提供24小时紧急支持服务,以及必要时的现场技术服务。通过努力将尽量使甲方的业务中断时间减到最小。
现场支持
同甲方协商一致的故障现场修复、现场巡检、现场咨询服务。
合计(含税)
¥
本合同总金额为: ¥ 元, 大写:人民币
双方协商,甲方用以下注册信息定购产品授权和负责售后联络:
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地址
网址
联系人/收货人信息
姓名
邮件地址
办公
收货地址
邮 编
其 他
二、 结算方式及期限
本合同总金额为 ¥ 元,大写:人民币 ,甲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后五日内支付合同全部款项给乙方。
三、 产品识别
1) 甲方同意,按照乙方内部规则编列甲方在乙方客户数据库中的服务代码。甲方的服务代码为: ,甲方可依据本服务代码在乙方获得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技术支持服务内容。
2) Apookle A6副本的产品序列号为: ,该序列号下的产品使用权为甲方所有。
四、 交货、验收
1) 交货时间、地点
乙方确认收到甲方全部款项后的两日内,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时间、地点及收货人要求将软件产品及付款发票快递到甲方指定地点(或派专人送达)。
2) 免费更换
甲方收到乙方软件产品时,应检查外包装是否破损,确认外包装完好后再签收。否则,甲方应拒收乙方软件产品,要求快递人员或乙方工作人员原样退回,乙方将免费更换该软件产品。由此产生的任何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 担保
1) 乙方保证所供产品由乙方研发生产且全新未曾使用过,并完全符合乙方出货标准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的要求及国家有关现行标准。
2) 乙方声明并保证,乙方对本合同项下由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文件、信息和产品为乙方独立规划、设计、开发、集成,具有合法的全部版权,其产品为正版软件,不会侵犯、导致或引起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它合法权益。乙方违反本款的规定而导致甲方被第三方追究法律责任,或导致甲方运用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产品受到不利影响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甲方由此而造成的全部直接经济损失。
六、 服务
1) 初期培训服务
为保证甲方熟练使用乙方的软件产品,自甲方购买之日起,乙方保证为甲方提供甲方购买之软件产品的使用培训,培训期为三个连续工作日。乙方提供培训工程师,甲方提供培训场地及必要的培训设施。甲方应在培训前五个工作日向乙方提出培训申请。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培训申请之后,应及时做好准备,按照甲方要求的日期和地点为甲方提供产品使用培训。
2) 初期现场服务
为保证甲方有效使用购买的乙方软件产品,自甲方购买之日起,乙方保证至少派驻壹名技术人员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到甲方指定场所进行现场安装调试,包括甲方运行环境的搭建、文档数据的初始化指导、使用指导及使用中疑难的解答,周期为壹个工作日,完成时提供详细的服务内容记录给甲方。
初期现场服务结束之后,如果甲方仍需要同类服务,乙方按有偿方式提供服务,届时双方协商服务费用标准及支付办法。
3) 半年保证期免费服务
半年保证期的免费服务是指甲方自购买Apookle A6软件产品起半年内,针对甲方使用中出现的软件系统故障、瑕疵等,乙方负责保证为甲方免费修正软件产品存在的瑕疵错误,修正后的错误向甲方做详细操作说明。在保证期内的免费服务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咨询以及按照甲方的要求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上门维修服务等。通过 咨询后,仍没有解决的故障、瑕疵等,甲方要求乙方上门进行现场维修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仅限北京用户,北京以外用户另行协商到达时间和到达方式)到甲方指定场所进行维修。保证期届满后,若甲方需要上述维修服务时,乙方按有偿服务收取一定维护费用。
4) 无限期免费升级服务
甲方购买的所有组件无限期享受免费升级更新服务,以完善产品功能、提升产品性能。升级方式为:甲方使用软件产品中的在线升级功能链接到乙方官方网站进行在线升级,也可以到乙方官方网站上下载独立升级包手动安装升级。乙方承诺每半年至少升级一次,在升级发生前通知甲方升级的义务。
5) 无限期免费的技术支持服务
甲方自购买Apookle A6软件产品后,乙方为甲方提供永久性的非现场免费技术支持服务,此项技术支持服务的内容包括:针对Apookle A6产品在乙方官方网站上的在线提问解答、在线帮助更新,以及 、 、电子邮件、远程协助、远程视频等远程技术支持服务。
a) 乙方客服 :86-400 816 2006
b) 乙方客服邮箱地址:
c) 乙方在线提问解答
d) 乙方在线帮助中心
e) 此外,乙方应为甲方指定一名专技术人员可以随时为甲方的提供上述技术支持服务,以便于甲方在无法通过客服解决问题时,还可以直接咨询上述指定的技术人员。
七、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在本合同的任何执行阶段,因动乱、暴乱、火灾、水灾、风暴、爆炸、战争、政府行为、地震或任何其它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因素而没能履行其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义务时,甲乙双方之义务应暂时相互冻结,同时双方应尽力避免损失的扩大。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15日内,取得有关该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文件(如政府通告的复印件)提交另一方确认。双方同意,可凭此证明文件免除全部或部分相关责任。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后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义务全部或部分无法履行的,迟延履行的一方不能因此而免除全部或部分相关责任。
八、 违约责任
1) 如甲方迟于合同规定时间付款,除不可抗力因素外,自超过付款期限之3个工作日后,每日承担未支付部分 5‰的违约金。违约金总计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因甲方原因造成的验收延期,甲方应按迟延付款承担违约责任。
2) 如乙方迟于合同规定时间交货,除不可抗力因素外,自超过交货期限之3个工作日后,每日承担未交货部分5‰的违约金。违约金总计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 %。违约金可由甲方在付款时直接予以扣除。
