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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口老龄化变化趋势及完善养老保险体制的研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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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口老龄化变化趋势及完善养老保险体制的研究   [摘要]本文利用全国人口普查和经常性统计的有关资料,在不同的人口政策目标参数假设下,根据中国人口预测系统和人口生命表对今后45年中国人口老龄化的变化趋势进行了分析和预测。根据预测结果,通过较全面系统地分析中国社会养老保险体制的现状,指出了其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在中国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趋势冲击下已经出现及可能出现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几点具有可操作性的改革和完善养老保险体制、退休及人口生育等方面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养老保险 预测分析   人口老龄化问题正迅速地向中国走来。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和经济体制转轨中国家,正面临着两个方面的考验。一是“未富先老”的困扰;另一方面是转轨过程中的养老保险体制的脆弱性和不完善性。本文利用全国人口普查和经常性统计的有关资料,在不同的人口政策目标参数假设下,根据中国人口预测系统和人口生命表对今后45年中国人口老龄化的变化趋势进行了分析和预测。根据预测结果,通过较系统地分析中国社会养老保险体制的现状,指出了其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在人口老龄化冲击下已经出现及可能出现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几点具有可操作性的改革和完善养老保险体制、退休及人口生育等方面的政策建议。   一、 中国人口老龄化的变化趋势及特点   如何衡量一个国家是否已经进入了老龄化社会,在国际上尚无统一的标准。究其原因,一是由于人口的平均寿命会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进步不断提高;二是由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差异,以及地理位置、气候、风俗习惯、劳动就业制度等的不同,国家之间人口的平均寿命和就业者的退休年龄差异较大。但为了分析研究问题的方便,人们还是有一个基本的理论框架,其中一个重要的指标和界限是65岁以上老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是否大于7%。   根据我国历次人口普查的资料,特别是第四次和第五次人口普查的资料,我们可以发现,从主要指标分析,2000年中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   以有关资料为基础,我们利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研制的中国人口预测软件CPPS,在给定不同参数的假设条件下,对今后45年我国人口,特别是老龄人口的变化趋势进行了预测。   我们设计了高、中、低三种预测方案。三种方案的差别主要体现在妇女总和生育率上,以体现不同的人口生育政策。高方案的总和生育率假设为由2000年的降到2003年,2004年和2005年均保持,随着生育政策的逐步宽松,总和生育率由2006年逐步升高到2025年的,然后一直保持到2050年。中方案的总和生育率假设为由2000年的降到2003年,2004年和2005年均保持,随后生育政策慢慢放宽,由2006年开始逐步升高,一直到2050年达到。低方案的总和生育率假设为由2000年的降到2003年,随后一直保持到2050年。至于三种方案死亡率的假设,我们用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来反映。根据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和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得出的我国人口平均寿命变动情况,我们将人口平均寿命设置为:2001年,男性岁,女性岁;2025年,男性岁,女性岁;2050年,男性岁,女性岁。城镇化规模,2004年以前按实际统计数,此后按每年按2500万左右。根据上述假设我们预测得到的人口及人口老龄化发展变化情况(见表3)。   按照预测方案中的“中方案”中国人口老龄化呈现出如下一些特点。   一是来得快,规模大。中国老龄人口的比重由7% 上升到14%将需要 25年。而法国、瑞典、美国、德国、英国等国家走完这一历程所花的时间大约在45-120年间。2000 年中国65岁以上的老龄人口为 8838万,占世界老龄人口的%,是世界老龄人口最多的国家。到2025年和2050年这一地位仍不会改变。   二是老龄抚养比提高速度先慢后快,有一个比较明显的“人口视窗”期。由于我国的计划生育国策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按人口年龄结构推算,本世纪前几十年新增劳动力年龄人口的相对比重会下降。但另一方面,由于上世纪50~70年代出现的“婴儿潮”等原因,这一时期处于劳动力年龄人口的比重仍较大,我国老龄抚养比的变化会比较平稳。在2025年会达到%,超过%的世界平均水平。此后我国老龄抚养比将会快速升高,到2050年将达到%。