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对策在我国义务教育阶段代写论文出现的民办学校,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国教育资源不足的矛盾,满足了部分家长对选择性教育的需求,促进了教育资金的流动,但在其发展的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一、存在的主要问题1.办学目的过分追求营利性国家培养人的目的,无论是对公办学校,还是对民办学校来说,都是相同的。但在现实中,把教育纯粹作为公益事业来办的民办学校还是少数,为经济目的而办学的企业主和社会集团则为数不少。办学目的追求营利性,必然影响到教学管理层面。义务教育阶段,我们为了减轻家长的负担,国家应从自己是基础教育最大获益者的角度考虑,对民办学校过分追求营利的现象加以控制,民办
2、学校如果只为了营利而办学,将与义务教育免费原则相背离。2.法律法规不健全不完善对于民办学校,国家的大政方针是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而具体的条例还有待进一步的细化和完善。比如,民办教育是一种集社会资金办学的行为,要鼓励这种行为,就要允许投资的合理回报,不能只简单地规定其“不允许营利”,这将变投资为捐资,不利于调动各方面办学的积极性。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出资人根据民办学校章程的规定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可以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从民办学校的办学结余中按一定比例取得回报。可如何营利,回报多少,法规上并未做具体规定。可见,进一步完善民办教育的法律法规,是政府的当务之急。
3、3.公办转制校的冲击一些公办学校转制为民办学校,主要是为了激活原来公办学校僵化的办学体制,使学校获得更大的自主权,形成教师的竞争机制,调动学校办学的积极性。在严格执行有关政策的前提下,可以说这是一件好事。但一些公办学校转制后,同时享有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两种政策的优惠,这对其他学校来说是不公平的,尤其是挫伤了民办教育办学者的积极性。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不得转为民办学校”。这虽然对公办校转制进行了限制,但仍应加强这方面的监督,以防止出现变相的公办转制校。4.“母子校”间的依附关系民办公助或国有民办是民办学校的两种特殊形式,其中有很多民办学校的运营是依附于办
4、学声誉好的公办学校的,作为某些公办学校的分校存在,与主校共同建立董事会。虽然在董事会的会议上,主校校长多保持沉默,但会下他们还是积极参与进来。当然,民办学校要想在中国特殊的国情下立足,在人们认识尚未统一的情况下发展起来,确实需要一个过程。但主校与分校的这种关系,使分校的存在处于尴尬的畸形状态,与我们最初希望的,开展校际竞争、吸纳社会闲散资金、提高教学质量的愿望背道而驰,本身就没有处于公平的竞争状态下,何谈竞争带来的效益?5.企业干预教学管理工作从经济学的角度讲,任何的投资都想获得一定的利益回报。企业为了切实得到回报,在学校的招生、收费、管理上也多“经常过问”,如果学校某一时期出现了“不景气”的
5、状况,企业甚至会考虑如何撤回资金,这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学校的稳定性。学校为了维护自己的正常运营,也不得不在公益性之外,思考如何营利了。校企间的利益关系,转变为对学校的利害关系。所以,如何既吸纳了社会资金,又避免投资者干预教学管理,是应该及早解决的问题。6.内部管理有待改善在与公办学校和其他民办学校竞争的过程中,民办学校面临着深化改革和机制创新等问题。在办学上缺乏科学管理的理念,实际管理过程中存在的许多不规范,也在相当程度上影响了学校的健康发展。另外,部分民办学校的家族式管理,影响了学校的整体运营,在行政管理、教学管理、财务管理、后勤管理上没有形成有效的制约机制。而民办学校要想获得足够的生存和发
