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宜昌泰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中间坪磷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9项)二一四年度目录1.安全生产会议制度12.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和使用制度2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34.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和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制度55.“三同时”管理制度66.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制度107.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118.危险作业审批制度129.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410.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管理制度1611.劳动保护用品配备、管理和使用制度1912.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护制度2013.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211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2215应急救援管理和演练制度2
2、716.顶板管理制度3117安全技术措施审批管理制度3618.领导带班下井管理制度3819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40宜昌泰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中间坪磷矿1.安全生产会议制度为提高矿山的整体工作效率,使各部门信息充分共享,特制定本制度。一.矿列会由办公室负责召集,矿长主持,办公室进行记录。二.矿例会召开的时间为每周一晚上,临时有事或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召开的由办公室提前通知。三.参加列会的人员为各部门的负责人。由于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列会的,应提前向办公室请假。四.所有参加列会人员应提前5分钟到达会议室,会议记录人员做好记录准备。五.所有参加列会人员应关闭手机。六.矿列会的内容:1.各部门汇报上
3、周的安全情况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着重说明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等其他问题。2按照工作计划、布置工作计划(工作计划的制定另行规定)。3.各部门将工作的新动向与到会人员汇报。七.分部列会由各部门负责召开,列会的人员自行决定。八.各单位列会召开的时间为矿部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科每旬召开一次,班组每周召开一次,每季度全员培训一次。九.矿部列会的会议纪要由办公室在列会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以文件或其他形式发给与会人员,并由公司办公室备案。分部列会的会议纪要在会议结束后的一个工作日内交矿办公室备案。412.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和使用制度1.依法确保本单位达到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
4、投入,安全生产投入纳入本单位的经费预算。按照国家及省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每年的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情况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2.依法缴存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用于事故发生后抢险救援、调查处理等所需费用的补充。3.及时淘汰安全保障能力不足的生产工艺、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采用信息技术等先进手段和管理技术,加强对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的监测监控,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一)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安装使用安全监控系统,并通过网络平台实现远程联控。(二)建立完善的机械通风系统。(三)有重大危险源的库房,应当建立和采用先进的监控管理系统和安全防护技术。(四)其他危险性较大
5、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生产管理,应当积极推广应用先进的安全控制技术和手段,加强过程监管,确保安全。3.依法为全体职工(含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的基础上,根据安全生产责任的需要,积极参加雇主责任保险、公众责任保险等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建立安全生产与商业责任保险相结合的事故预防机制,并为从事高危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4.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按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为从业人员无偿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劳动防护用品。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一. 直接从事矿山作业的职工
6、,都必须进行学习培训,经考试合格,取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由有关部门发给“上岗证”,持证上岗。二. 安全教育培训的基本形式和方法:1. 矿安全教育培训。是指对新职工或在本矿井内调动工作的职工被分配到本(矿)后进行的安全教育培训,其主要内容有:(1)本矿的生产特点和基本情况:(2)本矿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如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等:(3)本矿的生产系统 机械设备状况 危险区域,以及有毒 有害作业情况;(4)本矿的安全生产情况和问题,以及预防灾害和事故的措施。2. 班组岗位教育。是指对新职工或本矿井内部调动工作的职工分配到班组岗位的安全教育。其主要内容有:(1)本岗位
7、的安全生产状况,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2)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注意事项;(3)本岗位的各种设备 工具 及安全装置 设施的性能及使用方法;(4)本岗位发生过的事故及教训;(5)本岗位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方法。3. 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即对全体职工开展多种形式的日常安全教育。使广大员工真正重视和实现安全生产,还必须结合生产实际,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主要开展以下形式的安全教育:(1)班前安全会讲话;(2)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日;(3)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学习会;(4)施工或作业前进行安全技术和注意事项交底;(5)复工前再教育;(6)组织安全技术专题知识讲座;4. 职工脱产轮流
8、培训教育 这是按规定和要求,安排职工脱产到安全技术培训中心,接受知识更新和系统的安全技术教育。矿长除自身带头接受培训外,还要积极创造条件支持职工去学习。5. 特殊工种的安全教育 对特殊工种职工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操作技术训练,并经考试合格后,放准上岗操作,如电工 、电氧焊工 、压力容器工等。对特殊工种的教育可采用业余时间集中学习的办法进行,其特点是面广、实际、及时,也可采取脱产到培训中心培训。三. 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安全组织,聘请有关部门授课,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负责;工区(矿)级的安全教育由矿长组织实施。三级安全教育的时间一般不得少于安全生产法规定的24小时,48小时和72小时。4.
