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浅论就业保障对促进女大学生就业的必要性论文摘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高校的扩招,女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日益严重,这一突出的社会问题暴露出女大学生就业社会保障的严重缺失。文章从女大学生就业社会保障的现状入手,分析建立女大学生就业社会保障的必要性,提出建立健全就业保障促进女大学生就业的对策建议,以期实现女大学生的充分就业。论文关键词女大学生就业 社会保障 必要性 对策分析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女大学生就业告别了毕业分配的年代,开始了自主择业。女大学生“失去了计划体制下国家行政力量的直接保护而开始与男性在就业市场上进行竞争”,这使得女大学生在就业中的弱势开始显现出来。一、女
2、大学生就业社会保障的现状国家有关保障女大学生就业的法律法规建设相对落后,可操作性不强我国颁布的保护妇女权益的,如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原则上规定了妇女平等就业权。但是针对新形势下女大学生这一特殊群体就业保障,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已显得相对滞后,不能适应当前保障和促进女大学生就业的需要。另外,现有的法律法规对女性平等就业权只作了原则上的规定,不灵活,可操作性不强。特别是在违法惩治方面缺乏有力的制约措施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规定。给用人单位可乘之机,进一步滋长了就业歧视,加剧了女大学生就业的困难。政府制定的有关保障女大学生就业的政策缺失,功能尚未充分发挥各级政府部门针对促进和保障
3、高校毕业生就业难问题出台了若干政策,但是针对女大学生这一特殊群体的保障政策是缺位的。特别是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没有出台公平就业环境方面的政策,使得企事业单位在招聘时出现的“性别歧视”一直无力解决。女大学生在找工作过程中,发现普遍存在成绩不如性别重要,能力不如关系重要的现象。对于已经出台的就业保障政策,由于政出多门,缺乏有效的衔接,甚至各项政策之间存在着冲突和矛盾,保障就业的功能尚未充分发挥出来。如“失业登记”等政策,大学生并没有得到有针对性的保障,而对于处于就业弱势的女大学生来说,她们的实际状况并没有因此而发生改变。有关女大学生就业的社会保障机制不健全社会给女大学生提供的岗位仍主要集中在教师、护
4、士等传统行业上,在其他行业岗位上,由于我国劳动力供给大于需求矛盾的存在,导致国有企业、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等无限扩大用工自主权,提高用人标准,使女大学生无法与男大学生在同一条件下平等竞争。女大学生应享有的社会保障覆盖面窄、强制力弱、操作不规范,加之用人单位必须负担女大学生生育期间的工资和福利,增加了成本,直接影响了对女大学生的吸纳能力。而这些问题由于没有一个公正、合理的评判标准,就业保障机制不完善,个人、社会组织无法维护女大学生的利益。对企业违法行为监管不力,执法困难有法可依只是执法的前提,并不等于一定能依法办事。企业由于种种原因在用工上存在显性或隐性性别歧视,相关部门做不到有效的预警和监管,女
5、大学生个人又难于举证,导致女大学生就业权得不到保障。高校有关女大学生就业的保障服务体系没有建立有调查表明,择业成功与就业指导有着密切关系。几乎所有高校都成立了就业指导部门,有专业的指导队伍。但由于许多高校就业指导组织不够健全,对就业市场开拓不利,难以保障女大学生就业。比如,专业指导就业的人员素质不高,就业工作的理论研究跟不上实际需求,就业指导内容比较陈旧、更新慢等因素,都会导致在面对杂乱的招聘信息时,不能对女大学生的就业信息进行有效地梳理与整合,从而不能为女大学生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不能很好地对女大学生进行就业技巧、心理、素质上的培养与训练。相关的法律宣传不到位,女大学生对于现行就业的法律政策
6、了解不多,就业的法律政策没有成为女大学生维护自身权益的有效武器。二、建立女大学生就业社会保障的必要性建立社会保障促进女大学生就业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女大学生是社会中受教育程度较高、掌握较先进的科学文化的特殊人群。培养一个大学生不论是国家还是家庭,资本投入都是非常巨大的。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及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国家或地区之间的竞争主要是科技的竞争和人才的竞争。女大学生作为高智商的特殊人群,对社会发展的作用和影响同样重要。大学生就业难不仅造成了人力资源的巨大浪费,而且不利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在就业保障体系中对该群体的特殊情况给予考虑,不但能发挥女大学生的聪明才智避免了人才的浪费,更是落实科
7、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建立社会保障促进女大学生就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解决女大学生就业困境需要社会各个方面共同努力,它不仅直接关系到女大学生个人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国家社会的稳定与和谐。若不能顺利就业,将阻碍个人的身心健康发展,严重挫伤她们成才的积极性,使得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无法实现。从社会长远看,女大学生就业困难将阻碍女性的进步和发展,降低女性的社会地位,破坏社会公平的原则,导致人才流通不畅,劳动力资源配置出现严重扭曲,造成人力资源的巨大浪费。接受过高等教育的女大学生不仅是女性中的精英,也是整个社会的宝贵财富,积极发挥她们的聪明才智,保障她们公平就业,给予平等发展的机会,对于提高女
