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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备监控系统检测作业指导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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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备监控系统检测作业指导书 21 2020年4月19日 文档仅供参考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检测作业指导书 1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的检测工作。 2 依据标准 GB 50339-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3 一般规定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用于对智能建筑内各类机电设备进行监测、控制及自动化管理,达到安全、可靠、节能和集中管理的目的。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的监控范围为空调与通风系统、变配电系统、公共照明系统、给排水系统、热源和热交换系统、冷冻和冷却水系统、电梯和自动扶梯系统等各子系统。 4 检测项目 4.1 空调与通风系统 表1 序号 检测项目 标准要求 1 系统控制功能 a.空调系统对温湿度自动控制应正确,响应时间、稳定性应符合设计要求 b.空调系统对新风量自动控制应正确,响应时间、稳定性应符合设计要求 2 预定时间表自动启停 自动启停功能应控制正确 3 节能化控制功能 节能化控制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4 被控设备连锁控制功能 被控设备连锁控制功能应正确控制并响应 5 故障报警 a.应准确及时报警 b.报警声级宜大于环境噪声15dB 4.2 变配电系统 表2 序号 检测项目 标准要求 1 系统监测功能 a.工作站应有变配电系统电气参数显示 b.工作站应有电气设备的工作状态显示 c.工作站应有应急发电机组提供电电流、电压及频率和储油罐液位显示 2 准确性和真实性检查 实际测得的电量与系统工作站显示的电量值比较,误差值应符合系统设计文件要求 3 报警信号 报警点的报警信号应按系统设计所定义的声光报警,并在打印机上打印出与该报警信号有关的信息 4 电力变压器温度 电力变压器温度应符合系统设计文件要求 4.3 公共照明系统 表3 序号 检测项目 标准要求 1 系统监控功能 a. 系统能按时间表自动开关指定的灯光或照明配电柜,能分组开关部分灯光或根据人员移动传感器信号开关指定灯光 b. 中央工作站应有对照明设施或回路的运行状态监控,用电量和用电费用统计等管理功能 2 手动开关功能 手动对被控设备进行开关动作,被控设备应工作正常 3 照明设施自动启、停功能 照明设施或回路应按室外照度、有人与否进行开关或照度控制 4 突发事件联动功能 当市电停电或有突发事件时,公共照明控制系统的响应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4.4 给排水系统 表4 序号 检测项目 标准要求 1 给水系统监控功能 a.给水泵启、停应符合液位高度的设置,主控设备应显示液位、压力和各水泵运行状态 b.备用水泵切换功能应正确及时 c.高低液位报警,水泵过载报警和保护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2 排水系统监控功能 a.依据污水池液位,排水泵启、停应控制正确 b.备用水泵切换功能应正确及时 c.