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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中的担保条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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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中的担保条款 借款合同中的担保条款   篇一:借款合同-含担保条款   编号:   借 款 合 同   甲方(贷款人):   身份证号码:   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   (组织机构代码证):   身份证号码:   住所:   联系电话:   担保方:   (法定代表人):   (组织机构代码证):   身份证号码:   住所:   联系电话:   特别提示:本合同系甲方、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协商订立,所有合同条款均是双方意思的真实表示。乙方因经营需要,向甲方申请借款,双方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金额、期限、借款用途   1、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整(¥: .00元)。   2、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如借款实际发放日期与上述起始日不一致,则借款起止日期以甲方向乙方实际交付款项的日期为准。   3、本次借款的用途为: ; 借款人保证按约定使用上述借款,未按照约定用途使用上述借款,即构成违约,贷款人有权行使相关权利,并要求借款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条 借款利率及甲方相关账户信息   1、借款利率为 %/月,利息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00元)。   2、甲方从以下账户将资金转入乙方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   账 号:   开户行:   第三条 支付方式   乙方委托甲方向乙方下列账户支付借款款项:   账户名:   账 号:   开户行:   第四条 担保条款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及利息、违约金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由以下 种方式进行担保: 1. 2. 为乙方向甲方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放弃一切保证人所享有的抗辩权。   第五条 违约条款   乙方应按时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逾期还款,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甲方从逾期之日起对逾期金额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加50%计收罚息。   2、 乙方承担甲方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过户费、差旅费)。   第六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签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甲乙双方如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其他约定   1、在借款期限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偿还借款。   2、 如甲方需提前收回借款,甲方需提前三天通知乙方或保证人,乙方在收到甲方或保证人的通知后应当立即偿还全部借款本金。   3、如甲方要求提前偿还借款,则乙方无需支付借款未到期部分的利息。   第八条 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即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   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乙方、保证人各执壹份,副本按需制作。   (本页以下为签字页,无正文)   甲方(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为:   乙方(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为:   担保方(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为: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   篇二:借款合同(个人、包含保证条款)   借款合同   编号:   借 款 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   贷 款 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通讯地址:   保证人:(以下简称丙方)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通讯地址:   因甲方向乙方借款,丙方为甲方的借款向乙方提供保   证,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甲方、乙方、丙方协商一致,依据国家相关法律,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贷款金额、期限、用途    金额: (大写) 。    币种 : 。    期限:3个月 ,自20XX年5月27日至20XX年8   月28日。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将用于:个人周转   第二条 利率   利率:5%/月。该利率系中国人民银行现行相应期限档   次贷款的基准利率上浮%。   第三条 偿还顺序   如甲方偿还乙方的款项少于按本合同约定该日到期的   债务总额,该款项按下列次序安排:   (1)支付依法或依照本合同约定的实现债权而支付的   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2)支付应付违约金;   (3)支付应付利息;   (4)支付应付本金。   甲方所偿还款项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全部债务的,按有   关债务发生的先后顺序清偿。   第四条 保证条款   本合同项下贷款由丙方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丙方承诺   并遵守如下条款:    保证方式   丙方自愿为甲方的借款向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   保证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债权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   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本合同项下贷款到期之日后两年止。   债权人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全部提前到期的,以其宣布   的提前到期日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   第五条 违约责任   甲方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有权   按贷款本金 %/天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甲方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金、支付利息的,乙方   有权按合同约定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在本协议生效后,一方不履行本协议或履行本协议   不符合约定的,应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   此而受的一切损失。   第六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甲乙丙三方同意由乙方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管辖。   第七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章后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签约方各执壹份。