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司深基坑支护工程设计、施工招标文件 *项目基坑支护工程设计、施工 招 标 文 件招标单位:*8二0一五年三月第一章、投 标 须 知(一)总 则1、工程说明:1.1、工程名称:*基坑支护工程1.2、建设单位:*有限公司1.3、工程地点: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1.4、工程概况:本项目分ABC三个地块,A地块为独立地块,拟建两栋写字楼,地下2层或3层;B地块拟建一栋写字楼,C地块拟建三栋住宅楼。BC地块设3层整体地下室。1.5 、承包方式:包方案、施工图设计及审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包验收的方式;1.6 、招标范围:依据甲方提供地质资料、地下室设计图纸和工程现场实际情况,自行
2、设计本项目的基坑支护方案基坑支护施工图,办理基坑支护方案基坑支护施工图设计的相关审核及专家认证,并依据该设计图纸完成深基坑支护施工。文件中所描述的承包方式与招标范围仅是概括性的,不能视为是完整无缺的。投标人应参阅招标文件中的其他部分,包括投标须知、协议条款、规范、图纸等完全了解工程的实际承包范围与内容。1.7、投标人工作内容:1.7.1、深基坑支护设计:包含基坑支护方案基坑支护施工图设计、专家认证地铁集团等相关单位审核报批;1.7.2、深基坑支护的施工:1.7.2.1、项目基础施工期间深井降水所需费用;1.7.2.2、土方开挖期间基坑范围内的抽排水工作;1.7.2.3、基坑内支撑的换撑、拆除、
3、及拆除后的清渣外运;1.7.2.4、完成全部施工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设备费用和进出场费用;1.7.2.5、完成基坑支护施工产生的泥浆、余土外运费用;1.7.2.6、完成全部施工所需的劳动保险、工程保险、管理费、招投标交易费以及相关的规费和税费;1.7.2.7、完成上述工程施工需修整的临时道路费用、安全文明措施费用。基坑支护工程所需的进出车辆的清洗及洗车槽的建设及维护由各投标单位负责,在投标报价中体现;1.7.2.8、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等。1.7.3、深基坑支护设计、施工在政府相关部门的设计审查、开工及竣工的各项手续办理及费用缴纳。1.7.4、为完成工作内容所需的场内清
4、障费用不计入本次投标的总价之内。1.8、工期要求:暂定4月20日开工,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A地块方案评审时间为15日历天,施工工期为60日历天需具备土方开挖条件; BC地块方案评审时间为3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90日历天需具备土方开挖条件。1.9、质量标准:合格。1.10、保修期:地下室施工完成,土方回填完成后结束。1.11、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邀请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1.12、付款方式:按照月施工产值的60%支付工程进度款,当月申报进度款不足30万元的转入下月合并支付;支护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地下室土方开挖完毕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地
5、下室周边土方回填完毕、资料移交、办理完竣工结算后付清全部工程款。每次付款,乙方需出具等额有效并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税务发票原件,若不按此要求出具所导致的付款延误由乙方负责。2、注意事项:2.1、本次招标分为两个标段。标段一:A地块;标段二:BC地块。2.1.1、标段一分为两种方案。方案一:地下二层;方案二:地下三层。2.1.2、标段二一种方案地下三层。2.1.3、设计方案、设计图纸、施工工期、投标报价均按:标段一方案一;标段一方案二;标段二;三个部分分开报送。2.2、如支护采用地下连续墙的支护形式,投标报价中仅包含用于支护用的地下连续墙费用,后期结构设计如需要三墙合一,所产生的预留预埋费用另行补
6、充。2.3、基坑支护设计费、评估费、论证费、审查费等费用在投标报价中单列。2.4、A地块施工用电负荷400KVA,BC地块施工用电负荷400KVA。投标单位自行考虑施工用电负荷,如用电负荷不够,投标单位采用自发电形式,该费用在投标报价中予以单独报价。2.5、投标单位在考虑设计方案时,应结合土方开挖,使基坑支护实施方案能够使土方开挖连续不间断进行,确保土方开挖不受影响。2.6、本工程采用清单投标报价,报价格式由招标人统一提供(详见附件一),投标人依据招标人所提供的报价格式、招标文件、图纸、合同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等进行自主报价。投标人必须对自己的各项报价提供 “单价分析表”,表格格式由投标人自行确定
7、。3、 招标文件的发放、提交及招标咨询:3.1、招标会议(发招标文件,相关施工图纸和资料,踏勘施工现场等安排)。时间:2015年3月11日 地点:武汉市发展大道299号武汉昌盛实业有限公司4楼;3.2、答疑及回复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5年3月16日 11:00 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送至招标人。招标人将于2015年3月18日15:30前进行招标答疑,并将答疑的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3.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3月25
8、日 10:00 前;逾期视为废标,概不接收;地点:武汉市发展大道299号武汉昌盛实业有限公司4楼;3.4、招标联系人:刘 进 联系电话: 027856306374、合格的投标人4.1、投标人资质要求:通过招标人资格预审并受招标人邀请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均视为具有合格资质;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踏勘现场及现场情况5.1、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并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
