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铁工程施工安全评价标准332020年4月19日文档仅供参考地铁工程施工安全评价标准(1)1 总 则1.0.1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地铁工程施工前以及施工阶段的安全管理工作,实现地铁工程施工安全评价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促进地铁工程管理科学化、标准化,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降低工程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制定本标准。1.0.2 本标准适用于对地铁工程施工项目的安全组织管理水平、安全技术管理水平、施工环境安全管理水平、安全监控预警管理的水平检查和评价。1.0.3 在进行地铁工程施工安全评价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 术 语2.0.1 地铁
2、列车沿全封闭线路运行的大运量城市轨道交通,一般设在地下隧道内,也包括在城市中心以外地区从地下转到地面或高架桥上的部分。2.0.2 安全评价以实现工程、系统安全为目的,应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和方法,对工程、系统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识别与分析,判断工程、系统发生事故和急性职业危害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提出安全对策建议,从而为工程、系统制定防范措施和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2.0.3 安全组织管理评价针对地铁工程施工过程中各项目安全组织的规范性、安全职责的合法性、以及各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状况进行评价,判断地铁工程施工过程中各项目的安全组织管理水平。2.0.4 安全技术管理评价针对地铁工程施工阶段
3、采用的各种施工工法,如明(盖)挖法施工、暗挖法施工、盾构法施工以及高架车站及区间施工、安装工程施工的安全技术水平进行评价判断地铁各部分施工的安全技术管理水平。2.0.5 环境安全管理评价针对地铁工程施工周边环境和现场环境的安全管理状况进行评价,判断其环境安全维护措施的有效性以及环境状况的安全水平。2.0.6 监控预警地铁工程施工中对围岩、地表、围护结构及周边环境的状况进行动态的经常性观察和量测工作,根据其风险程度发出不同级别的警示,并预先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2.0.7 安全监控预警管理评价针对地铁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理和监控预警的实施方案及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判断其安全监控的全面性和预警措施的及时
4、有效性。3 基本规定3.1 评价对象3.1.1 地铁工程施工安全评价的对象应为一个车站或一个区间。3.2 评价体系3.2.1 地铁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体系应由地铁工程施工安全组织管理评价、地铁工程施工安全技术管理评价、地铁工程施工环境安全管理评价、地铁工程施工安全监控预警管理评价4部分组成。3.2.2 地铁工程施工安全组织管理评价应基于“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重点评价项目部履行施工安全管理职责的状况和水平。3.2.3 地铁工程施工安全技术管理评价针对地铁区间和车站采用的主要施工方法及安装工程中与安全相关的技术要求进行评价,评价地铁施工的安全技术管理水平。3.2.4 地铁工程施工环境安全管理评价包括
5、地铁工程施工周边环境和现场环境两个方面的内容,评价其环境安全维护措施的有效性和环境状况的安全水平。3.2.5 地铁工程施工安全监控预警管理评价应体现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思想,评价其安全监控的全面性和预警措施的有效性。3.2.6 地铁工程施工安全总体评价应在施工安全组织管理、施工安全技术管理、施工环境安全管理、施工安全监控预警管理评价基础上,进行安全评分汇总和安全管理水平定级,进而做出安全评价结论,编制地铁工程施工安全评价报告。3.3 评价程序3.3.1 地铁工程施工安全评价应分为准备工作、实施评价和编制评价报告3个阶段。3.3.2 准备工作应包括以下内容:a) 确定本次评价
6、的对象和范围,编制施工安全评价计划。b) 准备有关地铁工程施工安全评价所需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等资料。c) 评价组织方应提交相关材料,说明评价目的、评价内容、评价方式、所需资料(包括图纸、文件、资料、档案、数据)的清单、拟开展现场检查的计划,及其它需要各单位配合的事项。d) 被评价方应提前准备好评价组织方需要的资料。3.3.3 实施评价应包括以下内容:a) 对相关单位提供的地铁工程施工技术和管理资料进行审查。b) 按事先拟定的现场检查计划,查看地铁工程施工项目部的安全管理、施工技术的安全实施、施工环境的安全管理以及监控预警的安全控制工作是否到位以及是否符合相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并按
7、本标准的相关规定进行评价和打分。c) 进行安全评价总分计算和安全水平划分。d) 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评价组织方提出安全评价结论,编制安全评价报告。3.3.4 编制评价报告应符合以下规定:a) 评价报告内容应全面,条理应清楚,数据应完整,提出建议应可行,评价结论应客观公正;文字应简洁、准确,论点应明确,利于阅读和审查。b) 评价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评价对象的基本情况、评价范围和评价重点、安全评价结果及安全管理水平、安全对策意见和建议,施工现场问题照片以及明确整改时限。c) 地铁工程施工安全评价报告宜采用纸质载体,辅助采用电子载体。3.4 评分方法3.4.1 各评价项目满分分值为100分。各评价
