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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郊公路局养护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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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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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郊公路局 养护管理办法(讨论稿)
为加强公路养护管理,保障公路安全,舒适、畅通、提高公路养护质量和投资效益,充分调动全体养护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省、市养护管理办法,给全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1、为进一步充分发挥公路养护资源集中优势,养护所根据布局《公路养护中心站加道班组建指导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组大分小,推向市场、分流人员、提高效益,先试后推”的通知,我公司正在进行对陈家桥养护中心站的组建工作。
2、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化管理,调动广大养护职工的积极性,明确岗位分工,强化职工责任意识,弘扬公路人的良好工作作风,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转变观念,坚持按劳取酬的基本原则。
3、使有限的养护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确保职工合法收入的提高。
二、基本原则
1、实行集中领导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的管理模式。
2、实行计划经济,责任包干的运行方式。
3、采取丽、权、利相结合的运行方式。
4、严格执行制度管理。
三、机构设置与人员安排。
1、设立1个养护中心站加6个道班;陈家桥养护中心站,粟山道班,资江道班,资洲道班,陈家桥道班,石桥道班,交通流理观测站。
2、中心站养护站站长由养护所聘任,站员由站长组合。站长为第一责任人。道班不另设班长,班员由养护所,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分班分段。负责制划分保养责任人,养护所明确监管单位负责人,设置路段责任公示牌,建立公路养护责任台帐。
3、中心站长聘任有效期为1年,在聘任期,如不能完成所里下达的各项生产任务或管理混乱,不能胜任站长工作的养护所随时解聘;站员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不服从工作安排的站长能够报养护所批准解聘。
4、道班保养责任人不能完成责任段的工作任务或不服从工作安排的监管责任人,能够报养护所批准解聘。
5、解聘人员都按待岗人员对待。解聘人员要求上岗工作的,必须书面申请,由养护所根据本人申请态度,可安排或不安排。
6、养护所管理人员实行分片监管责任人,分管该片的管理人员负责对该片各责任段的任务下达和验收,负责督促各责任段的任务完成。
7、人员分工。
(1)所长负责养护所的全面工作,主抓日常养护工作安排,工作协调生产任务完成的落实等等。
副所长李爱彩负责日常养护方面的工作。
副所长王忠于负责养护工程方面的工作。
(2)养护所其它管理人员分工。
姚建平负责G207线换板工程现场施工管理。
陈斌负责G320线换板工程现场施工管理。
刘结保负责劳动考勤及安全生产的落实,检查与督查。
罗钧负责养护工程预算及协助内业资料管理。
肖鸽负责内业资料管理。
邹燕负责车辆管理。
姜彬负责车辆驾驶。
四、运行模式
1、岗位划分;在公路养护外业上,结合实际情况,分为两大块。
(1)路面保洁道班
(2)专业维修中心站
2、岗位职责
(1)中心站负责水泥路面坑槽修补,清灌缝、沥青路面坑槽挖补,安保设施维护、桥涵、养护、应急、保通等工作。
(2)养护保洁道班负责路面保洁清扫、路肩维护、水沟清理、行道树、绿化维护、路面巡查及情况报告等工作。
(3)养护所根据中心站的工作内容,管养路段路况,小修保养工作量,劳动定额每月自中心站下达公路养护工作计划,根据计划对中心站进行绩效考核,按计划完成情况核发工资。
(4)养护所核定5个养护保洁道班的管理线路,养护里程,根据工作量,劳动定额等情况将路面保洁清扫,路肩、水沟清理,行道树、绿化维护,路面巡查情况等工作由中心站长段招标或定编责任到人。
中心站根据养护保洁内容,管养路段工作量,劳动定额等每月向各养护路段下达工作计划,根据计划进行考核。
