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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甬DX-17 宁波市绿色建筑评价实施细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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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宁波市工程建设地方细则 2017 甬甬 DX-17 宁波市绿色建筑评价实施细则宁波市绿色建筑评价实施细则 Implementation rules for green building evaluation in Ningbo 20171218 发布 20180101 实施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布发布 宁波市工程建设地方细则 宁波市绿色建筑评价实施细则宁波市绿色建筑评价实施细则 Implementation rules for green building evaluation in Ningbo 2017 甬甬 DX-17 主编单位: 宁波华聪建筑节能科

2、技有限公司 宁波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 宁波建园建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宁波市房屋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参加单位: 浙江大学宁波工业技术研究院 宁波轨道交通绿城置地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实施日期: 2018 年 01 月 01 日 学兔兔 w w w .b z f x w .c o m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 甬建发2017197 号 各区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房产建设、设 计、节能评估、审图、施工、监理、质监等单位: 为科学引导和规范管理我市绿色建筑的评价和标识工作,根 据 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 相

3、关规定, 结合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GB 50378-2014、 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 33/1092-2016、 宁波市 绿色建筑设计实施细则 2016 甬 SS-01 等标准细则, 在总结我市 绿色建筑实践经验与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由宁波华聪建筑节能科 技有限公司等单位主编的宁波市绿色建筑评价实施细则已通 过专家评审,现批准发布,编号为 2017 甬 DX-17,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相关文本可在宁波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网 ( 则 (试行)2014 甬 SS-01 同时废止。 本实施细则由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编制 单位负责技术内容的具体解释。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

4、建设委员会 2017 年 12 月 18 日 学兔兔 w w w .b z f x w .c o m 学兔兔 w w w .b z f x w .c o m i 前前 言言 为了落实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绿色建筑 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甬政办发2014165 号)文件精神,深 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 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编制 组参考现行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 和现行 地方相关标准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 33/1092、 居住建筑节 能设计标准 DB 33/1015、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DB 33/1

5、016、 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核算标准DB 33/1105、 居住建筑 风环境和热环境设计标准 DB 33/1111 及 宁波市绿色建筑设计 实施细则2016 甬 SS-01 等,充分总结宁波地区绿色建筑方面 的实践经验与研究成果, 并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及兄弟省市相关 标准, 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 完成了本实施细则的修订工作。 本实施细则共分 11 个章节和 2 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是: 总则,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 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 量,施工管理,运营管理,提高与创新等。 本实施细则由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

6、由主 编单位负责技术内容的解释。 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需要修订或补充 之处, 请将意见或有关资料寄送至宁波华聪建筑节能科技有限公 司(地址:宁波市江东北路 435 号和丰创意广场 E 座 705 室,邮 编:315040),以便修订时参考。 本实施细则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参加单位及主要起草人、 审查人: 主编单位:主编单位: 宁波华聪建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学兔兔 w w w .b z f x w .c o m ii 宁波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参编单位: 宁波建园建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宁波市房屋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参加单位:参加单位: 浙江大学宁波工业技术研究院 宁波轨道交通绿城置

7、地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主要起草人: 胡莹坚 尹金戈 马林海 桑方圆 王云海 高 杰 李志磊 胡小兵 高家绪 郑 晓 张 伟 杜 平 胡 迪 吴驰宇 张新跃 陈松立 周建伟 杨 捷 陈海强 应 佳 主要审查人:主要审查人: 毛艳辉 杨 扬 陈纪文 程建华 张聚伟 周 航 姚 华 归 律 潘军校 学兔兔 w w w .b z f x w .c o m i 目目 次次 1 总则 . 1 2 术语和定义 . 2 3 基本规定 . 4 3.1 基本要求 . 4 3.2 绿色建筑评价与星级划分 . 4 4 节地与室外环境 . 6 4.1 控制项 . 6 4.2 评分项 . 6 土地利用(34 分) .

