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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办公楼和厂房建设项目招标书
59
2020年4月19日
文档仅供参考
天津市滨海新区津缆塑胶有限公司
光导纤维及电线电缆项目工程
工程编号:塑 -04
标段4:办公楼和2#厂房建设项目
分
包
施
工
招
标
书
招标单位: (盖章)
5月20日
索 引
第1章 招标邀请书
第2章 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3章 投标文件的编制
第4章 评标、定标、中标通知
第5章 1、合同条款
2、消防安全责任书
3、安全环保施工协议书
第6章 投标文件投标函格式
第7章 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
第8章 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
第9章 投标文件资信标格式
第10章 附件:
第1章 招标邀请书
致; 公司:
天津市滨海新区津缆塑胶有限公司;光导纤维及电线电缆项目工程;
第四标段:办公楼、2#厂房建设项目
采用招标(议标)的方式确定承包单位,我们将严格按照平等竞争,公正合理的原则,对贵公司提供的技术方案,资信,报价及投标文件进行综合审核,择优选定。现进行工程施工招标,兹诚邀贵公司前来投标。
一、简况:
1.招标文件编号: 塑 -04
2.项目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津缆塑胶有限公司;光导纤维
及电线电缆项目工程
第三标段:办公楼、2#厂房建设项目工程
3.建设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轻纺经济区纺四路与轻四街交口东北侧
4.发包方式及工期:包工包料; 工期;180天
二、时间安排:
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从 *月**日8:00起至 *月**日止(每天8:00—16:00)
2.投标截止时间: 年*月**日 17:00时(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3.开标时间: 年*月**日8:30分(若有特殊情况临时通知)
4.投递标书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轻纺经济区管委会蓝领公寓225室
5.开标地点: 天津市滨海新区轻纺经济区管委会蓝领公寓225室开标。
6、投标保证金:壹拾万元整,领取招标文件前电汇至招标单位帐户。
7.招标文件领取人必须持有(出示)当年有效的现在公司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8、招标文件资料费壹仟元整。
三、通讯方式:
邮政编码:300270
公司通讯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轻纺经济区管委会蓝领公寓225室
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
公司帐号:
咨询电话: 联系人: 先生
招标单位:津缆项目部
年5月20日
项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工程名称
天津市滨海新区津缆塑胶有限公司,光导纤维及电线电缆项目办公楼和2#厂房建设项目
2
建设地点
天津市滨海新区轻纺经济区
纺四路与轻四街交口东北侧
3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4
质量标准
满足设计要求;同时工程质量按国家颁布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评定,应达到合格等级;
5
招标范围
5月15日 施工至 11月15日竣工验收合格的全过程服务。
6
工期要求
计划工期:从 5月15日~ 11月15日完成工程的整体验收。
7
资金来源
建设单位自筹
8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具备 土建、安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的企业
9
项目经理配置要求
中级以上职称,一级建造师资格,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一定的本专业技术水平及施工经验的年富力强的人员。
10
联合体投标
不允许
11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12
工程报价方式
综合单价方式,
13
投标价格
计算依据
1.依据施工设计图纸。(电线电缆为甲供材料含在报价之中)
2.市场价格信息参照标准: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服务中心发布的 定额的直接费和〈天津市工程造价信息〉 5月材料市场信息价。
3、报价中不含税价和规费。
15
投标有效期
为:10日 (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6
投标保证金额、招标文件费及送达时间、地点
保金:100000元[¥ ] (无息),购买招标文件费1000元。
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轻纺经济区管委会蓝领公寓225室
时间: 年5月8 日 (开标前未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无效标)
17
发放招标文件、图纸的时间及地点
时间: 年4月28日
地点: 天津市滨海新区轻纺经济区管委会蓝领公寓225室
投标须知 前附表
项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8
踏勘现场
自愿进行
19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本1份,技术标电子版一份。
2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及截止日期
投标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轻纺经济区管委会蓝领公寓225室