(5)中心站承担的应急抢险任务,水毁恢复工作不在下达的公路养护计划内,经费按实际支付。
(6)中心站在完成计划下达的工作内容之余,能够承接养护所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如:水泥路换板,桥涵维修,档土墙等各类小修工程等,经费按签订的单项合同计价支付,能够对外承揽工程项目,对外租赁工程机械设备,所得利润与养护分成。
(7)养护保洁道班承担的行道树、绿化修剪不在下达的公路养保洁计划内,经费经双方协商定价支付。
(8)养护所负责每月对中心站完成计划工作任务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计量、支付。负责每月对养护保洁道班完成合同段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计量、支付。
(9)中心站职工身份不变,待遇分配原则上按劳取酬,定额管理的原则,中心站也可根据自身情况采用计件工资等不同形式的分配方法。
五、目标管理
1、每年好路率指标以市局下达的为准。
2、按四个专项月活动的要求
(1)“水沟畅通月”整治路肩,消除反坡,路面和桥面积水,保证路基路面和桥面排水畅通。
(2)“路面平整月”对出现路和桥面龟裂,抗洞和坑槽等影响行车安全的病害要做到及时处治,快速修补,做到补旱补小补好,实现“路面无坑槽”目标,确保桥头无跳车,保证国省干线通行顺畅。
(3)“路面防水”水泥路面,接裂缝采用专用填缝料全面注灌,脱极快进行板底灌浆沥青路面裂缝采取填处治,及时修补桥面裂缝,重点解决路面和桥面防水问题。
(4)“路容美化月”开展全面整治,保持路容整治,要做路面平整,排水通畅,路基完整,安保设施修复完善,标线、标志、完善、齐全、醒目,桥梁护栏整洁,无桥头跳车,行道树刷白,绿化完定期修剪、除虫、达到安全畅通的要求,营造、畅、安、舒、美的公路路域环境。
3、严守操作规程,规范化养护保持路容路貌整治。
4、搞好内业资料管理及站内卫生。
5、抓好五项小修,安全生产及其它临时性指派的任务。
6、养护所对中心站及保洁道班的目标任务采取月初下达任务,月底验收的方式进行。
六、劳动管理,考勤与考核
1、中心站及道班的作息时间
夏季:上午:8:20-12:00 下午:2:30-5:30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2:30-5:20
2、请销假制度:请事项必须口头或书面形式向站长请假,一天内由站长,班长批准,三天内需报送养护所长批准,请病假的必须凭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诊断证明,经养护长签字,分管领导批准,按局里的相关规定到政工股办理手续。
3、严禁请人代工或工作任务向外发包,凡发现请人代工和任务向外包者,初次提出批评,屡教不改的扣发本人当月工资。
4、有病的职工,必须到医院住院治疗,不得请假养病,因工受伤的,按程序报工伤部鉴定,构成等级伤残的,按国家政策办理,不构成等级的皮外伤,软组织挫伤等,养伤期一般不超过1周(特殊情况除外)。
5、上班期间,严禁达到,早退、养护所要不定期地到中站,值班进行检查督促。
6、中心站及各道班要制订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推行计量工资制,站长对每天的作任务进行分工,验收,每天要进行考勤登记,每月向养护所填报考勤表和完成任务报表。
7、中心早和保洁道班必须保证90%的出工出勤率,养护所不定期地稽查各站考勤,违者按劳动考勤办法执行。
8、养护所每月对公站道班,进行一次月度考核。
9、养护所人员除严格执行局里的考勤制度外,还要实行内部考勤。养护所管理人员全部在所内签到,工地开工后,在工地考勤,工地完成工后一律在所内签到。没有签到按局里考勤制度处罚。
10、养护所的工作人员不得从事工作,职责以外的其它工作,不得在外承包工程业务和经商,如在外有事可做的能够办理停薪留职手续。
11、养护所有奖励及绩效工资全部按照局里的奖金分配系数与考勤天数乘积值发放。
12、养护所的考勤专职稽查人员经常不定期地稽查中心站,道班的考勤,并要求作出记录报局里确定处理。
13、凡阻挠、谩骂或无理取闹的人员,经养护所集体审核,报局里,年度考核考评领导小组经过,年度考核一律评为不称职。
七、安全生产:
1、养护所要对中心站及各道班进行安全教育,经常检查安全落实情况,做到防患未燃,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观念,自觉遵守交通安全和操作规程,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2、上路作业必须穿养护标志服、集中作业时要设立施工标志。
3、安机股不定期地对站,班进行安全检查指导对未落实的进行整改。
4、中心站要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各项工作,要对所辖路段和站内进行挑查,发现隐患及时上报。