8、6 室外环境(18 分) . 8 交通设施与公共服务(24 分) . 9 场地设计与场地生态(24 分) . 10 5 节能与能源利用 . 12 5.1 控制项 . 12 5.2 评分项 . 12 建筑与围护结构(22 分) . 12 供暖、通风与空调(37 分) . 13 照明与电气(21 分) . 15 能量综合利用(20 分) . 16 6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 18 6.1 控制项 . 18 6.2 评分项 . 18 节水系统(35 分) . 18 节水器具与设备(35 分) . 19 非传统水源利用(30 分) . 20 7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 23 7.1 控制项 . 23 7

9、.2 评分项 . 23 节材设计(40 分) . 23 材料选用(60 分) . 24 8 室内环境质量 . 27 8.1 控制项 . 27 8.2 评分项 . 27 学兔兔 w w w .b z f x w .c o m ii 室内声环境(22 分) . 27 室内光环境与视野(25 分) . 28 室内热湿环境(23 分) . 29 室内空气质量(30 分) . 30 9 施工管理 . 32 9.1 控制项 . 32 9.2 评分项 . 32 环境保护(20 分) . 32 资源节约(42 分) . 33 过程管理(38 分) . 35 10 运营管理 . 37 10.1 控制项 . 37

10、 10.2 评分项 . 37 管理制度(30 分) . 37 技术管理(42 分) . 38 环境管理(28 分) . 39 11 提高与创新 . 41 11.1 一般规定 . 41 11.2 加分项 . 41 性能提高 . 41 创新 . 43 附录 A 绿色建筑评价原则举例 . 44 附录 B 本实施细则与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4 主 要异同说明 . 44 本实施细则用词说明 . 59 引用标准名录 . 60 附:条文说明 . 63 学兔兔 w w w .b z f x w .c o m 1 1 总则总则 1.0.1 为贯彻国家和宁波市技术经济政策, 节约资源, 保护

11、环境, 规范宁波市绿色建筑的评价, 推进可持续发展, 制定本实施细则。 1.0.2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宁波市绿色建筑的评价。 1.0.3 绿色建筑评价应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 结合宁波市的气候、 环境、 资源、 经济及文化等特点, 对建筑全寿命期内节能、 节地、 节水、节材、保护环境等性能进行综合评价。 1.0.4 绿色建筑的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 尚应符合国家、 浙江省及宁波市现行有关标准及细则的规定。 2 2 术语和定义术语和定义 2.0.1 绿色建筑绿色建筑 green building 在全寿命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 材)、 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 为人们提供健

12、康、 适用和高效的使用 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2.0.2 典型气象年典型气象年 typical meteorological year 典型气象年是指以近 10 年的月平均值为依据, 从近 10 年的 资料中选取一年各月接近 10 年的平均值。 2.0.3 热岛强度热岛强度 heat island intensity 由于热量聚集而造成的城市气温高于四周郊区气温的现象, 称为城市热岛效应。 热岛强度是城市内一个区域的气温与郊区气 象测点温度的差值,为热岛效应的表征参数。 2.0.4 可再生能源可再生能源 renewable energy 从自然界获取的、可以再生的非化石能源,包括风能、

13、太阳 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和空气能等。 2.0.5 非传统水源非传统水源 nontraditional water source 不同于传统地表水供水和地下水供水的水源,包括再生水、 雨水、海水等。 2.0.6 再生水再生水 reclaimed water 污水经处理后,达到规定水质标准、满足一定使用要求的非 饮用水。 2.0.7 可可再利用材料再利用材料 reused material 在不改变所回收物质形态的前提下进行材料的直接再利用, 或经过再组合、再修复后再利用的材料。 2.0.8 可再循环材料可再循环材料 recyclable material 对无法进行再利用的材料通