8、项目的实得分应为相应评价分项实得分之和。3.4.2 各评价分项的打分采用扣分法,应得分减去扣分即为该项实得分,实得分不得为负,扣减分数总和不得超过该评价分项应得分值。3.4.3 各评价分项评分应符合下列要求:a) 评价内容符合要求时,不扣分。b) 评价内容部分符合要求或评价内容不符合要求,但有补救措施时,酌情扣分。c) 扣分标准见附录-评分表。3.4.4 评分项目有缺项的,其有缺项评价项目的实得分应按公式(3.4.4)换算。 (3.4.4)4 地铁工程施工安全组织管理评价4.1 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评价4.1.1 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评价主要包括安全管理机构与人员管理、安全生产制度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3
9、个评价分项。4.1.2 项目安全管理评价可按附录A中表A的格式确定评价内容及其分值。4.1.3 项目安全管理评价应包括以下方法:a) 查阅项目安全管理组织网络图、安全管理机构的人员编制及安全管理机构档案。b) 查阅安全管理人员的上岗证及其考核记录、安全教育培训记录。c) 查阅合格分包单位、供应单位名录,及企业对分包单位、供应单位管理记录。d) 查阅项目经理及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档案,及责任追究制度的档案和记录。e) 查阅财务提供的被评价项目安全投入、工伤保险、劳保用品、安全培训等的资金保障证明、安全施工措施费投入账。f) 查阅安全检查制度文件和检查记录。g) 查阅生产安全事故及隐患排除
10、的相关记录。h) 现场检查,逐项打分。()安全管理机构与人员管理4.1.4 安全管理机构与人员管理评价应包括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劳务分包单位人员3个分项。4.1.5 安全管理机构评价应包括以下内容:a) 项目部应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b) 各岗位的安全职责应明确、合理。4.1.6 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评价应包括以下内容:项目经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应经过上岗前考核,接受施工安全技能与知识的培训。考核和培训均应有相关证明或记录,做到持证上岗。4.1.7 对劳务分包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管理评价应包括以下内容:劳务分包单位项目经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
11、员应经过上岗前考核,接受施工安全技能与知识的培训。考核和培训均应有相关证明或记录,做到持证上岗。()安全管理制度4.1.9 安全生产制度评价应包括以下内容:a) 项目部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危险源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消防检查制度、环保制度、机械设备安全使用检查制度、临电管理制度、应急响应制度、生产安全事故和隐患报告处理制度等。b) 项目部与架子队、劳务分包单位,架子队与班组应分别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和义务。c) 项目部应建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账户、使用台账,应为施工现场从业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d) 项目部应制定对特种作业人员,待岗、转岗、换岗职
12、工,新进项目部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实施安全教育培训,并有相应记录。e) 项目部应及时处理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整改后要进行复查,检查、整改、复查的情况应有记录,格式原则上满足股份公司统一要求,实现闭环管理。f) 项目部应建立健全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特种设备必须做到合法使用(包括劳务队伍自带设备),劳务队伍自带设备必须纳入项目部的设备管理中;制定临电管理办法,完善临时用电管理制度。g) 项目部配备应急救援人员、物资和设备,必要时进行演练并作记录。()施工现场安全管理4.1.10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评价应包括危险源标识、安全技术交底、安全隐患排查、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管理、机电及
13、特种设备管理,民爆和化学危险品管理以及防雷管理7个分项。4.1.11 危险源标识评价应包括以下内容:a) 应在施工前分析现场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进行跟踪管理,并有相应记录。b) 应在施工现场入口显著位置和有重大危险源的作业点附近挂牌公告,公告内容应包括重大危险源名称、出现的时段、涉及的危险因素、控制措施、责任部门和责任人。4.1.12 安全技术交底评价应包括以下内容:a) 项目经理部应制定各级安全技术交底的相关规定。b) 开工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还应进行专门交底,并有相应记录。4.1.13 安全隐患排查评价应包括以下内容:a)
