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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容管理局规章制度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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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容管理局规章制度 65 资料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本人改正或者删除。 合肥新站综合开发试验区 市容管理局、 城管执法分局、 广场办、 文明办 市容管理局规章制度目录 第一部分 局机关规章制度目录 1、 局( 办) 工作职责‥‥‥‥‥‥‥‥‥‥‥‥ 4 2、 局领导岗位职责‥‥‥‥‥‥‥‥‥‥‥‥‥ 4 3、 周安排月计划制度( 暂行) ‥‥‥‥‥‥‥‥ 5 4、 考勤制度( 暂行) ‥‥‥‥‥‥‥‥‥‥‥‥ 6 5、 宣传报道制度( 暂行) ‥‥‥‥‥‥‥‥‥‥ 8 6、 食堂管理制度‥‥‥‥‥‥‥‥‥‥‥‥‥‥ 10 7、 驾驶员管理规定‥‥‥‥‥‥‥‥‥‥‥‥‥ 11 第二部分 执法大队规章制度目录 8、 执法大队工作制度‥‥‥‥‥‥‥‥‥‥‥‥13 9、 大队长工作职责‥‥‥‥‥‥‥‥‥‥‥‥‥14 10、 副大队长工作职责‥‥‥‥‥‥‥‥‥‥‥ 15 11、 执法中队工作职责‥‥‥‥‥‥‥‥‥‥‥‥15 12、 中队长工作职责‥‥‥‥‥‥‥‥‥‥‥‥‥16 13、 执法队员工作职责‥‥‥‥‥‥‥‥‥‥‥‥16 14、 执法大队考勤制度‥‥‥‥‥‥‥‥‥‥‥‥17 15、 对讲机使用制度‥‥‥‥‥‥‥‥‥‥‥‥‥19 16、 工作纪律规定‥‥‥‥‥‥‥‥‥‥‥‥‥‥20 第三部分 文明创立办公室规章制度目录 17、 新站试验区文明委办公室工作职责‥‥‥‥‥‥23 18、 合肥市新站试验区创立文明城市考评办法‥‥‥23 19、 文明创立办公室主要职责‥‥‥‥‥‥‥‥‥‥26 20、 文明创立办公室主任工作职责‥‥‥‥‥‥‥‥27 21、 文明创立办公室综合事务管理员工作职责‥‥‥28 22、 文明创立办公室考核事务员工作职责‥‥‥‥‥29 第四部分 城管指挥中心规章制度目录 23、 城管指挥中心职责‥‥‥‥‥‥‥‥‥‥‥‥‥30 24、 指挥权限‥‥‥‥‥‥‥‥‥‥‥‥‥‥‥‥‥31 25、 新站区市容局应急处理制度‥‥‥‥‥‥‥‥‥31 26、 城管指挥中心工作制度‥‥‥‥‥‥‥‥‥33 28、 城管指挥中心投诉件办理工作流程‥‥‥‥‥34 第五部分 环卫所规章制度目录 29、 环卫所工作职责‥‥‥‥‥‥‥‥‥‥‥‥‥37 30、 环卫所所长工作职责‥‥‥‥‥‥‥‥‥‥‥38 31、 环卫所工作人员工作制度‥‥‥‥‥‥‥‥‥38 32、 环卫工人文明作业规范 ‥‥‥‥‥‥‥‥‥42 33、 环卫工人责任制考评细则 ‥‥‥‥‥‥‥‥ 43 34、 环卫人员作息时间一览表 ‥‥‥‥‥‥‥‥ 46 35、 新站区道路清扫保洁管理规定‥‥‥‥‥‥‥47 36、 环卫所考评奖励制度‥‥‥‥‥‥‥‥‥‥‥48 37、 ”牛皮癣”清理管理规定‥‥‥‥‥‥‥‥‥52 38、 环卫物资采购、 入库、 发放制度‥‥‥‥‥ 52 39、 机械化清扫、 收集车辆管理规定‥‥‥‥‥ 53 40、 垃圾运输车管理制度‥‥‥‥‥‥‥‥‥‥ 55 41、 公厕管理制度‥‥‥‥‥‥‥‥‥‥‥‥‥‥59 42、 果皮箱管理办法‥‥‥‥‥‥‥‥‥‥‥‥‥60 43、 电动车和对讲机管理制度‥‥‥‥‥‥‥‥‥61 第一部分 局机关规章制度 局( 办) 工作职责 ( 一) 市容管理局工作职责 负责全区市容秩序、 环境卫生管理和督查工作。 ( 二) 行政执法分局工作职责 负责全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主要是市容、 规划、 市政、 园林、 环保等方面的执法工作。 ( 三) 广场办公室工作职责 负责火车站广场的秩序管理及广场设施的使用、 维护等。 ( 四) 区文明办公室工作职责 负责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组织、 指导、 协调、 督察和评选表彰工作。 局领导岗位职责 ( 一) 局长( 主任) 岗位职责 主持市容局( 执法分局、 广场办、 文明办) 全面工作。 ( 二) 副局长岗位职责 协助局长工作, 分管行政执法和环境卫生工作。 