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室内装修合同委托方(甲方):承包方(乙方):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修,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 工程概况:1、工程地址:兴海县城。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乙方自带工具、架子等。4、施工内容:_.5、承包价格:每平方米80元。6、施工面积:_.5、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6、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7、工程总天数: 天。8、付款方式:工人到场、材料到场付80000元,工程完工验收后付总工程款的70%-80%,剩余工程款年底一次性结清。9、施工人数把每天不少于13人。第二条 质量要求:1、工程
2、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给双方认可。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规定执行。第三条 安全要求1、乙方在施工期内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规范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范,注意施工安全。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安全事故,一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2、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第七条:违约责任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