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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钢总厂设备管理制度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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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10发布 2014-09-10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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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 厂级设备管理制度 8
炼钢总厂设备综合管理制度(设备及公用设施划分制度) 8
炼钢总厂关于机构调整后机械设备管理职责划分管理制度 18
炼钢总厂关于机构调整后电器设备管理职责划分管理制度 23
炼钢总厂关于机构调整后天车及吊葫芦设备管理职责划分管理制度 28
炼钢总厂关于机构调整后氧枪维修管理制度 32
炼钢总厂备件材料验收管理规定 33
炼钢总厂备用设备管理制度 35
炼钢总厂设备点检定修管理制度 36
炼钢总厂专业检查管理制度 38
炼钢总厂设备包机管理考核办法 38
炼钢总厂设备点检工作评比管理规定 39
炼钢总厂设备点检综合管理制度 39
炼钢总厂设备管理、能源指标体系及考核原则 42
炼钢总厂空调使用管理规定 48
关于空调维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50
炼钢总厂天车专项安全管理制度 51
炼钢总厂天车隐患整改分类 52
钢总厂挖掘机、铲车、拆炉车、叉车、拖拉机管理规定 52
炼钢总厂车辆管理制度补充规定 58
电机修复管理制度 60
电机修复管理补充规定 61
设备点检管理体系督查评比管理规定 61
炼钢总厂设备点检维修反馈管理规定 65
电磁搅拌器管理规定 66
炼钢总厂遥控器的使用管理规定 68
检修作业通用规定 69
炼钢总厂停台设备看管、保卫管理办法 73
二、 炼钢作业区设备管理制度 75
炼钢作业区操作人员的点检管理规定 75
三、 连铸作业区设备管理制度 78
降温设备管理规定 78
大包回转台管理规定 79
风动送样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80
设备检修管理规定 81
电器专业检查管理规定 82
设备润滑管理规定 83
备件提报、验收、领取管理制度 85
变压器管理规定 86
M.C.C管理规定 87
低压配电室管理规定 88
连铸自动拉钢规定 89
电磁搅拌维护使用规定 90
末端电磁搅拌使用管理规定 91
现场油品管理规定 92
离线检修设备管理规定 93
4#机非正弦点检维护标准 93
钢水连续测温系统操作规程 94
连铸作业区设备点检制度 96
连铸作业区设备点检维护标准 97
连铸作业区点检挂牌制度 102
连铸作业区水、电、气管理规定 103
连铸作业区煤气设施点检管理规定 105
四、 精炼作业区设备管理制度 105
关于10吨小吊的操作管理规定 105
精炼皮带管理规定 106
五、 准备作业区设备管理制度 107
精炼炉设备规定 107
精炼炉液压站检修规定 108
精炼炉维修开关水操作 109
钳工管理规定 109
维修人员对设备的点检执行规定 110
轮碾机使用规定 110
准备钳工检修作业规定 111
液压站管理规定 112
准备钢包使用规定 112
备件管理制度 113
六、 运行作业区设备管理制度 114
天车工使用扳手管理规定 114
作业区三级专业检查管理规定 114
四班天车工承包天车的管理规定 115
点检站职责与制度 116
值班电、钳、仪表工管理考核规定 117
设备点检规定 118
卷扬机管理规定 119
设备润滑管理规定 119
天车磨电道管理规定 120
备件管理规定 121
低配室管理规定 122
油品使用管理规定 122
托轨梁及走台管理规定 123
七、 净化作业区设备管理制度 124