即使如此,我国劳动力年龄人口的总数在今后的50年中仍是世界上最多的国家之一。在这50年间我国劳动力年龄人口的总数相当于整个发达国家劳动力年龄人口总和。这为我国的发展提供了一个良好的“人口视窗”期,即,在进入老龄社会之前,出现的一个人口负担率较低的黄金时期:由于生育率水平迅速下降等因素,在这几十年内劳动力年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持续在一个高水平上,人口负担较轻,为发展经济、改革社会政策提供了一个绝好的机遇期。但经历过“人口视窗”之后的国家往往也将成为人口负担较重的国家。   三是经济发展水平低,“未富先老”。与世界其他已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国家相比,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时,经济发展水平是最低的,且与其他国家的差距极大。2000年我国的人均GDP按当年价仅为950美元左右,换算成1990年的美元仅为828美元。而一些发达国家在1900年左右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时,人均GDP均已超过了2500美元(1990年的美元)。更何况随着人类的进步,老龄人口的保障成本变得越来越高。   值得特别指出的是,从动态角度看,上述特点中相当一部分会继续强化。例如,到2025年,我国65岁以上老龄人口将达到2亿以上,占总人口的比重会超过14%。老龄人口比重年均提高个百分点。老龄人抚养比将达到%,年均提高个百分点。二者均大大高于1990-2000年的年均提高幅度。这对正处于转轨和完善之中的我国社会养老保险体制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二、 中国养老保险体制的现状与问题   世界各国的养老保险体制大致可以分为三种,一是现收现付模式。其基本特征是社会保障成本的代际转移是以收定支,即由在职职工承担已退休职工的社会保障成本;支付给退休者的社会保障资金是直接来自该时点的在职劳动者负担的社会保障费用。这一模式要求有较小的人口压力、年轻的人口结构、较强的国家实力、完备的税收体系等。二是个人账户模式。这种模式强调雇员的个人缴费和个人账户的积累,退休者的社会保障权益来自本人在工作期间的积累,且所积累的资金通过投资基金进行运作。这种模式的特点是具有累积性和增长性,资金供给比较稳定,在经济波动中表现出较强的抵抗能力。第三种是混合模式。该模式由上述两种模式混合而成。   从20世纪50~90年代,我国实行的养老保险体制是现收现付模式,对象主要是城镇职工。但由于人口逐步进入老龄化社会,旧体制“收不抵支,难以平衡”的问题日益显露。为此,在20世纪90年代,国务院先后颁布了三个重要法律文件:《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和《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基于上述三个重要的法律文件,形成了“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体制模式。但是,随着人口老龄化、就业方式多样化和城市化的发展,这一模式显现出一些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关键是社会统筹账户亏空较大,导致个人账户空转,无法形成必要的积累。2001年7月,国家从辽宁开始,在东北三省进行了完善城镇社会保障的试点,并责成社会劳动保障部组织有关部委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2005年12月3日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对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运行的“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体制模式进行了完善,从而,形成了我国现行的基本养老保险体制。其大致轮廓如下:   从养老保险的覆盖面来说,仍主要集中在城镇,农村劳动者的参保率还很低。2005年末,全国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人数为5442万人,仅占农村就业者的%。由于上述事实,以及农村仍主要依靠传统的家庭式养老保险的现状,在本文以下的讨论中,除非特别说明,一般指城镇养老保险体制。   按照有关法律,城镇的养老保险体制应该覆盖所有在城镇工作的劳动者,包括各类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但实际上,城镇养老保险的覆盖率还较低。2005年末,全国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为17487万人,仅占城镇就业者的%。   从养老保险资金的来源和支付看,不同身份和不同地域的就业者差别极大。   ——对于公务员以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就业人员,个人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金,这部分人的基本养老保险金主要来自国家财政预算,基本养老保险金的水平大约为在职最后一年基本工资的85%左右。   ——对于其他事业单位,特别是已经改制为企业的事业单位,其职工按照企业职工缴纳和享受基本养老保险金。   ——对于企业职工而言,其基本养老金由两个部分构成:社会统筹账户基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其缴费和使用也均由两个部分构成。从缴费看,一是所在企业需上缴职工工资总额的20%,进入社会统筹基金账户,作为基础养老金。二是个人上缴本人工资的8%,进入个人养老金账户。