14、 应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对事故隐患应分类建立统计表,及时采取防护措施,并报告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b) 对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在检查中提出的隐患整改意见,应及时整改。整改意见和整改结果均应有记录并附相关整改照片。4.1.14 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管理评价应包括以下内容:a) 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b) 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应佩戴安全防护用具。4.1.15 机电及特种设备管理评价应包括以下内容:a) 应有产品合格证。b) 特种设备应有行政许可的制造许可证。c) 属于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规则 TSG Q7016- 附件A实施安装监督检验的起
15、重机械目录中的起重机械设备需具备特种设备安装许可证,并满足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建设主管部门的要求。d) 制定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配备对应的操作人员,悬挂对应的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参见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 。e) 实施安装监督检验的起重机械目录的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完成后必须及时获取安装监督检验报告、检验报告或备案资料、合格证。f) 组织进场设备验收和验收记录,需要报监理的按监理表格要求提报。依据说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第四章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中第二十一条要求: 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第三十二条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
16、危害;第三十四条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g) 机电及特种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检查、拆卸、报废按国家部门、业主及企业相关规定执行。一旦出现故障或发生异常情况,项目部(或产权单位)应对其进行全面检查、保养、维护,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使用并做好相关记录。4.1.16 民爆和化学危险品管理评价应包括以下内容:a) 应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b) 应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
17、处设置安全警示标志。4.1.17 临时用电和防雷管理评价应包括以下内容:a) 贯彻用电安全导则GBT13869- 中的6条用电安全的基本原则,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 和业主要求,履行“编制、审核、批准、验收”程序,并做好相关记录。b) 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 中的防雷要求、结合工程施工所在地的气象条件,特别是雷电的规律,制定防雷措施。c) 按月进行临时用电和防雷定期检查和维护,并记录。5 地铁工程施工安全技术管理评价5.1 施工准备工作评价5.1.1 施工准备工作评价应包括施工组织保障措施、施工管理保障措施、施工技术保障措施和施工经济保障措施4个评价项目
18、。5.1.2 施工准备工作评价可按附录B中表B-1的格式确定评价内容及其分值。5.1.3 施工准备工作评价应包括以下方法:a) 查阅项目部管理制度文件、部门职能档案及人员职责分工记录。b) 查阅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力、物力和专项资金的投入计划。c) 查阅各类人员资格或上岗证书,各种设备、设施的产品合格证、检验检测合格证明。d) 查阅各类人员的安全培训与安全交底记录。e) 查阅企业为作业人员办理保险的相关记录。f) 查阅项目部安全目标与安全控制措施的文件。g) 查阅施工组织方案和专项施工方案。h) 现场检查风险源清单、应急预案,以及现场各类应急物资、消防器材准备情况。i) 现场检查,逐项打分。()施
19、工组织保障措施5.1.4 施工组织保障措施评价应包括以下内容:a) 项目部机构、人员配备应满足合同履约需要,符合本地铁工程施工项目的特点;应建立全面、可行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度。b) 项目部应建立监督、检查、评比与奖罚制度,并制定工作流程。c) 项目部应制定合理的安全控制目标和控制措施。d) 项目部应建立现场消防责任制,并确定消防责任人。e) 项目部应制定全面、可行的应急预案,包括应急组织、职责、响应机制、应急物资的储备,并经论证和审批。f) 项目部应建立完善事故报告处理制度。()施工管理保障措施5.1.5 施工管理保障措施评价应包括人力资源管理和物力资源管理2个分项。5.1.6 人力资源管理评价
20、应包括以下内容:a) 项目部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安全生产与管理知识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应证书。b) 地铁工程施工各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应经培训并持证上岗。c) 项目部应有合理的人力投入计划,施工队伍资质应符合国家、地方相关规定,施工队伍安排应满足施工作业的要求。d) 劳动力计划中,应禁止安排女工、未成年人从事井下及隧道内作业。e) 应做好对从事有职业危害的作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的计划。开工前应对井下、隧道内、高处作业人员应进行健康检查,并有相应记录,严禁检查不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f) 应对作业人员、新岗位人员以及应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实施新结构的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并有