净化作业区点检及设备润滑管理规定 124
净化作业区关于煤气排水器的维护管理制度 125
净化作业区关于降温设施的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126
净化作业区关于设备润滑的管理制度 127
净化作业区关于二文喉口液压站的管理制度 128
净化作业区关于设备检修的管理制度 129
高压水枪管理规定 131
净化作业区关于布袋除尘器设备运行管理规定 132
净化作业区关于水处理设备运行管理规定 133
净化作业区关于污水处理设备运行管理规定 133
八、 电气作业区设备管理规定 135
电气作业区点检管理制度 135
十字开关维护管理规定 136
九、 耐火作业区设备管理制度 137
耐火作业区点检管理规定 137
竖窑设备维护润滑管理规定 138
一、 厂级设备管理制度
炼钢总厂设备综合管理制度(设备及公用设施划分制度)
二炼钢区域:
1. 设备划分:
(1)设备科负责所有的机械、电气、氧气、氮气、氩气、压缩风、蒸汽、天然气、煤气等动力设施的管理。
(2)各工段操作使用的设备由各工段负责管理,具体划分如下:
炼钢作业区:混铁炉及附属设备、脱硫站及附属设备、转炉及倾动减速机、氧枪系统、散装料系统(高位料仓以下设备)、下烟道及其附属设备(包括吹氧水箱、下料口、活动烟罩上升下降金属软管、活动烟罩升降装置本体及附件、活动烟罩供水、回水金属软管)、活动烟罩、炉后扒渣机及其液压站、炉后钢水倾翻车及其液压站、2#拆炉机、3#拆炉机、5吨合金翻斗车(三部)、一次阀门站、混铁炉烘烤、脱硫站5吨吊葫芦
精炼作业区:、6#LF精炼炉、7#LF精炼炉、8#LF精炼炉、RH精炼炉、风动送样现场接收装置及区域管路、厂房内二次除尘相关设备管道及阀门、精炼炉铁道、精炼炉10吨吊葫芦
供应科:1—3号皮带机高位料仓及其除尘阀门、德工5吨铲车1台、山工5吨铲车1台、厦工3吨铲车1台、大连5吨叉车1台、合金料仓设备、合金烘烤炉、插扣机、解放3吨自卸车、。
准备作业区:炉底铁道、37.5米两台5吨氧枪吊葫芦、在线钢渣车及其备用车、废钢车、车间使用专用吊具、清渣厂10吨废钢电磁吸盘、风动送样泵房及管路、化验室设施、钢渣粒化设备(含水处理设备)、过跨废钢铁道、100吨过跨车、过跨铁道、1#拆炉机、小挖掘机、3吨龙门吊、清渣厂电磁吸盘、钢包、铁包、煤气烤包系统及其煤气管路阀门、1-4#自吸泵、办公楼水管路。炼钢作业区、精炼作业区负责本作业区设备操作、四班点检、设备卫生、润滑等工作;准备作业区负责炼钢作业区、精炼作业区、供应科、电气作业区机械设备的专业点检、维修、润滑等工作。
连铸作业区:连铸车间所有设备、管路、阀门等,包括出坯用C形钩、3吨龙门吊、中间罐烘烤、水口烘烤、风动送样现场接收装置及区域管路、中间罐、中间罐倾翻系统及除尘横移装置;连铸电气、旋流井电气;办公楼区域的暖气。
运行作业区:所有天车(含与天车钢丝绳相连的龙门钩)、两部16+16天车电磁吸盘、所有厂房顶天车检修用吊葫芦、天车磨电道、天车电气、及自天车低压配电室出线接线开关以后部分的电气线路(含开关)、厂房照明顶棚照明设施及线路、厂房顶部母线排、负责所有吊葫芦的电气维修工作(连铸除外)、精炼跨10吨吊葫芦、混铁跨脱硫用5吨吊葫芦
净化作业区:一次除尘系统、二次除尘系统、泵房、污水处理、除尘系统净化工段负责的主管路、汽化冷却烟道(炼钢作业区负责部分除外)、下烟道排污系统(排污阀及管路等)、蓄热器、中压循环泵、水泵房5吨吊葫芦、一次风机房16吨吊葫芦、管廊自吸泵、潜水泵、事故水塔(注:烟道备件计划提报由净化工段负责)、旋流井。
电气作业区:所有电气设备(除连铸、运行作业区外)的点检、保养与维修、风动送样(电气)、办公用电气、仪表、自动化等。注:电机由各单位自行负责备用,各类电磁阀由各单位负责(线圈及线路由电工负责)。
供应科:铁合金系统、1-3#散状料皮带机、5吨铲车2部、3吨铲车1部、自卸车1部、叉车、废钢场电磁吸盘、插扣机
2. 水管路划分:
(1)自来水:二炼钢内自来水主管道、消防管道由净化作业区负责,以主厂房为界,厂房外管路由净化作业区负责,厂房内支管道按区域由各使用工段负责,其中我厂主控楼自来水设施、澡堂设施按照安全科下发的《关于第二炼钢厂公共设施维护管理细则》执行。
(2)循环水:从泵房到管廊出口的第一道阀门前所有管路、阀门由净化作业区负责;第一道阀门后(含阀门)管路阀门由各使用工段负责,若涉及两个单位以上使用水源,水量大的单位负责二级主管路,支路由使用作业区负责(含支点处)。