而基本养老保险金的支出条件和方式是,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其中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职工退休时所在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职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个人账户基金用完后,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   ——对于城镇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在城镇个体工商户从业者和灵活就业人员而言,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退休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   除了上述规定本身对不同劳动者的差异之外,为了照顾到我国地域辽阔、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很大这一事实,国家有关养老保险体制的政策法规在一些具体操作方面也给了省、市、自治区一定的自主权,而各地根据自身情况所制定的一些地方法规则使全国养老保险体制的统一性和完整性进一步遭到破坏。   从统筹层次看,有以省为统筹层次的,也有以地级市为统筹层次的。从统筹水平看,地区之间的经济发展程度和工资水平不同,统筹的水平也相差甚大。从对外来劳动力的处理看,各地政策更是五花八门。突出表现在对外来工的歧视上。   总之,目前我国正在实行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已由单一的社会统筹制度转向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基金管理方式也由现收现付制转向部分积累制。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上采用传统型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筹集模式,即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社会互济;在基本养老金的计发上采用结构式的计发办法,强调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激励因素和劳动贡献差别。该制度既吸收了传统型的养老保险制度的优点,又借鉴了个人账户模式的长处;既体现了传统意义上的社会保险的社会互济、分散风险、保障性强的特点,又强调了职工的自我保障意识和激励机制。从基本内核看,这一制度基本适合我国国情,但由于各种原因,它尚在建立过程之中,且制度本身还存在一些较大的具体问题。其中最突出的是,现行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意味着让在职的一代人既要继续承担供养上一代老人的义务,又要为自己将来的养老进行部分积累,即个人账户积累,这种双重负担对企业和个人均形成很大的压力。集中体现在我国目前个人账户的缺口较大。根据历年有关统计资料,以1998年到2004年的职工工资总额106446亿元为基数,按照8%的个人账户积累水平,以及城镇就业者%的参保率和城镇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在城镇个体工商户从业者的有关比例匡算,到2005年末,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个人账户的积累应为6100亿元左右。但2005年末,全国基本养老保险金的累积余额仅为4041亿元,个人账户缺口2000亿元以上。这还是由于1998年后,各级财政不断拿出大量资金进行补贴的结果。2002年到2005年,各级政府财政用于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支出达到2203亿元。这一方面增加了今后养老保险金的支付风险,另一方面使就业者跨统筹区域进行流动时,会引起调入调出地区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之间的冲突,阻碍其正常流动。   以上只是静态地分析了养老保险体制的转轨成本,而未来20~50年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的事实,对于支付已陷入窘状的现行养老保险体制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老龄人抚养比的快速提高使养老基金的支出增加,收缴减少,将加重入不敷出的矛盾。根据第一部分的预测,到2025年我国老龄人抚养比将由目前的10%左右,提高到%,到2050年将提高到%。每个劳动者所负担的社会统筹养老基金将会分别翻一番和翻两番。按照目前的征缴水平,届时就至少需要拿出相当于职工工资总额40%和80%的财富来抚养老人!   三、 改进我国养老保险体制应对   老龄化的几点建议   面对我国现行养老保险体制起步晚、资金缺口大、管理不规范与老龄化来得快、势头猛、养老保险需求迅速扩大并存;经济发展和城镇化水平低、就业压力大与养老保险压力大并存等诸多矛盾,我们需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来看待我国养老保险体制的建立与完善。一是要认识到建立符合国情、可尽快正常运转的养老保险体制已刻不容缓,越拖越被动。二是把建立符合国情、可尽快正常运转的养老保险体制当成我国可持续发展的千秋大计来抓。通过立法使之规范化。三是要坚定走出困境的信心。