9、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和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制度一. 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全公司安全大检查,由公司安全科长召集,公司经理主持,有关科室负责人,各矿矿长或副矿长参加。二. 矿每月组织三次以上安全大检查,由矿召集主持,参加人员有正副矿长 班组长、安全员、调度员等有关人员参加。三. 公司和矿两级安全管理机构每月组织不定期安全抽查12次。四. 公司每年组织主题安全活动一次以上, 专题监察活动3次以上。五. 矿安全员坚持24小时现场检查监控,确保现场始终处于可控状态。六. 每次大检查从现场, 制度和人员思想三方面分别着手,编制安全检查表,逐项检查。严禁缺项或漏项。七. 每次检查,必须对查出的隐患分别对相关责任人下达
10、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各负责人在完成整改后,必须书面回报。公司一级大型安全检查,必须由安全科编发安全检查通报。5.“三同时”管理制度1目的与适用范围1.1 为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备等“三同时”评审、验收的内容和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1.2 本制度仅适用于宜昌泰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中间坪磷矿。2引用文件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 2.2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国务院令第397号2.3 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18号2.4 GB 164232006金属非
11、金属矿山安全规程2.5 AQ2007.1-2007.5-200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3术语与定义3.1 “三同时”制度:关于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措施(包括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设施及防止生态破坏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各项法律规定。3.2 新建项目:指原来没有而从新开始建设的项目,对原来基础很小,经过扩建后,其新增固定资产价值超过原有固定资产价值三倍以上的也属于新建项目。3.3 扩建项目:指原有企业或事业单位,为了扩大原有产品的生产能力和效益,或增加新的产品生产能力而新建的主要生产车间或固定资产。3.4 改建项目:指原有企业为了提高生产效率,改进产品质量或改
12、进产品的方向,对原有固定资产进行技术改造的项目;有的企业为了平衡原有的生产能力而增建的一些附属车间,或非生产性固定资产也属于改建性质。4职责4.1 总工程师办公室负责建设项目的立项和日常管理,各相关部门协同。4.2 安全生产科负责建设项目安全措施的审查及安全设施的验收。4.3 施工单位负责实施项目。5管理内容与要求5.1 安全生产科、总工程师办公室、生产技术科、施工单位为责任部门。5.2 “三同时”指生产经营单位在新、改、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中的环境保护设施、职业健康与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生产和使用。5.3 “三同时”评审5.3.1 建设项目设计部门根据建
13、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职业健康危害和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采取的具体措施,准备并提供下列资料,报安全生产科。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a)建设项目名称、工艺流程图、工程选址位置平面图,可能产生环境污染程度、职业健康危害以及安全问题的说明书;b)建设和技术改造工程任务书或建议书;c)采取的预防措施及可行性技术论证报告。5.3.2 安全生产科对建设项目的报审资料审核后,组织召开“三同时”评审会,建设项目设计部门、安全生产科、生产技术科、总工程师办公室等部门同时参加。5.3.3 在评审会上由建设项目设计部门向参加评审的各主管部门介绍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情况、职业健康危害和安全问题及采取的具体措
14、施。5.3.4 各部门分别就安全、环保、设备等方面做出评审意见。只有全部通过方可进入项目建设。5.4 新项目、产品工艺付诸实施前,工艺、图纸、方案等经有关部门、人员进行论证,由试制、设计、选型负责人详细介绍工艺情况、设计依据、选型理由,论证修改后,经过矿领导批准,方可实施。5.5 工程项目的发包、安装期间的安全工作由总工程师办公室和承包单位按有关规定负责落实。5.6 工程项目调试前,应进行全方位的严格检查,并明确调试总负责人,由总负责人统一安排,确保设备调试安全。5.7 工程项目试生产前,由项目负责人召集安全、设备、生产、技术部门人员进行验收检查,同意后方可进行试产。5.8 为减少试产时走不必
15、要的弯路、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试产前必须初步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员工培训,必要时进行模拟操作。使全体进入试产人员了解如何操作、如何防范、如何进行应急处理。5.9 项目负责人对项目试制的全过程负责。项目试制总结中必须要有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内容。5.10 凡引进先进的工艺装置和技术,必须同时引进先进的安全、工业卫生、环保、消防设施和技术,或在国内配套相应的设施和技术。5.11 施工组织部门在竣工后,负责通知各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检查,对职业健康安全设施和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5.12 验收内容包括1)项目的设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2)建设项目与之配套的职业健康安全设施