9、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5.3、招标工程现场施工条件;5.3.1、施工范围的具体位置及可交付中标单位施工安排的用地范围见现场踏勘,建筑轴线控制基点由建设单位负责提供;5.3.2、施工用水提供 1个接驳点,施工用电提供1 个接驳点,上述各接驳点均设于施工现场边缘。要求中标单位在进场施工前,安装独立施工用水表、电表。中标单位应按水表、电表实际用量每月缴纳水电费,施工场地内水电管线由中标单位根据施工需要自行解决。6、投标费用6.1、招标人对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及随后可能的议标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或支出不负任何责任。(二) 招
10、标 文 件7、招标文件的组成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须知;(2)投标书;(3)施工图图纸目录;(4)投标相关附表(5)合同样本7.2、除7.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7.3、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文件有可能被拒绝。8、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8.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招标
11、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当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8.2、招标文件中任何项目的错漏,本可按上述方法予以更正而未能更正,导致投标人投标错误的责任,招标人不会承担;(三)投 标 文 件 的 编 制9、投标文件的语言、货币及度量衡单位9.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9.2、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 人民币 ;9.3、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的格式10.1、交回的投标文件,应包
12、括本须知第12项所述的所有文件、图纸及第11项所述的所有内容。其中投标书和工程量清单应填报完整。工程量清单汇总报价应与投标书中的投标总价一致。11、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1.1、 投标人应提交的投标文件份数:一份正本,二份副本,电子文档一份;11.2、投标文件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授权委托证明书;11.3、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12、投标文件的组成12.1、 投标书由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组成;12.2、
13、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2.2.1、投标书;12.2.2、投标报价说明;12.2.3、投标汇总表12.2.4、投标报价明细表(工程量清单及单价分析表)12.2.5、主要材料清单报价表;12.2.6、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12.2.7、单价分析表需用Excel软件另制成电子文件,并包封在商务标内一并递交。12.3 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2.3.1、基坑支护施工图设计文件12.3.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书;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它有关证件;12.3.3、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如下:a、总目录;b、总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案; c、施工组织设计;d
14、、施工工期进度安排及保证措施;e、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保证措施;f、文明施工及安全的保证措施;g、与其他专业的施工配合措施;h、劳动力的配置;I、施工供水、供电需求计划,材料供应进场计划; J、施工所需的机械设备投入(需证明自有或租赁);k 、“项目管理机构及项目经理业绩-施工管理机构人员一览表”;l 、“项目管理机构及项目经理业绩-施工管理机构人员简历表”;m 、“企业业绩近5年已完成类似施工项目一览表”;n、施工重点、难点分析及其他建议、说明。o、应急预案。13、投标主要内容13.1、费用报价:根据设计图纸采用固定单价并汇总为包干总价报价。13.2、付款方式:除满足1.14条款外,施工单位可
15、自行报付款形式,但必须优惠于甲方所提供方式;13.3、 安全文明施工承诺: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标准;13.4、 设计变更、新增工程的工程项目造价结算方式按本文件合同条件的有关合同价款及调整的规定进行。(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及其它14、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14.1、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商务标部分、技术标部分单独装订。并分别注明“商务标部分”和“技术标部分”;14.2、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及封口处均应加盖公章,并应写明招标人名称、招标工程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地址;15、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15.1、若投标人在交回标函后发觉有错误,可以用书面更正。只要书面更正在截止回标前交回,便可被接纳,
