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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平安工地使用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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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平安工地使用- 88 -资料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本人改正或者删除。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及时了解、 掌握各时期的安全生产情况,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积极、 主动地做好预防措施, 确保安全生产,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项目部每月组织召开不少于一次安全生产例会。会议由项目经理主持;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及各施工队负责人参加。 第三条 会议内容以安全生产为主,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一) 传达和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规章和会议精神。 ( 二) 分析安全生产情况, 研究、 协调、 解决安全生产隐患。 ( 三) 研究和制订落实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

2、标和考核指标办法, 部署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 紧急会议视情况由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决定召开; 各专业性安全会议根据需要召集有关人员召开。 第五条 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会议形成的决定, 各部门必须认真执行。 第六条 被通知需要参加会议的人员, 都应及时参加会议, 不迟到、 不早退。确实不能参加的, 在会议前说明情况, 并得到允许。 第七条 对未经允许擅自不参加会议或迟到、 早退的人员, 项目部有权对其进行经济处罚。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第一条 工程开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交底实行逐级交底制。由项目总工向专业工程师或部门负责人交底, 公布本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第二条 分部分项工程书面安全技术

3、交底, 由项目技术负责人或专业工程师向班组负责人或各工种班组长交底, 并履行书面手续。( 一) 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有针对性、 指导性及可操作性, 交底双方需要书面签字确认。( 二) 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分工种、 分施工部位进行。 第三条 安全技术交底要实行全员交底, 由班组负责人或工种班组长根据项目技术负责人或专业工程师的交底内容向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四条 各施工班组及各工种在没有安全技术交底前有权拒绝上岗, 凡强迫职工上班者, 视情节轻重, 严肃查处。 第五条 特殊工种需单独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由安质环保部督促项目技术负责人、 物设部进行交底。新进场工人( 班组) 必须交底后再上岗。

4、 第六条 工程项目出现以下情况时, 专业工程师必须及时对班组进行新的安全技术交底: ( 一) 实施重大和季节性技术措施; ( 二) 更新仪器、 设备和工具, 推广新技术、 新工艺, 使用新材料; ( 三) 发生因工伤亡事故、 机械损坏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 ( 四) 出现其它不安全因素和安全生产环境发生变化。 第七条 项目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安全技术交底的执行情况, 并对安全技术交底书进行备案。 第八条 安全技术交底应有以下内容: ( 一) 本工程项目的施工作业特点和危险点 ( 二) 针对危险点的具体预防措施 ( 三) 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 四) 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 五) 发生事故后应该

5、采取避难和紧急救援措施。第九条 安全技术交底可与三级教育同时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第一条 为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防止伤亡事故, 减少职业危害, 必须加强安全教育。第二条 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项目年度工作计划。保证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 第三条 项目部安全教育由安质环保部组负责组织, 其它相关部门协助开展。第四条 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一)三级安全教育新进职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1、 公司级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2)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 3)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

6、术操作规程; ( 4) 中铁建总公司和集团公司近期安全生产形势及历史上发生的重大事故及应听取的教训; ( 5) 发生事故后如何抢救伤员、 排险、 保护现场和及时进行报告。 2、 项目部级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 1) 本项目施工特点及施工安全基本知识与事故发生防范对策应急救援预案; ( 2) 本项目经理部( 包括施工、 生产现场) 安全生产制度、 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安全管理制度; ( 3) 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 4) 高处作业、 机械设备、 电气安全、 防火、 防毒、 防尘、 防爆知识及紧急情况安全处理和安全疏散知识现场安全生产技术汇编; ( 5) 防护用品

7、发放标准及防护用品、 用具使用的基本知识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办法。 3、 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 1) 本班组施工作业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 2) 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及纪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 3) 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 设施) 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 4) 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对策突发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简明要述; ( 5) 本岗位的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械设备、 工具的安全要求参考本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有关内容进行教育。三级安全教育要逐级填写在三级安全教育卡片上, 建立安全教育档案。( 二) 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教