21、培训记录。g) 应制定现场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的安全防护制度。5.1.7 物力资源管理评价应包括以下内容:a) 项目部应有结合地铁工程施工进度的物力资源投入计划。b) 应有投入地铁工程施工的各种机械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和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证,重要设备还应有生产或制造许可证。c) 应有各种机械、设施设备的检修与保养计划,并有专人负责。d) 应在危险性较大的设施、设备及危险物资存放处设置安全警示标志。e) 应有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的专项方案,并由有资质的单位实施。f) 应有施工中所用各种材料的质量合格证明。g) 应配备好施工现场消防物资与器材、应急抢险物
22、资,特别是隧道内、深基坑抢险应急物资准备,并有专库存放以及专人负责。()施工技术保障措施5.1.8 施工技术保障措施评价应包括以下内容:a) 项目部应结合项目特点及调查资料,编制有针对性、方案合理、操作性强的施工组织方案,并经审批。b) 应针对项目特点,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经审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方案应组织专家论证,并有论证报告。c) 应辨识工程项目的危险源,形成安全危险源清单,并制定相应的防范与处理措施。d) 应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制定施工平面规划,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合理安全距离。e) 开工前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有详细记录。f) 开工前应有经过论证与
23、审批的施工安全监控量测方案。()施工经济保障措施5.1.9 施工经济保障措施评价应包括以下内容:a) 应有安全施工措施费使用计划和台帐,且实际投入情况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b) 应为现场作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并在开工前为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5.2 明挖法施工评价5.2.1 明挖法施工评价应包括围护结构施工、地下水治理、基坑土方工程、交经过渡防护、工程结构施工和盖挖法特殊要求6个评价项目。5.2.2 明挖法施工评价可按附录B中表B-2的格式确定评价内容及其分值。5.2.3 明挖法施工评价应包括以下内容:a) 查阅施工组织方案。b) 查阅基坑支护、基坑降水、基坑便桥等专项施工方案。
24、c) 查阅现场施工技术与安全技术交底记录、施工日志。d) 查阅施工监测记录、特殊部位或结构施工检查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e) 查阅施工仪器、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护记录。f) 查阅原材料或构配件合格证、检测或检验资料,以及混凝土配合比等记录。g) 现场检查,逐项打分。(I) 围护结构施工5.2.4 围护结构施工评价应包括支护桩施工、地下连续墙施工、水泥土墙支护施工、锚杆及土钉墙支护施工、支撑系统施工及其它围护结构系统施工6个分项。5.2.5 支护桩施工安全评价应包括以下内容:a) 应有支护桩施工的专项方案,并经论证。b) 应有支护桩施工的施工及验收记录。c) 支护桩的桩基完整性检测频率应符合相关
25、规定且全部合格。d) 支护桩作业时噪声、振动、泥浆排放等应符合相关规定;吊装作业应严格执行起重安全的相关规定。e) 成孔平面误差和垂直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成桩的深度、尺寸、强度、承载力等应符合规范要求。5.2.6 地下连续墙施工安全评价应包括以下内容:a) 应有地下连续墙施工的专项方案,并经论证。b) 应有地下连续墙施工的施工及验收记录。c) 地下连续墙的墙身完整性检测频率应符合相关规定且全部合格。d) 施工时泥浆性能指标和液面高度应符合规范要求,并控制施工槽段周边的堆载和振动。接近建筑物或构筑物施工时应有槽壁预加固和相应的监测措施。e) 导墙的位置、尺寸、墙体接头处理应满足设计要求;对于超大、
26、超深、超长等复杂地质条件的地下连续墙,地层加固措施应得力。5.2.7 水泥土墙支护施工安全评价应包括以下内容:a) 应有水泥土墙施工的专项方案,并经论证。b) 应有水泥土墙施工的施工及验收记录。c) 水泥土墙在设计开挖龄期应采用钻芯法检测墙身完整性和强度,其检测频率应符合相关规定且全部合格。d) 水泥土墙的桩身切割搭接宽度应符合规定;当设置插筋时桩身插筋材料、插入长度和出露长度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e) 高压喷射桩水泥土墙施工时,应定期检查机具和高压管路,人和喷嘴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防止接头断开、软管破裂导致的浆液飞散、软管甩出伤害作业人员等事件发生。5.2.8 锚杆及土钉墙支护施工安全评价应
