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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V公司员工手册
总则
- 权利
- 义务
- 公司员工行为规范
- 聘用
- 担保
- 试用及报到
- 人员培训
- 岗位调动
- 解职
- 交接
- 考核评定
- 奖惩
- 销售人员奖惩办法
- 考勤制度
- 请假休假制度
- 公司员工基本要求
- 公司员工行为守则
- 办公室行为规范
- 员工十不准
- 分公司管理制度汇编
UV公司员工手册
总 则
( 一) 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 法规, 引进先进技术, 学习先进的管理经验, 为推动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 二) 公司实行独立经济核算, 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公司领导实行聘任制, 员工实行合同制, 工资实行浮动制。
( 三) 公司的经营理念: 诚信、 务实、 进取。
( 四) 公司管理理念: 人人有事做, 事事有落实。
( 五) 公司的经营目标: 团结拼搏、 永争第一。
( 六) 公司的服务宗旨: 信誉第一, 顾客至上。
( 七) 公司倡导: 领导要”公正”、 办事要”公认”、 利益要”公平”。
权 利
( 一) 公司员工的雇佣、 辞退、 工资、 福利、 纪律、 奖惩办法等事宜,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 政策执行。
( 二) 对工作积极、 坚持原则、 秉公办事、 廉洁奉公, 成绩显著的职工, 给予表扬奖励。
( 三) 员工有要求退职和量才任用的权利。
义 务
( 一) 员工要遵守国家各项法律、 法规, 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守则, 积极进取, 勤奋工作, 不断进行业务学习, 提高业务水平, 为公司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 二) 坚持团结、 协作、 奋进、 自强的原则, 工作中互相支持、 互相帮助、 互相谅解。
( 三) 增强组织观念, 服从领导、 听从指挥, 真正做到有令则行、 有禁则止、 尽职尽责, 出众完成各项工作。
( 四) 自觉维护公司的信誉, 严格执行各项决议, 不弄虚作假, 不欺上瞒下。
( 五) 爱护公司财务, 不浪费、 不侵占。
( 六) 严格保守公司业务秘密。
公司员工行为规范
( 一) 遵守国家各项法律、 法规、 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及工作守则, 积极进取, 勤奋工作, 爱岗敬业。
( 二) 注重自身仪表形象, 着装整洁, 言谈举止文明礼貌。
( 三) 准时上下班, 对所担负的工作争取时效, 不拖延, 不积压。
( 四) 维护公司信誉, 不作任何有损公司信誉、 形象的行为。
( 五) 爱护公司财物, 不浪费, 不侵占。
( 六) 保守公司业务秘密, 不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业。
( 七) 服从上级指挥, 如有不同意见, 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 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
( 八) 上班时间不得串岗、 嬉闹、 高声喧哗和看报纸、 杂志等。不得接待私人来访, 拨打私人电话。
( 九) 注意和保持办公场所环境卫生, 做到办公桌面及周围环境的整洁美观。
( 十) 不得任意翻阅不属于自己负责的文件、 帐簿或函件。
( 十一) 除办理本公司业务外, 不得对外擅用本公司名义。
( 十二) 对于所办事项不得收受任何馈赠或向往来客户挪借财物。
( 十三) 对所保管的文书财物及其一切公物应尽善保管, 不得私自携出或出租、 出借。
( 十四) 不得携带任何违禁品进入办公场所。
( 十五) 公司员工之间在工作上、 生活上应该互相帮助、 互相支持、 互相谅解。
( 十六) 不断进行业务学习, 提高业务水平, 为公司的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聘 用
( 一) 公司所需员工, 一律公开条件, 向社会招聘。
( 二) 公司聘用员工以学识、 品德、 经验、 体格适合于职务或工作者为原则, 但特殊需要时不在所限。
( 三) 新员工聘用先由用人部门向行管部提交用人申请, 由行管部落实后统一招聘。
