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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县精神康复医院院内信息化提升项目招标文件.docx

上传人:二*** 文档编号:4480044 上传时间:2024-09-24 格式:DOCX 页数:68 大小:106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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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县精神康复医院院内信息化提升工程 竞争性磋商文件 工程名称:莒县精神康复医院院内信息化提升工程 11. 3假设供应商没有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磋商文件提出异议,那么视为供应商同意及接 受磋商文件之全部内容及条款。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12.响应文件的组成 12.1 电子响应文件必须使用“日照市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电子响应 文件有: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为*.RZTF)和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 *. nRZTF) o 12.2 响应文件由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两局部组成,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应按以下顺 序装订成一册。开标时无需提供纸质报价文件,开标后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 质响应文件一式四份(一正三副)、非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1份及“word版”响应文 件1份(光盘或U盘)。 12.3 商务标书 12. 3. 1商务标书目录 12. 3. 2报价函(格式参考附件); 12. 3. 3磋商报价一览表(格式参考附件); 12. 3.3. 1报价明细表(格式自拟); 12.4.4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磋商清单(格式参考附件); 12.4.5 企业声明函(假设有)(格式参考附件); 12. 3. 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参考附件) 12.3 . 7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参考附件); 12.4 .8工程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格式参考附件) 12. 3.9供应商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表(格式参考附件) 12.3. 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书(格式参考附件) 12.4. 1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参考附件) 12. 3. 12资格资质证明材料(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12.3. 12.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 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12. 3. 12. 2供应商营业执照原件; 12.3. 12.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参考附件) 工程名称:莒县精神康复医院院内信息化提升工程 12. 3. 12.4《自查得分表》(格式详见附件) 12. 3. 12. 5本须知附表《综合评分法细那么》中的相应计分工程(假设有) 12. 3. 12. 6 通 过''信 用 中 国”网 站(sdf. Ikjcreditchina. gov. cn)、中 国政 府采购 网(sdf. Ikjccgp. gov. cn)、“信用 山东”(credit, shandong. gov. cn) 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查询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12. 3. 12. 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和资料。 ※特别说明 以上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及《综合评分法细那么》中要求的验证计分证明材 料原件扫描件均要在电子响应文件商务标书中表达,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当将外文资 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资料,翻译人员应当签名并注明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 其中第款所需资料必须按要求提交齐全且真实可靠。未按上述要 求提交,磋商小组将对其作无效响应处理。 12. 4技术标书 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等其他技术资料为依据,应针对本工程特点编制详细的技术标 书。其主要内容应包括: 12. 4. 1技术标书目录 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参考附件) 12. 4. 3响应说明(格式自拟) 12. 4. 3.1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的货物/服务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 平安可靠的,且货物/服务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本采购文件第三章的要求。供应商应 对拟提供的货物/服务进行详细描述,证明与采购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 字资料、产品样册、产品检测报告、同类货物/服务的实测数据、图纸、产品实物等, 内容包括货物/服务的设计、制造、检验的质量保证措施等。 13. 4. 3. 2供应商所供产品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要求。 14. 4. 4服务与承诺:供应商自行编写 15. 4. 5供应商认为其它应介绍或提交的技术资料和文件。 16. 5唱标密封袋 根据供应商网上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唱价。 13 .报价说明10 工程名称:莒县精神康复医院院内信息化提升工程 13.1本次采购供应商应根据代理机构提供的磋商文件、各自情况等进行报价的编制 报价应包括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含施工、税费、售后服务、技术支持及配套等相关 内容的所有费用。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本工程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承当由 此而带来的风险。凡供应商在报价中未列明所必备的工程或遗漏工程,采购人将一律视为 已包括在其报价中,在合同执行中将不予考虑。 13.2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各供应商只有两次报价的机会;但最低报价不是成交 的唯一因素,供应商所报响应文件应当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薯求。 13. 3本次采购只允许各供应商报一种方案,假设报多种方案或备选方案,磋商小组只接 受报价最高的方案,其余方案不予接受。 13. 4磋商时,如果响应文件中的《磋商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 的,以《磋商报价表》为准。 13.5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 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 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按上述修正错 误的原那么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起约 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那么其报价将被拒绝。 13. 6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或个别单价明显高于或低于其他报速, 应当要求该供应商做出说明,其说明报价高或低的理由是否合理,须经磋商小组2/3以上 (含2/3)的成员认定;否那么,磋商小组将据此对其做出无效响应的处理。 14 .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 14. 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要求 编制响应文件。未按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 应,磋商小组将据此对其做无效响应处理。 15. 2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数据必须真实可靠。假设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数据不详, 或提供了虚假数据,磋商小组将据此对其做无效响应处理。 16. 3响应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2条中规定的内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当使用磋 商文件第六章《附件(响应文件格式)》所提供的响应文件全部格式(可以相同格式扩 展或另行编写,但不得删减内容或与本须知第12条的内容相悖)。开标后成交供应商 递交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以A4纸大小为标准装订成册并自编目录及页码。除响应11 工程名称:莒县精神康复医院院内信息化提升工程文件封面以外,每页都要在底部编制页码,如有资格证明文件或宣传资料彩页等材料而 无法编制页码的,可用不褪色的墨水笔按顺序填写,但字迹应清晰可认,不可潦草。