8、育。企业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省市有关部门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任职。( 三) 特种作业和机械操作人员安全培训1、 项目部将已培训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登记造册。2、 特种作业和机械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 由地方政府有培训资格的机构负责。参加专业性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 经考核合格取得市级以上的劳动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后, 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 四) 经常性安全教育安全教育要做到经常化、 普及化。项目经理部每年拟定安全培训计划, 利用多种形式对员工进行安全普及教育, 如利用各类会议、 职工集体休假机会进行集中安全教育, 如组织观看录像片、 演讲、 展板、 安全

9、生产试题测试等活动, 增强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加大施工区安全宣传设施的投入, 经过设置宣传条幅、 标语、 橱窗等, 发挥安全宣传教育和警示的作用。( 五) 季节性教育由项目部结合季节特征、 职工容易疏忽而放松安全生产的规律 , 抓住主要环节, 进行安全教育。凡是自然条件变化, 大风、 大雪、 暴雨、 冰冻或雷雨季节, 应抓住气候变化的特点, 进行安全教育。( 六) 复工教育员工休假或春节长假, 很易为员工带来身心疲倦和情绪波动。因此, 必须重视对休假后复工者的安全教育, 要针对复工者休假的类型, 重点进行”收心”教育, 使其轻装上岗。每年春节长假后在工程开工前组织所有参建人员集中培训。着重案例和

10、关键工序的安全防范措施教育培训, 从思想和意识上提高其安全理念和安全技能。4.3对于调整岗位和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人员必须接受项目部和班组安全教育培训, 经测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五条 项目部安质环保部及有关部门(班组)应建立安全教育、 培训台帐。 项目部人员安全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动态管理, 更好地落实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教育、 管理等工作, 防范民工工资纠纷, 维护民工权益和社会稳定, 促进本项目工程质量、 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 实现施工现场人员底数清、 基本情况清、 出勤记录清、 工资发放记录清、 进出项目时间清等”五清”目标的管理制度。第一条 总体要求1、 凡进入苏南运

11、河吴江段三级航道整治桥梁项目2标施工的作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实施实名制管理。2、 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 明确分隔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3、 施工班组应在作业人员进场前向项目部安质环保部上报作业人员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包括姓名、 性别、 民族、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入场时间、 工种、 三级教育时间、 交底时间等情况。4、 项目部在作业人员办理进场登记后, 并在作业人员进场后3天内, 建立或补充完善对应的人员花名册, 人员花名册应反映人员基本信息, 并明确注明人员进场和离场时间。5、 作业人员出入施工区域必须考勤, 考勤记录作为其工资发放和解决劳资纠纷的重要依据。6、 作业人员退场后, 项目

12、部应及时在人员花名册上注明其离场时间, 并在工资册上注明工资结算情况。第二条 临时外来工安全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做好项目建设中的用工管理, 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政策、 法令, 保障企业和外来工的合法权益, 提高劳动生产率, 高质量、 高效益地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特制定本办法。 1、 本办法所指外来工, 系指未纳入计划管理的由施工项目部使用的临时性或季节性用工。 2、 项目使用外来工, 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政策、 法规、 办法, 并依照本制度组织实施。 3、 项目部使用外来工的审批和管理工作, 由公司的人力主管部门和项目部分别负责。公司应负责对项目部进行监督和检查。 4、 项目部在组织工程施工中, 要加强劳

13、动管理, 做好内部挖潜, 努力调动一线职工的生产积极性, 尽可能依靠自有施工力量完成生产任务。施工力量有缺口时, 须按照”选调剂, 后招用”的原则, 在企业内部先行调剂。确需使用外来工时, 依据本办法规定, 按批准的用工计划使用外来工。 5、 项目部使用外来工应符合以下原则: 必须按规定办理审批和招用手续。停工、 待工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外来工。使用外来工限于施工生产一线, 非生产岗位不得使用外来。6、 外来工需符合以下条件: 应招外来工, 需持居民身份证, 身体健康, 历史清楚, 能胜任岗位的需要, 年龄60岁以下的公民。严禁使用16岁以下童工。7、 使用外来工必须纳入计划管理, 用工项目