16、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15.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再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15.3、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将取消参加本公司后续项目的各项招投标工作。15.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16、投标文件的有效性16.1、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16.1.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装订、标志与密封;16.1.2、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按指定地点投送;(五)开 标 评 标1
17、7、开标与评标17.1、招标人将组织相关的工程技术人员对本项目进行开标和评标。18、评标的保密18.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18.2、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做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招标单位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19、投标文件的澄清19.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
18、的实质性内容。凡属于招标人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20、投标文件计算错误及清单漏项的修正20.1、招标人会对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20.1.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20.1.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招标人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0.1.3、 报价有遗漏的,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合价或费用内;报价重复的,重复内容不计入总价;20.2、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总报价,投标
19、人须无条件接受,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中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中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并且招标人将拒绝投标人参加本招标人今后所有项目的投标。(六)合 同 的 授 予21、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21.1、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但报价最低者拥有优先中标权。21.2、 招标人保留接受和拒绝任何一份投标或所有投标的权力。21.3、合同样本后附21.4、投标单位必须响应合同文本全部内容。22、中标通知书22.1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23、合同协议书的签订23.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
20、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23.2、中标人如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按时与招标人订立施工合同,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23.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在未取得招标人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否则,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令其立即退场,工程项目另行处理,由此而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负责赔偿。(七)招标文件资料费24、每份招标文件及图纸收取工本费伍百元整,售后不退。附件一:投标报价汇总表序号单项工程总价备注1标段一方案一2标段一方案二3标段二投标单位:签字(盖章): 标段基坑支护工程报价表 方案:序号项目名称工程量单位
21、单价合计备注12345设计费评估费论证费审查费总价投标单位:签字(盖章):第二章、投 标 书投标人: (章)日 期: 注:在任何情况下,投标人必须在此填写其营业执照的编号、签发日期以及注册地址:编号: 日期: 注册地址: 致:武汉昱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1. 经视察 现场,以及详阅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后,我方愿按照上述招标文件的要求,以人民币¥ 元(大写: )的金额,在 个日历天的工期内承担并完成招标文件所述的西北湖项目标段一方案一的基坑支护设计施工工程;以人民币¥ 元(大写: )的金额,在 个日历天的工期内承担并完成招标文件所述的西北湖项目标段一方案二的基坑支护设计施工工程;以人民币¥ 元(大写:
22、)的金额,在 个日历天的工期内承担并完成招标文件所述的西北湖项目标段二的基坑支护设计施工工程并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2. 我方同意在从规定截标日期起的二个月内遵守本投标书。在此期限届满前,本投标书仍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纳。3. 直到制订并签署了一项正式协议书前,如根据上述第2条本投标书被接纳,本投标书连同你方的书面接纳文件、招标期间双方往来的函件和招标文件,将成为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件。4. 我方知道招标人并无义务接受价格最低的投标书或任何投标书,同时不需为此做出任何解释。此外,招标人可以接收任何投标人之整项或任何个别分项工程的标书。法定或授权代表签 字: 姓 名 (正楷