新站市容管理局周安排、 月计划制度( 暂行) 为做好全局工作, 加强工作科学化、 规范化、 制度化建设, 提高全局依法办事、 勤政为民、 工作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 根据《合肥新站试验区管委会机关绩效考评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 现制定局周安排、 月计划制度( 暂行) , 内容如下: 一 、 制定工作计划要善于抓住工作要点和重点, 语言简明扼要; 制定工作总结, 既要明确取得的成绩, 也要明确存在的不足以及需要局领导协调解决的问题;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外公布的信息要数据准确、 表述清楚、 内容无误。 二、 行政执法大队、 环卫所、 城管指挥中心和文明创立办公室每周五下午将下周的工作安排, 每月25日将本月工作总结和下月的工作计划, 经各处室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城管指挥中心汇总, 由城管指挥中心提交局领导审阅同意后挂到内网上, 按照管委会机关绩效考评暂行办法的要求, 周安排、 月计划分别于每周一下午下班前、 每月的5日前在内网公布。 三、 周安排、 月计划由城管指挥中心负责汇总, 承办人凌媛, 相关的电子文档请传至邮箱: , 联系电话: 4259428。 局各处室承办人分别为: 行政执法大队李叶青; 环卫所方诚; 城管指挥中心贺宗明; 文明创立办公室张静。 四、 各处室要根据管委会机关绩效考评的要求, 落实相关责任, 切实履行职责,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当前各项工作的总体部署, 把工作落到实处, 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 确保各项工作的全面完成。 市容管理局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二日 新站区市容管理局考勤制度( 暂行)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工作作风, 提高工作效能, 严格组织纪律, 根据《合肥新站试验区管委会机关绩效考评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结合我局实际, 制定本制度。 一、 考勤原则 坚持从严要求, 客观公正, 实事求是的原则。 二、 考勤范围 局机关、 执法大队机关人员、 环卫所机关人员、 文明创立办公室和城管指挥中心人员( 人员名单详见附表) 。 三、 考勤地点和方式 考勤地点设在局四楼会议室, 使用指纹考勤机实施考勤。 四、 考勤要求 1、 考勤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八点十分以前, 夏季下午十五点十分以前, 冬季下午十四点四十分以前。 2、 考评对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考勤, 不得无故迟到、 早退。 3、 考评对象如因特殊情况( 如: 开会、 在路面巡查、 督察等) 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考勤, 须提前向指挥中心请假。 4、 执法中队和环卫所工作性质特殊, 环卫所和各执法中队工作人员( 执法大队和环卫所机关以外工作人员) 分别由执法大队和环卫所自行组织实施考勤。 五、 奖惩与实施 1、 城管指挥中心每月对考勤情况进行通报。凡无故迟到、 早退的, 每次罚款200元, 罚款交城管指挥中心; 全年没有一次无故迟到、 早退的, 局里将视情况给予奖励。 2、 局机关的考勤由城管指挥中心组织实施, 具体由李萍负责, 联系电话: 4239554, 。 新站试验区市容管理局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一日 附: 参加局机关考勤人员名单 一、 局领导: 宋华龙、 侯诗云。 二、 执法大队: 陆军、 李叶青、 凌高松、 周定军、 冯守国、 涂珺玥。 三、 环卫所: 方军、 方诚、 刘成霞、 沈雅丽。 四、 文明办、 指挥中心: 蔡建春、 贺宗明、 李萍、 刘正菊、 朱秋萍、 凌媛、 李凌茹、 何华、 韩涛、 葛定坤、 张静。 新站区市容局宣传报道工作办法( 暂行)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各项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 提高市民群众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知晓度和认可度, 构建和谐的城市管理关系, 现制定新站区市容局宣传报道工作办法。 一、 宣传报道内容 宣传工作要紧密联系城管执法、 环境卫生、 文明创立工作实际, 报道在各方面工作中的先进做法和工作一线人员的先进事迹。 