14、部应在用工前一个月, 向公司主管部门人力资源部提出用工申请报告( 内容包括: 招用外来工人数、 使用工期、 岗位等) , 经主管部门签署批准意见后, 办理使用手续。8、 招用外来工必须坚持标准, 秉办办事, 公开录用。未经批准、 未办招用审批手续或逾期使用的外来工属非法用工, 要严格禁止。 9、 使用外来工必须签订合同。使用外来工合同必须贯彻国家劳动合同法, 并遵守平等、 自愿、 协商一致的原则。使用外来工合同工期不得超过一年。合同期满后, 确需继续留用者, 须续订合同或重新签订合同。 10、 外来工的工资待遇和劳保福利,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结合施工具体情况, 在合同中明确。 11、 遇有下

15、列情况之一, 用工单位可解除合同。不符合招用条件; 连续两个月不能完成施工生产任务; 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和有关规定, 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不服从用工单位工作分配, 无理取闹, 打架斗殴, 玩忽职守或受到刑事处分的; 质量低劣, 偷工减料, 损坏设备, 浪费材料或发生重大质量或伤亡事故的; 违反国家政策、 法令或拒不履行合同的; 有行贿受贿, 弄虚作假, 营私舞弊, 贪污盗窃等不法行为的。 12、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 外来工能够提出解除合同。、 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 劳动安全、 卫生条件恶劣, 严重危害外来工身体健康; 、 用工单位不能按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 用工单位不履行合同或违反国

16、家政策、 法规, 侵害外来工合法权益的。 13、 依法订立的使用外来工合同, 具有法律约束力, 合同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合同条款, 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14、 履行合同中如发生纠纷或争议时, 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或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 当事人也可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15、 为正确执行国家有关政策, 发挥外来工在施工生产中的作用, 企业主管部门和用工单位必须建立企业外来工管理职责, 健全规章制度, 加强外来工管理工作。 16、 外来工的管理工作由项目部负责。要加强外来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施工生产组织工作。 17、 外来工须先培训, 后上岗。用工单位应根据工程

17、特点对外来工进行施工、 技术、 质量、 安全等教育培训。特殊工种人员, 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合格, 取得证件后方能上岗。 18、 用工单位要加强对外来工的施工技术交底和指导, 加强质量和安全检查, 组织外来工严格按技术标准、 施工规范、 操作规程、 安全规定作业。 19、 用工单位要保障外来工的合法权益、 劳动保护和身体健康。外来工因工伤亡事故, 用工单位应及时报告上级安全监察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 并按规定接受调查和处理。 20、 用工单位对外来工要登记造册, 及时掌握人员动态。 第三条 人员持证上岗制度1、 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有: 项目经理张广义、 项目

18、副经理张纪军、 项目安全总监李文星、 项目总工刘强华及6名安全员樊涛、 陈鸿宇、 袁永亮、 白世安、 翟红、 扈国兵。项目部主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相关证件方可上岗, 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 项目安全总监、 项目总工必须持有安全B证; 专职安全员必须持有安全C证方可上岗。项目部应建立主要管理人员持证花名册, 包含姓名、 职务、 证件编号、 有效期、 职称等内容。2、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 1) 为加强对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监督管理, 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保障施工现场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 根据安全生产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结合我项目部实际, 制定本制度。 ( 2

19、) 本制度适用的特种作业人员是指: 施工现场从事电工、 焊工、 登高架设、 起重机械操作( 司机、 司索) 、 机械等作业人员。 ( 3)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年龄满18周岁以上; 工作认真负责, 身体健康, 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具有本工种作业所需的文化程度, 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 专业技术及实践经验;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 4) 施工现场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 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经过具有国家安全生产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资质的机构进行安全作业培训, 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 方可上岗作业。 ( 5) 特种作业资格操作证书应当按规定接受发证机

20、关的复审, 到期未参加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证书无效。 ( 6) 特种作业人员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遗失的, 应及时到发证机关补办。 ( 7) 特种作业人员应随身携带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自觉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危险源辨识、 监控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 加强安全管理事前控制, 强化本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监控, 提高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杜绝重大生产事故发生, 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危险源是指有可能引发人身伤害及设备、 财产损失的各种危险因素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第三条 危险源辨识工作方法采用现场