3. 氮气、氩气、氧气、压缩风、蒸汽、天然气管路:
(1)公司管网与二炼钢接点至一次阀门站(含储气罐、一次阀门站)部分由炼钢作业区负责。
(2)高压氮、氧枪用氧、底吹氮气、转炉、精炼用氩气管路、辅助用氧、压缩空气、低压氮气主管路由炼钢作业区负责。
(3)辅助用氧、压缩空气、低压氮气支管路由各使用作业区负责(含支点),厂房东北侧20m3空气储气罐及附属管路由连铸作业区负责。
(4)蒸汽外送管路、二炼钢检修外来蒸汽切断由净化作业区负责。
(5)从蒸汽外网上接的支管路由使用作业区负责。
(6)RH炉蒸汽使用管路从汽包到RH炉第一组阀门为界(包括阀门)属于精炼作业区,阀前管路属于净化作业区。
(7)天然气管路主管路由精炼作业区负责,自厂房外阀门起。支管路由使用作业区负责。
(8)其他未列出的动力管网均由各使用单位负责,新增设备由设备科划分。
4. 二次除尘管路划分:
(1)厂房外主管路由净化作业区负责。
(2)厂房内部管路及阀门由各使用作业区负责,分界点为厂房外侧与主管路对接处。
5. 一次除尘管道划分:
一次除尘管道全部由净化作业区负责(包括阀门)。
6. 煤气系统(管路、阀门、安全装置):
(1)各作业区使用的转炉煤气支管路由各使用作业区负责。
(2)煤气设施电动阀组电控设施:
炼钢作业区:1#电动阀组(10千伏对面);2#电动阀组(2# DN800电动阀组主要控制混铁炉用煤气、铁包烘烤、钢包烘烤、合金烘烤,位于二炼钢上钢跨西侧底料仓西);
连铸作业区:3#电动阀组(3# DN800电动主阀组主要控制,连铸平台中包烘烤、水口烘烤、准备地面中包烘烤。位于二炼钢厂除氧间西侧)。
准备作业区:4#电动阀组(4# DN900电动主阀组主要控制准备大干式料中包烘烤、中包烘烤、连铸平台东西中包烘烤、水口烘烤;小干式料烘烤、钢包烘烤、RH精炼炉用气。位于新连铸出坯跨东北角处)。
净化作业区:一次风机机后的4个大型电动阀组分别为5#(1#风机房东南侧)、6#(备用风机换向联络用)、7#(放散塔北侧)、8#,由净化工段负责管理。
精炼作业区:新建RH精炼炉煤气设施由精炼工段负责。设施由DN200手动阀组起至RH精炼炉所用全部管网、阀门。
7. 厂房划分:
各车间负责的厂房包括厂房立柱、钢平台、厂房顶部、彩钢瓦、窗户、天窗等。
炼钢作业区:混铁跨、加料跨、转炉跨(平台所在部分)、37.5米氧枪通道以南(含通道)、主控楼(厂房结构部分)。
精炼作业区:上钢跨(1#精炼炉以西及3#精炼炉所在部分)、炉子跨RH炉所在部分,炉子跨平台以西。
准备作业区:废钢跨、清渣跨、、上钢垮(1#精炼炉以东部分、3#精炼炉以西区域、过跨铁路以东区域
连铸作业区:连铸跨、连铸平台区域厂房、出坯跨、连铸车间区域内电缆沟。
运行作业区:所有厂房跨天车走台、大车道轨、托轨梁、上天车及厂房走台梯子。
净化作业区:泵房、污水处理、一次除尘风机房、二次除尘风机房、管廊、事故水塔、37.5米汽包间厂房。
电气作业区:10KV开关站、所有变压器室、配电室(连铸MCC除外)、所有电缆沟(连铸电缆沟以出坯跨的地面管廊出口为界,地上为连铸工段负责)。
供应科:底料仓、合金料仓区域、3#皮带机通廊、37.5米氧枪通道以北。
8、 照明系统:
炼钢作业区:
1、 加料跨内外所有照明灯。
2、 混铁跨内外所有照明灯。
3、 老主控楼3楼走廊照明。
4、 转炉炉底照明。
精炼作业区:
1、 上钢跨内外所有照明灯。
2、 高跨内外所有照明灯(RH炉跨、精炼跨)。
连铸作业区
1、 出坯跨内外所有照明灯。
2、 连铸跨内外所有照明灯
3、 连铸区域自行安装的所有照明灯。
准备作业区
1、 厂房东侧外部照明灯。
2、 清渣场厂区内外所有照明灯。
运行作业区
a) 天车车体所有照明灯。
b) 负责更换所有主厂房顶棚和天车走台以上(不含天车走台)的照明灯。
电气作业区
1、 老主控楼4、5层照明。
2、 新、老主控楼所有外部照明。
3、 高低压配电室等所有照明。
4、负责更换除运行、连铸范围内的所有照明灯
净化作业区
1、净化车间区域室内、外照明。
2、转炉各层平台净化所属照明及东楼梯照明(37米平台除外)。
生产技术科
新主控楼3层走廊及门厅照明。
管理科
1、新主控楼6层走廊。
2、主控楼楼梯间、卫生间及1楼门厅照明。
安全科
1、 厂房内、外所有照明的监督、检查。
设备科
新主控楼5层走廊及门厅照明。