由于 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而被视为无效响应等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 承当。 14. 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 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 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字样)的印章,非标准公章的 须具有供应商对该非标准公章行使标准公章的授权;否那么磋商小组将据此对其做无效响 应处理。 14. 5未提供参考格式的,供应商自行设计表格及编写相关内容;响应文件中的复印 件材料应加盖供应商公章。 14. 6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载明的标的采购工程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工程的 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 14. 7供应商应对本工程的商务条款响应情况进行说明,假设有偏差须在响应文件商务标 书《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说明;假设没有,应注明“无偏离”字样。假设没有填写《商务条 款偏离表》,即视为供应商声明其完全响应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但磋商小组将据此就商 务标书中实际不响应局部作出无效响应的决定。 15. 8供应商应对其所报方案的响应情况进行说明,假设有偏差须在响应文件技术标书 《技术条款偏离表》中予以说明;假设没有,应注明“无偏离”字样。假设没有填写《技术案 偏离表》,即视为供应商声明其所报方案的技术指标完全符合磋商文件技术规范的要求; 但磋商小组将据此就技术标书中实际不响应局部作出无效响应的决定。 15.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15. 1供应商应按照本须知笫12条的要求,将电子交易系统生成的未加密电子响应文 件(后缓为.nRZTF)于开标前30分钟内(于2022年04月26日14点00分-2022年 04月26日14点30分)以加密邮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开标后5分钟内 (2022年04月26日14点30分-2022年04月26日14点35分)供应商将解密密 码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15. 2响应文件的组成: 开标后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响应文件四份(一正三副)存档使用 (纸质响应文件须与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不得更改)。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12 工程名称:莒县精神康复医院院内信息化提升工程 “正本”或“副本”字样;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及“word版”投标文件1份(光 盘或U盘); 16. 3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 权代表签字/盖章。 17. 4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 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盖章。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6.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本项不作要求,本工程实行全流程电子化开评标,所 有响应文件为电子版) 16. 1响应文件制作时,不同内容按标签提示制作导入,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响应文 件目录和技术标格式进行编制,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 16.2供应商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无法导入电子辅助评标 系统,该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16.3电子响应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其他形式的响应文件在内容和格式上等同,假设 响应文件与采购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当。 16.4为了保证电子标书的合法性、平安性和完整性,电子标书转换完成后,应在规 定部位加盖供应商单位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CA印章。 17 .响应文件的提交 17.1 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方式, 于投标截止时间前 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网 上递交网址 为 sdf. lkj//ggzyjy. rizhao. gov. cn (凭CA登录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并打印响应 文件上传回执单)。 18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8 .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在报价 截止时间前未上传加密的电子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9 . 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须知第10条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磋商文件领取者和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 应商受制约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准。 20 .迟交的响应文件13 工程名称:莒县精神康复医院院内信息化提升工程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 响应文件。 21 .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20.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接收响应文件。 20.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后,将记载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密封情况, 并向供应商出具在日照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中生成回执,供应商自行查看、打印。 20. 3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撤回的,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 日照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撤回。 20.4如果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需要对已经成功生成并上传日照公共资源电 子交易系统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供应商应领先撤回原文件,使用自备计 算机和响应文件制作软件重新制作生成新的电子响应文件,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前重新上传。 20.5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 五、磋商、评审与成交 21.磋商一般规定 21.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 织公开磋商。开标会议采取不见面方式召开。按照开标系统从日照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 平台读取的顺序当众开标。公布供应商名单,同时,对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提 供远程解密(请各潜在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10分钟内完成远程线上解密(解密设 备自备〉,供应商不能完成远程解密,导致响应文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那么视为放弃此次 投标文件解密,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园地-日 照供应商远程解密操作手册))。解密完成后,公布供应商名称、投标总价以及其他内 容。假设遇不可抗力发生(如: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等因素)且交易场所满足开评标条件 时,所有供应商的未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同时开启,启用未加密响应文件进行开评标活动。 21. 2按照本须知第20条规定,同意撤回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开封。 21. 3磋商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当众宣读每份响应文件中《磋商报价一览表》的 主要内容,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详细内容。 22. 4采购代理机构将做磋商记录,磋商记录包括按本须知第21.3款规定在磋商时14 工程名称:莒县精神康复医院院内信息化提升工程宣读的全部内容。 22.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22. 1磋商时,响应文件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22 . 1. 1逾期未解密的。 23 .1.2日照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雷同性分析时,提示“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 件创立标识码” 一致等情况的。 22. 1.3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况。 23. 