21、调查、 工作任务分析和工作任务危险性研究结合的方法。第四条 危险源辨识由项目经理、 项目总工、 安全总监、 工程部部长、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专业工程师、 施工队长等人员组成。人员组成能基本覆盖本项目的所有工程项目和施工工序以及机械设备( 设施) 、 工作场所等。第五条 危险源辨识工作具体操作步骤: ( 一) 按照工程量清单章节, 列出各清单细目包括的所有分项工程内容; ( 二) 根据定额以及施工经验, 列出每一分项工程中包含的所有施工工序及每工序内的施工活动内容及活动场所; ( 三) 对每个施工活动内容及活动场所存在的危害危险因素( 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 物的不安全状态、 安全管理缺陷) 进

22、行详尽的列举; ( 四) 将危害危险因素可能导致的事故和伤害对应于危险因素列出; ( 五) 危险源辨识小组在完成上述工作后, 按照清单章节; 清单细目; 分项工程; 施工工序; 施工活动内容及活动场所; 危险和危害因素; 可能导致的伤害或事故等内容, 对已经辨识的危险源及其潜在风险, 编制详细的危险源辨识清单。 第六条 本项目施工中可能发生的的危险因素造成的事故、 伤害类别大致有以下: ( 一) 物体打击, 是指失控物体的惯性力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如落物砸伤造成的伤害, 不包括机械设备、 车辆、 起重机械、 坍塌、 爆炸引发的物体打击; ( 二) 车辆伤害, 是指本项目机动车辆引起的机械伤害事

23、故。如机动车在行驶中的挤、 压、 撞车或倾覆等事故, 在行驶中上下车、 搭乘自卸车引起的事故事故; ( 三) 机械伤害, 是指人工配合施工机械作业时近期的挤、 压、 碰撞或倾覆等事故, 公路施工中的机械伤害事故与车辆伤害事故类似。( 四) 起重伤害, 是指从事各种起重作业时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不包括触电、 检修时制动失灵引起的伤害, 上下驾驶室时引起的坠落; ( 五) 触电, 指电流流经人身, 造成生理伤害的事故, 包括雷击伤亡事故; ( 六) 淹溺, 包括高处坠落淹溺、 临水施工滑落淹溺; ( 七) 灼烫, 是指火焰烧伤、 高温物体烫伤、 化学灼伤( 酸、 碱、 盐、 有机物引起的体内外灼伤

24、) 、 物理灼伤( 光、 放射性物质引起的体内外灼伤) , 不包括电灼伤和火灾引起的烧伤; ( 八) 火灾; 指造成人员伤亡的企业火灾事故, 不包括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火灾; ( 九) 高处坠落: 是指在高处作业中发生坠落造成的伤亡事故, 不包括触电坠落事故; ( 十) 中毒: 指人体接触有毒物质, 如在误吃有毒食物或呼吸有毒气体引起的人体急性中毒事故。不适用于病理变化导致的中毒事故, 也不适用于慢性中毒和职业病导致的死亡; ( 十一) 其它伤害: 凡不属于上述伤害的事故均称为其它伤害。如扭伤、 跌伤、 野兽咬伤、 钉子扎伤等。第七条 危险源辨识工作过程中要包括施工现场内受到影响的全部人员、

25、活动场所, 以及受到影响的周围环境等。对同一分项工程中不同施工工序中存在的相同的危害危险因素, 按照危险性最大的原则, 进行归纳合并。第八条 危险源风险评价采用LEC评价法: ( 一) 风险评价公式为: D=LEC( 二)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作为L, 按照施工经验和本单位管理特点, 根据危险和危害发生的可能性赋予不同分值, 如下表: 分数值事故发生的可能性10完全可能发生6相当可能发生3可能发生, 但不经常1可能性小, 意外时发生0.5很不可能0.2极不可能0.1实际不可能( 三) 按照作业工人出现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作为E, 根据不同的时间频率, 赋予不同的分值, 如下表: 分数值工人出现于危

26、险环境的频繁程度10连续出现6每天工作时间内出现3每周一次, 或偶然出现2每月一次出现1每年几次出现0.5非常罕见地出现( 四) 把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作为C, 并赋予不同分值, 如下表: 分数值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1001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0300万元4039人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30100万元1512人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30万元7人员重伤或经济损失110万元3人员重伤或经济损失1万元以下1轻伤, 可能需要救护( 五) 把危险性作为D, 其值为L、 E、 C三者乘积, 其等级划分如下表: 风险等级分数值危险程度A级320极其危险, 坚决不能作业B级320160高度危险, 需要立即整