二、 宣传报道组织 文明办将管委会下达的全年宣传报道任务分配给执法大队、 环卫所、 文明办和城管指挥中心, 由各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宣传报道工作一般以文明创立工作简报的形式编发, 发至各相关单位和对口上级部门( 合肥市市容局、 合肥市文明办) , 同时上传新站试验区市容管理局网站。对工作中特别突出的先进做法或专项性的活动, 由区文明办联系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执法大队、 环卫所、 文明办和城管指挥中心负责宣传报道的人员分别为: 凌高松、 方诚、 张静、 贺宗明。 建立文明创立宣传报道工作联络员制度。建立区文明委成员单位、 市级以上文明单位、 街道、 社居委的工作网络, 由各单位的联络员将先进典型做法或事迹及时提供给区文明办, 由文明办编发创立简报、 组织新闻媒体宣传、 上传市容局网站或”文明在线”网站。 三、 宣传报道要求 为提高宣传报道的严肃性, 我局建立宣传报道专人负责制度, 由局领导确定专人负责对外信息发布, 任何工作人员在没有得到局领导授权的情况下, 不得擅自接受新闻媒体的采访, 违者将视具体情况给予处罚。 四、 宣传报道奖励办法 每年年终, 由文明办根据局内各部门宣传报道任务完成情况对各部门进行考评, 评选出宣传报道工作先进个人, 颁发证书, 给予奖励。 根据文明委成员单位、 市级以上文明单位和街道的文明创立信息报送的质量和数量, 评选出文明创立信息报送先进个人, 颁发证书, 给予奖励。 食堂管理制度 一、 食堂工作人员职责: ( 一) 热爱本职, 掌握一定的烹饪技术, 做好服务工作。 ( 二) 定期体检, 持证、 着装上岗, 注意个人卫生, 勤理发, 勤剪指甲。 ( 三) 做好餐具清洗和消毒工作, 确保食堂设施整洁卫生, 做到无苍蝇、 无蟑螂、 无异味。 ( 四) 做好生、 熟食品分类存放等卫生工作。 二、 食堂根据就餐人员名单, 安排相关采购。为确保饭菜质量, 应到正规的农贸市场、 商场采购食品, 严禁采购腐烂、 变质食品, 采购的食品交专人验收, 月底结帐。 三、 食堂应严格按照指挥中心每月提供的就餐人员名单提供服务, 不得擅自扩大就餐人员范围。 四、 就餐时间: 中午12: 00。就餐人员应遵守就餐秩序, 不得大声喧哗, 提倡节约, 反对浪费。 五、 就餐人员严重违反就餐规定的, 取消就餐资格。 驾驶员管理规定 为加强驾驶人员管理工作, 确保安全、 优质、 高效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特制定本制度。 一、 驾驶员聘用必须经区劳动人事局审查, 并经技术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 驾驶员保持相对稳定, 但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整。 三、 驾驶员应服从车辆调度,不准借故拖延和拒不出车。 四、 爱护车辆, 精心保养,认真维护, 保持车内外清洁卫生。 五、 驾驶员要对自己驾驶的车辆要进行定期检查, 发现故障要立即检修。如需进厂修理或更换零部件的, 应先到内勤室领取并填写车辆维修单, 修理费在500元以下的由分管局长审批, 500元以上由局长审批。车辆修理好后, 必须持厂家出具所更换部件的清单、 发票, 经指挥中心审核, 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如报销的修理项目与事先申报的修理项目不符, 要说明情况, 否则不予报销。 六、 不准私自用车和酒后开车。无特殊情况, 驾驶员完成当天工作后, 应将及时停放到指定地点。 七、 如在执行公务中发生交通事故, 应根据交警部门的判定来核定责任。除保险公司赔偿应该承担的费用外, 余下的费用由肇事者按照所负的责任承担一定的费用。如私自用车发生事故, 造成的损失由驾驶员承担, 并给予辞退。 八、 驾驶员发生下列违纪现象之一, 一律辞退: (一) 不服从领导管理, 严重无组织, 无纪律; (二) 不经批准擅自驾车外出或擅自将车辆借与她人使用; (三) 因工作渎职或借岗位之便假公济私给单位造成较大经济损失; (四) 在领导和职工中造成恶劣影响的。 九、 驾驶员必须以服务为宗旨, 遵守工作纪律, 坚守工作岗位, 严于律己, 做到不该问的不问, 不该说的不说。 第二部分 执法大队规章制度 执法大队工作制度 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试验区内市容、 规划、 市政、 园林、 流动摊点、 机动车乱停放( 机动车道路除外) 、 环保等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 工作制度如下: 一、 驻街道中队日常工作由大队、 街道统一调配、 指挥, 大队负责业务上的指导和督察, 遇管委会重大行动, 由执法分局统一安排。 二、 执法大队机动中队负责处理广告、 工地违停、 站前广场、 胜利广场、 渣土的专项整治和执法, 并定期上路督察, 发现问题应及时反馈给街道并及时予以处理。 