污水池高低液位报警,水泵过载报警和保护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3 设备故障报警 设备故障报警及保护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 4.5 热源和热交换系统 表5 序号 检测项目 标准要求 1 系统控制功能 在系统工作站将任意一台热源设备的温度设置值改变,这台热源设备应能按新的设置值运行;对系统工作站上任意一台热源设备做关闭或启动机电设备操作,该设备应做出相应反映,并及时准确 2 系统负荷调节 系统负荷改变时,应能按照参数或负荷的改变自动切换运行方式,并能联动其它相关设备自动调节使参数稳定在设计允许范围内 3 预定时间表自动启停 指定的机电设备应在指定的时间自动启停 4 节能优化控制 节能化控制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5 报警信号 报警点的报警信号应按系统设计所定义的声光报警,并在打印机上打印出与该报警信号有关的信息 4.6 冷冻和冷却水系统 表6 序号 检测项目 标准要求 1 系统控制功能 在系统工作站将任意一台冷源设备的温度设置值改变,这台热源设备应能按新的设置值运行;对系统工作站上任意一台冷源设备做关闭或启动机电设备操作,该设备应做出相应反映,并及时准确 2 系统负荷调节 系统负荷改变时,应能按照参数或负荷的改变自动切换运行方式,并能联动其它相关设备自动调节使参数稳定在设计允许范围内 3 预定时间表自动启停 指定的机电设备应在指定的时间自动启停 4 节能优化控制 节能化控制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5 报警信号 报警点的报警信号应按系统设计所定义的声光报警,并在打印机上打印出与该报警信号有关的信息 4.7 电梯和自动扶梯系统 表7 序号 检测项目 标准要求 1 监测功能 能在系统工作站上显示的电梯动态模拟图上显示电梯当前所在位置、运行状态与故障报警等信息;并应与电梯实际工作情况一致 2 控制功能 在系统工作站上对任意一台机电设备做关闭或启动操作,该设备应做出相应反映,并及时准确 4.8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与子系统(设备)间的数据通信接口 表8 序号 检测项目 标准要求 1 机电设备通信接口联机功能 系统工作站上能显示出任意一台经过通信接口联机的机电设备内部运行参数(含工作状态参数和报警信息),并发命令至该机电设备,该设备应立即响应该命令 2 子系统接口联机功能、实际状态 系统工作站上能显示出任意一个经过智能接口联机的子系统的有关参数(含工作状态参数和报警信息),并发命令至该子系统,该子系统应立即响应该命令 3 运行状态 机电设备及子系统运行状态应与系统工作站上显示运行状态一致 4.9 中央管理工作站与操作分站功能 表9 序号 检测项目 标准要求 1 信息实时性、准确形 中央管理工作站显示和记录的各种测量参数、运行状态、故障报警等信息,所有显示信息应及时准确反映设备实际状态 2 数据的存储、统计和打印 a.中央管理工作站数据的存储和统计(包括检测数据、运行数据)、历史数据趋势图显示、报警存储统计(包括各类参数报警、通讯报警和设备报警)情况应大于3个月 b.中央管理工作站数据报表的生成情况及打印功能应正常,并能打印故障报警信息 3 人机界面 汉化、图形化、图形切换流程清楚易懂,操作简便 4 操作权限和管理权限 权限设置合理有效,并按权限分配可修改 5 数据一致性 操作分站显示数据与中央管理工作站的数据应一致 4.10 系统实时性 表10 序号 检测项目 标准要求 1 采样速度、系统响应时间 机电设备进行自动启停控制,从启停指示开始到作出相应动作并反馈到系统工作站上显示出相应工作状态的这段时间,应符合合同技术文件和设备工艺性能指标的要求 2 报警信号响应速度 报警信号生成到反馈至报警画面这段时间,应符合合同技术文件和设备工艺性能指标的要求 4.11 系统可维护功能 表11 序号 检测项目 标准要求 1 应用软件的在线编程和修改功能 应用软件的在线编程和修改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2 设备、网络通讯故障的自检测功能 自检必须指示出相应设备的名称和位置,中央站应正确显示故障并报警 