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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招标文件范文.doc

上传人:天**** 文档编号:4474276 上传时间:2024-09-24 格式:DOC 页数:23 大小:131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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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招标文件 22 2020年4月19日 文档仅供参考 河南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车间空气净化系统建设工程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项目编号:KQYY- -CS-0809 招标人:河南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八月 目录 一 招标邀请书 4 二 投标须知 5 三 技术标准及要求 8 1 执行规范及标准 8 2 工程质量保证要求 8 四 招标文件 8 1 总则 8 1.1 项目概况 8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9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9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9 1.5 投标费用说明 9 1.6 保密 9 1.7 语言文字 9 1.8 计量单位 9 1.9 投标预备会 9 2 招标文件 9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10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补正 10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11 3 投标文件 11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1 3.2 投标报价 11 3.3 投标有效期 12 3.4 资格审查资料 12 3.5 备选投标方案 12 3.6 投标文件的编制 12 4 投标 13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3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13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3 5 开标 13 6 合同授予 14 6.1 定标方式 14 6.2 中标通知 14 6.3 签订合同 14 7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14 7.1 重新招标 15 7.2 不再招标 15 8 纪律和监督 15 8.1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15 8.2对评标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15 8.3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15 9 投标保证金 15 10 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 16 五 附件 16 一 招标邀请书 : 现邀请你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参加河南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车间空气净化系统建设工程投标。 工程名称:河南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车间空气净化系统建设工程 招标项目概况:老车间(制剂车间、提取车间、前处理车间)室内洁净装修、空调净化系统、电气系统、工艺管道系统改造工程,新建丸剂车间室内洁净装修、空调净化系统、电气系统、工艺管道系统建设工程,新建药材库室内装修、通风系统、给排水系统建设工程。 工程质量:建设、改造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按照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方提供的图纸为依据,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内容依据国家现行规定( GMP、国家或行业现行标准)。投标单位采用的标准必须符合或高出招标文件要求或国家现行规定。 工期要求: 日历天。 请你单位于(下面时间为初步暂定时间,准确日期和地点,以最后通知为准。)在开标时间将投标文件带到开标会场。 年 8 月 28 日,上午 08:40 (北京时间,下同)递交投标文件,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8 月 28 日 9 时整,开标会议地点为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河南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邮政编码: 452392 联系人: 联系电话(手机): 邮箱: 年 8 月 21 日 二 投标须知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1 招标人 1.1.2 项目名称 河南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车间空气净化系统建设工程 1.1.3 建设地点 河南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院内 1.2.1 资金来源 自筹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老车间(制剂车间、提取车间、前处理车间)室内洁净装修、空调净化系统、电气系统、工艺管道系统改造工程,新建丸剂车间室内洁净装修、空调净化系统、电气系统、工艺管道系统建设工程,新建药材库室内装修、暖通系统、电气安装、给水系统建设工程。 1.3.2 计划工期 施工工期 日历天,请自报合理最短工期,工期作为评标重要项。 1.3.3 质量要求 见技术标准及要求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条件:凡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有执行工程能力的单位均可参加投标。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5.1 踏勘现场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 1.6.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6.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收到招标文件24小时内 1.6.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收到质疑后24小时内 1.7 分包 不允许 1.8 偏离 设计偏差:中标方的优化设计经设计院、招标方同意后允许偏离; 预算偏差:提出优化设计预算经协商确定后不允许偏离 工期偏差:提出施工进度表后不允许偏离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它材料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收到后24小时内 2.2.2 投标截止时间 年 8 月 28 日 10 时整(见邀请函)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 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收到修改补遗书48小时内 3.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它材料 澄清函、相关承诺及资信证明材料等文件 3.2.1 投标有效期 距投标截止日期30天 3.3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4.1 签字或盖章要求 1.在招标文件规定处盖章、签字; 2.盖章处要求盖单位法人章; 3.不能用签字章代替手写签字。 3.4.2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叁 份。 3.4.3 装订要求 1.装订成册,散页无效。 2.商务标与技术标分别装订密封。 4.1.1 密封袋 投标人自备,但须在密封袋注明。 4.1.2 封套上写明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 招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时间: 年 8 月 28 日 9 时; 招标地点: 5.2 开标形式 非公开开标形式,由评标小组根据综合分析情况决定中标单位。 6.1 投标保证金额数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 人民币:伍万元整。 6.2 投标费 无 7.1 送标方式 招标当日当面送达。 三 技术标准及要求 1 执行规范及标准 l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 ) l 《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591- l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l 《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l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备噪声功率级的测定工程法》GB9068-1998 l 《空气过滤器》GB/T12495-93 l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 》 l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l 其它与本项目相关的国家或行业最新法律法规 2 工程质量保证要求 2.1.1 投标单位必须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投标文件必须提出工程主要负责人个人简历及业绩。 2.1.2 投标单位必须提供投施工方案,施工方案须按照招标方提供的技术图纸进行设计,施工方案应与投标文件中的施工项目与费用一一对应,施工过程中除图纸发生变更造成的施工材料增加外不得追加其它任何费用。 2.1.3 投标单位必须提出临时设施和材料准备计划。为确保工程质量,提出进场设备与材料检验、试验项目和计划。 2.1.5 投标单位必须提出完整的施工进度计划,全部施工工程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其中投标单位必须编制详细的净化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进度计划的制定必须合理、能够保证质量。2.1.6 检测、试验随工程施工进展贯穿于工程施工全过程。投标单位必须提出整个施工过程检测、试验项目清单,同时提出质量控制点一览表。 3 施工材料及工艺要求参见《河南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净化系统建设工程URS》。 四 招标文件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投标须知。 1.1.3本标段建设地点:投标须知。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投标须知。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须知。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须知。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须知。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须知。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须知。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须知。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是收到招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单位。 1.5 投标费用说明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投标人须在 8 月 25 日(截止当日下午18:00整)前将投标保证金5万元(伍萬圆整)转入规定的账号。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技术标准和要求; (5)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内容。 