( 四) 由行管部、 用人部门按岗位的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 复试, 用人部门最后确定录用人员, 并将应聘资料交行管部存档。行管部负责通知被录用人员办理有关上岗手续。
担 保
( 一) 公司员工一经试用, 均应寻找担保人, 保证其在本公司服务期间遵守公司一切规章。新聘员工于办妥担保手续后才能上班。
( 二) 公司员工担保人, 需具有以下资格之一:
1、 团体保: 资本充实经合法登记的企业;
2、 个人保: 本市公民, 有正当职业和固定住址, 在社会上有相当信誉及地位的人士( 父母、 夫妻除外) 。
( 三) 担保人应提供身份证或户口薄复印件, 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
( 四) 被保人如有下列各款事情之一者, 担保人应负一切赔偿责任, 并负责代被保人办理离职手续。
1、 尚欠公司之借款;
2、 挪用、 截流货款或其它费用;
3、 违反经济合同之罚款;
4、 因被担任人自身原因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 五) 保证人的职业、 住址或联系电话有变更时, 应有担保人或被保人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办理更正。
( 六) 公司员工如因职务变更对原担保人认为不能承担保证责任时, 被保人应随时另寻担保人。
( 七) 保证人如因故欲退保或因其它事故丧失保证资格时, 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 由被保人另寻找新担保人办妥换保手续, 发还原缴保证书后方可解除保证责任。
( 八) 司员工的担保人如发现不妥时, 可随时通知被保人限期换保。在换保期间如有必要可暂停其职务, 待换保手续办妥后才准许复职。
( 九) 公司员工离职, 经办妥移交手续后6个月内未发现任何问题时, 才发还保证书, 解除保证人的保证责任。
试用及报到
( 一) 新聘人员试用期两个月, 经试用合格才能录用, 填写转正申请表后方可转为正式员工。
( 二) 新聘人员在试用期内实行轮岗制度。新员工正式上岗时行管部会根据其应聘岗位制订其在相关部门见习的具体时间, 并通知相关部门主管, 以监督其见习情况。
( 二) 新聘员工在试用期内品行和能力不佳, 不适合工作者, 随时停止试用。
( 三) 新聘员工在试用前办理有关上岗手续, 手续齐全后方可正式上岗。办理上岗手续时, 应:
1、 填写个人履历表;
2、 交登记照片二张;
3、 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 交学历证及专业技术资格证复印件一份;
5、 经济责任担保书。
人员培训
( 一) 新员工上岗前要经过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企业培训、 员工手册培训、 公司规章制度培训、 岗位培训等方面。企业培训、 员工手册培训、 公司规章制度培训由总经理、 副总经理和行政管理部组织培训, 使新员工对公司情况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岗位培训由部门经理负责, 使新员工尽快达到上岗条件。
( 二) 各级员工的岗位培训和技能培训由部门经理负责, 并在平时工作中进行, 目的是要不断提高现有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 三) 各级管理人员的培训由公司组织, 使其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岗位调动
( 一) 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 可随时调动任一员工的岗位, 被调的员工不能借故推诿。
( 二) 被调员工接到调动通知后, 部门经理应在于一周内, 其它人员于三日内办妥移交手续, 到新岗位上班。
( 三) 被调员工离开原职时应填写员工内部调动表, 办理移交手续, 移交清楚后才能赴新岗位报到, 不能按时办理移交者, 可报行管部延期办理移交手续, 否则按移交不清处理。
解 职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可办理解职手续:
( 一) 公司员工死亡;
( 二) 公司员工自愿辞职者, 应于辞职日30天前以书面形式申请批准, 在未批准辞职前不得离职, 否则按旷工处理;
( 三) 保证人更换期间, 所属一级主管认为有必要停职, 自停职起15天内未办妥换保手续者。
( 四) 停薪留职超过6个月者;
( 五) 触犯法律嫌疑重大被扣押或被起诉者, 但判决无罪确定后, 可予复职。
( 六) 公司员工解职, 除"死亡"不能办理交接手续外, 其它均应办理交接手续, 经各部门经理和总经理签准后才能离职。
交 接