6、展的空间,必须进一步加强内部的管理完善工作,完善管理机制,提高管理效能。7.办学质量需要提高部分民办学校为体现办学的特色,注重挖掘学生特长方面的潜能,但其整体教育质量仍有待提高。615岁年龄段的孩子正处于身心发展的高峰期,可塑性很强,某项特长的显现,确实需要独具慧眼的教师去发现和培养,但对学生来说,更重要的是德智体等方面的全面发展。所以,民办学校在培养学生特长的同时,不能忽视学生的全面发展。另外,民办学校要想与公办学校展开有效竞争,也必须不断优化教育资源,要不断提高教师综合素质,为教师进修和自我研习创造更多的机会和条件。二、解决问题的对策1.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在教育资源的配置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
7、济手段各有利弊,因此,应该两种手段兼而用之。应该鼓励投资方将社会的闲散资金更多地投放到相对贫困、边远地区的受教育者身上,这样在发挥了教育资源利用效率的同时,也更好地兼顾了教育公平。如何吸纳和利用这部分资金,或者说如何鼓励这部分资金投放到更需要的地方呢?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西部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举办的民办学校,申请贷款用于学校自身发展的,享受国家相关的信贷优惠政策”。我国也可以借鉴美国的做法,对这部分资金的投放者实行减免税收等更优惠的政策,从而鼓励民办学校在贫困、边远地区的建立和发展。这将有利于我国早日完成“普九”计划,从教育事业的公益性出发办教育,而不是单纯使
8、用市场手段,利用教育资源,追求物质利益的最大回报。2.健全和完善法律法规,建立国家、社会监督机制鉴于前述问题,我们应努力健全和完善国家民办教育的法律和地方性法规,以切实保障民办学校的健康发展。同时,笔者认为,还应进一步健全外部监督机制。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样接受监督评估,这是其合法地位得到进一步认可的一个标志。只有这样,其办学质量才能进一步得到社会、家长和学生的认可,同时,也有助于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和加强内部管理。英国的做法是国家不干涉私立学校办学自主权,但依法持有监督检查权,皇家督学代表国家定期到私立学校访问视导,这必然有利于私立学校的教学管理的完善和教学质量的提高。我国在监督评估方面,尽管
9、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民办学校的日常监督,定期组织和委托社会中介组织评估民办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但就目前来看,我国对民办学校的教学质量的评估工作做得还不到位,社会监督机制也尚未建立起来,真正从治校的角度出发,合法的、专家型的社会监督团体还没有出现。国家对民办学校的监督评估是民办学校的建校之根,社会对民办学校的监督评估则是民办学校的生存之本。3.保证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公益性,区分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学校民办教育事业是公益事业,但民办教育仍可分为营利性的和非营利性的。不区分学校的营利性和非营利性,首先,将导致国家税收等优惠政策的
10、错位;其次,将造成校际间的不公平竞争,冲击公办教育事业的发展,从而导致投资办学的混乱,乃至使民办学校向营利性方向发展。区分民办学校是否营利的标准有三条:一是学校收费在多大程度上超过了学校的办学成本;二是学校的盈余在多大程度上被用来在各办学主体间分配;三是学校的盈余是否与学校的办学质量相符,如果学校办学质量很差,但盈余很多,那么纵使它的学费再低,也一定是营利学校。在义务教育阶段,应着力鼓励和发展非营利性学校,限制和取缔营利性学校。取缔是一个过程,对于如何限制,美国的做法值得借鉴。美国政府对营利性学校的管理办法,一是同企业一样,向税务部门照章纳税;二是州政府设有专门的教育机构负责具体管理2。明确区
11、分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有针对性地制定更明确具体的政策法规,对于引导和促进民办学校的健康发展是必要的和有利的。4.明确合理回报我国的教育立法规定了民办学校合理回报的合法性,并将营利性和非营利性的学校进行分类规定,明确了回报对象。为执行好这一法律规定,政府在相应法规中必须明确规定如何营利和回报多少,使其具有可操作性。这样既能体现合理性,也有利于调动民办学校办学的积极性。参考文献:1邵金荣,张文,张晓东美国私立教育:历史、现状及启示教育研究,1994(9).2许凤琴国外私立中小学办学模式、功能及私学观大连教育学院学报,2000(3).3胡卫民办教育的发展与规范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