14、过改变物质形态, 生成另一种材 料,实现多次循环利用的材料。 2.0.9 采光系数采光系数 daylight factor 3 在室内给定平面上的一点, 由直按或间接地接收来自假定和 已知天空亮度分布的天空漫射光而产生的照度与同一时刻该天 空半球在室外无遮挡水平面上产生的天空漫射光照度之比。 2.0.10 综合径流系数综合径流系数 overall runoff coefficient 综合径流系数是规定区域内的径流雨水量与降雨量的比值。 2.0.11 流量径流系数流量径流系数 discharge runoff coefficient 形成高峰流量的历时内产生的径流量与降雨量之比。 2.0.12

15、 雨量径流系数雨量径流系数 volumetric runoff coefficient 设定时间内降雨产生的径流总量与总雨量之比。 2.0.13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annual runoff volume capture ratio 雨水通过自然和人工强化的入渗、滞蓄、调蓄和收集回用, 场地内累计一年得到控制的雨水量占全年总降雨量的比例。 2.0.14 新型建筑工业化新型建筑工业化 new style building industrialization 新型建筑工业化是以构件预制化生产、 装配式施工为生产模 式,以设计标准化、构件部品化、施工机械化为特征,能够整合 设计、生产

16、、施工等整个产业链,实现建筑产品节能、环保、全 生命周期价值最大化的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建筑生产方式。 2.0.15 绿色施工绿色施工 green construction 绿色施工是指工程建设中,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 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与减少 对环境负面影响的施工活动, 实现四节一环保(节能、 节地、 节水、 节材和环境保护)。 2.0.16 绿色物业管理绿色物业管理 green property management 绿色物业管理是指在保证物业服务质量等基本要求的前提 下,通过科学管理、技术改造和行为引导,有效降低各类物业运 行能耗,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和

17、保护环境,致力于构建节能低碳 生活社区的物业管理活动。 4 3 基本规定基本规定 3.1 基本要求基本要求 3.1.1 绿色建筑的评价应以单栋建筑或建筑群为评价对象。评价单 栋建筑时,凡涉及系统性、整体性的指标,应基于该栋建筑所属工程 项目的总体进行评价。 3.1.2 绿色建筑的评价分为设计评价和运行评价。设计评价应在建 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过后进行,运行评价应在建筑通过竣 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一年后进行。 3.1.3 申请评价方应进行建筑全寿命期技术和经济分析,合理确定 建筑规模, 选用适当的建筑技术、 设备和材料, 对规划、 设计、 施工、 运行阶段进行全过程控制, 并提交相应分析、 测

18、试报告和相关文件。 3.1.4 评价机构应按本标准的有关要求,对申请评价方提交的报告、 文件进行审查,出具评价报告,确定等级。对申请运行评价的建筑, 尚应进行现场考察。 3.2 绿色建筑评价与绿色建筑评价与星星级划分级划分 3.2.1 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由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室内环境质量、 施工管理、 运营管理 7 类指标组成。 每类指标均包括控制项和评分项。 评价指标 体系还统一设置加分项。 3.2.2 设计评价时, 不对施工管理和运营管理 2 类指标进行评价, 但 可预评相关条文。运行评价应包括 7 类指标。 3.2.3 控制项的评

19、定结果为满足或不满足;评分项和加分项的评定 结果为分值。 3.2.4 绿色建筑评价应按总得分确定等级。 3.2.5 评价指标体系 7 类指标的总分均为 100 分。 7 类指标各自的评 分项得分 Q1、Q2、Q3、Q4、Q5、Q6、Q7按参评建筑该类指标的评分 项实际得分值除以适用于该建筑的评分项总分值再乘以 100 分计算。 5 3.2.6 加分项的附加得分 Q8按本标准第 11 章的有关规定确定。 3.2.7 绿色建筑评价的总得分按下式进行计算,其中评价指标体系 7类指标评分项的权重w1w7按表3.2.7取值。 Qw1Q1w2Q2w3Q3w4Q4w5Q5w6Q6w7Q7Q8(3.2.7)