供应科
1、废钢跨内外所有照明灯。
2、转炉37米平台所有照明。
3、废钢场照明
照明灯由提报单位负责。
8. 配电箱、动力箱、操作箱使用管理分工:
原则:第一原则为谁使用谁管理,第二原则为设备在谁的负责区域谁负责。配电箱、动力箱、操作箱等箱内接线、卫生由电器车间负责,箱体的卫生及防护由使用单位负责,连铸作业的配电箱、动力箱、操作箱的箱内箱体卫生、接线自己负责。各个工段具体负责情况如下:
炼钢作业区:
(1) 混铁跨所有的配电箱、动力箱、操作箱(除天车动力箱外)。
(2) 加料跨所有的配电箱、动力箱、操作箱(除天车动力箱外)。
(3) 转炉跨转炉平台各层平台炼钢所属设备的配电箱、动力箱、操作箱。
(4) 负责区域内水、气、煤气、蒸汽等管路的电动阀门(盲板阀等)的配电箱、操作箱。
精炼作业区:
(1) 上钢跨7#精炼炉(包括7#精炼炉)以西所有的配电箱、动力箱、操作箱及钢车操作箱(电缆屋附近的天车动力箱除外)。
(2) 上钢跨8#精炼炉所有的配电箱、动力箱、操作箱及钢车操作箱(电缆屋附近的天车动力箱除外)。
(3)炉子跨RH炉所有的配电箱、动力箱、操作箱及钢车操作箱。
准备作业区:
(1)清渣场内的配电箱部分、动力箱、操作箱
(2) 上钢垮(7#精炼炉以东部分、8#精炼炉以西区域、过跨铁路以东区域)的配电箱、动力箱、操作箱。
(3) 所负责区域内的电动阀门(盲板阀等)的配电箱、操作箱。
运行作业区:
(1) 运行钳工屋使用的配电箱、动力箱,及清渣场磨电道电源配电箱、出坯跨电机库配电箱。
(2) 所有厂房内的天车动力箱。
(3) 所负责区域内的设备、阀门(盲板阀等)的配电箱、操作箱。
净化作业区:
(1) 所负责设备的电动阀门(盲板阀等)的配电箱及其它厂房外的配电箱、动力箱、操作箱。
(2) 除氧间内所有的配电箱、动力箱、操作箱。
连铸作业区:
(1) 连铸跨所有的配电箱、动力箱、操作箱(电缆屋附近的两个天车动力箱除外)。
(2) 出坯跨所有的配电箱、动力箱、操作箱(天车动力箱除外)。
(3) 所负责区域内水、气、煤气、蒸汽等管路的的电动阀门(盲板阀等)的配电箱。
(4) 旋流井处的配电箱、动力箱、操作箱。
供应科:
(1)、37米及底料仓的配电箱、动力箱、操作箱。
(2)、所负责区域内的电动阀门(盲板阀等)的配电箱、操作箱。
10. 厂房各区域排水泵归属划分:
(1)、清渣周边自吸泵由准备作业区负责;编号如下:1号泵、2号泵(炼钢钳工屋南)、3号泵(2#铁路东)、4号泵(1#铁路西、清渣厂房内),5号泵(清渣场西侧)、6号泵(钢渣喷淋自吸泵)、7号泵8号泵(清渣场西南角2台泵)
(2)、管廊排水泵由净化作业区负责。
(3)、运行钳工屋门前泵由运行作业区负责
(4)、出坯跨电缆沟排水自吸泵由连铸作业区负责。
炼钢总厂关于机构调整后机械设备管理职责划分管理制度
一炼钢区域:
根据炼钢总厂2013年11月19日会议精神及设备管理要求,特对机构调整后转炉及精炼炉设备划归准备作业区管理后的设备管理职责进行了如下界定,望各部门认真学习,尽职尽责、恪尽职守,对本单位所负责的各类设备进行认真管理,确保我厂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为我厂精益化生产提供有效保障。
一、 精炼炉设备的管理
1. 1-5#精炼炉液压站内的设备(含潜水泵)管理工作由准备作业区负责,液压站卫生由精炼作业区负责,精炼炉液压站吊葫芦机械部分由准备作业区负责,电器部分由运行作业区负责;
2. 1#、2#精炼炉钢车2台,3#、4#精炼炉钢车3台,5#精炼炉钢车2台合计7台钢车的管理工作由准备作业区负责,含设备的点检、维护、维修、备件的提供等;上述7台钢车的卫生清理、钢车电缆领用、钢车电缆防护均由精炼作业区负责;钢车道轨的更换及备件准备等由准备作业区负责,钢车卫生清理工作由精炼作业区负责。
3. 4#连铸运钢东车、运钢西车合计2台钢车的管理工作由准备作业区负责,含设备的点检、维护、维修、操作、备件供应、钢车卫生清理、钢车电缆领用、钢车电缆防护等;运钢东西车道轨的管理工作由准备作业区负责;运钢东西车电缆卷筒管理由准备作业区负责。
4. 1-4#精炼炉总供水系统以东高配西侧马路中心线为界,中心线以东由净化作业区负责,中心线以西由准备作业区负责。
5. 1-5#精炼炉水冷烟罩、除尘集烟罩、导电横臂、升降油缸、电极夹头等设备的卫生均由操作工负责,设备的点检、维护、维修、备件提报均由准备作业区负责。