八、中心站、道班实施方案。
1、办提高公路养护质量为工作重点,不断加以改进,同时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养护定额管理,养护承包和养护计量支付制度,全面优质高效地完成公路养护各项工作任务,养护所面向职工实行养护中心站站长招标工作,中心站站长在原公管站站长岗位上,以及广大职工中产生,同时养护所对养护中心站实施招投标养护承包,与中心站长签订养护承包合同,并负责中心站的组建工作,中心站站长负责中心站的全面工作。
2、副站长(2名)由站长提名,并报养护所批准聘任,副站长B聘任后,负责作业点的日常养护工作,并协助站长做好中心站各项事务。
3、队员岗位的产生:养护职工聘用实行“双向选择,选择录用”的办法,由中心站长按照定编,根据职工的意愿进招标聘用。
4、(1)中心站应认真执行计划生产,实行劳动定额管理,根据养护所总体工作目标及布置工作,做出年度、季度、月度生产计划,报公司审批,以确保生产任务的完成,养护所每月组织股室有关人员对中心站各项工作进行月底考核,考核的得分直接与养护中心站的计量支付挂钩。
(2)养护所组织有关人员将对中心站内及作点每月的中面修补数量,质量进行验收,验收过程中,中心站长参与,验收合格后,所里将予以认可。
5、中心站做好定额标准和计量支付制度,实行每日检查验收办法,依据个人生产任务的完成数量和质量计量支付。
6、保洁道班
(1)开展以路面养护为中心站的全方位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精心部署,严格要求。由中心站长拟定每公里的承包经费,划分路段面向养护在职职工进行养护招标,根据保洁内容并与中标人签订养护合同。
(2)各作业点必须严守纪律,遵守养护所下发的作息时间规定工作制度。
(3)为加强道班管理,结合道班工作需要,要求高、各作业点要按养护所定编人员在岗上班,禁止请临时工替代本人上班,一经发现有此情况,除本人按旷工处理外,并将扣除站长当月岗位津贴。
(4)加大对各作业点的养护监管力度,杜绝出工不出力的现象,加强日常养护的落实、检查、考核工作,中心站长根据养护所下达的月度生产计划落实到各个工作段,实行每星期小查,半月一大检月度一考核的每一项工作内容未执行落实检查与考核。
7、日常巡查、定期检查
(1)养护所建立日常巡查制度,不定期对中心站及道班的养护生产、安全进行检查,结合市局平时路检工作指示,对日常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先口头警告并要求整改,下达巡查通知书,并要求将整改结果上报养护所。日常巡查采用100分制,占月度考核总分的30%,每巡查中发现问题扣5分,未整改到位的20分扣完为止。定期检查,每月的工资20-30日定期对中心站进行检查考核,定期检查采用100分制,总的说来生产60分,道班管理20分,安全生产5分,内业管理10分,机务管理5分,占月度考核总分的70%。
8、三产业制度
(1)、中心站要加大力度利用各种资源,积极对外拓展第三产业,对外创作,以努力提高养护管理效益和职工收入。
(2)全体职工充分发扬养护职工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立足自身,不依靠,克服困难,在工作之余的情况下,安排的小修工程中必须自己成,不得雇请民工。
(3)凡对外拓展工程养护所安排的各项工程所用机械设备按市场租赁费用支付给养护所。
九、机械办公设施管理制度
1、中心站的各种生产机械、家具、办公设施都是公共财产,任何职工、个人无权擅自外借,也不准与为已有。
2、凡中心站、道班的各种机具、办公设施都应登记造册,做好台帐,由材料保管员负责妥善保管,有损坏的应及时修理,无故缺损的应赔偿。
3、各种养护机械使用,保管维修及管理应按机械设备有关制度执行,机械设备应在机械库内停放并定期检修,以保证养护工作的正常使用。
4、经领导批准借用的机具,中心站要做好登记,到期应及时追还,否则由批准人负责追还或赔偿。
十、车辆管理
1、一切车辆均由专人驾驶,即专人专车,明确职责和任务,除公司专管人员指派,任何人不得驾驶不属于自己驾驶的车辆,司机有权拒绝任何人超出行驶规范及任何违章行驶指令,否则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2、养护所的小车原则上只限于养护巡使用,调作它用须经所长同意,领导批准 。
3、养护工具车:工具车司机编制挂靠中心站,其工资福利等费用均由中心站负责。
4、工具车使用:中心站长发车辆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车辆的调度使用中心站长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出车的当日,司机必须使用养护所开出的车辆使用派车单,否则视为私自出车,按照车辆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5、车辆使用派出单一式三份,中心站一份,司机一份,养护所一份存档,作为用车结算依据和车辆出车依据。
