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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九年义务教育课程(实验)计划表(2008版)
东莞市教育局文件
东教基〔2008〕11号
转发省教育厅关于严格执行义务教育
课程计划规范义务教育学校
校历和作息时间的通知
松山湖管委会科教局,各镇(街)宣教办、中小学校: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严格执行义务教育课程计划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校历和作息时间的通知》(粤教基〔2008〕5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计划、义
务教育学校校历以及作息时间是在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制定的指导性文件,符合素质教育的要求,为学生的持续、全面发展奠定基础。各镇街宣教办干部和中小学校广大教师必须提高认识,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特别是不得擅自增减课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各学科课程和自习课,要保证学生体育活动和科技活动时间,全面实行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要严格控制学生的到校时间和在校教育教学活动时间,小学生每日在校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含早读)的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初中生每日在校用于教育教学活动的时间(含早读)不得超过7小时。小学、初中原则上不设晚自习,有住校生的学校,可根据实际组织住校生进行晚自习,晚自习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学生晚自习时,教师可进行个别辅导,但不得利用晚自习时间集体上课。
二、认真研究,合理安排。我市在总结近年新课程改革经验的基础上,依据《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计划表》,重新调整了《东莞市九年义务教育课程(实验)计划表(2008版)》(见附件1),各中小学校要组织教师认真研究,根据学校实际,合理、科学地安排各类课程,落实课时,制定具体的课程安排表。与旧的课程计划表相比,新的课程计划表中部分课程作了适当的调整,各中小学要做好教师的调配和教育教学设备的配置工作,为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好准备。
三、加强督导,建立规范课程管理长效机制。规范课程管理、落实课程计划是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各中小学校和班级应通过各种形式,向全体师生和学生家长公示课程计划表、学校总课表和班级课表,自觉接受群众对课程管理工作的监督。学校课程计划表和学校总课表必须在开学前报镇(街)宣教办备案。市教育局将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课程设置和课程开设情况,对不执行课程计划及违反作息时间的学校及有关人员,要依照规定严肃查处。
附件 1.东莞市九年义务教育课程(实验)计划表(2008版)
2.东莞市2008—2009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历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日
主题词:教育 义务教育 规范 通知
东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8年6月10日发
—19—
附件一:东莞市九年义务教育课程(实验)计划表(2008版)
周课时 年级
课程 科目
类别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学科总课时
九年课时总计比例(%)
必修课
品德与生活
2
2
140
7.3
品德与社会
2
2
3
3
350
思想品德
2
2
2
206
语文
9
8
7
7
6
6
6
5
5
2055
21.6
数学
3
4
4
5
5
5
4
4
4
1322
13.9
英语
2
2
3
3
3
3
4
4
4
972
10.2
科学
综合
2
2
2
2
723
生物
3
2
7.6
物理
3
3
化学
3
历史与社会
综合
346
3.6
历史
2
2
2
地理
2
2
体育
4
4
3
3
3
3
700
10.6
体育与健康
3
3
3
309
艺术
综合
906
9.5
音乐
2
2
2/1
2/1
2/1
2/1
1
1
1
美术
2
2
1/2
1/2
1/2
1/2
1
1
1
信息技术
1
1
1
1
1
1
208
7.3
综合实践活动
2
2
2
2
2
2
2
486
合计
24
24
26
28
28
28
31
31
31
8723
91.6
选修课
2
1
2
206
8.4
校本课程
2
2
4
2
2
2
1
1
1
593
周课时总量
26
26
30
30
30
30
34
34
34
9522
100
说明:1.每学年上课时间按35周计算(初三33周),九年总课时量9522。
2.小学每课时40分钟,初中每课时45分钟。
3.校本课程主要包括班团队活动、文体活动、兴趣活动、专题教育等。
4.表中周课时为分数的,分子为该学年第一学期的周课时数,分母为该
学年第二学期的周课时数。
5.大课间时间为30分钟,可集中安排在上午课间,或上、下午各一段
时间。
东莞市教育局文件
东教基〔2008〕13号
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严格执行义务
教育课程计划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校历
和作息时间的通知》的补充通知
松山湖管委会科教局,各镇(街)宣教办、中小学校:
为了使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设置更科学、更合理,经研究,现将东教基〔2008〕11号文的有关内容补充如下:
1、将义务教育阶段八年级的物理课由原来的每周2课
时调整为每周3课时。
2、将八年级的选修课由原来的每周2课时调整为每周1课时。
3、其它的课程按原来不变。
现将调整后的《东莞市九年义务教育课程(实验)计划表(2008版)》一并附上,请各学校按照调整后的课程计划表严格执行。
附件:东莞市九年义务教育课程(实验)计划表(2008版)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八日
主题词:教育 义务教育 规范 补充通知
东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8年6月18日发
附件:东莞市九年义务教育课程(实验)计划表(2008版)
周课时 年级
课程 科目
类别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学科总课时
九年课时总计比例(%)
必修课
品德与生活
2
2
140
7.3
品德与社会
2
2
3
3
350
思想品德
2
2
2
206
语文
9
8
7
7
6
6
6
5
5
2055
21.6
数学
3
4
4
5
5
5
4
4
4
1322
13.9
英语
2
2
3
3
3
3
4
4
4
972
10.2
科学
综合
2
2
2
2
723
生物
3
2
7.6
物理
3
3
化学
3
历史与社会
综合
346
3.6
历史
2
2
2
地理
2
2
体育
4
4
3
3
3
3
700
10.6
体育与健康
3
3
3
309
艺术
综合
906
9.5
音乐
2
2
2/1
2/1
2/1
2/1
1
1
1
美术
2
2
1/2
1/2
1/2
1/2
1
1
1
信息技术
1
1
1
1
1
1
208
7.3
综合实践活动
2
2
2
2
2
2
2
486
合计
24
24
26
28
28
28
31
31
31
8723
91.6
选修课
2
1
2
206
8.4
校本课程
2
2
4
2
2
2
1
1
1
593
周课时总量
26
26
30
30
30
30
34
34
34
9522
100
说明:1.每学年上课时间按35周计算(初三33周),九年总课时量9522。
2.小学每课时40分钟,初中每课时45分钟。
3.校本课程主要包括班团队活动、文体活动、兴趣活动、专题教育等。
4.表中周课时为分数的,分子为该学年第一学期的周课时数,分母为该
学年第二学期的周课时数。
5.大课间时间为30分钟,可集中安排在上午课间,或上、下午各一段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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