16、、环保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法规和技术标准;3)建设项目和运行状况管理是否正常、安全、可靠。5.13 参加验收的各部门确认建设项目符合标准和要求后,在“技改项目、新建项目竣工验收会签表”或“工艺变更评审表”上签字。达不到设计要求的建设项目不予验收,并对工程项目发现的隐患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建设项目设计部门针对存在问题改进设计方案,改进施工组织部门立即组织整改,待问题解决后重新进行验收。5.14 未经“三同时”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投入使用。6检查与考核6.1检查6.1.1 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由总工办牵头,安全生产科、工会及其它相关部门参与,对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17、6.1.2 建设项目投入运行后,由安全生产科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安全环保设施运行状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6.2 考核6.2.1 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未按“三同时”要求执行的,立即停工,相关损失由责任人承担。6.2.2 未按“三同时”要求执行,造成事故的,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7附录7.1 本制度由宜昌泰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中间坪磷矿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7.2 报告或记录表式6.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制度一.职工有以下成绩之一的,由本矿按其贡献大小,给予以下表彰奖励:(1)模范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规以及作业规程和各项安全措施,在安全工作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2)有发现
18、事故预见能力,发现不安全事故的征兆,能立即采取措施或者及时上报,避免了事故的发生或者减轻事故的危害程度,以及能制止规章指挥、违章作业的;(3)抢救事故有功的:(4)安全技术工作有发明创造的,有重大改革或推广新技术有卓越成绩的:二.各矿必须把安全生产作为评定完成任务奖惩的前提,对即能完成任务,又能全年不出任何不安全事故的,年终给予适当表彰 奖励。三.任何人员违反相关规定,视其情节后果轻重,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四.违反安全规程,造成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追究安全第一责任者的责任:(1)不及时解决不安全隐患或尘毒等危害方面存在的问题,造成事故或职业病危害的;(2)对安全工作管理不严,致使安全管
19、理混乱而造成事故的:(3)对职工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上岗作业造成事故的:(4)由于设备不完善或作业环境不安全发生事故的: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相关安全管理人员 当事人或事故肇事者的责任:(1)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的:(2)忽视安全工作,玩忽职守的:(3)发现事故预兆和险情,不采取防止措施,又不及时上报的:(4)对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揭发隐瞒事故真相,安全监察(检查)的人员进行漫骂 殴打及报复的;(5)事故发生后,隐瞒事故真相,对肇事者姑息包庇或弄虚作假的。7.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提高企业的管理能力,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的的顺利进行
20、,维护公司利益减少公有财产损失,保证人员生产安全。坚持“以人为本、常抓不懈、重在预防”的安全观,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1.制定各部门岗位标准化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和措施。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安全生产行业标准进行作业操作。 3.安全生产科定期检查各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否有违规行为。 4.设立专职企业和班组安全员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违章行为进行监督。 5.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演练。 6.实行岗位标准化操作培训制度,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人员不准上岗工作。8.危险作业审批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消除隐患,减少伤亡事故发生,根据国家
21、关于危险作业建立审批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危险作业审批工作在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由安全生产科、机电设备科、生产技术科、办公室等部门具体负责全矿危险作业审批的日常管理工作。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危险作业审批的管理。第二章 审批范围和原则第四条 危险作业审批范围4.1、在离地2米以上有可能坠落的场所从事的高处作业;4.2、禁火区进行动火作业;4.3、有爆炸危险的作业;4.4、危险品(强酸、剧毒物品、易燃易爆品等)的运输;4.5、有触电危险的带电作业;4.6、有急性中毒、窒息危险的作业;4.7、有危险的建筑物的撤除工程;4.8、有塌方可能的土石方作业;4.9、一般作业因条件变化
22、而转化为有危险的作业;4.10、几个单位联合进行的大型安装、调运、检修工程;4.11、因其他情况造成需要组织抢修的特别危险的作业(如风灾等造成架空电力线路断线、短路等事故)。第五条 危险作业审批原则5.1、危险作业审批应坚持具备安全防护措施,并按照安全法规和操作规程、制度要求进行审批。5.2、突然发生来不及审批的危险作业,有作业现场负责人采取紧急安全防范措施后,及时向公司分管领导和安全部门报告,然后进行审批。5.3、已审批的危险作业在执行中如有新的危险隐患发生时,应立即向执行任务的单位领导和审批部门报告,并采取新的防范措施后,方能继续作业。5.4、日常进行的频繁危险作业(如水、电、气等动力设备