23、): 职 务: 下方空白处附:法人授权证明书第三章 图 纸 目 录序号图别/图号图纸名称图纸规格出图日期101项目地勘报告电子版202长江大道地铁2号线测绘报告电子版303顶琇西北湖地下室平面图及开挖深度说明电子版404505606707808909表一、工程项目部人员配置表姓名职称/文凭岗位职务近年负责项目名称及规模已从事本工作年限备注以上为拟建项目管理部人员简介,各投标单位须根据以上表格如实填写,如表格不够可自行类同复制。表二、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序号机械或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已投入使用年限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12345678910111213 14以上为拟
24、建投入项目使用的机械设备简介,各投标单位须根据以上表格如实填写,如表格不够可自行类同复制。表三、项目经理履历表项目经理履历表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从事项目经理年限毕业学校、专业已完成主要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工程质量以上为项目经理个人履历简介,各投标单位须根据以上表格如实填写,如表格不够可自行类同复制。(若投标单位中标,投标文件中安排的项目经理不得随意调换,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调换需提前7日向建设单位提交调换原因并付拟安排新项目经理情况履历,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调换。新任项目经理职称及工作年限不得低于现任项目经理。)基坑支护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合同编号: 发包方
25、(全称):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甲方委托乙方承包顶琇西北湖项目基坑支护设计、施工工程。经双方共同协商,就顶琇西北湖项目基坑支护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一、本工程概况工程名称:*项目基坑支护设计、施工工程工程地点: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北湖西路 二、本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1、基坑支护设计方案基坑支护施工图设计基坑支护方案及施工图设计资料的相关审核、专家论证及地铁集团的意见书,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基坑支护及报审论证的各项工作。2、基坑支护施工图纸规
26、定的工程内容(包括但并不限于:混凝土钻孔灌注桩、粉喷桩、喷锚、冠梁、支撑、冠梁及锚喷土方人工清理、泥浆外运、降水井施工、土方开挖期间基坑范围内的抽排水工作、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等)进行施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工作。三、合同工期: 90 个日历天内完成土方开挖涉及到基坑支护的各项工作。有效施工工期为 60 日历天,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顺延,乙方凭监理工程师、甲方代表签字认可方可顺延,否则工期一律不得顺延。四、 合同金额工程总造价:经双方确定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整)。(详见工程量清单汇总表)。五、合同总价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1、 竣工图纸费、机械进出场、临建搬迁
27、、场地平整、材料二次搬运、场外租地及交通费、为达到合同工期而采取的抢工措施、成品保护、因停水停电而采取的措施、施工场地清理、车辆道路的清洗保洁、施工噪音环保措施、夜间施工需办理的相关政府手续和费用、因施工场地狭窄而增加的施工技术措施费以及其他施工技术措施、安全维护、文明施工措施等,地下管线及地下构筑物、市政设施、管网设施对支护施工造成的风险等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在质检部门办理工程开、竣工所需缴纳的相关规费以及在施工过程中不论甲、乙双方哪方原因所带来的质监部门的协调费用等等。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再以其他任何名义计取其他费用。若因规划方案改变引起的工程量变化,按实际工程量相应的投标单价,据实结算。
28、2、 因设计文件中的错、漏、碰、缺而产生的修改,甲方均不予以签证且乙方必须按修改后图纸施工,其费用视同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3、 本项目桩基工程和基坑支护工程可同时施工,甲方将协调与其他施工方的场地的分配和各自先后施工顺序,但由此而带来的施工降效和费用的增加含在合同总价内。4、 当本工程发生风险乙方没有按照合同及甲方、监理的要求积极采取相应措施,则甲方有权自行安排人员、机械、物资等相应措施进行抢险,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按整个抢险费用的10%收取管理费,从工程结算款中直接扣除。5、 由于乙方原因出现质量、安全事故或文明施工等其他问题,受到报纸、电视等媒体曝光或政府有关管理
29、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从而给本工程的社会形象和甲方名誉造成损失的,每发生一起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贰拾万元整违约金,并予以累计,从工程结算款中直接扣除。6、 甲方在本工程开工前已对项目周边房屋进行了安全鉴定,由于乙方基坑支护设计、施工的各方面原因造成项目周边出现沉降、开裂等情况,全部由乙方负责修复、补偿,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六、甲方工作1、 甲方代表: ,代表甲方行使工程管理职权,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并确认。如变更现场代表应及时通知乙方 。2、 甲方有权根据合同文件要求,对乙方的工作(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材料供应、现场配合等)进行监督检查,若乙方违反合同文件