截止日期: 5月10日
21
开 标
招标人:津缆项目部
开(议)标时间: 年5月10 日8:30分 (若有特殊情况临时通知)
开(议)标地点: 天津市滨海新区轻纺经济区管委会蓝领公寓225室
22
评标方法及标准
满足招标要求,以性价比最优为中标原则。
第2章 投标须知
一、本工程概况
本工程属于天津市滨海新区津缆塑胶有限公司;光导纤维及电线电缆项目。 其中的分包第四标段:项目地块中的办公楼、2#厂房建设项目工程的全部专业施工。本工程施工安排及实施要服从工程 项目部的总体部署和协调。
1、工程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津缆塑胶有限公司;光导纤维及电线电缆项目。办公楼、2#厂房
2、建设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轻纺工业区纺四路与轻四街交口东北侧。
3、本工程规模:办公楼、2#厂房(详见设计图纸)。
4、合同名称: 天津市滨海新区津缆塑胶有限公司;光导纤维及电线电缆项目工程。
5、发包方式:包工包料(部分甲控材除外)
6、质量要求: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标准及设计要求的技术标准(标准就高不就低);保证本工程投入正常使用。
7、开(竣)工日期:开工: 年5月15日~ 11月15日完成工程的整体验收,总工期 180天(日历日)
8、投标保证金:壹拾万元整,领取招标文件前电汇至招标单位帐户。待发包单位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10日内返还(以领取的设计文件资料回换)。
9、投标文件有效期: 30天。
二、施工招标的范围、现场条件及技术要求:
(一)、工作范围:
天津市滨海新区津缆塑胶有限公司,光导纤维及电线电缆项目,其第4标段:办公楼、2#厂房建设项目
工程施工,从材料采购到专业工程整体施工完毕直至到调试正常竣工验收合格的全过程施工服务。
工作界区:办公楼、2#厂房(祥见图纸)
材料采供:
1、生产车间大型设备由发包单位供应;
2、电线电缆采用甲方生产的产品缆
3、除上(1、2)以外的所有本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材料均由施工单位自采供应。
(二)、工程现场条件:
1、工程位置:天津市滨海新区轻纺工业区
2、施工道路:场外道路已接通。
3、施工用电:施工方自备计量装置与接通,费用由施工方负责。
4、施工用水:施工方自备计量装置与接通,费用由施工方负责 。
5、现场环境:临时交通已通。
(三)工程技术要求及所提供招标资料:
施工方所采购的设备、材料名称品牌要与实际供货相符;选用的设备、材料不得使用即将淘汰或近年内将要淘汰的产品,必须是全新的、至少不落后当代技术的,经久耐用、质量可靠的货真价实产品。
由于本工程施工节奏必须服从施工项目部的统一部署、统一合理安排。在总体施工计划下科学地合理地安排实施本分包工程。
施工质量、材料质量必须满足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设计图纸和设计规格书中规定的技术条件、标准。为投标方提供下列招标资料:
1、本招标书 一册(电子版)
2、设计图纸:<办公楼、2#厂房>档案号:
3、执行设计图说明书中技术规范要求。
4、按设计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报价:
投标单位按设计图工作范围,依据招(议)标文件、设计文件工程量清单明细表进行报价,报价均按本招标文件中施工招标范围及相应工种技术要求所包含的内容进行报价,投标单价为综合单价(包含该单项的工程直接费,间接费、不可遇见费、利润等全部费用)。该单价为固定综合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不调整。(详第3章中报价要求)
四、投标单位资质和条件的要求:
1)参加投标单位必须具备本专业土建、安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的企业。
2)投标单位提供公司近年完成的类似工程情况及履行合同情况。
3)按规定格式提供承担本项目经理资质和简历及拟在施工现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情况。
4)具有本专业的工程技术及管理人才;且具有丰富的类似此工程的施工经验。
五、资金来源:本工程建设的资金来源为天津市滨海新区津缆塑胶有限公司自筹,且已全部到银行账户 ,确保工程按期施工如约结算。
第3章 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商务标(包括投标函和商务标)、技术标、资信标三部分组成。
(一)、商务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3)投标函;
(4)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它投标资料。
2.商务标:本工程报价采用综合单价形式(提供 电子版一份)。
(1)工程量清单报价(封皮);
(2)投标报价汇总表;
(3)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4)施工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5)综合单价分析表;
(6)工、料、机价格表
(7)工程量单纸制及电子数据报价标书;
(8)投标报价需要的其它资料。
(二)、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提供 电子版一份)。
(1)总体概述;
(2)施工平面临时设施布置;
(3)劳动力和材料投入计划及其保证措施;
(4)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5)工程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
(6)关键工序的施工技术、工艺以及质量、安全保证的措施、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分析和解决方案;
(7)确保文明施工、施工现场维护的技术组织措施;
(8)工程交验后服务措施;
(9)有必要说明的其它内容。
(三)、资信标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说明企业资质、管理水平、技术实力、银行信誉等情况,表现企业综合实力,垫资额度。