2采购代理机构将有效响应文件送竞争性磋商小组评审、比拟。 23.磋商小组 23. 1磋商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竞争性磋商小组进行评审。 23. 2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本工程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采购人和有关 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三人以上单数(其中采购人代表应当获得单 位法人代表的书面授权,采购人代表不得承当磋商小组的主要负责人);其中,技术、 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4. 3竞争性磋商小组独立开展工作,负责审议所有响应文件,并向采购人推荐成交 候选人。 25. 4竞争性磋商小组将对供应商的商业、技术秘密予以保密。 24 .评审过程的保密性 24.1 磋商后,直至向成交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但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拟报 价的有关评审情况,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4.2 在评审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向采购人和参与评审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 将会导致其报价被拒绝。 25 .响应文件的初审 25.1 首先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检查,如发现以下情况之一的,磋商小组将对其做出 无效响应的处理: 25. 1. 1电子响应文件特征码或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立标识码经系统比对一致 的。 25.1.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未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法定代表人未签字/印章(或签字/印章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 权书的)格式未严格遵守附件格式的。 15 工程名称:莒县精神康复医院院内信息化提升工程 25. 1. 3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或资格资质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25. 1.4响应文件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无效报价的其它条款。 25.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25. 2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将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 应程度进行符合性检查。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 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25. 2.1在商务评议时,如发现供应商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磋商小组将对其做出无效 响应的处理: 25. 2. 1.1供应商所报的交货期、质量标准、缺陷责任期、付款方式不响应磋商文件 要求的; 25. 2. 1. 2供应商报价超过财政预算的。 25. 2. 1. 3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编制或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识别的。 25. 2. 1. 4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 采购工程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报价方案 或磋商文件有其它说明的除外)。 25. 2.1. 5供应商售后服务有不良记录的且未得到有效改善或弥补的。 25. 2. 1.6报价有效期缺乏的。 25. 2. L 7唱价后,供应商撤回报价、退出评审的。 25.2. 1.8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相互串通报价等违法行为的。 25.2. 1.9阻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非法干涉评审专家评 审工作的。 25.2. 1. 10供应商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提供不正当利益的。 25. 2. 1. 11响应文件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无效报价的其它商务条款。 25. 2. 1.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25. 2. 2在技术评议时,如发现供应商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磋商小组将对其做出无效 响应的处理: 25. 2. 2. 1响应文件不满足磋商文件技术方案中主要技术要求或主要技术要求无资 料支持的。 25. 2. 2. 2响应文件技术要求中一般要求超出允许偏离的最大范围或最高项数的。 25. 2. 2. 3响应文件技术要求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报价或无技术资料支持的。 16 工程名称:莒县精神康复医院院内信息化提升工程 25. 供应商复制磋商文件的技术规范相关局部内容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局部 的。 26. 2. 2. 5磋商小组2/3以上(含2/3)的成员评定供应商的方案、方案的技术含量 低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27. 2. 2. 6响应文件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无效报价的其它技术条款。 28. 响应文件的澄清 28.1 评审期间,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拟,磋商小组将要求供应商对 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做澄清要求。 28.2 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 面澄清,书面澄清的内容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响应文件的补 充局部。 26. 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本须知第26.2款的规定做出澄清,其 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当。 27. 4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 致的或不规那么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 27.磋商 27.1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与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与供应商 进行钉钉语音磋商(开标程序结束前请保持手机畅通)。 27. 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 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27. 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局部,磋商小组应当及时 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7. 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 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 28. 5本工程共二轮报价。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 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另一轮报价, 该报价为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 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 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那么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17 工程名称:莒县精神康复医院院内信息化提升工程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另一轮报价,该报价为最后报价。 注:供应商二轮报价:代理机构在钉钉群发出二轮报价通知后,请各合格供应商在15 分钟内完成以下工作:自行打印二轮报价表、填写完整、加盖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检查无误后,将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二轮报价 表一经收到,不得更改。未在指定时间发送或发送的电子邮箱无法完成下载的视为与 基础报价相同。 29. 6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局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对最后报价书面签字确认,并将扫描件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符合《政府采 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方法》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 以为2家。 30. 8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该 退出申请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书面签字确认。 28.