30、约定,甲方有权提出停工、勒令整改,并做出相应的经济处罚直至调换乙方。3、 开工前以书面形式提供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4、 施工用水、用电分别提供1个接驳点,各接驳点均设于施工现场边缘。乙方在进场施工前,安装独立施工用水表、电表。乙方应按水表、电表实际用量每月缴纳水电费,施工场地内水电管线由乙方根据施工需要自行解决。5、 按时向乙方拨付工程款。 6、 甲方委托 对本工程实行建设监理,监督乙方的施工质量、施工进度计划及安全文明施工的实施及完成,乙方须服从甲方、监理的指令和协调。总监理工程师 。七、乙方工作1、 乙方指派 为本工程负责人,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处理日常相关事宜,确保本
31、工程施工的安全稳定。2、 乙方须按甲方的工期要求,在进场 3日内向甲方和监理单位提供本合同项下一份详细的进度计划,甲方和监理单位应在3日内批复,批准后,乙方方可执行。若乙方不能按照甲方批准的进度计划施工时,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交一份修订的进度计划,以保证所承包工程施工内容如期竣工。3、 乙方须按甲方的工期要求,向甲方提供现场施工有关技术交底、安全交底等工程资料。4、 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所有设备和工程验收前均由乙方妥善保管,如有损坏或遗失均由乙方负责,同时施工工期不予调整。5、 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的,乙方应当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工程进行隐
32、蔽前及时通知甲方、监理单位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检查合格的,甲方、监理单位在检查记录上签字,乙方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施工。甲方检查发现隐蔽工程条件不合格的,有权要求乙方在一定期限内完善工程条件。6、 工程竣工未移交给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工程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在此期间发生损坏,由乙方出资修复。7、 乙方进场施工时应自觉遵守甲方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服从甲方现场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管理。承担在施工过程中的防火、防盗等安全责任;施工时如损坏甲方、第三人的财产或造成人身伤亡的,乙方应负责赔偿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8、 乙方应负责自行完成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包括提供所有有关人员、材料、设
33、备和工程管理,并对所有有关质量、进度、安全和施工协调等方面向甲方负完全责任。9、 根据土方开挖的进度及时清理内支撑底部的杂物,由于未及时清理导致的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八、质量要求及验收1、 质量标准:(1)乙方应按照设计图纸和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施工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施工,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工程设计及国家现行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并一次性通过验收。(2)施工中必须满足且不仅限于以下规范标准要求:(a)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 50330-2002);(b)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c)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d)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34、JGJ942008) ;(e)基坑工程技术规程(DB42/159-2004) (3)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和国家颁发的相关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监理单位现场代表的监督,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2、 验收:(1)工程完工后,乙方通过自检认为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应于竣工验收前 5天向监理单位及甲方提供 3套完整资料和完工验收申请报告。 (2)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 7 日内完成甲方提出的整改内容,并通过复验。复验合格后,撤出全部临建、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和剩余材料,并负责拆除自搭临建及清除自身遗留垃圾,做到场平料清,并不得向甲方收取任何费
35、用。(3) 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移交延迟 5 日以上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在此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九、安全文明施工1、 乙方必须遵守武汉市建委颁布的武汉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和武汉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2、 建筑和生活垃圾不得随意丢弃,必须统一收集于现场垃圾存放点及时清运,材料和施工设备按有关标准码放整齐,施工现场必须有降尘措施。不得有垃圾和泥土洒落在现场和现场以外的道路上,必须设专人负责清扫。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3、 乙方应负责施工现场的组织管理工作,认真制定安全生产措施,严禁违章施工,搞好防火、防盗、防环境污染、扰民与民扰、成