1、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经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筑企业进津施工备案资料(外地企业)的复印件。
2、投标人近三年完成和当前正在履行的与本工程结构、规模、现场条件相似的工程情况的业绩。附近三年已完及当前在建类似工程一览表,每个类似工程须填写合同名称、工程地址、发包人名称、地址、工程性质和特点、合同总价、合同授予时间、完工时间。
3、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2)、投入本项目的施工管理人员名单及相应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4、本工程的售后服务承诺和以往其它售后服务情况实例。
四)、投标文件格式及投标货币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能够按同样格式扩展),一本标书要有目录;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二、投标报价
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综合单价方式。
参照:(1)依据施工设计图纸电子版。电线电缆为甲方生产的线缆,进料时须办理购买事宜,仍在报价之中。
(2)市场价格信息参照标准: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服务中心发布的 定额的直接费和〈天津市工程造价信息〉 5月材料市场信息价。
2、该工程采用综合单价是为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以下简称分项工程)所需的费用合计,应由成本(直接费、间接费)、 利润(不含税金和规费)组成。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施工措施费和不可预见费。
3、投标人所报投标文件,必须在充分理解招标人提供的全部资料,包括招标文件、图纸(包括截止到发放图纸时为止的设计变更)、补充或答疑文件、勘察资料及现场条件的基础上编写,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一旦投标人递交了投标文件将被认为投标人已经充分理解了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图纸、现场情况和其它影响工程施工或费用的因素并认为已在投标报价和施工方案中作了相应的考虑。
4、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分项工程填报单价和合价,对未填报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均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它项目中,在工程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由投标人自行考虑的项目,投标人必须分别在施工措施项目中的其它项目中单独列项。
5、投标人经过踏勘现场了解到的工程位置、道路等任何足以影响投标价格的因素,应在措施项目中补充,任何忽视或误解现场因素而导致的工程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6、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系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基础,工程结算按合 同约定方式以双方确认的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但投标人应对现有的图纸、资料仔细核对,如果发现有误差和疑义时,应在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若非原则性问题招标人一日内做出书面回答的,招标程序时间不做调整。投标人擅自对工程量清单进行修改的,按废标处理。
7、施工单位应按<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程>(DB29-113- )<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标准>(建质安[ ]1511号)、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建办[ ]89号)、天津市<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政府令第71号)和<建设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保证对安全文明施工的投入,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专项使用,此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
8、投标单位在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施工措施及技术措施费用,若投标单位在报价中未列此项,招标人认为其已含在报价中。
三、投标限期
1、投标单位要于 5月10日17: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到投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能够书面形式提出补充、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3、在投标截止期与招标工作结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单位不得撤回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用A4纸打印,正文为宋体四号字,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清楚地注明”投标文件正本”或”投标文件副本”。 ”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的商务标单独装订在一起;将技术标、资信标合订在一起,每册文件要有目录目次,在外层包封骑缝处加盖密封章。
