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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仪表及自动化管理规定新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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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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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河石化公司仪器仪表及自动化管理规定
1 范围
1.1 为加强辽河石化公司仪器、 仪表及自动化系统管理工作, 保障仪器、 仪表及自动化管理系统安全运行,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油化工企业设备管理规定》, 制订本规定;
1.2 本规定是辽河石化公司仪器、 仪表及自动化系统管理基本要求, 适用于辽河石化公司工业自动化仪表、 在线分析仪表、 PLC、 ESD、 DCS系统、 化验分析仪器及办公用可燃气体报警仪、 有毒气体报警仪等设备及设施的管理工作。
2 引用标准
2.1 SHS 07001-009- 《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 第七册 仪表
2.2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油化工企业设备管理规定》
2.3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油企业安全管理检查标准》
3 术语及定义
3.1 四清
自动控制流程清、 联锁回路清、 仪表部位规格清、 仪表系统工程清。
3.2 四率
仪表完好率、 控制率、 使用率、 泄漏率
4 职责
4.1 机动设备处职责
4.1.1 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仪器、 仪表及自动化设备管理规定, 按照公司《设备设施管理程序》做好仪器、 仪表及自动化系统的全过程管理工作;
4.1.2 对公司仪器、 仪表及自动化系统实行统一的业务管理, 对承担公司仪器、 仪表及自动化系统使用单位和检维修单位实行业务领导与检查考核;
4.1.3 掌握公司仪器、 仪表及自动化系统运行情况和技术性能, 组织公司仪器、 仪表及自动化设备状况的定期检查、 鉴定, 及时消除缺陷和隐患, 做好仪器、 仪表及自动化系统运行技术分析和管理, 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4.1.4负责审批仪器、 仪表及自动化设备日常维修、 年度大修、 更新及备品配件计划, 参加重点技措和新建项目中有关仪表自动化的设计方案审查, 组织参加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4.1.5 负责推广、 应用仪器、 仪表及自动化设备新技术, 审查技术革新、 技术改造方案, 审订技术协议, 在保证新增设备能够满足公司实际需要的基础上不断提高自动化水平;
4.1.6 负责PLC、 DCS、 ESD系统统一归口管理;
4.1.7 负责计量仪表、 仪器的定期检定工作的监督、 检查;
4.1.8 负责新建、 安措和技措项目以及零购、 更新的仪器、 仪表自动化设备的选型审查;
4.1.9 掌握国内外仪器、 仪表自动化新技术发展动态, 组织技术交流, 进行专业培训, 注意开展应用四新技术、 计算机以及培养复合型仪表自动化技术人员。
4.2 安全环保处职责
4.2.1 负责公司安全管理系统、 可燃气体报警仪、 有毒气体报警仪选型及设计审查工作, 并负责安全管理系统、 可燃气体报警仪、 有毒气体报警仪使用状况的日常监督、 检查工作;
4.2.2 负责建立公司安全管理系统、 可燃气体报警仪、 有毒气体报警仪设备台帐工作, 并负责组织仪表车间参加每年可燃气体报警仪、 有毒气体报警仪检定工作。
4.2.3 参加公司自控系统事故( 本规定不包含人身伤亡的事故) 的调查处理工作。
4.3 使用单位职责
4.3.1 按照公司《设备设施管理程序》, 负责本规定适用设备的档案建立、 使用管理、 维修计划提报和报废申请等工作;
4.3.2 负责在日常操作中对所用仪器、 仪表及自动化设备发生异常的判断, 并及时联系仪表车间处理, 对影响装置长周期运行的仪表设备隐患提出整改建议;
4.3.3 负责不带远传信号仪表的备品配件计划和消耗、 储备定额的提出。
4.3.4 公司研究院、 分析化验中心参加本单位新购仪器仪表选型、 技术协议审查及质量验收工作。
4.4 计量部职责
4.3.1 负责全公司计量仪表的设计审查、 选型工作, 并负责计量仪表使用状况的日常监督、 检查工作;
4.3.2 负责建立公司计量仪表设备台帐工作, 并负责计量仪表( 包括质量流量计、 常规计量仪表、 汽车衡、 轨道衡) 的检定工作。
4.5 设计所职责