( 一) 公司员工交接分主管人员交接和经管人员交接。主管人员指公司营业主管以上人员, 经管人员指直接经管财物或事务人员。
( 二) 主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1、 所辖人员名册;
2、 未办及未了事项;
3、 主管财物及事务。
( 三) 经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1、 所经管的财物事务;
2、 未办及未了事项。
( 四) 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交接由公司总经理派人监交, 其余人员由部门经理派人监交。
( 五) 交接中如发生争执, 应由监交人写明事情经过, 会同移交人和接收人提出处理意见, 呈报上级主管核定。
( 六) 各级人员移交时, 接收人和监交人应按移交清册逐项点收清楚, 三方在移交清册上签字, 除三方各留一份外, 要另复印一份交公司行管部存档。
( 七) 各级人员移交应亲自办理, 如因特殊情况, 不能亲自移交的, 经批准可指定负责人代为办理交接, 所有一切责任仍由原移交人负责。
( 八) 各级人员过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者, 责令于10日内交接清楚, 缺少的公物或致公司受损失者应负赔偿责任。
考核评定
( 一) 公司员工考核评定分为试用期考核评定、 平时考核评定和年终考核评定三种。
( 二) 试用期满考核评定: 试用人员试用期满, 由试用部门经理负责考核。如试用部门认为有必要延长试用时间或改派其它部门试用或解雇, 应附试用考核表, 注明具休事实情节, 呈报主管总经理核准。延长试用, 不得超过三个月。考核人员应督导被考核人员提交试用期间心得报告。
( 三) 各级人员的考核在每月月底进行, 考核人员由部门经理及各级主管人员组成。考核办法是由参加考核的人员对其考核内容进行评议、 打分。每月考核成绩与当月工资挂钩。
( 四) 每月考核最后一名, 全部门通报。连续三个月考核最后一名, 待岗培训, 培训后仍不能上岗者, 按离职处理。
( 五) 每年6月底、 12月底公司组织两次全员绩效考核, 分别从业绩、 能力、 态度三方面对员工的工作进行考核评定。两次成绩的平均值为全年的考核成绩, 全年考核成绩与年终评先、 工资晋级、 年终奖金等挂钩。
( 六) 办理考核的人员应严守秘密, 不得营私舞弊或遗漏。
奖 惩
( 一) 公司员工之奖惩分为嘉奖、 记功、 记大功三种; 惩处分为警告、 记过、 记大过三种。
( 二) 有以下事迹之一者, 应予嘉奖:
1、 对本身主管业务表现出卓越的才能, 品德优良、 成绩特别突出者;
2、 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 对业务、 管理有重大改进, 从而提高效益或降低成本费用者;
3、 一贯忠于职守, 工作自觉主动、 积极负责、 廉洁奉公, 事迹突出者;
4、 能够主动检举、 揭发坏人坏事、 防止公司损失者;
5、 临时重要任务, 能如期完成, 并达到预期目标者。
( 三)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 应予以记功或记大功:
1、 对采购销售、 会计处理、 财物调度、 人力运用等业务、 管理之方法作出重大改革或建议, 经采纳实施成效显著者;
2、 对天灾、 人祸或有害于公司利益之事件, 能奋勇救护或预先防止, 使公司免受损失者;
3、 及时制止了重大意外事件或变故的发生者;
4、 为公司争取荣誉者。
( 四)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 应予警告:
1、 工作时间内私自外出者;
2、 在公司打印、 复印或用公司传真递送个人资料者;
3、 利用公司电话长时间拨打私人电话者;
4、 对上级主管之命令有不同意见, 未予, 而擅自违抗指挥者; 婉转说明, 或虽经陈述未被采纳
5、 行为不检, 有损公司声誉者;
6、 在工作场所喧哗口角者;
7、 在公司易燃场所吸烟者;
8、 对本身职务不能胜任者;
9、 故意损害公司财物者;
10、 在公司内散播谣言, 搬弄事非、 破坏团结, 妨害工作秩序者。
( 五)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 应予记过或记大过:
1、 无正当理由延误公事或擅自改变工作方法, 致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2、 指挥不当或监督不周, 致部属发生错误, 使公司发生损失者;
3、 在公司打人或互相打骂者;
4、 利用职权营私舞弊, 或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谣撞骗者;
5、 无故旷工者;
6、 泄露公司业务机密, 或未经许可, 擅自在外兼职, 参加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之事业者;