3、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涉及报价内容的各表每页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代表印鉴及授权委托人的签字。
第4章 评标、定标、中标通知
一、 评标
1.评标、定评由招标单位本项目评委(业主或邀请有关专家共同)进行。
2.届时将按照招标有关程序,进行投标书检验、标书认证、投标书文件数量查收等工作。
3.评标原则:严格按照平等竞争,公正合理的原则,对投标方提供的技术方案、管理水平、技术实力,资信,报价及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价。
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
(2)图文或字迹打印模糊,辨认不清。
(3)未按规定填写”标函”,”标函”未加投标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或委托人印签。
(4)未按投标文件要求或规定编制投标书。
(5)逾期送达的投标书文件
5、投标单位注意事项:
(1)一般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开标时到场,可当场答辩;如果不在场,在开标其间保持与招标方的通讯畅通,可随时答辩。否则视为弃权。
(2)投标单位必须向招标方出示法人代表人(或委托人)证明及身份证,证件不全视为弃权。
(3)投标单位对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处罚。投标单位之间不得互通情报、哄抬或压低报价,违者除取消投标资格外,还应赔偿招标单位经济损失。
二、定标
1.定标的依据是:社会信誉好;施工技术先进;管理水平高,保证质量;工期符合要求;性能价格比最优;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满足业主要求。
2.定标的方式:评委在认真分析投标文件的基础上,遵循公平、合理科学的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根据价格优先,信誉好、质量优,垫资额度等由招标单位与投标方协商一致的原则,择优确定中标单位。对中标单位发放中标通知书。
三、 中标通知书
1.中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书3日内与发包单位洽谈签订合同,若中标单位借故拖延或拒签合同,即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另选中标单位;
2.中标单位不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和接到通知5日内不能迅速进场开展工作,招标单位有权取消该单位的中标权,而且没收投标保证金。
3.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4.中途退出投标的单位,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单位合同签订后5日内迅速进场开展工作,开始退还投标保证金。
第5章 合同条款
建设单位(甲方):总包商 (全称)
分承包方(乙方): (全称)
天津市滨海新区津缆塑胶有限公司,光导纤维及电线电缆项目工程,其第四标段的分包项目,办公楼、2#厂房项目。由自筹资金投资建设。为更好的满足工程质量与进度要求,现将办公楼、2#厂房项目全部专业施工包给具有专业承包施工资质的企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结合总承包方及本工程的相关要求,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实用的原则,经各方协商,就天津市滨海新区津缆塑胶有限公司;光导纤维及电线电缆项目工程办公楼、2#厂房项目工程达成以下协议,订立本分包合同,各方均须共同遵守履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津缆塑胶有限公司;光导纤维及电线电缆项目的第四标段办公楼、2#厂房建设项目工程
2、建设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轻纺经济区纺四路与轻四街交口东北方
3、本工程规模:办公楼、2#厂房建设项目施工图
4、承包范围:
办公楼、2#厂房项目施工,从材料采购到专业工程整体施工完毕直至到调试正常竣工验收合格的全过程施工服务。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合同价款:合同总价款为:(大写)人民币 元整
(小写)__________人民币 元整
本合同价款按固定总价合同方式确定,除本合同协议中明确的工程变更外,一律不予调整。分承包范围内的采购、施工至验收合格的全部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总价款内,在结算时不予调整。其承包范围内的工作内容,组成合同价款的各工程量清单单价为一次性包死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一律不予调整。具体结算方式按本合同约定执行。
三、工程期限
开(竣)工日期:开工: 年5月15日
竣工: 11月15日
总工期 180天(日历日)
1)分承包方必须服从项目部的总体施工进度安排,不得影响 厂房内大型设备、生产设备工程的安装。
2)在施工过程中,如因分承包方原因而影响下一道工序(经监理、 建设单位确认的),则承担违约责任,按每延误(或影响下道工序)一天,罚款叁仟元(3000元/天),由建设单位从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
3)分承包方必须确保在规定的竣工日期前完成合同及设计图纸要求的所有工作内容并验收合格。不得落后于主体工程的竣工日期。每延误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4)总承包方要对整体工程统筹安排,为分承承方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不得因为某个单体而影响整个工程工期;如果因总包方原因(经监理、建设单位确认的)造成分承包方工期延误,工程损失由总包方负责,按总包合同约定执行。
四、甲 乙方权力义务:
(一)、建设单位 工作