三、 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 做到有问题不推诿, 不扯皮, 各中队加强联系, 遇有困难互相帮助。 四、 做到依法行政, 不粗暴执法, 在执法过程中各中队应统一发放相关法律文书。 五、 检查市容许可项目服务情况, 严格执行我局市容许可项目限时办理制度, AB岗制度, 首席代表制度, 督促落实。 大队长工作职责 一、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 政策和上级组织的有关决定、 指令、 通告及指示精神, 并在全体执法人员中加以全面落实。 二、 组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措施, 并落实到中队、 各职能室; 检查计划完成情况, 并及时进行修正、 调整; 组织督促年度考评和奖励工作, 保证计划的顺利完成。 三、 开展队员政治教育活动, 抓好业务培训、 法制建设、 军事训练、 行政管理等工作, 做到有设想、 有计划、 有措施、 分工明确、 安排合理、 检查及时, 按期完成各项任务。 四、 定期召开业务会议, 对执法中重大业务事项, 提交业务会讨论经过, 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按程序予以审批。 五、 组织学习城市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 提高队伍的法制观念及依法办事水平, 精通业务, 使全体队员有较强的行政执法能力。 六、 密切联系群众, 关心队员生活, 倾听队员意见和工作建议, 及时解决她们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七、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 完成创立文明城市活动中所担负的各项任务。 副大队长工作职责 一、 深入现场了解情况, 指导各中队职能部门的执法工作。 二、 协助大队长完成分管的各项工作。 执法中队工作职责 一、 宣传贯彻城市管理中的法律法规, 对辖区内进行巡视监察, 每天巡视不得少于4次。 二、 检查管辖区内违法行为的单位或个人的证照及内容。 三、 发现违反城市管理的行为时, 及时发出违章通知书, 认真填写违章类型、 面积及损坏程度, 督促违章单位或个人接受处理。违章发现及时率要达到95%以上。 四、 对违章案件进行处理。违章处理率要达到 95%以上。 五、 完成大队指令性任务, 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提高自身素质和法制意识, 维护集体荣誉。 中队长工作职责 一、 负责本队的政治思想和管辖区域内的工作, 组织实施上级交付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 带头执行并检查督促本队人员遵守大队各项规章制度。 三、 检查、 考核本队人员工作情况, 认真组织填写巡视日报表。 四、 组织本队人员学习政治、 文化和业务知识及 法律法规知识。 执法队员工作职责 一、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 法规、 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 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二、 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 法规、 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三、 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 法规、 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四、 市政管理方面法律、 法规、 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五、 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 法规、 规章规定的对露天娱乐场所、 沿街商业门点产生噪声污染的行政处罚权。 六、 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 法规、 规章规定的对流动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七、 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 法规、 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道路行为( 不含机动车占用机动车道) 的行政处罚权。 