7、 携带武器、 凶器或违禁品前来公司者;
8、 有煽动怠工或罢工之具体事实者。
( 六) 其它未经例举而应予奖惩的事项, 可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奖惩。
( 七) 公司员工奖惩事项, 由各部门经理列举事实, 报行管部审核。行管部调查核实后, 报总经理批准。
( 八) 奖惩均依下列标准在年终考核时扣分或加分:
1、 警告1次: 扣1分;
2、 记小过1次: 扣3分;
3、 记大过1次: 扣9分;
4、 嘉奖1次: 加1分;
5、 记小功1次: 加3分;
6、 记大功1次: 加9分。
( 九) 公司员工奖惩可累计, 以嘉奖三次作为记功一次, 记功三次作为记大功一次。警告三次作为记过一次, 记过三次作为记大过一次。同一年度功过能够互相抵消, 以嘉奖抵警告, 记功抵记过, 记大功抵记大过。
销售人员奖惩办法
1、 奖励:
( 1) 提供合理化建议和销售新策略, 使公司效益增加者;
( 2) 主动反映可开发销售的"新产品"而被公司采用的;
( 3) 提供竞争对手情况, 为公司制定销售政策提供帮助的;
( 4) 对所辖客户信用调查属实, 事先防范, 使公司避免货款损失的;
( 5) 开拓"新地区"、 "新产品"、 "新客户"成效显著的;
( 6) 超额完成全年销售指标20%的;
( 7) 公司"滞销品"能在规定期限内销售完的;
( 8) 其它表现优异, 视贡献程度给予奖励。
奖励分为嘉奖、 奖金、 晋级和浮动工资四种。
2、 处分:
( 1) 挪用公款或与客户串通, 私自做生意, 坑害公司利益的;
( 2) 泄露公司业务机密的;
( 3) 涉足职业赌场或与客户赌博者;
( 4) 不按照公司制定的销售策略进行销售, 擅自改变销售方式和价格等, 给公司造成的损失的;
( 5) 不按规定建立客户资料或不及时提供市场反馈信息的;
( 6) 全年销售没有达到销售目标80%的。
处分分为警告、 罚款、 降级、 免职四种。情节严重, 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公司将循法律途径解决。
考勤制度
( 一) 迟到:
1、 公司员工均须按时间上下班, 工作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15分钟以内到班者为迟到;
2、 迟到一次罚款10元。
( 二) 早退:
1、 工作终了前15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
2、 早退一次罚款10元。
( 三) 旷工:
1、 迟到15分钟以上到班者, 以旷工半天论处, 但因公外出或请假经主管经理证明者除外;
2、 提前15分钟以上下班者, 以旷工半天论处, 但因公外出或请假经主管经理证明者除外;
3、 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
4、 委托她人或伪造出勤记录者, 一经查明属实, 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5、 上班不签到者以旷工论处, 如有事不能签到可电话通知, 说明情况。
6、 旷工扣发当日工资, 加罚20元, 并给予记过处分, 另扣除考核3分;
7、 无故连续旷工2日或全月累计无故旷工3日或一年旷工达6日者, 给予解雇。
( 四) 私自外出:
1、 员工外出办理业务须向本部门负责人说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 否则按私自外出处理;
2、 私自外出, 一次罚款10元, 并给予警告处分。
( 五) 公司员工考勤实行打卡制。每天刷四次卡分别为上午上班、 上午下班、 下午上班、 下午下班。不得代人打卡或让别人代打卡, 打卡者代一人打卡罚款200元( 代二人打卡罚款400元, 依次类推) , 被代打卡者罚款200元。
( 六) 经理以上人员每天早上必须刷卡, 如有特殊原因可打电话通知行管部。根据实际情况可给予一定的灵活时间, 每月累计结果如果超出规定, 罚款50元。
请假、 休假制度
( 一) 病假: 因本人有病须治疗或休养可请病假, 年累计不得超过10天, 逾期仍未痊愈者, 可办理停薪留职, 但以半年为限。
( 二) 事假: 因私事需本人亲自处理者, 可请事假, 每年累计不得超过7天。
( 三) 婚假: 本人结婚, 可请婚假7天。
( 四) 丧假: 祖父母、 父母或配偶、 子女丧亡者, 可请丧假7天。
( 五) 产假: 女职工分娩, 可请产假4个月。
( 六) 请假期间内的工资, 按下列规定发放:
1、 请病假、 事假扣发当日工资;
2、 因患病非短期内所能治愈, 经医师证明属实者, 可办理停薪留职手续, 但最长不超过半年, 半年内仍未痊愈, 无法上班的, 公司按离职处理;
