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附件2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2022年本 征求意见稿)
修订说明
第一编 信用监督管理
1.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同时废止,在第一编新增《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相关罚则的处罚裁量参照执行标准,删除已废止行政法规的原文及相关处罚裁量参照执行标准。
2.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同时废止,在第一编新增《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相关罚则的处罚裁量参照执行标准,删除已废止部门规章的原文及相关处罚裁量参照执行标准。
3.因《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修订后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在第一编对应删除相关罚则原文及对应处罚裁量参照执行标准。
第二编 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
1.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后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在第二编新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罚则的处罚裁量参照执行标准。
2.因《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在第二编新增《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相关罚则的处罚裁量参照执行标准。
3.在第二编新增《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发改价检[2011]548号)相关条文。
4.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修订,在第二编删除前言中关于从轻、一般、从重行政处罚的规定。
第三编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
1.因《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在第三编中新增《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相关罚则的处罚裁量参照执行标准。
第四编 广告监督管理
1.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修订后自2021年4月29日起施行,对第四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原文及相关处罚裁量参照执行标准进行了相应修改。
2.因《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自2022年5月1日起废止。故删除第四编《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的原文及相关处罚裁量参照执行标准。
第五编 产品质量监督管理
1.因《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故增加第五编《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条款及相关处罚裁量参照执行标准。
第六编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1.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修订后自2021年4月29日起施行,对第六编《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原文进行了相应修改。
2.因《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新修订的条款不涉及市场监管部门,删除第六编《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原文及相关处罚裁量参照执行标准。
3.因《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自2022年3月15日起施行,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6年3月4日发布的《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同时废止。删除第六编《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的原文及相关处罚裁量参照执行标准,增加《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的原文及相关处罚裁量参照执行标准。
4.因《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修订后自2021年4月2日起施行,对第六编《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的原文进行了相应修改。
5.另外对《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相关处罚裁量参照执行标准进行了修改。
第七编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1.因《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2009年7月3日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15号公布的《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同时废止。新规定删除了法律责任部分内容,故删除第七编《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的原文及相关处罚裁量参照执行标准。
2.因《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规定》根据2021年4月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进行了修改,故对第七编《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规定》的原文及相关处罚裁量参照执行标准进行了相应修改。
第八编 计量监督管理
1.因《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根据2021年4月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进行了修改,删除了原“第四十五条:检验检测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认定部门应当撤销其资质认定证书:(一)未经检验检测或者以篡改数据、结果等方式,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相关内容,故删除第八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原文及相关处罚裁量参照执行标准。
第十编 认证认可监督管理
1.因《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经2021年4月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改。故对第十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原文及相关处罚裁量参照执行标准进行了相应修改。
2.因《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由2021年4月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39号令公布,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故增加第十编《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的条款及相关处罚裁量参照执行标准。
3.另外从工作实际出发,对第十编《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相关处罚裁量参照执行标准进行了修改。
第十三编 知识产权创造运用
1.因《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经2020年10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5号修正,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故对第十二编《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原文及相关处罚裁量参照执行标准进行了相应修改。
2.因《江西省专利促进条例》经2020年11月25日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正。故对第十二编、第十三编《江西省专利促进条例》的原文及相关处罚裁量参照执行标准进行了相应修改。
第十四编 其他
1.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修订后自2021年4月15日起施行,在第十四编中删除《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相关罚则的处罚裁量参照执行标准。
2.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自2022年6月5日起施行,在第十四编中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相关罚则的处罚裁量参照执行标准。
3.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后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在第十四编新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罚则的处罚裁量参照执行标准。
4.因《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在第十四编新增《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相关罚则的处罚裁量参照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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