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程保函业务操作方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工程保函业务操作,加强市场开发和风险管理,提升专业水平和服务水平,实现客户经济利益和本企业经营效益,促进工程保函业务连续、协调、快速地健康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浙江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和国家关于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相关要求,制订本方法。 第二条 工程保函,也称工程确保担保,指本企业依照委托人申请向受益人(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提供确保担保,确保工程项目建设得以顺利进行。 第三条 工程保函包含本企业直接向受益人出具专业担保企业工程保函和本企业提供担保、由银行出具银行保函两种形式。委托人能够依照工程项目标详细情况和受益人尤其要
2、求选择担保企业工程保函或商业银行银行保函。不论是本企业出具担保企业工程保函还是本企业提供担保由商业银行出具银行保函,本企业从事工程保函业务客户经理及相关人员必须按照工程保函业务操作规程和风险管理制度办理,加强业务规范和风险防范。对违规出具工程保函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本企业将严厉追究当事人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二章 工程保函业务种类第四条 本企业开展工程保函业务主营业务有: 1、 工程投标保函:本企业在投标人投标之前,经委托人申请向招标人出具投标保函,确保中标人将与招标人订立协议并将提供招标人所要求履约保函。假如中标人违约,则本企业将在保函金额内赔付招标人损失。工程投标保函可用于设计招投标、施工
3、招投标、监理招投标、材料采购招投标等各种招投标活动。投标保函金额通常不得超出投标总价 2%,最高不得超出80万元人民币。 2、 工程履约保函:本企业经委托人(中标承包商)申请向招标人出具履约保函,确保建设工程承包协议中要求一切条款将在要求日期内,以不超出双方设定价格,按照约定质量标准完成该项目。如承包商不推行工程协议约定义务,或推行义务不符合工程协议约定,本企业能够向该承包商提供资金或其余形式资助以使其有能力完成协议;也能够安排由新承包商来接替原承包商以完成该项目;还能够经过协商,业主重新开标,中标承包商将完成协议中剩下部分,由此造成最终造价超出原协议造价部分将由本企业负担;假如对上述处理方案
4、不能达成协议则本企业将在保函金额内赔付业主损失。工程履约保函金额通常不得低于协议价款10%。若采取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中标,工程履约保函金额不得低于协议价款15%。 3、 工程支付保函:本企业经委托人(业主)申请对业主资信情况进行调查、审核,向承包商出具工程支付保函,确保工程款及时支付到位。一旦业主违约,本企业将代为履约。实施业主支付保函能够有效预防拖欠工程款现象发生。招标人应向中标人提供与履约保函金额等额工程支付保函。 4、 工程预付款保函:本企业经委托人(承包商)申请,向业主出具不可撤消工程预付款保函,确保在委托人收到业主预付款后未能履约时,向业主支付保函金额内赔偿金。 第五条 本企业开展工
5、程保函业务其余业务有: 1、 工程付款保函:本企业经委托人(承包商)申请向业主出具付款保函,确保委托人将按时支付工人工资和材料设备供给商费用。一旦委托人不能按时付款,则本企业将代为支付,以利于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2、 工程保修保函:工程保修保函也称工程质量保函。本企业经委托人(承包商)申请向业主出具工程保修保函,确保在工程保修期(也称缺点责任期)内出现质量缺点时,委托人将负责进行维修。一旦委托人违约,本企业将采取方法推行维修责任或在保函金额内赔付业主损失。 3、 工程分包保函:当工程项目存在总包、分包关系时,工程分包保函将确保总承包商与各分包商权益,预防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分包商违约给总