6. 1-5#精炼炉水冷系统(包含变压器冷却水系统)的管理工作,包括设备点检、维护、维修、备件提报均由准备作业区负责。
7. 精炼炉变压器用油水冷却器只有在更换时由运行作业区负责,其它情况下的点检、维护、维修工作由准备作业区负责;电气作业区同样负有对变压器室内的冷却水系统的点检责任。
二、 煤气烤包、冷修包、热修包及吹氩站设备的管理
1. 上钢跨卧式烤包、准备跨卧式烤包及立式烤包设备的管理工作由准备作业区负责,电器部分由电气作业区负责。
2. 精炼炉吹氩站的设备操作由精炼作业区负责,机械设备维护及维修由准备作业区负责,电器设备维护及维修仍由连铸作业区负责。
3. 冷修、热修包机械设备由准备作业区负责,电器设备由电气作业区负责。
三、 铸盆厂房设备的管理
1. 铸盆厂房机械设备管理由准备作业区负责,电器设备的管理由电气作业区负责。
2. 铸盆厂房天车由准备作业区操作,由运行作业区维修。
3. 铸盆厂房小吊由准备作业区管理,包括操作、点检、维护、维修。
四、 清渣场设备
1. 清渣场机械设备的管理工作由准备作业区负责,电器设备由电气作业区负责。
2. 清渣场1-5#天车由准备作业区操作,由运行作业区维修。
五、 转炉设备的管理
1. 转炉系统机械设备的管理由准备作业区负责,电器设备由电气作业区负责。
2. 转炉悬挂周围卫生、炉底稀油站卫生、炉壳卫生等均由炼钢作业区负责。
3. 1-4#转炉炉底钢渣车、钢车线钢车、渣车线钢车的设备管理工作均由准备作业区负责,包括设备的操作、点检、维护、维修。
4. 转炉氧枪水阀的操作由炼钢作业区负责。
5. 氧枪水、气系统流量计、电子式电动调节阀备件及管理均由电气作业区负责,更换由准备作业区负责。
6. 活动烟罩系统卫生及钢丝绳加油-操作工;
7. 3楼至28米卫生区,以中间位置为界,东侧卫生、散装料系统卫生由炼钢作业区负责,西侧卫生由净化作业区负责。
8. 更换氧枪、移氧枪时,由准备作业区钳工负责,由炼钢操作工配合(开小吊、开关氧气阀门、氧枪水阀门等)。
9. 修好的氧枪往28米平台吊运工作由运行作业区负责。
10. 氧枪维修由准备作业区负责,因焊缝漏水责任由维修工负责,因氧枪鼻子化或用氧管割坏枪,责任由操作工负责。
11. 氮封盘下面的三个支撑抓,原则上不允许在线烧,要求更换下氧枪以后再烧焊处理;如因特殊情况需在线烧焊处理时,必须停炉,并且操作工配合。
12. 钢车上面的小渣盆准备使用时要注意,要求每班换3个(每座转炉在吹炼12炉以上的情况下),其它生产条件变化时,为了确保钢车好用,及时更换。
13. 如因炼钢清炉壳造成砸断吹氩管,责任炼钢;其它情况下砸断吹氩管,责任准备。准备要定期对炉底滑板进行维护,确保其使用角度等正常。
14. 炼钢用设备检修时,炼钢、准备都要安排专人监护。
15. 更换氧枪绳子、坠砣绳子时,炼钢安排至少2名操作人员帮助准备共同更换。
16. 散装料系统大仓上料工作由供应负责,因进去杂物造成大料仓损坏或堵塞,责任由供应负责;因进杂物造成大料仓堵塞或堵料需清理大料仓时,准备钳工、供应操作工、炼钢操作人员都要共同清理。
17. 28米及各皮带卫生、换托辊由供应科负责,更换28米皮带由准备作业区负责,供应科配合。
18. 28米单斗系统钢丝绳加油、滚筒加油、滑道加油,由供应科负责,设备维修由准备作业区负责。
六、 脱硫站设备
1. 脱硫站各类机械设备的管理维护由准备作业区负责,各处设备卫生由炼钢作业区负责。
2. 脱硫站铁水车、渣盆车的操作由炼钢作业区负责,设备维修由准备作业区负责;铁水车、渣盆车用电源线的领用及防护由炼钢作业区负责,控制线由电气作业区负责;脱硫站铁道的使用及管理由炼钢作业区负责,由准备作业区负责维修及更换,铁道备件由准备作业区提供。
3. 扒渣机卫生、链条加油、油箱卫生、更换扒渣头、倾翻钩卫生、防溅罩卫生、计量罐卫生均由炼钢作业区负责。
4. 脱硫站喷枪的使用及更换由炼钢作业区负责,包括备件提报。
5. 精炼炉化验室、炉前化验室机械设备由准备作业区负责,电器设备由电气作业区负责。
七、 以上规定由设备科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2013/12/01)。
炼钢总厂关于机构调整后电器设备管理职责划分管理制度
一炼钢区域:
根据炼钢总厂2013年11月19日会议精神及设备管理要求,特对机构调整后的电器设备管理职责进行了如下划分,望各部门认真学习,尽职尽责、恪尽职守,对本单位所负责的电器仪表自动化设备进行认真管理,确保我厂各类电器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为我厂精益化生产提供有效保障。
八、 变压器的管理
1、 1#、2#连铸机变压器; 4#连铸机1#、2#变压器合计4台变压器仍由连铸作业区负责管理,包括点检、维护、维修。
2、 主厂房1#、2#变压器;混铁炉6#、7#变压器;风机房8#变压器(给铸盆厂房及清渣场天车用)一台;耐火回转窑1#、2#变压器;西泵房9#、10#变压器;除尘风机5#变压器、连铸水处理11#、12#、13#、14#变压器、1-5#精炼炉变压器,合计20台变压器由电气作业区负责管理,包括点检、维护、维修。
3、 所有变压器(精炼炉变压器除外)的高压电缆、控制电缆部分以高配室外墙为界,墙内部分至高压柜端由电气作业区负责,墙外至变压器端由使用单位(以上主要指连铸作业区和运行作业区)负责。
4、 主厂房配电室、混铁炉配电室给天车的供电系统,以现场最后一道开关为界,开关及上、下端压线均由运行负责,上端电缆至配电室部分由电气作业区负责;但配电室内给外部天车供电的主要开关操作由运行作业区负责;因天车系统问题(如颤车或超负荷等)造成配电室内给天车供电的主要开关跳闸,责任由运行作业区负责;因低配室内给天车供电的主要开关本身问题,或给现场最后一道开关的主电缆问题造成的故障,责任由电气作业区负责。其它区域(如4#连铸低配室、1#连铸低配室、700风机低配室等)给天车供电的配电柜仍然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来执行,即在其它低配室内给天车供电的主要开关仍由运行作业区自行负责。
九、 高压配电室的管理
1、 东高配室、西高配室、南高配室、耐火回转窑高配室、二次除尘高压间、1-5#精炼炉高压间合计10个高压间内的设备管理工作全部由电气作业区负责;包括设备的点检、维护、维修以及设备的卫生清理工作均由电气作业区负责。
十、 低压配电室及操作室的管理
1、 1#、2#连铸低配室由连铸作业区负责管理,主要指点检工作,其中给1#、2#冲渣泵房供电的主要开关由电气作业区负责,给出坯跨天车供电的主要开关由运行作业区负责;4#连铸机低配室由连铸作业区负责管理,主要指点检工作,其中给1-4#精炼炉低压设备包括风机、钢车、4#水处理低配室、4#冲渣泵房电气设备供电的开关由电气作业区负责,给4#连铸机天车供电的开关由运行作业区负责;制作组内给公司称房供电的配电室的日常管理工作由连铸作业区负责,这些仍按照原规定执行。
2、 加料跨南电源低配室(位置在炉前走廊2#炉位置)的管理工作由运行作业区负责;700风机低配室内西侧给清渣场及铸盆厂房天车供电的配电柜由运行作业区负责。
3、 主厂房低配室:1)由电气作业区建立点检表,电气作业区负责该配电室内所有电气设备的点检、维护、维修工作;2)运行作业区负责对配电室南侧给天车供电的配电柜内的开关的操作;3)上述配电室内的卫生及门锁均由电气作业区负责。
4、 混铁炉低配室:1)由电气作业区建立点检表,电气作业区负责该配电室内所有电气设备的点检、维护、维修工作;2)运行作业区负责对配电室内东西两侧给天车供电的配电柜内的开关的操作;3)上述配电室内的卫生及门锁均由电气作业区负责。
5、 原1#连铸及北侧小屋给5#精炼炉供电的低配室,现在由电气作业区负责管理,包括:点检、维护、维修。
6、 压风机低配室、脱硫站1-3层低配室3个、700风机低配室、1-4#水处理低配室、西泵房低配室两个、污水低配室、汽化低配室、1-4#炉电磁站、1-5精炼炉低配室、二次除尘低配室、脱硫风机低配室、1-5#精炼炉风机低配室、1#、3#冲渣泵房低配室、铸盆厂房低配室、耐火区域所有低配室的点检、维护、维修均由电气作业区负责。1)以上低配室和操作室设置在一块的,低配室内的卫生及门锁由使用单位负责,包括:3#、4#、5#精炼炉低配室、电除尘1#、2#低配室及高压风机操作室、700风机低配室、二次除尘操作室、西泵房低配室、汽化低配室、铸盆厂房低配室、1#回转窑操作室西侧低配室、2#回转窑下方风机低配室、竖窑操作室南侧低配室、竖窑上料处低配室、连铸1-4#水处理低配室、1#-3#冲渣泵房低配室;2)其它低配室的卫生及门锁工作由电气作业区负责。