20、表表3.2.7 绿色建筑各类评价指标的权重绿色建筑各类评价指标的权重 节地与 室外环 境 w1 节能与 能源利 用 w2 节水与 水资源 利用 w3 节材与 材料资 源利用 w4 室内环 境质量 w5 施工管 理 w6 运营管 理 w7 设计 评价 居住 建筑 0.21 0.24 0.20 0.17 0.18 公共 建筑 0.16 0.28 0.18 0.19 0.19 运行 评价 居住 建筑 0.17 0.19 0.16 0.14 0.14 0.10 0.10 公共 建筑 0.13 0.23 0.14 0.15 0.15 0.10 0.10 注:1 表中“”表示施工管理和运营管理两类指标不参

21、与设计评价。 2 对于同时具有居住和公共功能的单体建筑,各类评价指标权重取为居住建筑 和公共建筑所对应权重的平均值。 3.2.8 绿色建筑分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 3 个等级。3 个等级的 绿色建筑均应满足本标准所有控制项的要求,且每类指标的评分项 得分不应小于 40 分。当绿色建筑总得分分别达到 50 分、60 分、80 分时,绿色建筑等级分别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 3.2.9 对多功能的综合性建筑,应按本标准全部评价条文逐条对适 用的区域进行评价,确定各评价条文的得分。 3.2.10 项目申报设计标识的时间点,以该项目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 起算,不应大于 3 年。 6 4 节地与室外环

22、境节地与室外环境 4.1 控制项控制项 4.1.1 项目选址应符合宁波市城乡规划, 且应符合各类保护区、 文物 古迹保护的建设控制要求。 4.1.2 场地应无洪涝、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威胁,无危险化学 品、易燃易爆危险源的威胁,无电磁辐射、含氡土壤等危害。 4.1.3 场地内应无排放超标的污染源。 4.1.4 建筑规划布局应满足日照标准,且不得降低周边建筑的日照 标准。 4.2 评评分分项项 土地利用(34 分) 4.2.1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评价总分值为 19 分。对居住建筑,根据 其人均居住用地指标按表 4.2.1-1 的规则评分;对公共建筑,根据其 容积率按表 4.2.1-2 的规则

23、评分。 表表 4.2.1-1 居住建筑人均居住用地指标评分规则居住建筑人均居住用地指标评分规则 居住建筑人均居住用地指标A(m2) 得分 3层及以下 46层 712层 1318层 19层及以上 35A41 23A26 22A24 20A22 11A13 15 A35 A23 A22 A20 A11 19 7 表表 4.2.1-2 公共建筑容积率评分规则公共建筑容积率评分规则 容积率R 得分 0.5R0.8 5 0.8R1.5 10 1.5R3.5 15 R3.5 19 4.2.2 场地内合理设置绿化用地, 评价总分值为 9 分, 并按下列规则 评分: 1 居住建筑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24、) 住区绿地率:新区建设达到 30%,旧区改建达到 25%,得 2 分; 2) 住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按表 4.2.2-1 的规则评分,最高 得 7 分。 表表 4.2.2-1 住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评分规则住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评分规则 住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Ag 得分 新区建设 旧区改建 1.0m2Ag1.3m2 0.7m2Ag0.9m2 3 1.3m2Ag1.5m2 0.9m2Ag1.0m2 5 Ag1.5m2 Ag1.0m2 7 2 公共建筑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绿地率:按表 4.2.2-2 的规则评分,最高得 7 分; 表表 4.2.2-2 公共建筑绿地率评分规则公共建筑绿地

25、率评分规则 绿地率 Rg 得分 30%Rg35% 2 35%Rg40% 5 Rg40% 7 2) 绿地向社会公众开放,得 2 分。 4.2.3 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评价总分值为 6 分,按表 4.2.3 的规 则评分。 8 表表 4.2.3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评分规则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评分规则 建筑类 型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指标 得 分 居住建 筑 地下建筑面积与地上建筑面积的比率 Rr 5%Rr15% 2 15%Rr25% 4 Rr25% 6 公共建 筑 地下建筑面积与总用地面积之比 Rp1 地下一层建筑面积与总用地面积的比率 Rp2 Rp10.5 3 Rp10.7 且 Rp270% 6 室外环