3) 若乙方延迟交货时间超过十个工作日,或经安装调试、修正后,乙方提供的产品不能正常使用或达不到乙方产品说明书中的描述的技术功能和技术标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不影响违约金条款执行及损害赔偿的追索。
4) 若乙方提供的保修、服务不能满足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5) 除因不可抗力因素外,若任何一方在对方没有违约的情况下要求终止合同,必须征得对方的书面同意,否则需向对方支付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
九、 有限责任
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中所约定的违约、滞纳金、赔偿等以本合同成交总金额为追诉上限。
十、 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除提交诉讼的争议部分外,合同其余部分继续履行。
十一、 生效
1. 本合同由双方授权签字人签字盖章,自合同签署后生效。
2. 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北京奥普克电子技术
盖 章 :
盖 章 :
授权代表签名:
授权代表签名:
联系 :
联系 :86-10-6202 9266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神木县乌兰色太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资源整合工程
工程地点:神木县大柳塔镇乌兰色太煤矿
甲方:神木县乌兰色太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江苏省徐州市荣邦建设工程公司
签订地点:陕西省神木县大柳塔镇
签订时间: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甲方): 神木县乌兰色太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人(乙方): 江苏省徐州市荣邦建设工程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神木县乌兰色太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资源整合工程日用消防水池,消毒间;铁塔基础加固工程
2、工程地点:神木县大柳塔镇乌兰色太煤矿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神木县乌兰色太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资源整合工程日用消防水池,消毒间土建及电气工程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2021年 03月10日
竣工日期: 2021年05月10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61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五、合同价款与付款方式
1、合同价款
日用消防水池,消毒间土建及电气工程金额(大写):捌拾伍万伍仟元整 (人民币)¥:855000元;
铁塔基础加固工程金额(大写):叁拾叁万元整 (人民币)¥:330000元;
2、付款方式
1 工程预付款:30万元;
2 日用消防水池,消毒间土建及电气工程按月验收的85%计价进行工程价款支付,支付至合同总价85%时暂停支付,待甲方竣工结算审计通过后续付至95%(该10%的款项最迟支付时间将不超过工程移交甲方后6个月),余款(5%)为保修金,保修期满后结付,保修期超过1年时,满一年时结付。
3铁塔基础加固工程工程实体完工后支付支付至合同总价95%时暂停支付,余款(5%)为保修金,保修期满后结付,保修期超过1年时,满一年时结付。
六、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总承包 。
七、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八、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第二部分 专用条款
一、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1、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
2、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本合同订立和履行期限内所有有效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与规范,前述标准和规范相互间不统一的,执行要求较高的标准和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执行甲方有关规定、标准和商业惯例。
二、图纸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签约后两日内提供施工图纸三套 。
2、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未经发包人工程师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本工程图纸提供给与本合同工程施工无关的第三方。
三、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发包人应在开工前两天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2、发包人应在开工前两天将施工所需的水、电接至施工场地,指定水、电接口点;承包人完成施工现场施工用水、电及其他管线的铺设,施工用水、电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发包人应在开工前两天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与满足使用要求的交通道路,承包人为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交通道路、运输等一切手段、方法及费用均由发包人承担。
4、发包人应在开工前两天向承包人提供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
5、发包人应在开工前办理施工所需证件、批件。
6、发包人应在开工前两天向承包人交验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
7、承包人必须按国家标准、规范进行施工,钢筋、水泥等主材必须用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
8、本工程中的卫生洁具、室内外门窗以及灯具等,必须通过甲方认可后方可进行使用。
9、承包人进场后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安排、指挥;施工过程中承包人未按规范施工,甲方有权进行罚款处理。