27、包括以下内容:a) 应有锚杆及土钉墙支护施工的专项方案,并经论证。b) 应有锚杆及土钉墙支护施工的施工及验收记录。c) 锚杆及土钉墙在设计开挖龄期,应按规定检测频率进行验收试验并全部合格。d) 喷锚支护施工中,基坑开挖应按要求分段分层进行,应紧跟开挖工作面,且应连续作业,应严格控制每一施工段的作业时间。e) 土钉墙施工中,应做好成孔、土钉制作、注浆、张拉作业等施工过程的控制;应采取合理的施工组织措施,确保边坡结构变形控制在设计要求的合理范围内。f) 土层锚杆施工中,应按设计要求事先进行成锚杆工艺及极限抗拔力试验、蠕变试验等;应确保施工工艺参数符合设计要求;成锚后应严格按规定进行验收试验及使用期
28、的监测。5.2.9 钢筋混凝土支撑系统施工安全评价应包括以下内容:a) 应有钢筋混凝土支撑系统施工的专项方案,并经论证。b) 应有钢筋混凝土支撑系统施工的施工及验收记录。c) 钢筋混凝土支撑系统施工中,应对支撑内力进行监控。d) 钢筋混凝土支撑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局部修订的公告:现批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 局部修订的条文,自 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5.2.1、5.2.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文同时废止。 )的相关规定;钢支撑的构件制作应符合现
29、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和现行行业标准建筑钢结构焊接规程JGJ 81的相关规定。e) 拆撑或换撑作业时结构混凝土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拆撑或换撑的顺序和预加力的卸载程序应合理,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f) 支撑、围檩及立柱支撑托架等连接结点应满足连接构造要求;并应采取有效措施使支撑体系与支护间密贴,保证支撑力的均匀传递。5.2.10 其它围护结构系统施工安全评价应包括以下内容:a) 应有其它围护结构施工的专项方案,并经论证。b) 应有其它围护结构施工的施工及验收记录。c) 其它基坑围护结构,如水泥土搅拌桩、自稳边坡等的施工应分别执行相应的施工规范。(II) 地下水治理5
30、.2.11 地下水治理评价应包括集水明排、基坑降水、截水帷幕3个分项。5.2.12 集水明排安全评价应包括以下内容:a) 应有集水明排的专项方案,并经论证。b) 应有集水明排的施工及验收记录。c) 排水沟、集水井应根据基坑平面形式、结构型式合理布置,与主体结构、基坑侧壁的距离应符合相关规定。基坑外应有截水、封堵、导流等防止地表水对基坑侧壁产生冲刷的措施。d) 降水作业人员应有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抽水设备应设有开关箱,并装有漏电保护器。5.2.13 基坑降水安全评价应包括以下内容:a) 应有基坑降水的专项方案,并经论证。大型复杂的基坑降水应进行降水试验,并根据试验结果调整降水方案。b) 应有基坑
31、降水的施工及验收记录。c) 降水期间,应对各降水井和观测井的水位、水量进行同步监测,确保符合降水工程设计要求,并应有水位监测记录;应对降水影响范围内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地下管线,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JGJ8- 的相关规定开展监测。d) 降水作业人员应有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抽水设备应设有开关箱,并装有漏电保护器。5.2.14 截水帷幕安全评价应包括以下内容:a) 应有截水帷幕施工的专项方案,并经论证。b) 应有截水帷幕施工的施工及验收记录。c) 截水帷幕的厚度和渗透系数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规范要求。d) 灌浆施工时,应定期检查机具和高压管路,人和喷嘴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防止接头断开、
32、软管破裂导致的浆液飞散、软管甩出伤害作业人员等事件发生。(III) 基坑土方工程5.2.15 基坑土方工程评价应包括以下内容:a) 应有基坑开挖和土方回填的专项方案,并经论证。b) 应严格遵循“先撑后挖,分层分段,严禁超挖,随挖随撑”的原则,符合开挖的“时空效应”,并有施工及验收记录。c) 应制定合理的基坑监测方案,确保基坑开挖监测的数据可靠,能有效指导施工。d) 基坑开挖施工过程中,应密切关注地下水治理状况,避免基坑涌水、涌砂事故发生。e) 基坑内需进行爆破作业时,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应编制爆破作业专项安全方案,经专家论证并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爆破危险区应有安全防护措施。爆破作业时
33、必须有专人指挥、专人进行安全防护。f) 基坑开挖时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保护围护结构、降水运行系统、测量标志和监测元件以及止水帷幕和工程桩等;应有可靠的临边防护措施、地面排水措施和上下通道,并应设有安全警示标志。基坑边堆载应符合支护设计的规定。g) 基坑回填土料、填筑工艺应满足设计规范要求。回填过程中应按规定检测且应全部合格。基坑回填时,应有具体措施保证机械或机具不碰撞隧道结构及防水保护层。(IV) 交经过渡防护5.2.16 交经过渡防护评价应包括以下内容:a) 应有交经过渡防护的专项方案,并经论证。b) 应根据基坑形式和通行要求,选用合适的便桥结构形式,其载重及经过能力必须根据施工机械、车辆荷载或城市交通车辆的要求经计算确定,计算书应有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并经交通主管部门审批。c) 应有交经过渡防护的施工及验收记录。d) 基坑便桥设置交通标志应合理到位。应设置限载、限速和禁止超车、停车等标志,人行便桥应设置禁止机动车或机械通行标志,并应设置护栏。e) 在使用期应对便桥进行充分的维护和检查,经常检查主要受力杆件和基坑围护结构及边坡稳定情况,并及时维修路面和排除积水。必要时应开展桥梁运行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