3、 事假逾期, 可办理停薪留职手续, 但最长不能超过1个月, 1个月后仍无法上班者, 公司按离职处理。
4、 请婚假、 丧假未逾规定天数工资照发、 超过规定天数按事假处理, 不计发工资。逾期一个月按自动离职处理。
5、 产假未逾规定天数每月发放300元, 超过规定天数按事假处理, 不计发工资。但最多只可延期1个月, 超过1个月按自动离职处理。
( 七) 员工请假, 均应事先出具请假单, 不准事后补。请假在3天以内, 由部门经理核准; 请假在3天以上, 由副总经理以上人员核准, 病假在7天以上者, 应附医师证明。
( 八) 部门经理以上人员请假, 应报总经理批准。
( 九) 凡未请假或请假不准而未到者, 以旷工论处。
( 十) 公司人员服务满一年的(当年6月份以前满一年的, 可在当年下半年享受年休假, 算当年的年休假), 可依下列规定, 给予特别带薪休假:
1、 工作满一年以上未满三年者, 每年7日;
2、 工作满三年以上未满五年者, 每年10日;
3、 工作满五年以上未满十年者, 每年14日;
4、 工作满十年以上者, 每满一年加给一日, 但休假总数不得超过30日。
( 十一) 特别休假, 应在不妨碍工作范围内, 由各部门就工作情况排定每人轮流休假日期后施行。如因工作需要可随时令其销假工作, 等工作完毕公务较闲时, 补足其假期。特别休假应当年休完, 不得往后累积, 未休假者, 公司不给予经济补偿。
( 十二) 特别休假由本人先写休假申请, 经部门经理签字、 总经理签字同意后, 才能施行。
公司员工基本要求
1、 主动性: 自觉主动地完成工作, 而不是等待领导分派和指导工作;
2、 责任心: 对自己的工作负责, 做到善始善终, 认真完成每一项工作;
3、 进取心: 严格要求自己, 树立远大的目标, 激励自己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4、 自信心: 对自己的工作能力和学习能力有自信心, 相信自己能胜任工作, 并能经过学习不断提高和进步。
5、 友善心: 对待家人和同事都能持亲切友好的态度, 为自己创造良好的家庭气氛和工作环境, 心境良好地投入工作中去;
6、 忠诚性: 忠于公司, 全力维护公司、 公司领导和同事的声誉和利益。
员工行为守则
1、 待人诚实真挚, 互相尊重;
2、 使用清晰明白的语言, 摒弃抱怨, 只做建议性批评;
3、 细致耐心地聆听对方讲话, 准确有效地与人沟通;
4、 力求思路广阔, 遇事积极思考, 工作自觉主动;
5、 上班时间不得闲聊, 讨论问题应选择适当的时间和地点, 以避免妨碍她人工作;
6、 有协作精神, 能协助领导和同事有效地完成工作;
7、 相信自己的判断力, 不人云亦云, 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8、 心胸宽广, 公正地对待公司和同事;
9、 能虚心接受批评, 并能坦诚对待自己的错误, 认真从中吸取教训;
10、 尊重她人意见, 对正确的意见给予支持。
办公室行为规范
1、 上下班按时打卡, 不许代人打卡, 一经发现双方均按旷工处理。
2、 早晨上班先打扫办公室卫生, 注意保持办公桌面及周围环境的整洁美观。
3、 着装整洁大方, 不许奇装异服, 不许穿拖鞋和短裤到办公室。
4、 上班时间要佩戴胸卡。
5、 接听电话时要先说: ”你好, UV。”
6、 在办公室内不许坐在办公桌上, 不许将脚跷到办公桌上, 离座后要把椅子放在办公桌下。
7、 客人来访要起立问好, 实行首人首问制。即客人首先问谁, 谁要负责将客人带到有关部门。
8、 上班时间不许串岗、 嬉闹、 高声喧哗、 吃零食和看报纸、 杂志等。不许接待私人来访, 拨打私人电话, 以免妨碍她人工作。
9、 办公室内禁止吸烟。
10、 下班时注意关闭门窗、 电器开关, 以防被盗和事故。
员工十不准
1、 不准相互议论, 破坏员工团结;
2、 不准相互扯皮, 降低工作效率;
3、 不准自行其事, 改变领导意图;
4、 不准假公济私, 损害公司利益;
5、 不准麻痹大意, 泄露公司机密;
6、 不准奇装异服, 影响公司形象;
7、 不准积压公务, 妨碍工作进行;
8、 不准大手大脚, 浪费公司财产;
9、 不准遇变而退, 贪求自身安全;
10、 不准违法乱纪, 危害社会治安。
分公司管理制度
各地联络处管理制度
为了统一公司各地市联络处的形象, 规范各地联络处的管理, 经公司办公会讨论制定该管理制度, 望各地联络处遵照执行。
一、 行政管理制度
( 一) 例会制度
召开时间: 每天早上8: 30-9: 30, 时间为0.5-1个小时。
例会内容:
( 1) 前日工作总结;
( 2) 当日工作安排;
( 3) 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 4) 日常事务的处理, 如公司最新的工作安排、 指示等。
参会人员: 各分公司在当地的所有人员, 根据具体情况, 由各分公司分头开或由联络处负责人统一召开。
专人负责做好会议记录。( 附表一)