10、在施工中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11、承包人承担施工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已完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并承担保护期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提前使用由造成的返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12、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协调施工单位与设计、监理单位及地方政府有关事宜。
四、工期延误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因不可抗力造成工期顺延,具体按进度计划调整;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停工超过8小时;甲方同意,给予顺延的其他情况。
五、安全施工
乙方必须组织好安全施工,保证人身安全,若在施工中发生人身伤亡,设备损坏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甲方协助乙方为抢救事故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六、竣工验收与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15日内承包人提供施工资料(一式贰份),甲方接到乙方竣工报告10日内组织有关人员验收。
七、双方约定,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1)共同请上级主管部门调解;
(2)调解不成或者不愿调解的,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有关工程款结付纠纷的诉讼管辖权归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
八、其他
1、不可抗力
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1)发生通用条款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时,乙方应当迅速采取措施避免损失扩大,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报告受损情况,甲方为事件处理提供可能的条件,乙方未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损失的,扩大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因政府或者乌兰色太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的决策决定导致本合同项下项目或工程取消或者暂停,属不可抗力事件的范围。发生该等不可抗力事件时,甲方将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当立即停止施工,双方对已经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结算后终止本合同。
2、合同份数及有效期
(1)双方约定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持三份乙方持一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款付清后失效。
3、补充条款
(1)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
发包方:(公章) 承包方:(公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大柳塔建设银行支行
日 期: 日 期:
开票信息:神木县乌兰色太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神木县大柳塔镇生地峁村
附件: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神木县乌兰色太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人(全称): 江苏省徐州市荣邦建设工程公司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对 神木县乌兰色太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资源整合工程日用消防水池,消毒间土建及电气工程,铁塔基础加固工程(工程全称)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建筑、安装等设计图纸全部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留工程结算价的5%作为质保金,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返还给承包人。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为 壹 年;
3、装修工程为 壹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及采暖管道安装工程为 壹 年;
5、硬化工程等附属工程为 壹 年;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无。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主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后成立,并随主合同生效而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网络设备采购合同范本(共10篇)
篇一:网络设备采购及安装合同书
网络设备采购合同书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网络设备的采购达成如下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
1.设备品牌、供货数量、规格及报价。
注: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甲方要求乙方提供与本合同项下设备有关的软、硬件产品、附属设施、服务或其他设备正常运转必需的配件时,无需另行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2 、 质量要求
设备质量达到或超过国家现行标准。设备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的规定,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不合格的部件或者整台设备,直至取消本合同,乙方应对此承担全部责任并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3、交货、运输、包装