1、开工前提供给分承包方2套图纸。
2、提供施工用临设房区域及工程设备、材料存放场地。
3、负责工程(包括材料进场检验、施工过程控制、施工验收)的管理、监督工作。
4、审核分包方提交并经监理确认的工程量报告,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并监督承包方将建设单位支付的工程款等额支付给分承包方。
5、 负责甲供材料设备的采购并运至施工现场。
(一)、承包方工作
1、全面负责工程施工协调、管理、竣工资料归档工作。
2、接受建设单位项目部、监理的指导检查,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负责。
3、工程施工期内,应积极协调其它分承包商按期完成合同工作 。
4、负责将建设单位支付给的工程款及时地支付给分包作业层方,不得滞留。如果留扣此款,负责由此产生的后果。
5、向建设单位开具工程正式发票。
6、按照施工图纸及规范要求,按期完成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采购、施工、调试、试运行、配合中间过程验收、竣工验收以及技术培训等工作。
7、提交开工报告,施工前向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提供项目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机械设备、人员组织、材料筹备工作计划。
8、负责整体分包工程范围内工程管理。接受建设单位及监理的检查指导,对整体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安全、进度和质量负责。
在本工程期间,如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工期延误,应及时通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确认后工期可相应顺延;工程开工后,不得无故停工或变相停工,否则,每停工一天,承担分包工程总价款的百分之一的违约金,停工超过三日的,建设单位有权终止本协议,要求撤场,且分承包方需承担分包工程总价款的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本分包工程施工期间,应严格做好施工安全保护,如本分包工程发生任何施工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概由分承包方赔偿并承担相应一切法律责任。
9、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执行国家、天津滨海新区的要求及消防安全责任书、施工安全协议书等内容要求。严格按照市建委有关文明施工的要求做好文明施工工作。
10、施工期内,应积极配合其它承包商按期完成合同工作,并不得向第三方提出支付本合同条款约定外的其它任何费用。
11、工程完工后,15日内按建设单位、总承包方和监理要求提交竣工资料和已完成工程量结算报告。
12、 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管理条例。按照要求完成施工记录,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负责竣工资料报审报验工作,相关费用由自己承担。
13、按建设单位要求实施施工管理,按指定地点存放工具和材料,按建设单位、总承包方、监理单位批准的施工计划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14、在承包工作范围内,未按照有关规定和建设单位、监理的管理要求执行而导致的安全事故、工期延误、施工质量缺陷等责任,责任自负。
15、做好承包工作范围内施工中的安全防护,且本分包工程中发生的任何施工安全事故而产生的赔偿及法律责任均自承担。
16、施工中所用水电费、环保费及有关部门针对施工单位收取的费用及罚款等,概由承包方自行承担。水电费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征收的费用,由甲方在同期支付的工程款项中代扣代付。整体分包工程各项报验、验收等工作发生费用由承包方负责,建设单位不再承担任何费用。
13、按合同约定方式,向建设单位、监理申请工程进度款,按建设单位审核确认支付的工程款额,向建设方开具正式发票,收取工程款。
六、工程款支付
1、按工程阶段节点付款原则。该表段共分为4个付款结算点,完成主体工程,按进度价款的30%支付当期工程进度款。
2、在合同规定工期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具备使用条件,支付至合同范围内完成工程量总价款的70%。工程竣工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正式投产3个月内支付总价款的90%。
3.尾款10%作为质量保修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年内,如未发现工程质量问题且合同方无异议,在满2年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余款。
4、该工程所产生的水电费,在每期拨款前双方确认,并在当期拨款额中扣除。
5、工程结算时如产生结算额的增加或减少,则双方在结算书中明确款额和支付方式。
七、工程变更及结算
1、本工程合同价款按固定总价方式确定,承包方承包范围内的方案设计、采购、施工至验收合格的全部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建设单位在结算时不予调整。
2、在本合同协议规定有效期内,因市场及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引起的风险,和承包方在报价中对建设单位方要求承包内容的错报、漏报责任等均含在合同价款内,均由分承包方承担。
3、承包范围内变化发生的工程变更由该工程的设计部门出具正式变更文件,经建设单位项目部同意签认,由监理人审查并送达承包方方可施工。
4、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及增减项发生的变更工程量按照项目部和监理共同核准签认的工程量签证单未经业主同意结算时不予调整。
八、工程质量
1、承包方应按照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及工程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质量验收必须达到合格。因分包方施工质量不合格而给建设单位或其它方造成的一切损失或相关的法律后果,其责任均由承包方承担。承包方的本项工程质量责任不因工程保修期届满而免除。