4.12 系统可靠性检测 表12 序号 检测项目 标准要求 1 启停设备对系统的影响性 系统运行时,启动或停止现场设备,不应出现数据错误或产生干扰,影响系统正常工作 2 电源转换功能 切断系统电源,转为UPS供电,系统运行不得中断,并正常工作 3 冗余主机切换功能 中央站冗余主机自动投入时,系统运行不得中断,并正常工作 5 仪器设备 过程校验仪、电流互感器、VC9801A+万用表、VC60B兆欧表、HDS1022M数字存储示波器、HC520温湿度计、DM1-010数字秒表、TES1350A数字声级计、AVM-01风速仪、MT4红外测温仪等。 6 检测程序 6.1 检测准备 6.1.1 仪器设备的检查 检测前应确认检验用仪器是否完好,是否在计量检定测试的周期内,检验结果是否合格。对仪器设备完好情况及调校情况应进行记录,对使用过程中仪器出现的故障及异常情况也应进行详细记录。 6.1.2 检测仪器按其说明书规定预热,检测工具应在检测环境中放置足够时间。 6.1.3 测试前查看相关资料,工程设计方案,对照标准确定检测项目,必要时编写测试方案。 6.1.4 检测前现场操作时,仪器设备自校,记录现场环境条件。 6.1.5 对项目有效性进行检查和确认(查看工程是否完工等)。 6.1.6 明确样品的编号原则。 6.2 检测方法 6.2.1 空调与通风系统 6.2.1.1 系统控制功能 6.2.1.1.1在系统工作站将任意一台新风机的送风温度设置值改变,在新风机出风口用温湿度计测量温度,绝对误差应低于系统温度控制精度; 6.2.1.1.2在运行十分钟后,用温湿度计测量环境湿度,绝对误差应低于系统温度控制精度。 6.2.1.1.3先用风速仪测试新风机出风口送风风速,在系统工作站将该台新风机的风速改变,再用风速仪测试新风机出风口送风风速,观察其是否应设置的改变而改变。 6.2.1.1.4在系统工作站上调出任意一台机电设备模拟图,在图上做关闭或启动机电设备操作,检查该设备是否能按关闭或启动命令动作。 6.2.1.2 预定时间表自动启停 临时编制一个系统时间表,使部分机电设备在指定时间进行自动启停控制,指定的机电设备应在指定的时间自动启停。 6.2.1.3 节能化控制功能 检查其系统节能要求是否符合其设计要求。 6.2.1.4 被控设备连锁控制 按照系统设计要求对该系统的开通率和功能进行检测;人为设置参数或改变系统负荷,系统应能按照参数或负荷的改变自动切换运行方式,并能联动其它相关设备自动调节使参数稳定在设计允许范围内。负荷的调整应按增加和减少两种情况进行。 6.2.1.5 故障报警 6.2.1.5.1选择报警点,人为将其设置成报警信号,系统工作站立即弹出报警信号所属系统模拟图或建筑结构平面图,并按系统设计所定义的声光报警,并在打印机上打印出与该报警信号有关的信息; 6.2.1.5.2用声级计测试环境噪声,并记录;报警时用声级计测试报警声级,并记录;报警声级宜大于环境噪声15dB。 6.2.1.6 抽样规模及合格要求 检测数量为每类机组按总数的20%抽测,且不得少于5台,每类机组不足5台时全部检测。被检测机组全部符合设计要求为检测合格。 6.2.2 变配电系统 6.2.2.1 系统监测功能 检查系统工作站,应有变配电系统电气参数(电压、电流、有功功率、无功功率、功率因数、用电量等)的动态图形,并能对实际用电量做统计分析并形成表格,应有电气设备的工作状态显示;应有应急发电机组提供电电流、电压及频率和储油罐液位显示。 6.2.2.2 准确性和真实性检查 用万用表测量被监测系统的电压,万用表测得的电压与系统工作站显示的电量变送器或智能电量仪表测得的值比较,误差值应符合系统设计文件要求。 6.2.2.3报警信号 选择报警点,人为将其设置成报警信号,系统工作站立即弹出报警信号所属系统模拟图或建筑结构平面图,并按系统设计所定义的声光报警,并在打印机上打印出与该报警信号有关的信息。 6.2.2.4 电力变压器温度 用红外测温仪测试电力变压器温度,测得温度应在系统设计文件要求所规定的范围内。 6.2.2.5 抽样规模及合格要求 检测数量按每类参数抽20%,且数量不得少于20点,数量少于20点时全部检测。被检参数合格率100%时为检测合格。 