3.1 交货时间:合同签定35日内。履约过程中,甲方可根据需要调整供货时间。乙方应于交货同时提供本合同所要求的设备相关技术文件。 3.2 运输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运输费用。设备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坏和丢失时,乙方应在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补货期限内尽快补货。 4、验收
4.1设备到达后,甲方对设备数量清点和包装查验,无论甲方是否对数量和包装进行检验不影响设备的安装,甲方对外包装检验合格不代表乙方设备质量验收合格。设备在交付甲方使用前非因甲方责任而造成受损或灭失或者造成第三者受损时,由乙方承担相应损失或负责赔偿。 6、付款
6.1合同总价:小写:165000元
大写:壹拾陆万伍仟元整
6.1.1合同总价值的80%(即¥ ,在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6.1.2合同总价值的18%(即¥,将在整体验收完毕并签署验收合格单后,由乙方开出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三日内付款。 6.1.3剩余2%设备款(即¥ ,作为质量保证金,在保修期满且双方无异议的情况下,由甲方质保期满之日起七日内向乙方支付。 6.2支付方式:对公转账 7、保修与维护
7.1设备质保期为12个月,自双方共同签署验收合格单次日起算。质保期内乙方负责提供设备的免费维修、零部件更换等服务。只要甲方提出质量要求,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给予答复;如甲方认为必要,乙方应在48小时内指派人员到现场解决问题,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7.2质保期期内乙方借故推脱或无理由拒绝采购商提出的维修、更换服务请求,甲方可以自行解决,并对维修或更换服务以实际发生的费用或按市场价从质保金内扣除,若质保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甲方有权要
求乙方另行支付不足部分。
7.3 质保期内设备经维修或更换后仍无法达到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向乙方索赔。
7.4 质保期过后,乙方对设备的维修、更换服务收取成本费,只要甲方提出书面维修、更换要求,乙方应在三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并提供相应服务。 8、质量保证
8.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是全新的、在交付时没有材质或工艺上的缺陷且符合甲方提出的技术标要求;乙方应保证其出售的设备可供正常和恰当地使用,并且在经过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保养的前提下,在设备的寿命期内运转良好;设备的材料和零部件均应符合或优于甲方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规范。
8.2如果由于工艺的复杂性或或缺陷的复杂性或交付数量巨大或其他甲方认为正当的理由,使得甲方无法在设备调试完成后查验出设备的质量瑕疵,那么,只要甲方在设备验收后的一年中发现乙方提供的设备或其零部件与前述标准或规范不符,甲方仍有权以质量不合格为由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质量责任。
12、争议解决及法律适用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13、合同的更改
本合同的任何变更、修改均须双方同意并签署书面意见方为有效,合同的变更部分构成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4、合同生效及其他
14.1本合同一式肆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4.2本合同附件包括‘设备基本配置表’‰的滞纳金,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逾期支付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 乙方所交的设备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设备,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5‰的滞纳金,累计滞纳金额不超过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逾期交货超过2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 乙方如没有按合同规定履行售后服务承诺,甲方可另行由第三方单位进行修复,其费用全部由乙方支付,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六. 合同的仲裁
1.因设备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监督局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设备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设备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七. 其他约定条款
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个乙份。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年月 日
篇三:网络设备采购及安装合同书
网络设备采购及安装合同书
甲方:
乙方:石家庄亦辰企业管理咨询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就甲方网络硬件设
备采购、安装、调试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完成,特签订本合同。
甲、乙双方共同认可并同意本合同及附件的各项内容。
一、合同金额:
本合同总额为(大写)人民币 (¥ 元)。
二、验收时间:
1、验收时间:合同签订起日内,即 年 月 日之前;
2、验收内容:乙方按甲方要求安装并调试完毕:
(1)所有网络硬件设备正常运行;
(2)连通各个网络结点。
三、结算方式及期限
1、合同签订时:甲方应支付给乙方预付款人民币(大写)
元(¥ 元)整。
2、所有网络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完成后甲方在三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剩余款项。
3、对于本合同约定范围之外的变化,可由双方另行协商,达成一致后可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条款。
4、付款信息
公司名称:石家庄亦辰企业管理咨询
公司账号:32 06209200131365