4.5.1 负责对公司新增、 改造项目仪控部分图纸的设计工作, 负责组织设计图纸的审核;
4.5.2 配合机动设备处对仪表及自动化设备的订货提出设计技术要求, 积极完成有设计方参加的技术协议的签订工作。
4.6 公司仪表车间职责
4.6.1 负责公司内生产及辅助生产仪表设备的运行维护、 大检修工作, 按要求组织巡检, 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隐患上报主管部门;
4.6.2 按《设备设施管理程序》组织开展仪表及自动化设备的分级维护、 检修、 改造、 更新、 报废等工作, 并参加基建、 技措、 安措、 隐患整改等项目的设计审查、 设备选型择商、 入厂质量检查、 技术鉴定和验收等工作;
4.6.3 负责建立健全仪表设备技术档案资料; 负责根据设备的运行状态及周期组织做好计划检修工作, 负责提报各类计划;
4.6.4 负责公司仪表及自动化控制系统校验、 检验、 试验和检测等相关技术工作的实施;
4.6.5 负责全厂自控技术攻关, 以提高仪表完好率、 使用率、 控制率, 降低故障率, 泄漏率;
4.6.6 仪表车间专门设置DCS班组, 负责DCS、 ESD、 PLC的安全运行、 软件升级、 卡件升级等维护检修工作。
4.6.7 配合安全环保处组织的可燃气体报警仪、 有毒气体报警仪检定工作;
4.6.8 参加仪表及自动化控制系统事故的调查、 分析和处理。
5 管理内容及要求
5.1 基础管理
5.1.1 公司以机动设备处为主责单位加强对仪器、 仪表及自动化设备的管理, 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章程, 随时掌握国家、 行业、 中国石油企业有关仪器、 仪表及自动化设备设施的规程、 标准和管理文件;
5.1.2 仪表车间应在公司《设备设施管理程序》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公司仪器、 仪表及自动化设备基础管理体系, 根据本单位维护设备的特点, 依据本规定制定适合的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车间要加强档案管理, 做好设备技术状况统计与分析工作, 及时上报各类报表, 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5.1.3 仪表车间要做好仪表及自动化设备《检维修作业规程》的编写和使用工作;
5.1.4 公司主要仪表及自动化设备实行定期强制检修与预知性检修相结合的管理, 仪表车间应不断总结设备设施故障规律, 结合生产检修周期制订检修计划。
5.2 日常使用与维护
5.2.1 加强仪表及自动化设备的日常维护, 仪表车间维护人员必须做到”四清”、 ”四懂”、 ”三会”, 各维护班组每天必须按规定巡检, 发现问题及时排除, 并做好整改记录, 重大隐患及时汇报机动设备处和生产运行处, 会同有关单位处理解决; 对备用仪表经常检查, 保证其完好备用状态;
5.2.2 公司各单位应加强对所用仪器、 仪表及自动化设备的管理, 加强对仪表线缆、 线缆槽盒的维护, 防止出现线缆破坏、 盖板丢失等现象;
5.2.3 仪表车间有责任向生产车间操作人员讲明设备使用的注意事项, 有权利监督设备使用人员按操作规程操作, 并保持设备清洁, 发现违章有权制止, 非仪表专业人员对在用仪表除可按规程规定权限使用外, 不允许擅自调整、 改动控制系统, 遇严重违规的单位由机动设备处组织处理;
5.2.4 自动保护仪表在启用前, 仪表车间应进行全面的检查调试, 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以保证安全生产;
5.2.5 仪表车间要做好机柜室、 仪表工程师站的日常管理, 严格遵照行业管理规程开展工作;
5.3 仪表控制回路管理
5.3.1 重要仪表控制回路, 以及重大机组的控制仪表系统要实行专路专责、 专机专责管理; 仪表运行技术人员应熟悉所在装置的各类仪表检测及控制回路, 不断完善与改造在用回路使用质量;
5.3.2 在公司新建、 技改项目中, 凡由公司外部队伍安装的仪表及自动化设备控制回路, 必须经按《建设项目管理程序》交接试验合格, 方可交付仪表车间维护;
5.3.3 仪表回路接线不得任意更改, 如需更改, 必须办理更改手续, 更改后仪表车间组织修改有关图纸资料, 以便保证其准确性;
5.3.4 做好回路标识工作, 仪表盘前后仪表回路名称及电源开关标识清晰、 整齐; 如遇变更, 仪表车间要与生产车间核准回路编号, 归档备查。
5.4 测量仪器、 仪表校验
5.4.1标准仪表必须经检定合格, 并在检定使用周期内, 精度应高于被校验仪表的三个等级。
5.4.2 现场一次仪表的校验随生产装置检修进行。
5.4.3 校验后的仪表其精度等级应符合其说明书中规定的精度方可使用; 对达不到精度要求的仪表经机动设备处专业管理人员同意后可降级使用或作报废处理; 5.4.4 各种标准仪器应按有关计量法规要求进行周检, 严禁使用超期未检或检定不合格的标准仪器。
5.5.5 新领用的仪器、 仪表经检定不合格可退电子商务部,按规定进行处理;
5.5 仪表联锁系统管理
执行机动设备处下发的《仪表联锁系统管理办法》。
5.6 DCS、 ESD管理