响应文件的评价和比拟 28.1 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候选人,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索 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 报价进行综合评分,评审方法、标准细那么详见本须知附表《综合评分法细那么》。 28 . 2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 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 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 管理暂行方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 29 .3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说 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那么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 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 记录相关情 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 报告。 29 .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那么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 入初审、综合评审或其他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订合同的情形,一旦供应商被拒绝或该 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供应商承当。 30 .采购工程终止18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 第三章工程说明、采购内容31 第四章合同(参考格式)42 第五章资料清单47 第六章附件(响应文件格式)48 工程名称:莒县精神康复医院院内信息化提升工程 30.1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工程终止公告并说 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方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 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缺乏3家的。 30. 2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 止采购活动,发布工程终止公告。 六、政策性功能(综合评分法) 31. 优采强采 供应商所报产品列入财政部、国家开展改革委制定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 清单》和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的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 在价格评审项中,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加分(加分=价格评标总分值X5%X 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 在技术评审项中,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加分(加分=技术评标总分值义5%义 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 说明:本项计分以供应商提供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投标清单”及最新发布的“节能 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为准, 否那么不给予价格、技术评审加分;供应商所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 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32. 小微企业 32 . 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库(2020) 46 号)文件规定,供应商属小型或微型企业并以其自身产品(或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 制造的产品)和服务投标,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前提下,可 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10%的扣除(注:扣除后的价格仅作为评审价格,如中标, 签订合同时以投标报价为合同价格): 评审价格=投标报价X90%,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开标时,供应商假设为小微企业的,按照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代理商 投标的,还须提供代理商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下同),否那么不给予价格扣19 工程名称:莒县精神康复医院院内信息化提升工程 除。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33 .2大中型企业和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 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 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计算方法是: 计算方法:最终价格=投标报价X98%,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开标时,供应商须同时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否那么不给予价格 扣除。 32 . 3假设同一合同包内的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所报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 的,那么该报价产品不给予价格扣除。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参考附件).监狱企业 32.1 给予监狱企业(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计 算方法是: 最终价格=投标报价X94%,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开标时,供应商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否那么不给予价格扣除。 32.2 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与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协议中约定,监狱 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 计算方法是: 最终价格=投标报价X98%,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开标时,供应商须同时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和联合体协议原件,否那么不给予价格扣除。 3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4. 1给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产品的价格6%的扣除; 计算方法是: 最终价格=投标报价又94%,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开标时,供应商假设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按照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格式填写,并提交原件(代理商投标的,还须提供代理商企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 明函》原件,下同),否那么不给予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非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的货物/服务的,视同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4.2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协议中20 工程名称:莒县精神康复医院院内信息化提升工程 约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 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计算方法是: 最终价格=投标报价X98%,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开标时,供应商须同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和联合体协议原件, 否那么不给予价格扣除。证明文件要求详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认定标准、提供的证明材 料详见《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 141 号)o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六、合同的授予 35. 合同授予标准 本工程的采购合同将由采购人授予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排名第一的候选供应商。排名 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存在其他违规行为被 取消成交候选资格的,合同授予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依次类推。 36. 