八、 省人民政府决定调整的其它行政处罚权。 执法大队考勤制度 一、 为严明工作纪律, 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 保证大队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特制定本制度。 二、 大队执法、 执勤人员应自觉遵守本制度, 做到不迟到、 不早退、 不擅离岗位。 三、 各中队、 室应指定专人负责考勤, 考勤表应张榜公开并每日如实填写, 月底交大队办公室和街道分管领导。各中队负责人应对考勤表严格审查, 审查不严格, 将追究中队负责人责任。 四、 大队指派专人对全队人员进行不定期考勤, 考勤时队员应在自己的岗位, 否则视同缺席处理。 五、 执法、 执勤人员有事需请假, 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 请假经批准后将请假条及时交考勤人员, 以便备查。 六、 请假批准权限: 1.请假一天, 由中队负责人审批; 2.队员请假半天, 其它队员请假三天内, 由中队负责人签署意见后, 大队长审批, 三天以上的由局分管领导审批; 3.驻街道中队负责人( 含副职) 请假由大队审批, 报局领导、 街道分管领导; 七、 执法、 执勤人员请婚、 丧、 探亲假, 按管委会相关规定执行, 同时需履行手续, 经本中队负责人签署意见街道分管领导审批, 婚假、 探亲假必须在请假的当年内一次休完。 八、 队员请病假, 需经医生同意, 并持有医院病休证明。 九、 奖惩: 1.每月迟到、 早退或擅离岗位一次, 扣20元, 两次或迟到30分钟扣50元, 并予以警告, 三次报执法分局予以解聘; 2.每月病、 事假达两天者, 扣50元, 每月病、 事假达三天者, 扣100元; 3.执法队员、 执勤人员不允许有旷工现象发生。执勤人员凡旷工半天扣除当月所有奖金及补贴, 旷工一天至三天( 含三天) 以内, 扣发当年年终有关奖金和补贴, 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旷工三天以上者, 除按1-3天者处罚外, 并给予行政处分, 情节严重者劝其离队或解除聘用关系。执法人员若违反上述规定则上报管委会和执法分局, 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4.违反本制度, 干扰、 破坏大队执行本制度者, 将视情节轻重和态度给予必要处分, 情节严重者劝其离队或解除聘用关系; 5.全月满勤者, 由街道考评后酌情考虑给予奖励或安排调休。全年满勤者其记录将作为年终评优条件, 执法分局及大队还将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 十、 本制度自 元月1日起执行。 对讲机使用管理制度 为加强工作中各中队的联动性、 高效快速地处理新站区城市管理执法中的工作, 特制定本制度。 一、 对讲机在日常使用中应严格按照说明书进行操作, 确保机器的正常运行。 二、 大队和各中队队员在工作期间应按照工作时间( 早7: 00-晚22: 00) 开关对讲机, 集中行动另行通知, 做到有呼必答, 保持通讯畅通, 确保信息准确、 及时的传达和沟通, 通畅率跟年终考核挂钩。 三、 对讲机应按规定使用专用的通讯频道( 1) 频道。 四、 队员在工作期间不得占用通讯频道讨论非工作事宜。 五、 队员在非工作期间不得私自将对讲机带离单位, 也不准擅自将对讲机借于她人使用。 六、 队员在进行工作调动时, 对持有的对讲机应做好移交工作, 并履行签字手续。 七、 使用对讲机时应注意文明用语, 言语要简明扼要。 八、 对讲机及配件应妥善保管, 按要求对对讲机进行维护, 给电池及时充电。 九、 对讲机是单位固定资产, 在工作期间要合理使用, 注意防水、 防摔, 对人为因素造成损坏或丢失的, 应按价赔偿。 工作纪律规定 一、 为严格队伍管理, 认真履行职责, 完成上级赋予的各项任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结合我队实际, 特制定本规定。 二、 全队人员应自觉遵守本规定, 严格执法, 文明执法, 树立良好执法形象。 三、 队员工作应服从分配, 在工作中必须服从命令听指挥, 做到令行禁止, 雷厉风行。 四、 队员必须爱岗敬业, 工作认真负责, 一丝不苟, 不得敷衍了事, 消极怠工。 五、 队员在执行公务中, 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按照执法程序秉公执法, 不得玩忽职守, 严禁滥用职权。 六、 队员在执法过程中要耐心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坚持严格执法, 文明执法, 礼貌待人, 避免与对方发生冲突。 