2、工程具备覆盖条件,承包方自检合格,建设单位项目部及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工程施工。
3、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好施工及记录。验收后7日内向建设单位项目部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
4、分包方提供的设备、材料须有合格证、材质鉴定单。设备、材料进场前,需经建设单位代表和监理工程师检验确认。
5、工程质保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二年,因施工质量问题,建设单位提出要求,承包方应在三日内派人进行免费维修。
九、合同附件:
本工程招标书、投标书(含工程量预算)、施工图纸、消防安全责任书、安全施工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均作为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1、甲、乙、各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本着协商的原则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由于承包方的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合格标准,分包方必须予以维修、返工、重做以使其达到合同约定的合格标准,且工程不得延期。 如该工程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经甲、乙双方、监理单位和国家相关的质量检验和评估机构评估后,承包方按该评估损失费的两倍赔付发包人,并承担在此期间的一切评估费用。
十一、 其它
1、本协议所约定内容为各方共同商业机密,各方应承担保密义务,否则,赔偿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2、本协议若有未尽事宜,各方可另行协商签订本协议之补充文本。
3、本合同一式玖份,正本叁份、副本陆份,甲、乙、丙方对等存执。
4、本合同各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自动解除。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消防安全责任书
为确保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我施工单位在承担天津市滨海新区津缆塑胶有限公司;光导纤维及电线电缆项目的第四标段,办公楼、2#厂房建设项目工程,该项目依法将承担以下责任: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天津市消防条例>以及相关的规定,在施工前,根据施工项目的特点制定出切合实际的消防安全措施以及管理制度。
2、工程项目自开工之日起至工程完工交付使用之日止,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负全责。接受消防安全监督,一旦发现违章、违法行为立即纠正并愿意接受相应处罚。施工责任区域内如发生消防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造成第三方损失的乙方予以相应赔偿。
3、施工前,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为该工程项目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明确工作目标、任务、作好安全检查记录,并向监理、港口公安机关备案。
4、根据工程施工现场的特点,合理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施工人员全部达到”三懂、三会、四能”要求。
5、严格执行港区明火作业申报制度,严禁违章用火、用电,严禁在禁烟区域吸烟。
6、严格执行<天津市临时建筑防火管理办法>,严禁私搭乱建、私拉乱扯电源线,确需搭建的,应提前申报、公安消防部门备案。
7、工程施工中,如遇到本责任书未涉及到的问题,应事先向公安消防部门申报,得到许可后再行实施。
8、施工过程中,如遇紧急情况请使用相关部门应急电话:
匪警电话:110;
火警电话:119
急救电话:120;
9、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0、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公安消防部门、甲乙方各一份。
施工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环保施工协议书
甲方: (发包人)
乙方; (承包人)
鉴于甲乙双方签定了天津市滨海新区津缆塑胶有限公司;光导纤维及电线电缆项目的第四标段,办公楼、2#厂房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合同(下称”合同”)。为明确该项目施工过程中有关安全环保方面的责任,从而及时预防作业风险、保障施工安全、避免环境污染,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天津市有关规定,本协议双方经过充分协商,特签定本安全环保施工协议书,以资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 双方应严格、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国家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自觉遵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定>、<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和施工所在区域的安全环保管理。