6.2.3 公共照明系统 6.2.3.1 系统监控功能 6.2.3.1.1临时编制一个系统时间表,能按该时间表自动开关指定的灯光或照明配电柜,能分组开关部分灯光或根据人员移动传感器信号开关指定灯光; 6.2.3.1.2 检查中央工作站,应有对照明设施或回路的运行状态监控,用电量和用电费用统计等管理功能。 6.2.3.2 手动开关功能 检测人员手动对照明设备进行开关动作,被控设备应工作正常。 6.2.3.3 照明设施自动启、停功能 检测人员采用步行测试方法进行现场测试,作为参考目标的双臂交叉在胸前,在设计探测范围边界上分别为0.3,1,3m/s的三种速度移动,在3m或最大探测距离30%以内(二者取其小值),照明设施应启动自动照明。 6.2.3.4 突发事件联动功能 切断总电源,照明控制系统应按设计要求响应。 6.2.3.5 抽样规模及合格要求 检测数量按照明回路总数的20%抽测,且数量不得少于10路,总数少于10路时全部检测。抽检数量合格率100%时为检测合格。 6.2.4 给排水系统 6.2.4.1 给水系统监测功能 6.2.4.1.1 检测主控设备应显示液位、压力和各水泵运行状态,给水泵启、停应符合液位高度的设置; 6.2.4.1.2 切换备用水泵,应正确及时; 6.2.4.1.3 检测人员在主控设备上操作,使液位过高或过低,看水泵是否有过载报警和保护措施,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6.2.4.2 排水系统监测功能 6.2.4.2.1 检测人员在主控设备上控制排水泵启、停,排水泵应正确响应。 6.2.4.2.2 切换备用水泵,应正确及时; 6.2.4.2.3 检测人员在主控设备上操作,使污水池液位过高或过低,看水泵是否有过载报警和保护措施,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6.2.4.3 设备故障报警 选择报警点,人为将其设置成报警信号,系统工作站立即指出该报警点,并按系统设计所定义的声光报警,并在打印机上打印出与该报警信号有关的信息。 6.2.4.5 抽样规模及合格要求 抽检数量按每类系统的50%,且数量不得少于5套,总数少于5套时全部检测。被检系统合格率100%时为检测合格。 6.2.5 热源和热交换系统 6.2.5.1 系统控制功能 6.2.5.1.1 检测人员在系统工作站将任意一台热源设备的温度设置值改变,这台热源设备应能按新的设置值运行; 6.2.5.1.2在系统工作站上调出任意一台热源设备模拟图,在图上做关闭或启动机电设备操作,检查该设备是否能正确及时按关闭或启动命令动作。 6.2.5.2 系统负荷调节 检测人员设置参数或改变系统负荷,系统应能按照参数或负荷的改变自动切换运行方式,并能联动其它相关设备自动调节使参数稳定在设计允许范围内。负荷的调整应按增加和减少两种情况进行。 6.2.5.3 预定时间表自动启停 临时编制一个系统时间表,使部分机电设备在指定时间进行自动启停控制,指定的机电设备应在指定的时间自动启停。 6.2.5.4 节能化控制 检查其系统节能要求是否符合其设计要求。 6.2.5.5 报警信号 选择报警点,人为将其设置成报警信号,系统工作站立即指出该报警点,并按系统设计所定义的声光报警,并在打印机上打印出与该报警信号有关的信息。 6.2.6.5 抽样规模及合格要求 检测数量为全部检测,被检系统合格率100%时为检测合格。 6.2.6 冷冻和冷却水系统 6.2.6.1 系统控制功能 6.2.6.1.1 检测人员在系统工作站将任意一台冷源设备的温度设置值改变,这台冷源设备应能按新的设置值运行; 6.2.6.1.2在系统工作站上调出任意一台冷源设备模拟图,在图上做关闭或启动机电设备操作,检查该设备是否能正确及时按关闭或启动命令动作。 6.2.6.2 系统负荷调节 检测人员设置参数或改变系统负荷,系统应能按照参数或负荷的改变自动切换运行方式,并能联动其它相关设备自动调节使参数稳定在设计允许范围内。负荷的调整应按增加和减少两种情况进行。 6.2.6.3 预定时间表自动启停 临时编制一个系统时间表,使部分机电设备在指定时间进行自动启停控制,指定的机电设备应在指定的时间自动启停。 6.2.6.4 节能化控制 检查其系统节能要求是否符合其设计要求。 