七、 队员在工作时间内不准嬉笑打闹、 聊天、 打瞌睡, 不准在工作时间内办私事。 八、 队员在执行公务和工作中禁止饮酒。 九、 队员应尊敬领导, 遇事请示、 汇报。队员有困难问题、 意见或建议, 可经过正常渠道反映。 十、 队员之间应加强团结, 互相尊重、 互相帮助, 严禁队员之间发生争吵现象。 十一、 严禁队员在办公室内追逐打闹、 大声喧哗; 工作时间不许在办公室嬉笑聊天、 下棋玩扑克、 打瞌睡; 个人的办公室设施及各类物品、 资料、 衣帽等应按规定摆放整齐、 有序, 自觉保持办公室环境的肃静、 整齐、 卫生。严禁随地吐痰、 乱丢杂物。 十二、 严禁队员赌博、 参加封建迷信和国家明令禁止的其它活动。 十三、 队员应爱护公物, 故意损坏公物者, 必须按价赔偿, 情节严重者, 视情节给予处分。 十四、 驻街道中队违反工作纪律及考勤制度者, 由街道负责予以惩处。 第三部分 文明创立办公室规章制度 合肥新站试验区文明委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 制定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规划和活动计划; 二、 负责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组织、 指导、 协调、 督察和评选表彰; 三、 广泛组织开展各类精神文明创立活动; 四、 及时研究发现精神文明建设的新情况、 新问题, 掌握动态, 为区党工委、 管委会提供决策参考; 五、 做好上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贯彻落实; 六、 负责区文明委文件的起草和有关会务的筹备工作, 完成区文明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合肥市新站试验区创立文明城市 考评办法 为深入持久、 扎实有效地开展文明城市创立工作, 进一步强化区内有关文明创立主体的责任, 不断提高创立水平, 使创立工作规范化、 制度化, 特制定本考评规定。 一、 考评对象 按照”属地管理、 以块为主、 条块结合”的原则, 考评对象为三个街道办事处和区文明委各成员单位以及其它责任单位等。 二、 考评内容和标准 ( 一) 《安徽省文明城市测评标准》中涉及的内容; ( 二) 合肥市文明委印发的《安徽省文明城市实地考察项目操作细则表》中涉及的内容; ( 三) 新站区文明城市创立百分制考评细则表。 三、 考评办法 (一) 建立考评组织。成立由试验区管委会分管领导为组长, 区文明办主任为副组长, 并从区党工委、 区文明办、 区市容管理局( 执法分局) 、 长淮、 方庙、 七里塘街道办事处、 合肥火车站、 汽车客运总站等单位抽选相关人员组成的新站试验区创立文明城市工作考评小组。 (二) 实行分类量化考评。 考评种类分街道办事处和相关区直( 驻区单位) 创立责任部门( 单位) 两种类型, 并实行百分制量化。 1、 街道办事处: 区考评小组每月采用随机明查的方式对三个街道范围内的创立工作, 实行量化考评一次。具体方法是对照百分制考评细则内容( 见附页) 实地、 逐项打分。月末按照: 考评组实地考评分×50%+区市容局( 执法分局) 考评分( 执法百分制考评分值×25%+环卫百分制考评分值×25%) , 量化出街道办事处当月创立工作的综合考评分数。 2、 区直( 驻区单位) 创立责任部门和单位: 区考评组每半年组织三个街道办事处对试验区内的创立责任部门( 驻区单位) 进行一次文明单位的百分制考评。年末, 区考评组将以两次考评的平均数对相关单位作出创立工作总体评价。 四、 奖惩 ( 一) 街道办事处 1、 区文明办将计提每月拨付给街道环卫创立预算资金的10%作为考评奖励资金, 按分值折算出单位奖( 罚) 金额。每月考评分值80分为合格分, 超出的分数按照每分对应的奖励金额予以兑现, 80分以下的则扣除当月的考评奖励资金。 2、 创立工作被省、 市文明创立上级部门、 管委会领导批评、 媒体通报批评1次的, 扣5分。被通报表扬的则加5分, 加减分不超过20分; 同样的内容不累加( 减) 分数。 3、 考评结果连续两次低于80分的, 给予区内通报批评, 直至取消区级文明单位资格, 并不得参加次年的市级文明单位申报。 ( 二) 区直( 驻区单位) 创立责任部门和单位 年末, 区文明委按照相关责任部门( 单位) 的综合得分情况给予奖惩。分值为80分为合格分, 80分以下的给予通报批评, 并不得参加次年的市级文明单位申报, 80分以上的按照区文明委设定的每分奖励金额计发奖励资金。同样实行加减分制, 方法与对街道办事处考核方式相同。 本考评办法由区文明办公室负责解释。 文明创立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 贯彻中央、 省、 市和试验区工委、 管委会有关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有关方针、 政策和重要决定。 