7、 脱硫站一层低配室、脱硫站二层给钢车供电的低配室的点检、维护、维修工作由电气作业区负责,卫生、门锁由炼钢作业区负责;1#、2#精炼炉底部一层低配室的点检、维护、维修工作由电气作业区负责,卫生、门锁由精炼作业区负责。
十一、 电缆沟的管理
1、 一炼钢所有的电缆沟及架空电缆桥架分别由运行、连铸、电气负责,附图纸。
2、 职工综合更衣楼东北角至4#连铸机区域至4#连铸机变压器南侧河沟南沿区域电缆沟由连铸作业区负责。
3、 职工综合更衣楼东北角往南至压风机室南侧走道(往原电二走的路)南沿区域电缆沟由电气作业区负责。
4、 职工综合更衣楼东北角往东至4#水处理处电缆沟由电气作业区负责。
5、 压风机室南侧走道(往原电二走的路)南沿至1#连铸机出坯跨最南头区域电缆沟由连铸作业区负责。
6、 3#连铸机冷床南侧电缆沟至3#MCC门前电缆沟至1#、2#精炼炉低配室门口电缆沟由连铸作业区负责。
7、 1#、2#精炼炉低配室门口至1#、2#精炼炉除尘风机处电缆沟由电气作业区负责。
8、 东高配至压风机变压器电缆沟过马路段、东高配至1#2#水处理四台变压器处电缆沟由电气作业区负责。
9、 西高配至9#、10#变压器、5#、8#变压器、脱硫风机、6#、7#变压器、主厂房1#、2#变压器、二次除尘风机处电缆沟均由电气作业区负责。
10、 第2至9项中由电气作业区负责的电缆沟,防护或管理过程中,如需钳工或电气焊工负责,由电气作业区提出,炼钢、精炼、准备、除尘等单位必须无条件配合,或由设备科统一安排。
11、 耐火区域地面所有电缆沟均由电气作业区负责管理,耐火作业区无条件配合电气作业区进行电缆沟管理。
十二、 现场配电盘的管理
1、 连铸区域所负责的配电盘仍由连铸自行负责管理。
2、 炼钢、准备、精炼、耐火、净化区域现场的配电箱管理工作由使用单位自行负责,主要指表面的卫生、门子的开关、防护工作;配电箱内部线路由电气作业区负责。
3、 以上区域如需增加新配电盘时,由使用单位自行负责制作,内部配线工作由电气作业区负责;如需购买新配电盘时,由使用单位提出使用功能,由电气作业区提报备件计划。无论是自行配盘还是购买新配电盘,费用均由使用单位自行负责。
十三、 高压电机的管理
1-4#水处理泵房6台、脱硫风机1台、二次除尘2台、一次除尘4台、回转窑2台的点检、维护、维修等管理工作由电气辅助作业区负责,包括电机轴承的加油润滑工作和轴承备件的准备,电机备件提报工作由使用单位负责(一炼净化、耐火作业区)。
十四、 煤气中心一加压站电气设备的维修工作由电气作业区负责,所有备件、检查、日常维护由煤气中心一加压站自行负责,电气作业区只负责电气设备的维修工作。
十五、 其它低压电机的管理
1、 炼钢、精炼、准备作业区所使用的电机备件计划由准备作业区负责提报,由电气作业区负责接线和检测,电机到货后由准备作业区通知电气作业区对电机进行摇测。
2、 耐火、净化作业区使用的电机备件计划分别由耐火、净化作业区提报,由电气作业区负责接线和检测,电机到货后由耐火、净化作业区通知电气作业区对电机进行摇测。
十六、 各类数据采集系统的维护、维修工作由电气作业区负责,机械工作由相应单位的钳工或电气焊工负责配合;天车称重系统的电器、仪表由电气作业区负责,安装传感器等工作由运行作业区负责。
十七、 摄像头、监视器、显示器、讯响器等均由使用单位提报,由电工负责接线。
十八、 准备、精炼、炼钢、供应、净化、耐火等单位使用电焊机时由电气作业区负责接线;运行作业区使用电焊机时,由运行作业区自行接线。
十九、 中夜班,耐火作业区的电器设备由电气作业区负责,准备、精炼、炼钢、供应、净化等处电器设备由运行作业区中夜班电工负责。
以上规定由设备科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2013/11/29)。
炼钢总厂关于机构调整后天车及吊葫芦设备管理职责划分管理制度
一炼钢区域:
根据炼钢总厂2013年11月19日会议精神及设备管理要求,特对机构调整后的天车、电动吊葫芦设备管理职责进行了如下划分,望各部门认真学习,尽职尽责、恪尽职守,对本单位所负责的设备进行认真管理,确保我厂各类天车、电动吊葫芦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为我厂精益化生产提供有效保障。
一、 所有天车的电气、机械部分都由运行作业区负责。
二、 48m³空压机5t电动吊葫芦停用,本车由运行作业区管理。