6、承包商造成损失。工程分包保函包含分包商与总承包商之间投标、履约、预付款等保函。 4、 工程留置金保函:业主从按期给予承包商工程款中扣一定百分比留置金,用于工程项目不符合质量要求时返工。在签发工程验收证书时,业主将向承包商发还二分之一留置金。在工程保修期满后,再发还其全部余额。本企业经委托人(承包商)申请向业主出具工程留置金保函可免于委托人被扣押留置金。第三章 工程保函业务对象及条件 第六条 担保对象。符合工程保函要求法人或其余组织均可向本企业申请工程保函业务服务。 第七条 对申请工程保函业务主体,须符合以下条件: 1、 依法从事经营活动法人及其余经济组织; 2、 申请人能提供其开立保函相关资料
7、; 3、 相关协议正当、有效,具备真实交易背景; 4、申请人须负担此次保函业务包括相关费用; 5、 资信情况良好,具备推行协议、偿还债务能力; 6、 能够提供本企业要求认可反担保; 7、 本企业要求其余条件。 第四章 工程保函业务流程 第八条 工程保函业务流程 1、 申请人向本企业提出申请,并提交出具保函申请书和相关材料; 2、 业务部客户经理对申请人提供材料进行初审后将上述资料及评审汇报提交风控部审核; 3、 风控部审核形成尽职汇报后提交评审委员会; 4、 依照评审结果提交企业总经理审批; 5、 客户经理向企业收取相关费用、完成反担保方法后出具保函; 6、 客户经理整理项目资料,移交存档备查
8、; 7、 保后管理;代偿和追偿(如有);项目终止。 第五章 工程保函收费标准 第九条 本企业销售工程保函产品及服务基本政策是: 1、 在防范工程保函风险前提下,实施低风险、低收费,风险与收益成正比价格标准; 2、 在认同工程保函市场前提下,实施基准定价、单项议价收费标准; 3、 在维护工程保函秩序前提下,实施公开、公平、公正和性价比竞争标准。 第十条 本企业开展工程保函业务担保收费标准是: 1、 工程投标保函,担保费为保函金额 0.81%,留置金为 3000 元/单; 2、 工程履约、支付、预付款等保函,担保费为保函金额 11.5%/年,反担保金为保函金额1015%; 3、 工程履约、支付、预
9、付款等保函,不收取反担保金,应收取留置金,留置金为100000元/单; 4、 工程履约、支付、预付款等保函,应先收取项目受理费,再从保函担保费中扣除,受理费为保函金额 0.2%。 申请保函业务客户,标准上按客户信用等级缴存一定百分比人民币确保金,标准以下: 1、 AAA级客户缴存30%(含)以上确保金; 2、 AA级客户缴存50%(含)以上确保金; 3、 A级客户缴存70%(含)以上确保金; 4、 BBB级(含)以下客户缴存100%确保金; 5、 A级以上优质客户要求降低缴存确保金百分比,需报相关分管领导审批核准。 收费标准以下: 保函种类 参考执行月费率 AAA级 AA级 A级 BBB(含以
10、下) 30% 50% 70% 100% 投标保函 0.2 履约保函 0.28 工程类保函 0.28 付款类保函 0.45 融资类保函 0.53 其余保函 0.37 工程类保函包含:工程承包保函、工程维修保函等;付款类保函包含:预收款退款保函、付款保函、关税付款保函、见索即付保函等; 融资类保函包含:借款保函、透支保函等。 第六章 工程保函担保条件 第十一条 本企业开展工程保函业务,防范工程保函风险,降低工程保函损失,必须要求委托人提供反担保,其反担保形式主要有:经办人个人反担保、企业反担保及法定代表人个人无限责任反担保、反担保金或留置金等。 第十二条 本企业开展工程投标保函业务风险较小,时间较
11、短,标准上不收取反担保金,只收取一定金额留置金。其反担保形式通常为经办人个人反担保,特殊情况下,本企业视出具工程保函风险大小,决定是否需要增加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反担保。 1、 工程项目属政府投资,且委托人为施工资质特级企业、一级企业及列入海口市排名50强二级企业,本企业只要求经办人提供个人反担保,不收取反担保金,仅收取一定金额留置金。 2、 工程项目属政府投资,但委托人为其余类资质等级施工企业,本企业不但要求经办人提供个人反担保,而且还要求委托人提供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反担保,不收取反担保金,仅收取一定金额留置金。 3、 工程项目属企业投资,且委托人为施工资质特级企业、一级企业及列入海口市排名50强