27、改C级16070显著危险, 需要整改D级7020一般危险, 需要注意E级20稍有危险, 能够接受第九条 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危险源均可判定为重大风险危险源: ( 一) 采用LEC评价法, D160分, 即A、 B类危险源;( 二) 明显不符合法律、 法规要求的;( 三) 曾发生过事故, 仍未采取有效防范控制措施的;( 四) 直接观察到可能导致危险的发生, 且无适当控制措施的。第十条 施工方案因施工图设计变更或施工条件影响发生变动的, 应将施工方案变动后增加的危险源及时补充和完善。第十一条 对危险源应当进行定期的监控, 确认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是否进行了整改。并按照不同的重大危险源进行检查, 落

28、实安全技术措施, 确保安全生产。第十二条 施工现场危险源告知( 一) 在施工现场危险部位挂设危险警告表示标语, 以示提醒施工人员注意安全。( 二) 组织各作业工班人员, 针对施工实际情况进行书面危险告知, 加强各人防范意识, 保证安全施工。( 三) 专职安全员和现场技术员, 每天到施工现场进行巡查, 对作业危险区域、 危险作业人员和危险指挥人员, 进行现场告知, 并要求严格按照现场安全警示标识标语、 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施工。( 四) 安全技术交底中将施工危险情况、 采取的措施、 解决的办法以书面告知的形式通知作业人员。向作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 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

29、措施( 五) 定期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经过案例, 将现场易发生的危险事故告知施工人员。( 六) 利用奖励和罚款的方式。反向告知施工人员, 当时作业的危险, 加深对危险的辨识, 保证安全施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加强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技术管理, 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 规范审核程序, 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顺利实施, 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依据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项目部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 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以下简称”专项方案”) 。 第三条 专项方

30、案编制工作由项目总工程师负责组织, 项目部工程部为主责部门, 安全、 物资设备等相关部门为配合部门。 第四条 安全专项方案主要内容应包括: ( 一) 工程概况: 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概况、 施工平面布置、 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 二) 编制依据: 相关法律、 法规、 规范性文件、 标准、 规范及图纸( 国标图集) 、 施工组织设计等。( 三) 施工计划: 包括施工进度计划、 材料与设备计划。( 四) 施工工艺技术: 技术参数、 工艺流程、 施工方法、 检查验收等。 ( 五) 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组织保障、 技术措施、 应急预案、 监测监控等。( 六) 劳动力计划: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特

31、种作业人员等。( 七) 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第五条 专项方案的审核应根据工程危险性大小实行分级审查, 并报建设或监理单位审批后方可组织实施。第六条 专项方案的分级审核具体规定及审查流程如下: 专项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 项目经理审核, 经公司总工批准, 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专项方案需要举行外部专家论证的, 由项目部负责组织, 经过专家论证后方可实施。 第七条 项目部应当严格按照审批后的专项方案组织施工, 不得擅自修改、 调整专项方案。如因设计、 结构、 外部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确需修改的, 修改后的专项方案应当按本制度第六条重新审核。第八条 专项方案实施前, 由编制人或专业工程师

32、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第九条 项目部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按规定进行监测。发现不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的, 应当要求其立即整改; 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 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第十条 对于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项目部应会同监理单位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 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安全费用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 审批、 使用标准及程序, 使安全措施费用在安全生产过程中更好的落实、 发挥作用, 保证项目安全生产的正常进行,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安质环保部负责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的制定

33、、 上报以及使用管理工作。 计财部安全费用的提取, 并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第三条 按照本年度施工结算价计划的1.5%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专款专用; 第四条 安全费用的使用要紧密围绕安全生产发展需要, 按照安全生产长效发展规划的要求, 不断改进生产安全的薄弱环节, 增强安全生产保障基础。第五条 安全生产费用主要用于: ( 一) 完善、 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 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 , 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 临边、 机械设备、 高处作业防护、 交叉作业防护、 地下管线有害气体监测作业、 防火、 防尘、 防毒、 防雷、 防台风、 防地质灾害、 通风、 临时安全防护