6.2.6.5 报警信号 选择报警点,人为将其设置成报警信号,系统工作站立即指出该报警点,并按系统设计所定义的声光报警,并在打印机上打印出与该报警信号有关的信息。 6.2.6.6 抽样规模及合格要求 检测数量为全部检测,满足设计要求时为检测合格。 6.2.7 电梯和自动扶梯系统 6.2.7.1 监测功能 能在系统工作站上显示的电梯动态模拟图上显示电梯当前所在位置、运行状态与故障报警等信息;并对电梯实际工作情况进行核实。 6.2.7.2 控制功能 检测人员对系统工作站上任意一台电梯作出关闭或启动操作,检查该电梯是否作出相应反应,是否及时准确。 6.2.7.4 抽样规模及合格要求 检测数量为全部检测,合格率100%时为检测合格。 6.2.8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与子系统间的数据通信接口 6.2.8.1 机电设备通信接口联机功能 在系统工作站上能显示出任意一台经过通信接口联机的机电设备内部运行参数(含工作状态参数和报警信息),并发命令至该机电设备,该设备应立即响应该命令(设计文件对响应时间有要求时,响应时间应符合设计要求); 6.2.8.2 子系统接口联机功能、实际状态 在系统工作站上能显示出任意一个经过智能接口联机的子系统的有关参数(含工作状态参数和报警信息),并发命令(在该子系统允许发命令的情况下)至该子系统,该子系统应立即响应该命令(设计文件对响应时间有要求时,响应时间应符合设计要求); 6.2.8.3 运行状态 对机电设备及子系统运行状态进行核实,应与系统工作站上显示运行状态一致。 6.2.8.4 抽样规模及合格要求 检测数量为全部检测,检测合格率100%时为检测合格。 6.2.9 中央管理工作站与操作分站功能 6.2.9.1 信息的实时性、准确性 检测中央管理工作站显示和记录的各种测量参数、运行状态、故障报警等信息,所有显示信息应及时准确反映设备实际状态,并按照设计文件要求检查其对设备进行控制和管理的功能。 6.2.9.2 数据的存储和统计和打印 6.2.9.2.1 检查中央管理工作站数据的存储和统计(包括检测数据、运行数据)、历史数据趋势图显示、报警存储统计(包括各类参数报警、通讯报警和设备报警)情况,中央管理工作站存储的历史数据时间应大于3个月; 6.2.9.2.2 检查中央管理工作站数据报表的生成情况及打印功能,并能打印故障报警信息。 6.2.9.3 人机界面 人机接口界面应符合友好、汉化、图形化要求,图形切换流程清晰易懂,界面切换的响应时间应符合设计要求; 6.2.9.4 操作权限和管理权限 在不同密级下进行一次非法越权操作,系统应对此操作予以拒绝。检查权限分配是否能够修改。 6.2.9.6 数据一致性 按照设计文件的要求检测操作分站的监控功能和管理权限,并检查其显示数据与中央管理工作站的一致性。 6.2.9.7 抽样规模及合格要求 以上功能全部满足设计要求时为合格。 6.2.10 系统实时性 6.2.10.1 采样速度、系统响应时间 检测人员对部分机电设备进行自动启停控制,记录从启停指示开始到指定的机电设备作出相应动作并反馈到系统工作站上显示出相应工作状态的这段时间,应符合合同技术文件和设备工艺性能指标的要求。 6.2.10.2 报警信号响应速度 选择报警点,以人为将其设置成报警信号,记录从报警信号生成到系统工作站弹出报警信号所属报警点的这段时间,应符合合同技术文件和设备工艺性能指标的要求。 6.2.10.3 抽样规模及合格要求 抽检20%且不少与10台,少于10台时全部检测,合格率100%时为检测合格。 6.2.11 系统可维护功能 6.2.11.1 应用软件的在线编程和修改功能 检测人员在中央站或现场进行控制器或控制模块应用软件的在线编程(组态)、参数修改和下载,进行验证。 6.2.11.2 设备、网络通讯故障的自检查功能 在现场设置设备或网络故障,并在中央站观察结果显示和报警,所指示的设备故障名称和位置应一致。 6.2.12 系统可靠性 6.2.12.1 启停设备对系统的影响性 系统运行时,启动或停止现场设备,不应出现数据错误或产生干扰,影响系统正常工作。 6.2.12.2 电源转换功能 切断系统电源,转为UPS供电,观察系统运行,系统不得中断,系统数据不应丢失; 6.2.12.3 冗余主机切换功能 中央站冗余主机自动投入时,观察系统运行,系统不得中断,系统数据不应丢失。 