12、二级企业,本企业只要求经办人提供反担保,不收取反担保金,仅收取一定金额留置金。 4、 工程项目属企业投资,但委托人为其余类资质等级施工企业,本企业不但要求经办人提供个人反担保,而且还要求委托人提供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反担保,少收取反担保金或收取一定金额留置金。 第十三条 本企业开展工程履约、支付、预付款等保函业务风险较大,时间较长,标准上要收取反担保金。特殊情况下,少收取或不收取反担保金,但必须收取一定金额留置金。其反担保形式通常为经办人反担保、企业及法定代表人个人无限责任反担保、反担保金或留置金。 1、 工程项目属政府投资,且委托人为施工资质特级企业、一级企业及列入海口市排名50强二级企业,本企
13、业只要求经办人、企业及法人代表提供反担保,少收取或不收取反担保金,仅收取一定金额留置金。 2、 工程项目属政府投资,虽委托人为其余类资质等级施工企业,但该委托人与本企业合作银行建立了良好信用关系,且在商业银行存入不低于 20%确保金,本企业视为委托人提供担保,商业银行出具工程履约、支付、预付款等保函,是否占用本企业银行担保授信额度来决定是否收取反担保金,并要求经办人、企业及法人代表提供反担保,交纳一定金额留置金。 3、 工程项目属政府投资,但委托人为其余类资质等级施工企业,本企业不但要求经办人、企业及法人代表提供反担保,而且还要收取反担保金。 4、 工程项目属企业投资,且委托人为施工资质特级企
14、业、一级企业及列入海口市排名50强二级企业,本企业只要求经办人、企业及法人代表提供反担保,少收取或不收取反担保金,需收取一定金额留置金。 5、 工程项目属企业投资,但委托人为其余类资质等级施工企业,本企业不但要求经办人、企业及法人代表提供反担保,而且还要收取反担保金。 第七章 业务受理 第十四条 客户经理负责业务受理工作,按规搜集相关资料并通知申请人收费标准与收费制度,指导申请人正确、真实、全方面填写申请书。 第十五条 客户经理核实申请人提交资料真实、有效性及准确性。 第八章 业务资料 第十六条 申请人向本企业申请工程保函业务服务需提交以下资料: 1、 出具保函申请书一份(详见附表1); 2、
15、 申请人基本资料,营业执照、章程、验资汇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信用等级等; 3、 保函所包括项目须经有权审批部门同意,则应提供同意文件; 4、 申请保函所包括经济协议、协议及相关文件资料; 5、 反担保资料; 6、 受益人基本情况; 7、 企业要求提供其它资料。 以上资料均需当事人署名或盖章确认。 第十七条 客户经理要对申请人所提交资料完整性进行审查,对欠缺资料,应要求申请人及时补充完整。 第九章 业务审批 第十五条 工程保函业务审批流程参考融资性担保业务审批流程。 第十六条 业务部对项目进行初步审核,重点审核资料完整性、担保可行性、风险可控性。 第十七条 风控部对项目标合规性、风险可控性深入
16、审核。 第十九条 审批经过后,业务部负责向客户出具担保函。 第七章 保后管理 第二十一条 保后管理由客户经理负责,进行动态跟踪。 第八章 责任注销、代偿与追偿 第二十二条 注销。保函使用期满或担保义务推行完成,保函即自行失效。客户经理应于保函失效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受益人退还(本企业或银行)原保函正本。如受益人因遗失等特殊原因而不能退回保函正本,应由受益人出具加盖公章保函遗失暨失效书面文件;若存在保函正本无法收回且受益人不愿签署保函失效通知书情况,可要求申请人提供保函所包括协议项下义务已如约推行、保函已失效且明确由其负担后续一切经济责任证实文件,由客户经理调查核实、提交书面说明详细情况和原因,报企业分管领导审核同意。 第二十三条 代偿。在保函使用期内保函申请人未推行协议义务,本企业受理保函受益人书面追索,经审查符合保函项下条件,向受益人推行支付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 追偿。一旦发生代偿现象,由本企业授权经办人或律师办理对应诉讼程序,对申请人给予追偿。 第九章 台帐登记及立案 第二十五条 台帐登记工作是贯通于整个业务过程,负责该项目标客户经理及时登记承保与销保台帐,确保数据正确。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方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执行。本方法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其余本方法未包括部分,参考融资性担保业务和风险控制操作方法、业务档案管理细则等相关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