23、的抢修;建筑施工的高处作业等),如有相应管理制度,可不再履行审批手续。第三章 危险作业的审批手续第六条 审批办法6.1、凡属4.1条的危险作业项目,按登高作业安全评审制度办理审批手续。6.2、凡属4.2、4.3、4.4、4.6的危险作业项目,由危险点所在班组申请安全生产科负责办理审批手续。6.3、凡属4.5、4.7、4.8条的危险作业项目,由机电设备科具体负责办理审批手续。6.4、凡属4.9、4.10、4.11条的危险作业项目,由矿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办理审批手续。第七条 凡上述所列的危险作业项目,在作业前,由执行作业任务的班组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研究施工方案和制定防范措施并到相关
24、部门领取并填报危险作业申请表,审批后方可施工。第四章 职能部门职责第八条 各级负责人、职能机构和操作人员均应在业务范围内对危险作业申请单中的各项要求负责。第九条 生产管理人员应把危险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纳入调度计划中予以布置。第十条 各审批职能部门应根据审批内容,随时作重点的检查并将检查意见告知现场当班负责人,现场当班负责人应认真听取意见并整改。第十一条 凡是连续多班作业的危险作业项目,施工部门应严格建立安全交接班制度,并有详细交接班记录。第十二条 不执行危险作业审批制度的班组和个人,安全生产科将进行考核处理。第五章 附 则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9.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第一章
25、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隐患管理,及时消除隐患,保证生产经营顺利进行,保护职工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公司规定,结合矿山生产实际,特制定本法。第二条 生产现场有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物(场所、设施、设备、原材料等)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违章操作)以及管理上的缺陷称为隐患。第三条 隐患实行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各单位(部门)、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隐患的管理,及时督促整改隐患。第二章隐患管理第四条 公司、矿、班组成立三级隐患管理小组,各级小组责任人为同级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第五条 各级、各单位(部门)要及时将检查发现的隐患进行登记注册。第六条 各单位(部门)要对所查的隐患进行评估分析,能整
26、改的应及时整改;无力整改的应及时上报,同时要制定有效控制措施。第七条 隐患报告书应包括以下内容:1.隐患名称及地点;2.影响范围和程度;3.整改目标。第八条 未整改或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专业技术管理部门要制定防范措施,相关单位要严格按方案设施监控。第九条 隐患管理领导小组职责1.熟悉本单位的隐患管理工作,建立隐患管理台帐,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评估分析,负责隐患的登记与上报。2.组织制定隐患整改方案,责成有关部门(科室)或单位实施及监督检查,并组织整改项目的竣工验收。3.监督维护消防、救护器材用品的完好有效。4.随时掌握本单位的隐患动态。5.负责对下属单位隐患管理小组的督促与指导。第三章 隐患整改第
27、十条 检查发现的隐患,要立即填写隐患整改通知书,隐患所在单位要按“三定四不推”的元者落实整改。第十一条 公司、矿、班组都要建立隐患管理台帐,逐项登记.内容包括:隐患的内容、整改措施及要求、整改期限、整该责任人、整改结果.第十二条 各单位(科室)安全第一负责人是隐患整改的责任人,应及时组织落实隐患整改.整改(竣工)后,先由单位验收,再由矿组织验收,验收人员认为整改合格签字后,隐患通知书、竣工报告书一并存档,并注销。第十三条 当隐患整改资金一时难以落实时,应对隐患进行认真评估,并逐项解决。第四章 检查与考核第十四条 对及时发现重大隐患,并积极参与整改,避免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
28、法中的规定给与奖励。第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与200500元扣款处理,并通报批评.一、对安全指令不执行的。二、隐患项目不整改的。 三、拖延隐患整改期限或互相推诿的。四、整改(竣工)验收合格后迟迟不反馈整改结果的。五、对隐患不进行登记注销的。第十六条 对隐患隐瞒不报的单位,给与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与经济处罚。第十七条 对隐患不积极采取监控、防范、整改措施,导致发生事故的,除给与经济处罚外,还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第五章 附则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办公室负责解释。10.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危险源控制管理,
29、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公司规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危险源控制管理是运用安全系统工程理论,贯彻“预防为主”的思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保障体系的有效手段。有关单位(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开展监控。第二章确定与分析第三条 危险源(点)泛指在生产进行中,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疾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损失的根源或状态。第四条 确定危险源(点)的范围:1.有冒顶、片帮、透水危险的场所2.有大面积采空区的场所3.有过巷及高处坠落危险的场所4.有灼伤、烫伤及触电伤害危险的场所5.有车辆伤害危险的场所6.有腐蚀、中毒和窒息危害的场所7.有落物、滚石、滑坡、坍塌、崩溃、压埋危害的场所8.