36、品保护等相应工作,做到文明施工,随时清理施工现场。4、 乙方要根据国家或省、市的有关规定,提供安全施工方案并满足有关部门的检查或者立项、开工要求。5、 乙方应按安全施工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尤其应注意施工现场地上地下高压线路及国防通讯光缆,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因乙方施工现场安全措施不力而引起的任何事故,其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6、 若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建设主管部门并通知甲方和监理单位。乙方应积极采取抢救措施,发生的费用全部由责任方承担,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7、 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垃圾,乙
37、方施工人员不得有打架斗殴、偷窃行为,以上事项若发生,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罚款。8、 施工过程中如有泥浆外运,则泥浆车必须经过洗车槽冲洗干净后才能进入市政道路,若车辆未经冲洗进入市政道路,则甲方有权给予施工单位5000元/次的处罚,且由施工单位承担包括相关部门罚款在内的一切后果;支护施工期间,由支护单位负责相关道路及洗车槽的清洁工作,若支护单位清洁不到位、拖延清洁或拒不清洁的,甲方将给予支护单位2000元/次的罚款,并另行安排人清洁,清洁费用按500元/人/天计算,所有费用将在当期工程款中扣除。9、 乙方应按我方指定的临时水接入点接水供应现场生活及施工,严禁使用地下水,若违规使用,则乙方须承担包括
38、水务管理部门罚款在内的一切后果。10、 乙方在工程进场之前,已进行过现场踏勘,清楚目前场地的现状,由于乙方施工需要回填或铺设的砖渣由乙方自行负责,并在工程完工后,由乙方自行清理出场。十、合同价款支付1、 付款方式:按照月施工产值的60%支付工程进度款,当月申报进度款不足30万元的转入下月合并支付;支护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地下室土方开挖完毕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地下室周边土方回填完毕、资料移交、办理完竣工结算后付清全部工程款。每次付款,乙方需出具等额有效并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税务发票原件,若不按此要求出具所导致的付款延误由乙方负责。十一、违约、索赔和争议1、 违约(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
39、限内或甲方准许的任何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工程,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均由乙方承担。(2)乙方提供施工的工程质量未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的,或进度上不符合甲方要求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无条件返工,直至合格,工期不予顺延,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3)因乙方原因工程竣工一次性验收未达到合格标准,乙方须自费修至约定标准,因不合格返工,工期不予顺延。(4)乙方若不按合同规定履行合同义务,甲方将追究乙方责任,乙方须向甲方赔偿其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5)乙方必须自行完成本合同工程,本工程严禁乙方转包或分包,否则构成违约,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20%向甲
40、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其他经济损失。(6)除遇不可抗力因素(如暴雨、暴雪、七级以上大风、及地方法规等)或甲方原因造成停工,工期凭签证认可相应顺延外,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工期完成施工并验收合格,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2、 争议(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协商或由主管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 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法院要求
41、停止施工。 十二、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计价原则:1、清单中已有的适用项目,按清单中已有的单价执行。2、清单中有类似的项目,参照清单类似项目的单价确定费用。3、清单中既无适用也无类似的项目,双方另行协商确定相应费用。十三、保修期本合同工程的保修期为至基坑回填完成后结束。保修期内如支护工程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的 4 个小时内派员维修;若乙方在收到通知后不及时派员维修,甲方可另请人员修理,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赔偿。如因支护工程造成其他工程损坏,则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十四、其他1、 乙方报价清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2、 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现行法规办理。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4、 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