采购人拒绝投标的权利 36.1 采购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采购人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前,有 权依据磋商小组的评审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报价。 36 . 2供应商所投设备产品假设非自身所生产,那么须在成交后签订合同之前按甲方要求 提供生产制造商为其出具的针对本工程的专项授权书原件或代理/经销商证书原件。假设 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那么取消成交资格,取综合排名第二名的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人。 37 .成交通知书 37 . 1在报价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成交供应商,确认其 报价已被接受。供应商可登录中国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和日照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查询成交结 果。 38 .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局部.签订合同 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磋商文件、成交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七、其他 38 .采购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 21 工程名称:莒县精神康复医院院内信息化提升工程 38.1 本次采购工程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承当,成交供应商通过转账方式向 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人民币1300代00元,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将 上述费用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开户银行: 39 .质疑 40. 1磋商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询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40.2磋商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 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40. 3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那么,附上相关 证明材料。质疑文件应按照以下格式制作并书面送达、签字确认,否那么,其他任何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质疑工程名称、工程编号、包号、竞争性磋商或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时间、 公开报价时间;(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3)质疑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明材料;(4)质疑投标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包括手机、 号码); (5)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 特别授权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参加采购工程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 等。 40. 4磋商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当责任。磋商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 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列入 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分。 22 工程名称:莒县精神康复医院院内信息化提升工程 40. 5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 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供应商和其他有关投标供应商, 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40. 6质疑磋商供应商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莒县财政局政 府采购科投诉。 41.知识产权 41. 1磋商报价应包括所有涉及到的有关专利权、商标权、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 要向其他方支付的所有费用。 41.2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合同项下的设备、软件或其任何一 局部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否那么供 应商须承当对第三方的专利、商标、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责任并承当因此而发生 的所有费用。 42.监督权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莒县财政局依法实施的监督。 : 23 工程名称:莒县精神康复医院院内信息化提升工程附件综合评分法细那么 一、评分说明 1 .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资料或评分所需的证明材料等(证明材料中有外文资料 的,应当将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的翻译为中文,翻译人员签字并注明工作单位和 联系方式。否那么,不予计分)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单项证明材料内容必须完 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或未明确列明的不得分。 2 .分数列分值是指供应商在某评审工程中在该工程所能得到的最高分;评分(包括 计算)如出现小数点,那么保存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下同)。 3 .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 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的得分。 4 .技术评审总得分为各评审成员技术标打分的平均值。 5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单项评分为无效分:1)评分超出其评审标准中该单项的分值 范围的;2)评清楚显不合理的;3) 一个计分内容有2个或2个以上计分的;4)其它 违反评审细那么规定要求评分的。 6 .磋商小组成员采用记名评分的方式,在评分表中的任何改写处,均必须由该评分 人员小签。 7 .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 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 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 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评审方法、标准细那么详见本 须知附表《综合评分法细那么》。 8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 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 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 式管理暂行方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 9 .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 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那么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 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 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 意评审报告。 24 工程名称:莒县精神康复医院院内信息化提升工程、评分细那么 评审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 (10 分) 10分 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 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总分值。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 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义10。* 100); 注:价格得分保存两位小数。 低于本钱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投标人报价低于采 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 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 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 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那么作为无 效报价处理。 商务 局部 (25 分) 业绩 3分 投标人需提供自2019年1月1日至今签署的医院信息系 统建设类似业绩合同,每提供一份合同得1分,最高 得3分。(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附于 报价文件中,否那么不得分。) 企业 荣誉 4分 (1)在医疗信息化建设领域,参与过国家级科技项 目且获得相关荣誉证书,得2分;参与过市级及以上 (不含国家级)科技工程且获得相关荣誉证书,得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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