( 二) 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总公司或各分公司下发的文件, 需传真至各个联络处, 并电话确认是否收到。
联络处任何人员收到公司的文件资料应及时交给负责人, 负责人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 不得延误。
私人资料不得在办事处打印、 传真, 以免影响正常工作。
应树立严格的保密观念, 联络处任何人员不得随意将文件资料中有关业务秘密或管理中须保密的事项透露给她人, 不得截留任何文件。
专人负责管理文件资料, 做好登记, 填写会议记录簿( 附表二) 。
如有违反上述规定, 给公司、 联络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较大经济损失的, 将处以罚款或辞退。
( 三) 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领用: 领用人填写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 负责人核实发放。( 附表三)
购买: 各联络处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 每月初提出采购计划, 造费用预算, 报总公司行管部审批后, 在当地购买, 当月不能超预算支出。费用由领用的分公司承担。
( 四) 办公设备、 用具管理制度
购置
( 1) 办公设备、 用具是指使用年限在半年以上, 单价在5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
( 2) 需购置办公设备、 用具的办事处应先造购置计划报总公司行管部, 审批后在当地购买, 并报公司行管部备案登记, 属固定资产支出, 要同时报财务备案登记, 办事处将保修卡及发票复印件妥善保管, 以备保修、 维修时使用;
( 3) 购置后, 由经办人、 验收人分别在发票上签字, 报总公司行管部审批后报销。费用由各分公司分摊。
领用登记 领用人填写办公设备领用登记表。
使用保管
联络处领物后要妥善保管使用, 不得私自转借、 转让, 否则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赔偿, 联络处负责人对联络处的固定资产、 办公设备等有管理责任, 如发生损失要负领导责任, 给予相应的处罚。
报修、 报废
( 1) 办公设备用具报修, 由专人负责, 查明损坏原因, 如属物品质量问题, 由购买人与商家协商处理; 如属人为故意损坏, 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 2) 办公设备、 用具报废时, 由联络处负责人递交报废报告, 详细报明情况, 由总公司行管部批准处理。
( 五) 各地联络处办公地点租在当地中档的写字楼上, 面积60-80平方米。办公用具、 桌椅按总公司要求统一配置。办公室租金由各分公司分摊。
( 六) 各分公司在当地的业务人员住宿由联络处负责人协调安排, 费用由各分公司分摊。
( 七) 办公室行为规范
各地市联络处内勤职责
1、 收发、 管理、 保存文件、 资料、 传真、 E-mail, 接听电话, 传达网络信息, 保证公司和各地联络处的信息畅通;
2、 及时收集、 汇总当天手机销售量, 应用"进销存软件"输入手机串号并仔细核对, 保证公司及时了解手机销售情况;
3、 保证联络处办公室电话、 电脑按规定使用, 杜绝因私使用公共财物的现象;
4、 打扫办公室卫生, 保证办公室整洁;
5、 日常工作各种费用( 水费、 电费等) 的缴纳;
6、 礼貌周到地做好客户接待工作并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
7、 客观地做好业务人员考勤管理;
8、 做好会议记录;
9、 公司交办的其它事项。
办公室行为规范
1. 上下班按时签到, 不许代人签到, 一经发现双方均按旷工处理。
2. 早晨上班先打扫办公室卫生, 注意保持办公桌面及周围环境的整洁美观。
3. 着装整洁大方, 不许奇装异服, 不许穿拖鞋和短裤到办公室。
4. 接听电话时要先说: ”你好, UV**联络处。”
5. 在办公室内不许坐在办公桌上, 不许将脚跷到办公桌上, 离座后要把椅子放在办公桌下。
6. 客人来访要起立问好, 实行首人首问制。
7. 上班时间不许嬉闹、 高声喧哗、 吃零食和看报纸、 杂志等。不许接待私人来访、 拨打私人电话, 以免妨碍她人工作。
8. 办公室内禁止吸烟。
9. 下班时注意关闭门窗、 电器开关, 以防被盗和事故。
附 表 一
会 议 记 录 簿
时 间: 年 月 日
地 点:
参 会:
缺席及原因:
主持人:
记录人:
内 容:
负责人签字:
附 表 二
文件资料登记表
时间
内容
相关人员
备注
附 表 三
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