二、 搞好调查研究, 分析新站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对策和建议。 三、 研究、 制定新站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总体规划、 年度计划和工作措施, 对全区文明创立活动进行指导协调, 并督促检查贯彻落实。 四、 深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广泛开展以思想道德建设为核心的各类教育和实践活动。 五、 抓好全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协调有关部门, 以活动为载体、 以培养”四有”新人为目标, 积极开展内容鲜活、 健康向上的社会实践活动。 六、 负责全区创立文明城区、 文明街道、 文明社区、 文明小区、 星级文明户、 文明行业、 文明单位等创立评选活动, 分析研究总结创立活动的新情况、 新问题, 推广新经验。 七、 负责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的评比、 考核、 命名、 表彰和管理工作。 八、 负责全区文明创立工作的督察、 考评、 考核和公告发布。 九、 负责起草、 印发有关精神文明建设的各种文件、 通知、 计划、 总结等材料。 十、 负责有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文件、 材料的收发登记、 传阅、 立卷、 归档工作。 十一、 负责区文明委日常工作, 完成试验区党工委、 管委会和市文明办交办的其它工作。 文明创立办公室主任工作职责 1、 主持文明创立办公室全面工作。 2、 负责做好调查研究, 分析新站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对策和建议。 3、 协助区文明委领导对全区文明创立活动进行统筹协调和业务指导, 制定文明创立工作制度和要点。 4、 协助区文明委领导做好中央、 省、 市精神文明建设专项活动的组织、 实施。 5、 负责区文明委日常工作。 6、 完成试验区党工委、 管委会和市文明办交办的其它工作。 文明创立办公室综合事务管理员工作职责 1、 负责抓好全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2、 负责抓好全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3、 负责做好全区文明创立工作的宣传。 4、 组织开展好各种文体活动。 5、 负责起草、 印发有关文明创立工作的文件、 通知、 计划、 总结等材料。 6、 负责文明创立材料的传阅、 发放、 归档。 7、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文明创立办公室考核事务员工作职责 1、 负责制定文明创立考核方案。 2、 负责全区创立文明街道、 文明社区、 文明单位等创立评选活动。 3、 负责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的表彰和管理。 4、 负责做好文明创立工作的督察、 督办。 5、 负责建立、 健全文明委成员单位和辖区文明单位考评档案。 6、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四部分 城管指挥中心规章制度 新站试验区城管指挥中心职责 一、 负责全区城市管理工作的统一组织、 指挥、 协调及突发事件的报告和应急处理; 二、 负责全局系统的通信联络、 信息传递、 指令传达等工作; 三、 负责市长热线、 城管热线、 政民直通车、 网上办案等投诉件的受理、 登记、 督办、 回复和反馈。 四、 负责纪工委、 效能办、 信访局转办投诉件的办理。 五、 负责市民来局信访的接待和投诉电话事件的接听、 办理。 六、 督促检查各中队人员当班情况, 并做好登记; 七、 负责每日工作日志的整理工作; 八、 定期对全区城管工作情况进行收集, 整理、 分析, 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九、 负责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指挥权限 为了适应紧急处理公务的需要, 切实提高统一指挥、 快速反应、 合成作战的能力, 完成和协助局领导实施指挥作战的任务, 指挥使享有如下指挥权, 受令部门须无条件执行。 直接指挥权: 根据局长授权和工作需要, 有权直接向队、 所、 室下达应急处理指令。 先期处理权: 因突发事件情况特别紧急, 有权下达前期处理指令, 同时向管委会总值班室和局领导汇报。 统一调度权: 根据局长授权和工作需要, 打破辖区域和分工界限, 指挥调动相关人员快速到达集结地点执行任务。 