三、 炼钢上枪(电梯处)2t电动吊葫芦、4#转炉炉底2t电动吊葫芦、北100t天车附着的3t电动吊葫芦、南100t天车附着的3t电动吊葫芦、一次除尘风机10t电动吊葫芦、上钢跨北10t电动吊葫芦、备件组3t电动吊葫芦、合金烘烤烘干室5t电动吊葫芦电气、机械部分都由运行作业区负责。
四、 合金料仓(南)5t电动吊葫芦、合金料仓(北)5t电动吊葫芦、28m南3t电动吊葫芦、28m北3t电动吊葫芦、4#转炉上枪南3t电动吊葫芦、4#转炉上枪北3t电动吊葫芦、精炼炉南5t电动吊葫芦、精炼炉北5t电动吊葫芦、脱硫颗粒镁间2t电动吊葫芦、铸盆厂房2t电动吊葫芦机械部分由准备作业区负责,电气部分由运行作业区负责。
五、 1#连铸水处理2t电动吊葫芦、3#连铸水处理1t电动吊葫芦、28m南5t电动吊葫芦(南吊装孔)、4#转炉28m西南5t电动吊葫芦(北吊装孔)、4#连铸水处理3t电动吊葫芦、脱硫除尘风机10t电动吊葫芦、转炉泵房3t电动吊葫芦、东软水站1t电动吊葫芦机械部分由除尘车作业区负责,电气部分由运行作业区负责。
六、 耐火备件库5t电动吊葫芦机械部分由耐火作业区负责,电气部分由运行作业区负责。
七、 属于运行作业区使用的卷扬机,地面配电箱由运行作业区管理;炼钢、准备、净化、精炼、耐火作业区的卷扬机地面配电箱由电气作业区负责。
八、 所有小吊的地面配电箱,如果该配电箱内电器元件全部给小吊供电,则该配电箱由运行作业区负责;如果该配电箱内同时有给其它非小吊设备供电的电器元件,则该配电箱由电器作业区负责管理,包括点检、维护、维修。
九、 附:责任分工明细表。
炼钢总厂(一炼)天车及电动葫芦明细表
分管单位
序号
起重量 (主、付钩)
起升高度
安装地点
厂内编号
机械
电器
操作
1
63/10t
12/14m
加料跨北1#
YL-1
运行
运行
运行
2
63/10t
12/14m
加料跨北2#
YL-2
运行
运行
运行
3
63/10t
12/14m
加料跨北3#
YL-3
运行
运行
运行
4
20/5t
12/14m
加料跨北4#
YL-4
运行
运行
运行
5
15/5t
12/14m
加料跨北5#
YL-5
运行
运行
运行
6
30t
12/14m
加料跨北6#
YL-6
运行
运行
运行
7
30/5t
12/14m
准备跨北1#
YL-8
运行
运行
运行
8
30/5t
12/14m
准备跨北2#
YL-16
运行
运行
运行
9
50/10t
17m
准备跨北3#
YL-11
运行
运行
运行
10
20/5t
12/14m
准备跨北4#
YL-12
运行
运行
运行
11
63/10t
12/14m
上钢跨北1#
YL-13
运行
运行
运行
12
63/10t
13m
上钢跨北2#
YL-14
运行
运行
运行
13
63/10t
13m
上钢跨北3#
YL-15
运行
运行
运行
14
63/10t
13m
上钢跨北4#
YL-66
运行
运行
运行
15
63/10t
13m
上钢跨北5#
YL-67
运行
运行
运行
16
15/3t
16/18m
过渡跨北1#
YL-17
运行
运行
运行
17
15/3t
16/18m
过渡跨北2#
YL-18
运行
运行
运行
18
15/3t
16/18m
过渡跨北3#
YL-19
运行
运行
运行
19
15/3t
16/18m
过渡跨北4#
YL-20
运行
运行
停用
20
15/3t
16m
连铸出坯跨北1#
YL-21
运行
运行
运行
21
15/3t
16m
连铸出坯跨北2#
YL-22
运行
运行
运行
22
15/3t
16/18m
连铸出坯跨北3#
YL-23
运行
运行
运行
23
16/3.2t
16/18m
连铸出坯跨北4#
YL-24
运行
运行
运行
24
15/3t
16/18m
连铸出坯跨北5#
YL-25
运行
运行
运行
25
20/5t
12/14m
清渣北1#车
YL-26
运行
运行
准备
26
20/5t
12/14m
清渣北3#车
YL-27
运行
运行
准备
27
20/5t
12/14m
清渣北4#车
YL-28
运行
运行
准备
28
30t
13
清渣2#天车
YL-73
运行
运行
准备
29
3t
6
备件组
Y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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