第二条 乙方应认真遵守甲方施工安全环保管理制度,自觉接受甲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制定并具体落实施工安全保障制度与措施(包括建立相应的管理机制,配备合格的管理人员,制定各施工工种的安全环保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以及各岗位责任制度、定期检查监督制度、人员教育培训制度等)。乙方法人代表是乙方在甲方项目现场实施作业期间安全环保工作的总负责人,其在开工作业前,须任命专职人员为施工现场乙方安全环保施工负责人,具体贯彻落实作业 期间的施工安全环保措施。
第三条 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具有资格的培训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验证;中、小型机械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第四条 乙方进入现场进行施工前,应作好如下工作:
(一) 按甲方规定与要求,制定安全环保施工保障措施,设立安全环保检查制度,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合理配置人员,报监理备案;办理人员、设备、仪器等各项登记手续,确定进入施工现场后的进出线路、作业地点、休息场地;组织作业人员了解并掌握进入施工现场后应该注意并遵守的规定和事项,提前进行安全环保教育。
(二) 提前检查需带入施工现场使用的用电设备、设施和仪器、作业工具,确保其能正常运转而不带病作业,同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配备足够的消防专用器材,确定放置地点,配备专门操作使用人员。
(三) 认真执行劳动保护条例,为职工配备必要的劳保防护用品,并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
(四) 随时关注施工人员身心健康及思想动态,切实有效的预防人为安全环保事故发生。
第五条 乙方在现场施工期间,应注意并做到:
(一) 作业人员不得进入非乙方施工区域,进入现场应佩戴胸卡和安全帽,涉及高空作业的必须配备、使用安全带;另外还应注意对地下管线及高压架空线路的保护。
(二) 如需吊装、管廊穿管、用电、用水、使用明火、占用(或开挖)消防通道及进入罐、池、坑、沟、井、涵洞等密闭场所作业的,必须提前办理审批手续;另外,需明火测爆的,作业前应试测合格并做好记录,涉及电焊、气割作业的,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需进入密闭场所作业的,还应进行测氧、测毒达标并做好记录。上述作业实施时现场须配备相应人员进行监护,且配齐消防、救生、防暴器材。
(三) 如需安装和修理用电设备、仪器,应由专门人员到安全环保地点进行操作;如需改造、维修涉及变动原电、水线路及或有管道,或新装线路的,应事先申请,并提供相应的线路布置图纸;如需动用码头设备、管线及第三人设施、设备的,须征得所有权人同意。
(四) 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环保防护设施、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双方指派的安全、环保管理人员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环保措施后方能拆除;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五)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准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超负荷运行;不准私拉乱接电力线路,以防火灾;不得超过原设计装表容量擅自增加用电。
(六) 乙方如确需用甲方提供电源、电气设备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应在使用前进行检测,做好检测记录。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七) 禁止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品;非经甲方批准并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得用火。作业区内所有与乙方施工无关的或有设备、仪表、通风报警设施及管道阀门等,非经甲方许可严禁触动。
(八) 负责施工现场、临时用房等区域内的防火、防盗、卫生防疫及环保。施工区域应设立安全环保标牌,对探伤作业的应当提前24小时告知相关人员撤离或躲避,设立探伤专用警示标志区。
(九) 乙方每日下班前,应有专人检查安全环保,做到断水、断电、清理现场;作好每日安全环保检查记录 ,并按规定向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十) 达到国家法律法规、天津市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有关施工安全环保要求。
第六条 甲方作为工程项目发包单位,应当和乙方就施工安全环保问题随时进行沟通,积极合作消除安全环保隐患,保障施工安全环保。基于此,甲方有权在工程人员、监理人员、安全环保人员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约定及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时,及时进行制止,情况严重的,有权单方决定解除施工合同、追偿损失乃至报国家相关机关进行处理。凡违反本协议规定而引发事故的,由肇事单位及其负责人或肇事人负全部刑事责任及经济损失。
第七条 本协议签定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安全环保施工保证金,施工结算时扣除(按施工合同标的总额的5‰计算,最低不能少于 元)。施工期间,乙方如违反本协议规定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甲方可就该款予以没收,充抵违约金处理;施工结束无安全环保事故发生的,前述安全环保施工保证金全额返还乙方。
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 方(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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