开户行: 工商银行凯旋门支行
四、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甲方:
1、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相应费用,
2、乙方进行现场安装之前,甲方应将电力等配套设施安装到位。
3、严格按照双方事先约定,积极配合乙方工作,审查方案,完成协助事项并监督工程的实施进展。
4、按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工程验收。
乙方:
1、 按照合同约定,在深入了解甲方的需求的情况下,负责整个网络设备的
采购、安装、调试及进度安排。
2、 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对甲方有关人员提供咨询等服务,并保证按期保质完成网络安装工程。
五、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本合同将自动解除。
3、若甲、乙双方存在纠纷,应友好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应由当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4、如有经双方协商并签字生效的合同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六、本合同附件
附件1:《设备及价格清单》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经办人:经办人:
签定时间:年月日 签定时间: 年月日
篇四:无线网络设备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1409-012ZB-FB12-15
室内无线网络设备
采 购 合 同
买受人(甲方):
出卖人(乙方):
项目名称:
工程地点:
买受人(甲方):
出卖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购买乙方 室内无线网络设备事宜订立此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1.设备的基本情况
1.1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位及单价见下表:
注:以上价格包含运输,设备安装,培训,保修等全部费用。以上货物的数量以双方签订的材料设备交货接收及价款核算记录为最终结算依据。
2.质量要求
2.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设计图纸中载明的技术质量标准的要求及最新国家、行业、工程所在地政府相关标准、规范等要求。
2.2进场前,乙方向甲方提供齐全、真实的发货数量清单、货物质量合格证等文件资料,所提供的文件资料以甲方实际需求为准。
2.3甲方相关部门对货物的质量验收合格,并不免除乙方对货物的质量责任。如甲方对货物有特殊要求或乙方就货物向甲方做出特殊承诺的,执行高标准。
3.包装方式及要求
3.1货物的包装由乙方负责,货物包装应能保证货物质量完好,并确保该包装适合长途运输,符合防水、防潮、防震、防撞等运输要求。
3.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废弃物,乙方在货物生产、运输、卸车等环节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要求。
3.3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要求,分批对废弃物和包装物及时进行回收,全力配合甲方做好此方面工作。
3.4存在限期使用、使用不当容易造成财产损坏或人身伤害以及其他特殊要求的货物时,应当附有标注警示或向甲方提供特别的书面告知书。
4.验收标准、方法、地点
4.1货物验收:货物依照本合同约定运抵工程所在地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应当会同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相关约定对货物的外包装、数量、包装上标明的名称、规格、型号等对货物进行初检;当场可以进行复检的,应当对货物的外观是否符合约定、货物必须具备的说明书、操作手册、保修单、合格证(进口货物应附随商检证明及进口许可证)、检测报告等文件是否齐全等进行检验,如当场无法进行复检,双方可约定于初检合格之日起3日内,共同对货物进行复检。
4.2安装货物验收:需要安装的货物,经复检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当根据甲方指示,在甲方指定时间,到甲方指定地点对货物进行安装调试,并书面提示甲方进行安装调试验收。现场监理出具验收合格文件的,视为货物验收合格。
4.3货物在任何环节被确定为不合格的,乙方应当负责将该等货物拆卸并运离甲方场地,否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置不合格货物,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4甲方指定杨震宁为唯一有权进行货物验收的授权代表,授权代表对本条约定之事项的认可以其本人签字并加盖甲方印章为准。当该授权代表发生变更时,甲方应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
5.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乙方负责运输并承担运费。
6.成套设备材料的安装与调试:乙方负责指导甲方安装与调试,并提供相关服务。
7.交付货物方式、地点、时间
7.1交付方式:本合同货物交付地点为甲方指定的地点,乙方必须根据甲方指示的送货日期将甲方要求的货物码放整齐。货物之附件、随物(如果有)视为货物的组成部分,交货同时,须将附件及随物一并交付甲方,并须满足货物的正常使用功能。
7.2交货时间:甲方预付款到账后3-5个工作日内。
7.3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应当服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积极配合甲方,提供优质服务。乙方在运输、装货、卸货、码放等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自身工作人员或第三方之人身及财产损害的,应当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8.货物使用过程中必备品、配件、工具、设备的数量及提供办法
8.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使用过程中相关的配件、工具、设备等,能达到货物正常安装及使用的要求。本合同中乙方所提供的所有设备、配件等均为无偿提供。
8.2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向甲方供应相应的使用设备、配件等保证甲方的正常生产。
9.维修服务
9.1维修服务期限:自交付甲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至本工程质保期届满之日结束。
9.2乙方应当严格按照厂家的标准提供壹年的保修服务.