时间
领用人姓名
办公用品名称及规格
数量
领用人签字
备注
二、 人事管理制度
( 一) 考勤制度
工作时间: 上午8: 30-12: 00, 下午14: 00-18: 00。每周工作6天。
签到: 联络处全体员工上下班均应依规定签到。在任何情况下托人或代人签到者, 一经发现, 代一人签到罚款200元( 代二人罚款400元, 依次类推) , 托人签到者罚款200元。
迟到、 早退:
( 1) 联络处员工均须按时间上下班, 工作开始后5分钟至15分钟以内到班者为迟到;
( 2) 迟到一次罚款10元;
( 3) 工作终了前15分钟以内下班者为早退;
( 4) 早退一次罚款10元。
旷工:
( 1) 迟到15分钟以上到班者, 以旷工半天论处, 但因公外出或请假经主管人员证明者除外;
( 2) 提前15分钟以上下班者, 以旷工半天论处, 但因公外出或请假经主管人员证明者除外;
( 3) 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
( 4) 委托她人或伪造出勤记录者, 一经查明属实, 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 5) 上班不签到者以旷工论处, 如有事不能签到可电话通知, 说明情况。
( 6) 旷工扣发当日工资, 加罚20元, 并给予记过处分, 另扣除考核3分;
( 7) 无故连续旷工2日或全月累计无故旷工3日或一年旷工达6日者, 给予解雇。
私自外出:
( 1) 员工外出办理业务须向本部门负责人说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 否则按私自外出处理;
( 2) 私自外出, 一次罚款10元, 并给予警告处分。
考勤计算起止日期: 每月1日至31日。联络处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记录考勤, 每月5日前将上月考勤统计表交至各分公司内勤人员。
( 二) 各地市联络处负责人由当业务员共同选举产生。联络处负责人每月增加200元津贴, 由总公司负担。
( 三) 各地联络处人员调离本地或离职要办理交接手续。联络处负责人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1、 所辖人员名册; 2、 未办及未了事项; 3、 主管财务及事务。交接由总公司行管部派人监交。业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1、 所经管的财物事务; 2、 未办及未了事项。交接由各分公司总经理派人监交。交接中如发生争执, 应由监交人写明事情经过, 会同移交人和接收人提出处理意见, 呈报上级主管核定。移交时接收人和监交人应按移交清册逐项点收清楚, 三方在移交清册上签字, 除三方各留一份外, 要另复印一份交总公司行管部存档。移交应亲自办理, 如因特殊情况, 不能亲自移交的, 经批准可指定负责人代为办理交接, 所有一切责任仍由原移交人负责。过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者, 责令于10日内交接清楚, 缺少的公物或致公司受损失者应负赔偿责任。
( 四) 其它: 未尽事宜均依UV公司制度汇编及员工手册规定办理。
三、 财务管理制度
( 一) 人员配备
结合当前实际情况, 公司驻各地市联络处为公司下属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 暂不配备专职财务人员, 其财务事项由总公司财务部和各分公司财务部集中管理。
公司驻各地市联络处负责人为其财务负责人,其职责权限如下:
1、 负责联络处备用金的保管;
2、 联络处业务人员费用初审;
( 二) 费用管理
1、 各联络处费用实行预算管理制度。
各地联络处负责人于每月25日前依据下月的业务计划编制下月的费用预算, 及时报送总公司财务部。
各联络处费用报销依据已经审批的费用预算执行。如有临时支出项目需追加预算的, 经总公司有关领导审核签批后报送总公司财务部。
总公司财务部负责各地市联络处费用预算执行情况的监控, 并于每月出具费用报表报送各地联络处负责人。
2、 备用金制度。
总公司财务部依据各地市联络处费用开支情况, 核定其备用金限额, 并报公司有关领导审批备案。如需调整限额, 由联络处负责人提出申请后报公司财务部审核, 经有关领导审批后备案。
各联络处负责人依核定的备用金限额办理借款手续, 并对资金的安全性负责。
各地市联络处备用金于每次费用报销时予以补足。
3、 联络处费用报销。
各地市联络处业务人员于报销相关业务费用时, 应于原始单据填制粘贴完毕后交于其联络处负责人进行初审, 由联络处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交由各分公司经理签批, 到各分公司财务部报销。