6.3 检测项目对应标准方法(见附表) 附表 序号 检测项目 标准方法 1 空调与通风系统 控制功能 按GB 50339- 第6.3.5条进行 响应时间 按GB 50339- 第6.3.5条进行 被控设备连锁控制和故障报警 按GB 50339- 第6.3.5条进行 被控设备状态反馈 按GB 50339- 第6.3.5条进行 控制设备及执行器性能 按GB 50339- 第6.3.5条进行 2 变配电 系统 监测功能 按GB 50339- 第6.3.6条进行 准确性和真实性检查 按GB 50339- 第6.3.6条进行 报警信号 按GB 50339- 第6.3.6条进行 被控设备状态反馈 按GB 50339- 第6.3.6条进行 控制设备及执行器性能 按GB 50339- 第6.3.6条进行 3 照明系统 控制功能 按GB 50339- 第6.3.7条进行 手动开关 按GB 50339- 第6.3.7条进行 被控设备状态反馈 按GB 50339- 第6.3.7条进行 控制设备及执行器性能 按GB 50339- 第6.3.7条进行 4 给排水系统 控制功能 按GB 50339- 第6.3.8条进行 设备的运行状态 按GB 50339- 第6.3.8条进行 被控设备状态反馈 按GB 50339- 第6.3.8条进行 控制设备及执行器性能 按GB 50339- 第6.3.8条进行 5 热源和热交换系统 控制功能 按GB 50339- 第6.3.9条进行 设备运行状态 按GB 50339- 第6.3.9条进行 被控设备状态反馈 按GB 50339- 第6.3.9条进行 控制设备及执行器性能 按GB 50339- 第6.3.9条进行 6 冷冻和冷却水系统 控制功能 按GB 50339- 第6.3.10条进行 设备运行检查 按GB 50339- 第6.3.10条进行 被控设备状态反馈 按GB 50339- 第6.3.10条进行 控制设备及执行器性能 按GB 50339- 第6.3.10条进行 7 电梯和自动扶梯系统 控制功能 按GB 50339- 第6.3.11条进行 被控设备状态反馈 按GB 50339- 第6.3.11条进行 控制设备及执行器性能 按GB 50339- 第6.3.11条进行 8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与子系统间的数据通信接口 按GB 50339- 第6.3.12条进行 续附表 序号 检测项目 标准方法 9 中央管理工作站与操作分站功能 信息的实时性、准确性 按GB 50339- 第6.3.13条进行 数据的存储和统计 按GB 50339- 第6.3.13条进行 数据报表生成、打印 按GB 50339- 第6.3.13条进行 操作方便性 按GB 50339- 第6.3.13条进行 操作权限和管理权限 按GB 50339- 第6.3.13条进行 数据与中央管理工作站的一致性 按GB 50339- 第6.3.13条进行 10 系统实时性 采样速度、系统响应时间 按GB 50339- 第6.3.14条进行 11 系统可维护功能 报警信号响应速度 按GB 50339- 第6.3.14条进行 应用软件的在线编程和修改功能 按GB 50339- 第6.3.15条进行 设备、网络通讯故障的自检查功能 按GB 50339- 第6.3.15条进行 12 系统可靠性检测 启停现场设备 按GB 50339- 第6.3.16条进行 电源转换 按GB 50339- 第6.3.16条进行 冗余主机切换 按GB 50339- 第6.3.16条进行 7 结果判定 在检测过程中应密切注意各种干扰及影响检测的因素,若遇使试验中断进行的意外事故,应详细地做好意外事故记录,分析其原因,并对原样重新进行检测。 在正常的检测过程中,场地出现影响检测的现象时,应详细的做好记录,分析其原因,并应继续完成未进行的检测项目。 对各单项进行判定,应依据标准中规定的要求进行检验,如符合标准要求,则判定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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