26、境(18 分) 4.2.4 建筑及照明设计避免产生光污染, 评价总分值为 4 分, 并按下 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玻璃幕墙可见光反射比不大于 0.16,得 2 分。 2 室外夜景照明光污染的限制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夜景照 明设计规范JGJ/T 163 的规定,得 2 分。 4.2.5 场地内环境噪声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 的有关规定,评价分值为 4 分。 4.2.6 场地内风环境有利于室外行走、活动舒适和建筑的自然通风, 评价总分值为 6 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在冬季典型风速和风向条件下,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建筑物周围人行区风速小于 5

27、m/s,且室外风速放大系数 小于 2,得 2 分; 2) 除迎风第一排建筑外, 建筑迎风面与背风面表面风压差不 大于 5Pa,得 1 分。 2 过渡季、夏季典型风速和风向条件下,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 并累计: 1) 场地内人活动区不出现涡旋或无风区,得 2 分; 2) 50%以上可开启外窗室内外表面的风压差大于 0.5Pa,得 1 分。 4.2.7 采取措施降低热岛强度, 评价总分值为 4 分, 并按下列规则分 9 别评分并累计: 1 红线范围内户外活动场地有乔木、构筑物遮荫措施的面积达 到 10%,得 1 分;达到 20%,得 2 分。 2 超过 70%的道路路面、建筑屋面的太阳辐射反射系数不

28、小于 0.4,得 1 分。 3 家用和类似用途空调器的室外机与室外地面的距离高于 2.5 米,且不占用公共人行道;建筑物内部的通道、出口等公用空间未安 装空调室外机,得 1 分。 交通设施与公共服务(24 分) 4.2.8 场地与公共交通设施具有便捷的联系, 评价总分值为 9 分, 并 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场地出入口到达公共汽车站的步行距离不超过 500m,或到 达轨道交通站的步行距离不超过 800m,得 3 分。 2 场地出入口步行距离 800m 范围内设有 2 条或 2 条以上线路 的公共交通站点(含公共汽车站和轨道交通站) ,得 3 分。 3 有便捷的人行通道联系公共交通站点

29、,得 3 分。 4.2.9 场地内人行通道采用无障碍设计,评价分值为 3 分。 4.2.10 合理设置停车场所,评价总分值为 6 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 评分并累计: 1 自行车停车设施位置合理、方便出入,且有遮阳防雨措施, 或场地出入口到达公共自行车租赁点的距离不大于 300m,得 3 分。 2 合理设置机动车停车设施,并采取下列措施中至少 2 项,得 3 分: 1) 采用机械式停车库、 地下停车库或停车楼等方式节约集约 用地; 2) 采用错时停车方式向社会开放,提高停车场(库)使用效 率; 3) 合理设计地面停车位,不挤占步行空间及活动场所,居住 建筑场地内地面停车率不超过 20%。 10

30、4.2.11 提供便利的公共服务,评价总分值为 6 分,并按下列规则评 分: 1 居住建筑: 满足下列要求中 3 项, 得 3 分; 满足 4 项及以上, 得 6 分: 1) 场地出入口到达幼儿园的步行距离不大于 300m; 2) 场地出入口到达小学的步行距离不大于 500m; 3) 场地出入口到达商业服务设施的步行距离不大于 500m; 4) 相关设施集中设置并向周边居民开放; 5) 场地 1000m 范围内设有 5 种及以上的公共服务设施。 2 公共建筑: 满足下列要求中 2 项, 得 3 分; 满足 3 项及以上, 得 6 分: 1) 2 种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集中设置,或公共建筑兼容 2