各地市联络处负责人定期将联络处的相关费用票据报送公司主管部门经理签批, 按照公司费用报销程序办理费用报销事宜。
各地市联络处电话费由各分公司承担, 由联络处负责人根据各分公司业务情况协调分摊, 每月报行管部。
4、 费用报销标准。
各地市联络处业务人员费用报销标准:
①驻外联络处的郑州户口人员在联络处工作期间, 每人每天生活费及市内交通费共补助20元, 补助费天数的计算, 按实际在联络处工作天数, 每月计算一次。以上人员无论因公因私回郑州, 一律不享受出差待遇。其因公到郑州市以外地区的费用报销, 按公司《出差管理规定》执行。
驻外联络处的当地户口人员在联络处工作期间不享受出差人员待遇, 其因公到联络处以外地市出差及到郑州办理公司事宜期间的费用报销, 按公司《出差管理规定》执行。
②长驻人员必须在当地租房住宿, 公司不再报销出差住宿费。住宿标准一月每套房不超过400元。公司鼓励各分公司人员合租住房, 以节约费用, 费用由各分公司协商分摊。
③联络处日常费用开支标准, 由总公司行管部根据各地市实际情况核定。项目如下:
房租、 电话费、 办公费、 其它日杂费用等。
本管理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原下发的各地市办事处管理办法同时作废。后附《联络人负责人工作职责》, 望各地联络处负责人遵守执行。
联络处负责人职责
一、 行政管理
1. 主持例会的召开, 安排专人负责做好会议记录, 并按时传真至各分公司。
2. 传达总公司的各种文件资料, 安排专人管理。收到文件资料后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3. 安排落实办公场所, 检查办公场所的环境卫生, 保证员工有一个良好的办公环境和办公秩序, 监督各分公司业务人员办公室行为规范的执行。
4. 负责签订租房合同及合同保管、 审核, 电水费、 房租交纳等。
5. 负责联络处固定资产、 办公设备、 办公家具的采购、 维修维护及办公场所的安全, 负有管理责任。
二、 人事管理
1. 监督执行公司考勤制度, 安排专人负责记录考勤, 并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考勤统计表传真至各分公司内勤处。
2. 组织员工学习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及最新管理办法等。
三、 财务管理
1. 每月25日前对办公场所的各项费用编制预算, 及时报送总公司财务。
2. 负责联络处备用金的保管。
3. 联络处业务人员的费用初审。
4. 每月将联络处住宿费、 电话费的分摊明细报公司行管部。
薪酬管理办法
为统一公司薪酬管理, 经公司办公会讨论, 报董事会同意, 制定此薪酬管理办法。公司各部门、 各分公司人员遵照执行, 如有特殊情况需报总公司行管部审批。
1. 公司员工的薪酬实行岗位给予制, 按其所任职务、 工作内容繁简及责任的轻重给予不同职等的薪资 。
2. 公司员工薪资分为9个职等, 每职等分15个薪级。( 薪级表可到公司行管部查询)
3. 公司各岗位按照工作内容、 性质区分, 划分为三大系列, 即行政综合系列、 技术系列、 市场营销系列。
行政系列包括行政管理部门、 综合服务部门和各业务部门的管理人员和综合服务人员;
技术系列包括售后服务部技术岗位和网络分公司的技术岗位;
市场营销系列包括公司所有从事市场推广、 进行销售业务活动的人员。
4. 同一系列中的岗位虽然所评职位等级一样, 但起点工资不完全一样。原则是市场营销系列起点工资最高, 技术系列介于市场营销和行政系列之间。
5. 同一系列新任各等职位人员, 原则上均按公司规定的所任岗位的职等最低薪级起薪, 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可提高其支薪薪级一至二级:
※其所具有的工作经验已超过该等所需专业工作三年以上。
※其所具有的能力特别优异, 而且是公司甚难罗致的人才。
6. 岗位派任的资格, 应符合该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和规定。如因工作需要, 致使派任者的资格未能完全符合公司规定者, 公司可给予权任。权任期为一年。在权任期中, 按比该岗位最低职等低一薪级的标准支付薪资 。权任期满成绩合乎工作要求者, 可免除权任, 改支该岗位标准的薪资。
7. 同一系列由低职等岗位调任高职等岗位工作, 应改支所调岗位职等的第一级薪级, 如原来薪资已超过所调岗位职等的第一薪级, 可改支较原薪资高一级的薪级。
8. 同一系列由高职等岗位调任低职等岗位工作, 应改支该低职等与原支薪资最接近的薪级。
9. 不同系列人员的调动, 原支薪点高于所调岗位的最低薪点者, 按原支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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