30、有机械或物体打击伤害危险的场所9.有物体碾压、绞、夹、刺、或撞击伤害危险的场所10.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场所11.其他容易致人伤害的场所第五条 危险源(点)的确认程序1.根据班组工作区域、工序、岗位、设备、工具的危险情况,由班组长组织班组成员逐点进行危险分析、讨论确认危险源(点)。2.由班组填写划点表,并讨论制定控制措施,上报矿安全科。3.矿安全科将所属班组上报的危险源(点)汇总后,十日内召集安全员、技术员班组长老工人等共同讨论,确定危险源(点)及相应控制措施上报矿。4.主管安全的副矿长主持、召集有关部门进行评估、审定,确定危险源(点)名称、级别、控制措施和监控负责人,填写危险源(点)控制登记表,
31、上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5.矿以文件的方式公布实施。第六条 根据危险严重程度和发生事故概率大小,危险源(点)划分为A、B、C、D四级。A级:可能造成多人伤亡或引起火灾、爆炸、设备及厂房设施毁灭性破坏。B级:可能造成死亡或永久性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终生致残重伤)或造成生产中断一个班以上。C级:可能造成人员局部丧失劳动能力,使生产中断一个班以内。D级:可能造成人员轻伤或伤愈后能在原岗位工作的一般性伤害,并不造成生产中断。第三章控制与管理第七条 危险源(点)实行“分级管理,分线负责”,其管理责任划分为:A级:负责人为公司总经理、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矿长、安全生产副矿长、安全科长、班组长、安全员B级:负责
32、人为矿长和主管安全的副矿长、安全科科长、班组长、安全员C级:负责人为安全生产副矿长、安全科长、安全员、班组长D级:负责人为安全科长、班组长、安全员第八条 危险源(点)所在班组上班时,班组长或指定当班(岗位)的专人按照要求进行检查监控,同时做好检查记录。第九条 检查发现隐患,当班必须先处理后作业。当班处理不了的,要逐级上报。第十条 负责人必须履行自己的管理责任,按照责任分级规定定期检查。A、B、C、D级危险源(点)班组长每天检查一次;安全科长每周检查一次;安全生产副矿长每旬检查一次。矿长每月至少检查一次A.B.C.D级危险源(点)。第十一条 危险源(点)的监督检查部门为安全部门及相关科室,要定期
33、或不定期进行检查。安全部门及相关科室每月至少检查一次A.B级危险源(点),C.D级危险源(点)每月抽查30%,并做好监督检查记录。第十二条 危险源(点)要设立控制警示牌,标明编号、名称、负责人和主要控制措施,并悬挂在醒目处。第十三条 警示牌的颜色及编号要符合有关要求。1.颜色A级:红底黄字;B级:蓝底白字;C级:绿底黄字;D级:黄底黑字。2.编号列:W101A01W危险源(点)简称 1地点01班组(工程队)代码 A危险源(点)级别01危险源(点)编号第十四条 为便于领导和安全部门掌握危险源(点)控制情况,矿每月向安全部门填报一次危险源(点)控制信息反馈卡,及时传递信息。第十五条 危险源(点)失
34、控(存在隐患),同级负责人或责任单位(部门)制定整改措施,危险源(点)控制单位落实整改,责任人或负责检查部门予以协调。第四章检查与考核第十六条 危险源(点)的各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由公司安全部门及相关科室检查考核。第十七天 公司对各矿的危险源(点)控制管理情况实行奖励和处罚。11.劳动保护用品配备、管理和使用制度各类劳动保护用品是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和健康的一种辅助措施。根据职业职工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结合本企业的实际,制定本制度:一.管理原则:严格审批制度,控制发放范围,讲究实用,注重质量,规定期限,力求节约,不搞人人有份,平均分放。二.管理办法:1.涉及到防尘、防暑、降温、防声、防静电、防
35、辐射的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发给必需的保护用品,并把它与职工生产福利区别开来,要求职工正确使用。2.各级管理人员必须以身作则,认真执行劳动保护管理制度,勤俭节约。不冒领 不私分 不破坏劳保用品,若发现此行为将追究责任。3.建立个人劳动保护用品领用台帐,加强管理,不得遗失,更不准转卖等,若发现转卖情况,要给予加倍价格赔偿,情节恶劣的给予纪律处分。4.发给单位的公用劳保用品,由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任何人不得变相占为己有,不得丢失。如有丢失要查清责任,折价赔偿,属于借用的必须按期归还,如拒不交还者,按原价赔偿。5.凡属离矿的职工,应在调离前到安全部门办好手续后方可离开,调度工种人员发放劳保用品不同