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 年 月 日 签署日: 年 月 日   丙方(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 年 月 日   篇三:借款担保合同范本   借 款 担 保 合 同   合同编号:FLG20XX0903X01   贷款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借款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地址: 电话:   担保人1(丙方):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担保人2(丙方):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借款人、贷款人、担保人经平等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   民间借贷原则就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短期人民币资金贷款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由丙方担任本借款的担保   人,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金额及利率:   本合同项下借款总额为:(大写)人民币 叁仟伍佰万 元整(小写)¥00,000, 元,利率为:月息 % 。日利息计算方法为月利率/30天。   第二条 贷款支付方式:   贷款以现金支付或者通过银行转账支付,该笔款项划入   以实际达账日起计息。   第三条 借款限期:   借款限期为 15天 ,即自 20XX年 9月 日起至 20XX 年 9月 日止。   最终按实际借用天数计息。   第四条 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途为:搭桥资金借款。   第五条 还款日期:   借款人通过现金或者银行转账的还款方式于 年 月 日前归还贷款人的借款,还款的账   户 。借款人因条件变化   而不能依照约定方式按期归还借款时,贷款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通知自借款人收   到时生效。贷款人依照借款合同上借款人确认的地址寄发信笺,借款人签收则视为送达,信笺被   退回,亦视为解除合同通知书送达借款人。   第六条 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采用以下方式担保:   (一)由 提供 作为抵押担保,抵押物为   (详见抵押清单)。 如抵押物贬值、损失、灭失,致使担保能力明显   减弱或丧失时,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提供保证人或提供新的抵押物、质物以担保本合同项下债   务。   (二)由 提供保证担保,如借款人到期不能归还借款的,由丙   方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对借款本息及产生的所有费用负连带清偿责任。   第七条 声明与承诺   借款人声明如下:   (一)借款人具备签署本合同的合法权利。   (二)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凭证等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三)借款人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正在发生的、有可能性影响对其履约能力判断的下列情况:   1、 与借款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2、借款人在其他合同项下的违约事件:   3、借款人承担的债务、或有债务或向第三人提供的抵押、质押担保:   4、未了结的诉讼、仲裁案件:   5、其他可能影响借款人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   借款人承诺如下:   (一) 按贷款人要求随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之报告、报表等文件和   资料。   (二) 接受贷款人的信贷检查与监督,并给予足够的协助和配合。   (三) 借款人进行任何投资活动或对其财产作重要处分的,需事先通知贷款人。如上述行为将对   借款人的偿还能力产生不利影响,须征得贷款人的同意。   (四) 借款人不以降低其偿还能力的方式处置自有资产,借款人对第三人提供保证或以自身资产   设置抵押、质押担保时,将及时通知贷款人,并承诺其担保的债务总额不高于其自身净资   产。   (五) 借款人对贷款人债务的清偿顺序不亚于其他债权人的同类债务;借款人在其他银行申请贷   款或增加其他债务前,应取得贷款人的书面同意。   (六) 在借款人未还清借款时,抵押物由贷款方保存、监管、提取,借款人无任何异议。   (七) 借款人承诺当发生如下事件时将及时通知贷款人:   1、在本合同或其他任何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   2、借款人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3、借款人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   4、借款人发生其他影响其他偿还能力的情形。   (八) 发生下列情况时借款人承诺贷款人有权按抵押物价值(以购进时不含税价为准)的60%立   即处理抵押物,并按贷款人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证明、票据等文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第八条 违约事件处理:   如借款人逾期还款的,要向贷款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的款项。   1、借款本金(以借款收据为准)   2、借款利息(月利率%)   3、滞纳金(借款金额×%×逾期天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都有权宣布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全部立即到期:   (一)借款人逾期未付本金:   (二)借款人在其他项下发生违约事件:   (三)借款人财务状况严重恶化:   (四)抵押物、质押贬值、毁损、灭失、被查封或冻结,借款人未按贷款人的要求提供新的担保   的。   第九条实现债权的费用、索赔费用承担   借款人同意承担贷款因向借款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向借款人追收款项)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的款项:   1、 法院收取的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处理费:   2、 货款人委托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代理人代贷款人向违约方主张权利、追收款项等法律事务而发   生和/或将要发生的律师费(即包括在准备提起诉讼、诉讼、强制执行等过程中贷款人已支付   的律师费和/或根据贷款人与律师事务所订立的委托合同约定根据案件或委托事务办理结果   将要支付但尚未支付的总额不超过借款人应向贷款人偿还或支付款项30%的风险代理律师   费):   3、 差旅费(包括贷款人工作人员、委托律师的差旅费):   4、 评估费、公告费、公证费:   5、 依法处置违约方财产而发生的税、费。   借款人同意贷款人有权在其向借款人提起诉讼时一并提出要求借款人承担上述费用的诉讼请求。   因该项请求而发生的法院收取的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同样由借款人承担。   第十条变更与解除   本合同经双方当面同意可以修改、补充或解除。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   的一部分。   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十一条 通知   借贷双方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书面文件以邮递方式寄送至下列地址:自发出之日起五日内则视   为送达:   借款人地址: 邮政编码:   贷款人地址: 邮政编码:   担保人地址: 邮政编码:   第十二条 法律适用、争议解决及司法管辖   本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   方同意采取如下方式加以解决。   依法直接向原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附件   下列附件经双方共同确认的其他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其有与本合同相同的效力。   (一) 借款借据:   (二) 合同中列明作为本合同附件产生效力的文件:   (三) 贷款人和借款人依照本合同同时规定在本合同签署时和本合同签署后再行签署的所有辅   助型文件。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借贷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叁份,借贷、担保方叁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特别提示   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借款人已经与贷款人进行了充分的协商。   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担保人特别注意有关双方权利义务的全部条款,并对其作全面、准确的   理解。贷款人已经应各方的要求对上述条款作出相应的说明。   签约各方对本合同条款的理解完全一致。   (以下无正方)   贷款人: 借款人:   担保人1:担保人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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