34、等设施设备支出; ( 二) 配备、 维护、 保养应急救援器材、 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 三) 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 监控和整改支出; ( 四) 安全生产检查、 评价( 不包括新建、 改建、 扩建项目安全评价) 、 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 五) 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 六) 安全生产宣传、 教育、 培训支出; ( 七) 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 新标准、 新工艺、 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 八) 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 九) 其它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职工的职业病防治、 工伤保险、 医疗保险所需费用, 不在安全专项基金中列支。 第六条

35、 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应单独设立, 使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挪用。 第七条 项目部应根据当月生产情况, 编制安全费用需求计划, 对本月的安全投入做初步的预算。 第八条 编制安全资金投入计划是应考虑利用现有的设备和设施, 挖掘潜力, 讲求实效, 安全资金的投入应与工程进度同步。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 保障职工安全和健康, 保护劳动者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 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供应部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和贮存。所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和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第三条 为员工提供的防护用品, 应符合国建或行业标准要求,

36、 不应超过使用年限。 第四条 安质环保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 建立和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记录。 第五条 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原则和要求 ( 一) 劳动防护用品, 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正确使用。使用前, 要认真检查, 确认完好、 可靠、 有效, 严防误用或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护具。 ( 二) 职工进入生产现场, 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 三) 不许穿戴( 或使用) 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不许滥用劳动防护用品。防护服装的式样, 应当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为主, 做到适用美观、 大方。 ( 四) 劳动防护用品应妥善保护, 不得拆改, 应经常保持整洁、 完好, 起到有

37、效的保护作用, 如有缺损应及时处理。 第六条 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 ( 一) 员工在工作时必须按要求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否则按违章处理。 ( 二) 班组要对员工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情况, 随时进行检查。( 三) 安质环保部门负责对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 维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发现违章进行处罚。 第七条 发给职工的劳动防护用品由职工本人按要求定期保养; 供外来参观、 学习、 检查工作人员临时借用的公用劳动防护用品指定专人保管, 定期保养, 应保持整洁, 保证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始终处于良好状况。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根据创立文明工地的要求, 全面推行施工标准化管理, 按照国家、 江苏省有关

38、文明施工的法律、 法规、 条例及办法规定配置安全警示标志牌、 ”五牌一图”、 施工告示牌和宣传标语, 按规定设置施工企业标志, 道路、 排水设施通畅, 施工人员挂牌上岗, 行为文明, 施工及生活场地整洁有序, 确保达到江苏省省级文明工地标准。第一条 所有工程项目的实施, 都按照现场文明施工的标准执行。按照文明工地创立活动的有关规定, 积极争创省部级文明工地。第二条 成立以项目书记为首, 各部门负责人及各工班班长为成员的文明施工管理机构, 建立文明施工保证体系, 实行目标责任制, 将文明施工, 环境保护与作业班组管理人员的工资资金挂钩, 以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第三条 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 正确

39、处理好与当地群众的关系, 建立良好的社会关系。第四条 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平面图, 修建生产和生活设施, 合理布局, 施工现场四周设置排水沟, 及时完成”三通一平”, 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建设文明工地。施工现场内加工场地、 预制场地、 材料堆放场地采用混凝土硬化。水电管线按规范架设, 生产、 生活区分开布置。第五条 施工现场悬挂”六牌一图”, 悬挂时要齐全、 美观、 按照规定的材料、 式样、 颜色、 内容等标准格式统一加工制作。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平面布置图划定的位置堆放成品、 半成品及原材料。所有材料分类存放、 堆码整齐, 并悬挂标识牌。第六条 现场标牌: 在施工现场明显地点设置周正醒目