36、类,应在调离前将用品交还原单位主管人员后,申请补发,严禁私自调换,不交者按原价赔偿。6.企业临时工按合同执行。7.企业的供应部门根据劳资安全部门的要求,负责按计划采购,保管和发放工作。8.财务部门应负责劳保用品经费的预支和资金的提供,并经常检查监督劳保用品的开支情况。12.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护制度一.建立各类设备登记台帐和档案,新购进的设备必须符合质量,有说明书 合格证 保修卡和图纸,设备管理人员和仓库保管员必须开箱检验,将设备的原始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存档。二.严格执行设备定期检查检修制度,做好三级保养工作,确保设备完好率达到95%以上,禁止设备带病运行,待用或备用设备要有完好状态,不
37、使用的设备不得长期放在露天或井下。三.设备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对使用的设备应当做到“四懂 三会”。“四懂”即:懂原理、 懂结构 、懂设备性能、懂工艺流程;“三会”即: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四.检修人员应每班对设备加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故障要有详细记录并上报。五.做好设备的保护接地。压力表、真空表、电压表、电流表、电度表及压力容器必须定期检测和校验。六.设备运行中要注意日常维护,做到“勤、看、查、精、听”。勤:勤看、 勤听、勤摸、勤修、勤联系;看:看水位的高低,看仪表指标是否正确和有否故障,看油圈甩油状况和润滑是否良好;查:
38、查各部螺栓、查油量油质、查各轴承温度、查安全设备和电气设备、查闸阀和指挥阀等闸阀的好坏;精:精通业务、精力集中;听:听取上班的交班情况,听取别人的反映,听机器运转的声音。七.当班人员必须认真填写设备运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八.对设备事故采取“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处理,仔细分析事故原因,使责任人受到教育。13.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依据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一、特种作业人员范围1、电工作业人员、起重作业人员、金属焊接与切割作业人员、尾矿库作业人员、国家规定的矿山其他特种作业人员。2、锅炉司炉工、压力容器操作工。3、爆破工、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二、特种作业人员素质要求
39、1、年满18岁以上,从事爆破作业人员年龄不低于20周岁。 2、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3、具有本工种作业所需要的文化程度和安全专业技术知识及经验。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与发证1、特种作业人员的理论培训与考核由市相应主管部门或其指定单位组织实施。2、实际操作的培训与考核由矿山进行,安全科负责组织。3、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两部分达到合格要求后,才能颁发操作证。考核不合格者,需重新培训,直至领取操作证为止。否则,不准独立上岗工作。4、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证的复审、年检由考试发证门或其指定的单位按规定进行。四、特种作业人员的考试、考核、培训的有关情况
40、,要记入职工安全档案,作为安全奖惩的依据之一。五、对违章作业和造成事故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科可根据事故情节,暂停其特种作业资格或调离岗位直至给予经济或行政处分。 1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及时报告、调查、处理、统计和管理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国家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伤亡事故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第三条 伤亡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统计是项眼熟的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第四条 本制度不适用与交通事故。第二章 事故报告第五条 伤亡事故发生后,伤者或者
41、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并采取应急措施,严防事故扩大。第六条 事故报告程序及事件要求1、发生轻伤事故,立即向班组长和班组安全员报告,报告时间不能超过当班。2、发生重伤(含重伤)以上事故,由班组长、安全员、调度值班人员立即报矿安全值班人员立即矿安全科和主管矿长,报告时间距出事事件不能超过半小时。3主管矿长、安全科及生产调度科接到重伤(含重伤)以上事故报告后,必须在半小时内将事故概况(事件、地点、伤亡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和职务、伤害程度、简要经过及原因)用户电话报告公司主管经理、安全科.发生重伤(含重伤)以上事故,矿安全科必须填写事故快报。第七条 发生轻伤事故,由班组安全员填写“