调用装备器材权: 在特殊情况下, 经局领导同意, 有权调用各业务部门的机动车辆、 通信设备、 摄影器材, 为紧 急公务服务。 新站区城管指挥中心应急处理制度 为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 切实提高统一指挥、 快速反应、 合成作战的能力, 完成和协助局领导实施指挥作战的任务, 突发事件的处理由指挥中心根据局领导的授权具体组织实施。 一、 应急人员组织调配 区城管指挥中心在接到上级领导应对突发事件的指令需集结相关人员, 应当在最短的时间内, 按照领导的要求, 通知相关责任单位, 告知指定集结地点、 集结时间、 集结人数, 明确着装、 携带装备等要求, 指令下达要简明扼要、 直接、 快速、 准确, 以传真、 电话或对讲机的方式直接或逐级传达。根据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不同, 能够经过以下途径集结人员: 1、 在工作时间内, 城管指挥中心接到上级领导应对突发事件指令需集结相关人员时, 立即通知执法大队、 环卫所、 文明办、 城管指挥中心主要负责人, 集合各部门的在岗工作人员30分钟内就位。 2、 在值班时间内, 城管指挥中心接到上级领导应对突发事件指令需集结相关人员时, 立即通知执法大队、 环卫所、 文明办、 城管指挥中心主要负责人, 集合各部门的值班工作人员30分钟就位。 3、 在工作时间、 值班时间以外时, 应对突发事件实行备勤工作制。在工作时间、 值班时间以外, 城管指挥中心接到上级领导应对突发事件指令需集结相关人员时, 立即通知执法大队、 环卫所、 文明办、 城管指挥中心主要负责人, 由各部门负责人召集本部门的备勤工作人员30分钟就位。 局领导、 二级机构负责人和各中队负责人作为第一备勤人员, 应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 执法大队、 环卫所、 文明办、 城管指挥中心分别安排20名、 4名、 1名、 3名工作人员作为第二备勤人员。 二、 通讯保障 城管指挥中心必须保持联系电话通畅和对讲机开机。 局中层以上领导、 中队备勤人员必须保持固定电话和手机24小时畅通, 做到随呼随应、 即叫即到, 在指定时间赶到集结地点。 新站试验区城管指挥中心工作制度 (五) 工作人员必须着装规范, 仪表端庄。 2、 工作用语讲究文明, 接投诉、 举报和群众来访时, 要态度和蔼、 服务热情、 记录详细、 耐心解答。 3、 接投诉、 举报事项, 要及时、 迅速安排责任单位做好处理、 反馈工作。 4、 工作人员须及时传达领导指令, 负责督办, 并将落实情况向领导汇报。 4、 严格工作纪律, 工作期间不得上网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5、 当日值班人员负责接处投诉、 举报工作。对各类投诉、 举报实行首问负责制; 值班人员应热情接待, 本着先处理后报告, 按规定移交的原则进行处理, 不得借故推诿、 怠慢投诉举报人。对群众投诉、 举报及上级机关和区局指令, 应尽快赶到现场、 做好现场处理工作, 并及时将处理情况反馈上级机关和区局领导。做好接处投诉、 举报的登记工作, 登记簿填写规范, 不得漏项。 7、 指挥中心作息时间: 实行24小时工作制, 其中早上7: 00—8: 00须有一人在中心值班, 8: 00—17: 30( 夏季18: 00) 正常上班, 晚上17: 30—21: 30( 夏季22: 00) 须有一人在中心值班, 当日22: 00—次日7: 00值班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8、 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 当班期间未完成的工作要主动向接班人讲明情况, 做好记录。 城管指挥中心投诉件办理工作流程 一、 投诉件的受理渠道主要有以下几种: 1、 市城管指挥中心网上投诉; 2、 区信访局转办市信访局的投诉件; 3、 区纪工委转办的涉及市容城管工作的投诉件; 4、 合肥市政民直通车网上投诉件; 5、 合肥市市容局网格管理投诉件; 6、 群众直接来电、 来信投诉件; 7、 领导交办的其它投诉件。 二、 投诉件的办理流程: 1、 根据管理职责、 管辖范围, 明确是否受理投诉件; 对有异议不能明确的, 请示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酌定; 2、 对确定受理的投诉件及时转发给相关责任单位, 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回复, 转发的方式能够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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