6、车辆油料、维修。
(1)车辆必须将每台车的里程表校准,做到油料添加与里程相吻合。工具车油料根据出车的次数和运行的公里核加,先报请分管日常养护副所长同意后,由油料专管员陪同加油,否则不予报帐,油料实行百公里耗油标准控制管理,出车资料和运行的公里以车辆使用派出单为准。
(2)车管人员每月初月底与司机核实行行里程数,加油数根据油料消耗情况,如超出耗油标准20%,应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3)车辆日常维护保养由司机自己负责(包括机油,黄油刹车调试)根据行驶公里报请日常养护副所长同意后,由车管人员陪同。
(4)车辆维修,由司机提出书面申请,必须报请安机股核准,并由安机股派专人陪同,方可修理,零配件更换要以旧换新,将原件交回安机股备案。否则一律不予报帐。
7、工具车在中心站应服从亲长管理听从安排,不服站长管理的,司机作待岗处理。
8、安全奖按局里有关规定执行。
9、车管员要妥善保管票据,定期整理核实数量,做到帐物相符,因车管人员自身原因造成的油耗缺失或其它损失,由其负全部责任。
十一、养护工程管理
1、对于水泥路换板,安保工作,水毁及一些临时性抢修工程,全部由养护所组织,施工或自行承做。
2、养护所指派专人负责施工管理,每项工程进行单项核算,养护工程全部实行合制管理。
3、养护所在工程开工前,必须作出施工预算,经分管领导审核后,呈报局工程决算小组审批,局长批准办理开工手续方可开工。
4、工程施工必须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必须确保安全和工程质量。
5、养护各项工程决不允许亏损,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节余的经费,40%用于养护人员的奖励及补助办公费用,60%用于养护所发展基金。
6、发包工程按照施工预算方案与承包方签订工程施工合同。
7、工程计量,施工员协同监理工程师对工程现场进行计量,拍照,对已完成合格工程进行计量,签证,报送养护所作为计量支付依据。
8、工程付款方式,按照监理工程师签证的工程程量和合同约定的单价付款60%-70%,剩余部分经工程决算后一次付清,(质保金除外)。
9、施工员对负责的工程质量,工程计量,安全生产,交通维护,工地管理等工作负全责。做好工作日志和工地考勤,严把质量关,造成责任事故,由施工员负责,养护所给予相应处罚。
10、工程完成后5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及时应有3人签字认证,做为结算依据。
11、单项工程实行单项核算,对于单项工程管理规范,质量优良工程费营利的养护所对施工员予以适当奖励。管理不善,亏损的给予相应处罚。
12、工程施工人员工地伙食费,补助费,交通补助费加班,延时费等按照局管理办法执行。
十二、内业管理
1、内业按市局统一要求,实行规范化。
2、养护所内业管理人员,负责对中心站的内指导检查和监督负责对养护内业资料业务报表数据统计。图表的填报材料汇总等工作真实的反映养护工作。为领导提供参考依据。
3、养护管理资料必须按规定上墙,清洁、工整、醒目。
4、养护所办公用品和需要添加,配备的必须书面申请并做好预算清单经所长同意,分管领导审批后报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统一购买。
5、办公用品进出都建立台帐,杜绝设备的丢失。
6、中心站内业资料按照市局统一标准,实行规范。
7、中心站每月向养护所上交考勤表,月度计划表,个人收发放表,按要求做好各类图表。
8、中心站要保持站内卫生、整洁、舒适。做好安全,防火、防盗措施。
十三、奖罚制度
违反劳动作息时间,以稽查结果为准,迟到、早退每次罚款20元,旷工一次罚款50元。
2、请人代工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
3、上路作业未穿标志服者,每人次罚款20元。
4、违反车辆管理规定擅自出车,每次罚款100元,对外营运的外收费5倍的罚款。
5、对不服从工作安排人员,初次进行批评,第二次罚款50元,谩骂殴打检查验收人员的,每次罚款200元,对构成人身伤害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对不能完成工作任务,且借故无理取闹滋事的人员年度考核一律为不称职。
6、违反内业管理规定,未按要求做的每一项的资料图表,各种记录日记,每缺一项罚款50元。
7、卫生、安全未达标以检查为准,罚款100元/次。
8、以上罚款对个人的工资中扣除,对中心站的从承包经费中扣除。
9、工程节余奖按局相关规定进行发放。
10、市局发给的专项奖,按市局文件执行。
本办法自 1月1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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