42、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及时报送狂安全科,报送事件不得超过当班。第八条 重伤事故调查后,由事故调查组填写职工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报公司董事会。报告时间不找过一个月。第九条 发生事故的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必须以最快的速度报告相关部门,并积极组织营救和保护好现场、不得隐报、瞒报和不报。第三章 事故调查第十条 伤亡事故发生后,要立即组成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按事故的严重程度分级负责;1、轻伤事故由矿负责组织。2、重伤事故由公司负责组织。3、死亡事故有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第十一条 事故调查组由与事故无关的负责人,组织安全、技术、调度、工会、机电、劳资等部门参加。成员应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事故调查所
43、需的某一方面的专长。2、与所发生事故无直接厉害关系。第十二条 事故调查组的责任。1、查明事故发生概况、过程、原因和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情况。2、确定事故责任者。3、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4、写出事故调查报告。第十三条 事故调查内容1、事故发生时间(年、月、日、班次、时、分和详细地点)。2、受伤害人数、伤害部位、性质和程度。3、导致事故发生的起因物。4、事故的后果和直接经济损失。5、事故受害人班前劳逸结合情况,是否有病,是否饮酒、家庭生活情况等。6、发生事故时,受害人的作业名称及其内容,共同作业人员的任务及其分工,相互间的联系和联络,作业时工艺条件、操作方法,设备运转状态、工作参数(如
44、温度、压力)、设备有无缺损、操作是否正常,事前设备有无异常反应或征兆,发现异常现象判断和处理情况。7、受过何种技术培训与安全教育,班前进行安全交底情况。8、有无岗位作业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活动、管理制度及办法等。9、事故现场的实测图纸或照片。第四章 事故处理第十五条 组织召开有关人员参加的事故分析会,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第十六条 确定事故责任者的原则1、因设计上的错误和缺陷而发生的事故,由设计者负责。2、因施工、制造、安装和检修的错误或缺陷而发生的事故,由施工、制造、安装、检修者负责。3、因工艺条件或技术、安全操作确定上的错误或缺陷而造成事故的
45、,由工艺、技术、安全操作的确定者负责。4、因犯官僚主义错误,瞎指挥而造成事故的,由指挥负责。5、已发生事故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发生重负事故的,由指挥者负责。6、因缺少安全规章制度的由生产组织负责,因违反规定或操作错误而造成事故由操作者负责,未经培训或三级教育者,由指派者负责。7、因缺乏安全防护装置或安全措施发生事故的,由生产组织者负责;因随便拆除安全防护装置造成事故的,由拆除者或指挥拆除者负责。8、对已发现或决定消除的重大隐患,贻误整改事件造成事故的,由贻误部门或单位领导负责。第十七条 凡是在下列伤亡事故的,应首先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1、工人没有经过安全教育的技术培训上岗操作而造成事故的。2、
46、缺乏或不健全安全技术规章造成伤亡事故的。3、安全设施、安全信号、安全标志、安全用具不安全或不清楚而赵成伤亡事故。4、设备严重失修,超负荷运转而造成事故的。5、对事故熟视无睹,不认证采取防范措施,重复发生伤亡事故的.6、违章指令、强令或亲自冒险作业造成伤亡事故的。7、由于挪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造成事故的。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追求当事者或有关人员的责任:1、由于违章指挥或违章冒险作业造成伤亡事故的。2、由于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伤亡事故的。3、发现有事故危险的紧急情况,不立即报告或不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因而未能避免事故或减轻伤亡事故的。4、由于不俯冲管理,违反劳动纪律,擅自启动设备造成伤亡事故的。第十九条 事故防范措施,应当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