根据本章第2.1 款、第3.1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同样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补正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须知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子邮件、传真等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须知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澄清。 2.2.4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小组能够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小组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2.5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6 评标小组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能够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小组的要求。 2.2.7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小组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能够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2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须知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修改。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报价表及详细报价依据、清单;(必须按我公司提供的模板及项目来填写,不得私自改动,有异议请提前沟通。特别指出材料项目的品牌如有异议请提前沟通) (4)施工组织设计方案(项目负责人简历以及施工人员架构); (5)临时设施和材料准备计划; (6)进场设备与材料检验清单; (7)整个施工过程检测、试验项目清单以及质量控制点一览表; (8)资格审查资料; (9)承诺书; (10)投标须知规定的其它材料; (11)投标人对投标该项目优势、劣势的自我情况简要分析。 (12)投标人假设中标后的合同草案。 3.1.2 投标须知未规定的但能够对本次招标活动产生积极影响的其它文件可另作说明。 3.1.3 为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再次申明投标报价表及详细报价依据、清单必须按我公司提供的模板及项目来填写,不得私自改动,有异议请提前沟通。特别指出材料项目的品牌如有异议请提前沟通,私自改动有作为废标的可能。 3.2 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的施工费用按照规定的相应计费标准合理充分考虑工程施工的实际工作量、技术含量、难易程度、复杂性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竞争性报价。需进行外采购的设备必须另作详表明确标明设备参数,厂商及联系电话。 3.2.2 投标报价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投标人的工程施工费用应涵盖合同规定的所有责任:包括收集资料,现场踏勘,设计,制订工程纲要,进行施工,采购设备,设备安装,验收,提交资料,与设计单位、总包单位、协同施工单位的配合,后续服务等内容。本次报价采用清单报价,报综合单价。 投标人应认真按综合单价报价表中所列的工程子目填写综合单价和合价。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合价的工程子目,将被认为是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清单报价表其它子目的单价或合价中,投标报价中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机械进退场费、管理费(含财务费)、总包管理配合费、利润、税金以及应考虑的风险金等一切费用。 合同的计价模式将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模式。 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本工程所需的一切材料、设备均由中标人自行采购、运输和保管。 3.2.3 工程结算时,双方依据完成任务的质量以及提前约定,确定最终施工费用。 3.2.3 接受承兑比例,税票种类、名称、税率,请提前与某药业沟通。 3.2.4 质保金比例,各项工程分类具体质保时间,质保金支付时间,请提前与某药业沟通。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须知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 3.4 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领取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实施本招标项目的要求,具备承担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5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须知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小组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能够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 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2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须知。 3.6.3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须知。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6.4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须知规定。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它内容见投标须知。 4.1.3 未按本章第4.1.1 项或第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见投标须知。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须知。 4.2.3 除投标须知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投标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能够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6.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 条、第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招标人在投标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须知规定的地点非公开开标,由评标小组根据综合分析情况决定中标单位。 6 合同授予 6.1 定标方式 6.1.1 除投标须知规定评标小组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小组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候选人。 6.1.2 中标文件所使用材料、设备种类、型号、品牌以及工程量并不作为招标方授予合同的最终选择,招标方有权利根据设计需求变更与施工过程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6.2 中标通知 6.2.1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中标的投标人另行通知,但不作相关解释。 6.2.2投标人确认接到投标邀请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见条款1.5.2)办理缴纳投标担保金,超过规定时间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6.3 签订合同 6.3.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 天内,招标人对中标人进行考察和审计,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考察和审计情况是否相符,确定是否订立书面合同。如确定与投标人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6.3.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经考察和审计,不与投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向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6.3.3 投标人接到本招标文件后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即视为同意本招标文件做出的约定项与中标之后签订的施工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并愿意遵守本招标文件做出的约定项。 7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7.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 个的; (2)经评标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7.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不再进行招标。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她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2对评标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小组成员不得收受她人的财物或者其它好处,不得向她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3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她人的财物或者其它好处,不得向她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 投标保证金 9.1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并采用下列形式: (1)银行转账到指定账户; (2)现金。 9.2 投标人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提交到河南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指定银行、账户,并由河南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收据,过期不予受理。 开户名称:河南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账 号: 电 话: 9.3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接到中标结果通知后次日依据保证金缴纳手续进行无息退还或在投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结束后7日内依据保证金缴纳手续进行无息退还。 9.4 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9.4.1投标人在确认参加招标工作而且按照招标方规定投递了标书,应当对自己的报价进行负责,在中标结果公示之前未经招标方同意、未经招标方授权修正标价或其它不正当行为妨碍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 9.4.2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 10 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见投标人须知。 五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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