8、性地位,缩小贫富差距,维护社会公平,贯彻落实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都具有紧迫的现实意义,并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建立社会保障促进女大学生就业是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重要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废除了一切歧视、束缚妇女的反动法律。在宪法和有关选举、劳动、教育、婚姻家庭和继承等一系列法律和法规中,都鲜明地体现了彻底的男女平等的精神。然而,女大学生就业中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性别歧视。当一个女大学生无法找到和男大学生一样的工作时,对于个人来说她损失的不仅仅是经济收入,而且损失了尊严和自尊。对我国妇女的解放、女性地位的提高也是一个巨大的阻碍。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和保障机制的完善能为两
9、性平等竞争营造良好的人才市场环境,有效地消除女大学生就业中的性别歧视,使她们的聪明才智得到充分显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实的人力资源。三、建立健全就业保障促进女大学生就业的对策建议加强完善法制建设,为女大学生就业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针对已有法律法规比较笼统、缺乏可操作性的弊端,结合女大学生就业中存在的就业歧视等具体问题,加强女大学生就业保障的法制建设,对于就业中存在的侵犯女大学生权益的行为,应制定出惩处和补偿的调控细则。营造公正、公平、公开的良好就业环境,使女大学生在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力支持下充分、顺利就业。加强对用人单位和女大学生就业的政策引导,为女大学生就业提供政策保障营造公平的就业环
10、境不能仅仅依靠法律,更需要各级政府部门在制定和调整政策时,出台有利于女大学生就业的各项相关政策。针对就业性别歧视,政府可根据男女生理方面的客观差异以及社会各种职业及岗位的要求,确定每一行业中男女的就业比例。对于雇用女大学生的用人单位应给与一定的政策扶持,使用人单位因录用女大学生产生的“损失”能够得到有效的补偿,从而促进女大学生就业。针对女大学生就业难的具体问题,政府应出台政策鼓励女大学生自主创业。例如,通过提供一定数量的创业启动资金、减免税收和相关培训等政策多渠道鼓励女大学生自主创业。完善提高高校毕业生服务水平,为女大学生就业提供有力的服务保障首先,各高校要在现有的基础上,完善就业指导机构,建
11、立专业化的就业指导队伍,加强有关女大学生就业的研究和指导工作。其次,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建立就业信息网,让学生及时了解国家的最新就业政策;从低年级就开设就业指导课,结合实际向学生介绍不同职业的素质要求,以便于不同的学生针对自己的特点对将来的选择有所准备或加强某一方面的修养;在女大学生就业前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和心理疏导工作。完善就业保障体系,为女大学生就业提供制度保障社会保障部门应建立就业信息交流平台和大学生资源库,实现就业信息和人才信息的共享。除高校针对女大学生就业提供免费的就业政策咨询、岗位信息提供、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服务,促进女大学生就业外,社会保障机构对毕业后三个月仍无法就业的女大学毕业生,
12、为其办理失业登记,发放一定期限的失业救助金并免费提供相应服务。在我国长期以来生育保险费用和女工劳动保护费用都是由单位负责,企业招聘女性会增加雇用成本,因此对此望而生畏,应尽快建立女大学生就业的社会保障机制,对妇女生育的社会价值作出合法补偿,将女性生育保障纳入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降低企业的用人成本,解决企业的后顾之忧,使女大学生就业的难度从根本上得到缓解。加大执法力度,为女大学生平等就业提供有力的法律援助不仅要完善法律法规,更要建立监管机构,因为监察缺位客观上纵容了企业就业歧视行为。政府及相关部门包括妇联、共青团组织在内要尽快建立就业歧视预警系统和监察系统,切实担负起监管的责任,加大对企业就业歧视的处罚力度。各级共青团、妇联等组织针对女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和就业中存在的性别歧视,要积极出面维护女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劳动执法部门要加强对劳动力市场的监督和管理,及时纠正和查处对女大学生就业的歧视行为;法院和法律援助机构要适时为女大学生平等就业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援助。总之,女大学生就业是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它不仅需要政府、社会、学校全方位支持、配合、协调,还需要女大学生自己提高自身素质,发挥自身优势,不断调整自己,积极主动地去择业或创业。这样,女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才能有所缓解直至最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