5.6.1生产操作人员应经过其车间组织的培训考试合格后, 方可上岗操作DCS、 ESD控制系统。
5.6.2 仪表自控人员和工艺操作人员应爱护DCS、 ESD系统设备, 不得人为沾污和损坏操作站; 因操作员工违纪造成DCS、 ESD系统设备及附件损坏的, 依据《经济责任制专业管理考核标准》对生产车间进行考核。
5.6.3 软件修改或版本变更, 由仪表车间提出申请, 并上报机动设备处, 由机动设备处审核并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涉及到生产工艺需要做微小更改的, 须由生产车间提出申请, 经仪表车间会签, 报公司机动设备处批准后, 方可实施。
5.6.4 DCS、 ESD的工作环境要符合DCS、 ESD系统说明书中规定的工作环境, 操作室内DCS、 ESD台面上设备及其环境的卫生由生产车间负责, 机柜内卫生由仪表车间负责;
5.6.5 DCS、 ESD系统发生故障要及时处理, 并上报机动设备处; DCS、 ESD系统大检修时, 应按系统的技术要求, 做相应的指标性能测试, 对整套系统停电并进行彻底清洁, 对检修过程中发生的软件和硬件变动情况, 应做详细记录, 并对软件进行备份。
5.6.6 DCS、 ESD系统的电源分电开关应有明确标志, 严禁乱停DCS、 ESD电源, 处理电源故障时要联系电工、 工艺、 仪表人员到场。
5.6.7 DCS、 ESD系统出现死机或数据不刷新等影响操作的故障,仪表车间须及时上报机动设备处; 仪表维护人员在进入计算机内部的工作环境时, 禁止在线做与生产运行无关的任何操作和改动。
5.7 在线分析仪表管理
5.7.1 设计单位在设计过程中对在线分析仪表的配置、 选型应遵循《石油化工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范》( SH 3005—1999) , 选用的分析仪表应满足被分析介质的操作温度、 压力和物料性质等各种技术指标, 同时必须考虑工艺介质防腐蚀、 防爆要求, 以满足安全、 稳定、 长周期运行的要求; 用于控制系统的分析仪表、 其线性范围和响应时间须满足控制系统的要求。
5.7.2 机动设备处参加在线分析仪表的选型及技术协议订立工作, 组织建立和建全在线分析仪表运行、 维护、 校准、 检修等各种规程。
5.7.3 当在线分析仪表需要与DCS进行数据通信时, 应有通用的通信接口, 其通信协议、 通信速率应和DCS系统要求相匹配。
5.7.4 仪表车间按《设备设施管理程序》进行在线分析仪表的全过程管理。严格执行在线分析仪表示有关定期检查, 定期校准制度。在线分析仪表的维护、 修及校准应根据SHS 07005— 《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及相应在线分析仪表说明书中的要求进行。
5.7.5 对参与联锁的在线分析仪表进行维护检修时, 应严格执行本规定。
5.7.6 对防爆型在线分析仪表进行维护检修, 应严格执行本规定。
5.7.7 在线分析仪表的大修随装置停工大检修进行: 大检修期间要对在线分析仪表系统进行全面、 彻底的清洁工作, 要进行系统的调试和联校工作。参加联锁的在线分析仪表进行联锁回路确认。
5.8 分析仪器仪表管理
6 相关文件
《建设项目管理程序》
《设备设施管理程序》
《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
《仪表联锁系统管理办法》
7 记录
7.1 仪表车间应建立和保存如下档案资料:
a).仪表设备台帐: 保存期限为长期。
b).事故报告书: 保存期限为长期。
c).设备事故台帐: 保存期限为长期。
d).密封台帐: 保存期限为长期。
e).检修总结: 保存期限为长期。
f).历年大检修计划: 保存期限为长期。
g).装置整套仪表自控设计图纸及竣工图、 仪表供电、 信号系统接线竣工图、 仪表安装配线图: 保存期限为长期。
h).设计修改通知单: 保存期限为长期。
i).全部仪表的单机检验单, 报警联锁系统定点值设定记录: 保存期限为长期。
j).节流装置、 调节阀等的计算书: 保存期限为长期。
k).全部仪表的使用说明书: 保存期限为长期。由档案室保存。
l).巡检记录: 保存期限为二年。
m).各类设备报表: 保存期限为三年。
n). 设备管理发展规划、 要点、 总结资料档案: 保存期限为二年。
o). 检修记录: 保存期为长期。
p). 仪表校验记录: 保存期为三年。
q). 月维修工程计划: 保存期为一年。
r). 维修材料计划: 保存期为一年。
s). 设备更新计划: 保存期为一年。
t). 设备调拔、 封存、 报废记录: 保存期为长期。
u).大修理计划: 保存期为二年。
7.2 机动设备处应保存如下档案资料, 保存期限为长期:
a).仪表设备事故台帐。
b).自保、 联锁更新记录: 保存期为长期。
c).事故报告书。
d).检修总结。
e).特阀检修记录。
f).特阀装备图及备品备件图。
编制单位: 机动设备处
审核: 于建林
发布日期: -7-10
编制人: 刘延斌 付耀铭
批准: 屠规龙
实施日期: -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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