40、的”六牌一图”, 即工程概况牌、 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 消防保卫制度牌、 安全生产制度牌, 文明施工制度牌、 廉政建设责任公示牌、 施工平面布置图。第七条 室内布置: 现场办公室或值班室, 墙面悬挂( 张贴) 施工形象进度图, 质量、 安全组织机构、 工作职责、 工作制度。第八条 队伍形象: 施工作业人员着装整齐, 佩戴安全帽。各种岗位人员佩戴胸卡, 施工负责人、 质量、 安全检查人员佩戴红色袖标。坚守岗位, 职责清楚。第九条 车辆管理: 车辆、 机械设专人管理和操作。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杜绝无证驾驶, 无证操作。保证操作人员做到”三定”( 定人、 定机、 定岗位) , ”三好”( 管好

41、、 用好、 维修好) , ”四会”( 会使用、 会保养、 会维护、 会排除故障) , ”四懂”( 懂管理、 懂结构、 懂性能、 懂用途)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 施工现场供电线路、 电气设备的安装、 维修保养及拆除工作, 必须有专业电工(经所在地劳动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取证)进行。第二条 现场供电线路、 电器设备须按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以下简称施组) 进行布置, 不得随意变动, 如有变动须在施组中补充说明并经上级部门审批。第三条 现场临时用电投入使用前, 须有安全总监会同项目部专业电工、 安全员进行验收, 合格后方可使用。基础阶段转入结构阶段, 因用电设备的变动需重新对用电设施进行验收。

42、第四条 施工用电须按( JGJ46 ) 要求, 做到三级配电二级保护, 并实行”一机、 一闸、 一箱、 一漏”。配电箱保持整洁。第五条 配电房内安全工具及防护措施、 灭火器材必须齐全。第六条 对易燃易爆、 危险品存放场所的设备, 要加强监控、 检查工作, 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第七条 对在潮湿作业场所操作用电设备, 应做好防护措施并加强监控。第八条 特殊情况下需带电操作时, 须配备必要的安全用具, 采取可靠的安全隔离措施, 并指定专业人员进行监护。第九条 应派专业电工对施工用电进行不定期检查, 对破损的闸具、 电线及时进行修理或更换。第十条 各用电设备(如搅拌机、 钢筋机具、 木工机具等)、 分配

43、电箱投入使用前均应做好地极阻值摇测; 移动及手持电动工具在进场使用前均必须对其进行绝缘电阻测试, 并每半年定期对绝缘电阻测试一次。将各测试结果记录下来, 对阻值不符合要求的要重新处理, 并做好记录。第十一条 电工每日对临时用电进行一次巡查, 发现问题及时检修, 并将巡查情况记入电工巡视日记。第十二条 配电箱必须上锁专人管理, 严禁未取得电工操作证的人员从事临时用电的安装检查和检修工作。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避免机械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内容包括: 机械设备分类、 登记、 验收、 报批、 维护保养及档案管理。 第二条 机械设备按照特种设备、 大

44、型设备和一般设备设备进行分类管理。特种设备包括: 起重机械( 汽车吊) 大型设备: 是指在施工现场使用较多、 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包括拌合设备( 混凝土搅拌机等) 、 场内机动车辆( 装载机、 挖掘机) 。一般设备: 是指结构简单、 维护方便危险性较小的中小型机械设备。包括电焊机、 切割机、 手持电动工具等。第三条 机械设备登记物资设备部对机械设备及时进行分类登记, 并填写机械设备登记表, 登记时查验特种设备检测合格证( 留存特种设备检测合格证复印件) 、 大型设备验收记录表。特种设备和大型设备进场后按照一机一档的原则进行管理。第四条 机械设备验收物资设备部会同安质环保部对设备进行验收, 并填写

45、机械设备验收记录表。运输设备应留存有效的行驶证及操作人员驾驶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备查。第五条 机械设备报批特种设备进场后及时向总监办报批, 经总监办批准后方可投入使用。特种设备登记标志须置于设备的显著位置。短时租用可移动式的特种设备进场后, 专职安全员、 物资设备部及时检查设备的检测合格证、 操作人员的资格证书, 并及时登记。第六条 机械设备维护保养 物设部应负责监督使用部门或班组应对机械设备经常性、 定期维护保养, 并填写机械设备维护保养记录表。第七条 机械设备档案对特种设备, 应一机一档, 档案资料应包括、 验收记录、 检测合格证、 机械车辆安全协议、 作业人员操作证、 维护保养记录、 使用记录、 巡查记录等。第八条 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张贴于设备明显位置。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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