31、种及 以上的公共服务功能; 2) 配套辅助设施设备共同使用、资源共享; 3) 建筑向社会公众提供开放的公共空间; 4) 室外活动场地错时向周边居民免费开放。 场地设计与场地生态(24 分) 4.2.12 结合现状地形地貌进行场地设计与建筑布局,保护场地内原 有的自然水域、湿地和植被,采取表层土利用等生态补偿措施,评价 分值为 3 分。 4.2.13 充分利用场地空间合理设置绿色雨水基础设施,对大于 10hm2的场地进行雨水专项规划设计,评价总分值为 9 分,并按下列 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下凹式绿地、雨水花园等有调蓄雨水功能的绿地和水体的面 积之和占绿地面积的比例达到 30%,得 3 分。

32、 2 合理衔接和引导屋面雨水、道路雨水进入地面生态设施,并 采取相应的径流污染控制措施,得 3 分。 3 硬质铺装地面中透水铺装面积的比例达到 50%,得 3 分。 11 4.2.14 合理规划地表与屋面雨水径流,对场地雨水实施外排总量控 制,评价总分值为 6 分。其场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到 55%,得 3 分;达到 75%,得 6 分。 4.2.15 合理选择绿化方式, 科学配置绿化植物, 评价总分值为 6 分, 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种植适应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植物,采用乔、灌、草结合 的复层绿化,种植区域覆土深度和排水能力满足植物生长需求,得 3 分。 2 居住建筑绿地配植乔

33、木不少于 3 株/100m2,公共建筑采用垂 直绿化、屋顶绿化等方式,得 3 分。 12 5 节能与能源利用节能与能源利用 5.1 控制项控制项 5.1.1 建筑设计应符合现行有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中强制性条文的 规定。 5.1.2 不应采用电直接加热设备作为供暖空调系统的供暖热源和空 气加湿热源。 5.1.3 冷热源、输配系统和照明等各部分能耗应进行独立分项计量。 5.1.4 各房间或场所的照明功率密度值不应高于现行国家标准建 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 中规定的现行值。 5.1.5 电气设计应根据建筑特点进行用电负荷、照明数量和质量等 与绿色设计相关的计算。 5.1.6 供配电系统的设计

34、应考虑用电管理、 计量及维护的方便, 并按 国家、 地方现行相关标准合理地设置分类能耗监测、 用电分项计量系 统。 5.2 评分项评分项 建筑与围护结构(22 分) 5.2.1 结合场地自然条件,对建筑的体形、朝向、楼距、窗墙比等进 行优化设计,评价分值为 6 分。 5.2.2 外窗、 玻璃幕墙的可开启部分能使建筑获得良好的通风, 评价 总分值为 6 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 1 设玻璃幕墙且不设外窗的建筑,其玻璃幕墙透明部分可开启 面积比例达到 5%,得 4 分;达到 10%,得 6 分。 2 设外窗且不设玻璃幕墙的建筑,外窗可开启面积比例达到 30%,得 4 分;达到 35%,得 6 分。

35、13 3 设玻璃幕墙和外窗的建筑,对其玻璃幕墙透明部分和外窗分 别按本条第 1 款和第 2 款进行评价,得分取两项得分的平均值。 5.2.3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指标优于国家现行有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的规定,评分总分值为 10 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 1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比国家现行有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规定 的提高幅度达到 5%,得 5 分;达到 10%,得 10 分。 2 供暖空调全年计算负荷降低幅度达到5%, 得5分; 达到10%, 得 10 分。 供暖、通风与空调(37 分) 5.2.4 供暖空调系统的冷、 热源机组能效均优于现行国家标准 公共 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 的规定以及现行有关国家标准能效限 定值的要求,评价分值为 6 分。对电机驱动的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 泵)机组,直燃型和蒸汽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温)水机组,单元式空 气调节机、 风管送风式和屋顶式空调机组, 多联式空调 (热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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