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不合格包装材料处理标准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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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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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部门
质管部
颁发部门
GMP办公室
颁发日期
制 定 人
制定日期
文件编号
SMP-D-001-1
审 核 人
审核日期
批 准 人
批准日期
执行日期
分 发
人事部、 质管部、 生产技术部、 工程部、 生产车间
1、 目的: 杜绝不合格包装材料的使用。
2、 范围: 所有生产用不合格包装材料。
3、 责任: 仓管员、 QA检查员。
4、 程序:
4.1 仓管员在验货时发现不合格的, 立即通知采购人员联系供应商退货。
4.2 经检验为不合格的材料, 贴上红色”不合格证”。从待验区移置到不合格品库。
4.3 在《产品处理申请单》上注明要处理的包装材料的名称、 数量、 进货厂家、
不合格原因等项目送质保部。
4.4 接到质保部返回的《产品处理申请单》后, 根据单子的处理意见进行处理,
并作不合格品销毁记录。
4.5 不合格的西林瓶、 免洗胶塞要及时通知采购人员联系供应商退货。
4.6 不合格的标签、 说明书、 包装盒等印有公司标记的材料, 不能作退货处理,
必须会同质保部门一同销毁。印有同标签内容相同的药品包装物处理程序
与标签、 说明书相同。
4.7 要销毁的包装材料需在质保部人员的监督下用剪刀将其剪碎, 再用水浸湿
装入垃圾袋送到垃圾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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