10.付款方式
10.1合同生效后乙方按甲方要求开始供货,双方以现场实际发生数量为准(截止至当月 25日),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当月供货明细单原件。
10.2付款方式:预付款30%(即11400元整),货物到现场经甲方签收后,1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付清余款 。
10.3质保期壹年。
10.4如本合同无特殊约定,则合同价款已综合考虑货物成本、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保险、装卸、搬运、安装调试、检测、税费、售后维修服务等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在途费用),以及合同履行期间各种因素造成的价格变动。
10.5乙方应于甲方支付合同价款前,向甲方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价款。
11.违约责任
11.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应自期限届满之日起,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支付当期货款的同期银行存款利率作为违约金。
11.2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约定的数量、质量、包装、品种、规格、型号以及缺少有关质量证明文件的,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立即给予更换、补齐或维修,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应在三个日历天内更换、补齐或维修完毕。
11.3如乙方未按通知期限交货的(包括未按期交货或未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货物更换、补交、返修等),应自期限届满之日起,向甲方支付未交付货物相应货款总额的 10 %作为违约金,乙方延期交货时间累计达到三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承担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责任 。
11.4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已收货款,同时,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1.5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单方面解除合同或者擅自转让合同权利及义务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若违约金数额不足弥补甲方损失,则甲方有权继续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2.不可抗力
因受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影响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依照法律规定协商解决。
13.合同变更、解除条款
13.1对于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或对合同未尽事宜的进一步约定,均须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方为有效。本合同的附件、补充协议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签订的一切技术要求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3.4.1乙方累计逾期三日未按本合同约定交付合格货物的;
13.4.2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
13.4.3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任何第三方的。
13.3任何一方依照本合同约定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并不影响该方依据本合同的相关约定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14.合同生效及其他
14.1甲、乙双方之间包括本合同在内的合同、补充合同、合同附件、确认书、结算书、往来函等任何与本合同相关的文件必须加盖甲方印章并持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单位公章)的代表人签字方可有效。
14.2任何无书面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的个人签订的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非甲方的意思表示,对甲方不产生任何法律约束力,由此产生的任何经济及法律问题与甲方无关,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负,乙方无权就此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篇五:网络设备买卖合同
网络设备买卖合同
甲方: 地址: 其他联系方式: 乙方: 地址: 其他联系方式: 合同签订地:
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乙方作为其 网络项目的集成商。甲、乙双方就有关内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兹遵守。
第一条合同标的
第二条 设备交付 1、设备交货
交货日期:乙方于合同生效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付全部货物。
交货方式:乙方将设备运至甲方指定地点,运费及保险由乙方承担。货物交付甲方之前发生
灭失、毁损等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2、乙方交货时必须同时提交设备及配件使用说明书、质量证书、产品保修书。 第三条 验收及方式
1、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符合上述第一条约定的标准。
2、甲方如发现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厂家原包装受损或货物件数不符,甲方有权拒绝在交货回执上签字或盖章,并拒绝付款。
3、甲方确认所收设备表面符合合同标的所规定的内容后,签署《供货签收单》,该《供货签收单》仅表示甲方收到《供货签收单》项下的货物,并不表示甲方认可了《供货签收单》项下的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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