在正视我们面临困难的同时,也要看到我国国民经济经过半个多世纪,特别是最近27年的发展积累了一定的实力,特别是积累了一定数量的国有资产;我国养老保险的覆盖面低,扩大保险面,增加保费上缴的空间较大;劳动力和老龄人的赡养成本均比较低;我国尚处在人口老龄化的初期,仍有20~30年,甚至更长一段时期的“人口视窗”黄金时期以资利用;经过近年来的实践,我们已摸索出一定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养老保险经验。因此,只要我们能够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不断探索和创新,结合中国的实际,扬长避短,很好地设计和改进我们的养老保险体制,我们是能够顶住老龄化的冲击,比较平稳和谐地进入老龄化社会,并使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地向前发展。具体的政策建议是:   充分利用劳动力资源,提高劳动生产率,通过科学发展,在人口老龄化高峰期到来前,尽可能地多积累一些财富。   1.充分利用即将成为稀缺资源的劳动力,鼓励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继续参加劳动,为社会创造财富。一是要逐步提高就业者的退休年龄。第一步,尽快将所谓的女职工(50岁)和女干部(55岁)的法定退休年龄统一为55岁。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企业的雇员再分成职工和干部编制是没有意义的。第二步,花3年时间将男女就业者的退休年龄统一在60岁。第三步,每两年将退休年龄延长1岁,直到65岁为止。与此同时,要采取经济措施防止劳动者大量提前退休,明确规定提前退休者要减发养老金。上述措施对于缓解养老保险费的支付困难可收到一举双得的作用。一方面,它可以增加就业者上缴养老保险费的年限。另一方面,它可减少养老保险费的支出。据测算,按目前的收支水平,退休年龄延长1年,全国社会统筹基金即可多征收55亿元,减少支付160亿元。而且,这一做法也符合人类生活条件改善、预期寿命延长、具有劳动能力的时间延长的客观事实,已为许多已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的国家采用。   2.要通过技术进步、经济结构调整和资源的优化配置,以及提高劳动者整体素质,从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转变等多种途径提高劳动生产率,减轻老龄人口抚养比过高、劳动力负担过重的压力。   与劳动力非农业化进程相适应,逐步扩大养老保险的覆盖面。   从道理上说,社会养老保险的对象应该是全体公民。但就我国目前的养老保险体制的收支状况和我国财政的支付能力看,在相当长的时期内还很难实现这一目标。实际上,美国等发达国家也仍有6%~7%的公民没有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加上我国农民拥有土地,长期以来已形成了特有的养老方式。因此,对非城镇人口的养老问题,宜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处理的方式加以解决。对已经或将要进入老龄阶段的“老人”,不再参加养老保险。其养老问题仍主要依靠本人和家庭的抚养。政府则应从基本医药条件和最低生活保障等方面进行必要的补贴。对于45岁以下,到城里工作的农民工,以及脱离农业,进入非农产业工作的人,均应逐步纳入养老保险的范畴。这样既可通过扩大缴费基数,缓解养老保险近期支付矛盾,也可以使今后全社会有更多的老人享受养老保险,为实现覆盖全社会的养老保险目标创造条件。   逐步建立多层次的综合性养老保险体制。   1.社会统筹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养老保险是为了满足社会最基本养老保险需求。应做到“两高一低”,即社会统筹的覆盖率要尽量“高”,使大多数人能够享受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层次要尽量“高”。而由社会统筹支付的养老保险费水平要“低”,只要能维持老龄人的基本生活即可。这里所说的社会统筹的层次要尽量“高”是指社会统筹保险金的管理和发放要在尽可能大的范围内统一,要在巩固以市为统筹单位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为统筹单位,创造条件在5~10年内过渡到在全国范围内统筹。全国范围内统筹的含义:一是资金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使用;二是各地的社会统筹保险费的发放标准,按工资替代率衡量,在全国统一。这样一方面可以保证社会统筹的公平性。另一方面,可以利用我国地区之间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差异缓解养老保险金收支矛盾。三是可以有效地保证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四是有利于提高管理水平。   此外,目前社会统筹法规规定的法定享受社会统筹养老金的缴费年限应进行修改,不能简单地定为15年,需对不同对象设立不同的缴费年限。将缴费年限定为15年的初衷是基于我国养老保险体制建立较晚,想照顾一下“老人”。但简单地将其推广到所有参保者则会引出麻烦,加重国家负担。一些城市已经出现个体、私营者自动缴费到15年就停止缴费的情况。根据大连市基本情况进行的初步测算,如果一个人仅缴费15年后,在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并且假设其70岁死亡,按现行的收支方法计算,他享受到的养老保险金是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4倍左右。为此,应以实际可参加劳动的年限作为法定的缴费年限。计算公式为:法定缴费年限=法定退休年龄减去 23,放宽一些可以减去25。为了照顾“老人”,只要规定1970年以前出生的人继续实行老办法,即法定缴费年限仍为15年。1970年以后出生的人实行新办法,因为他们目前仍可工作25~30年。   2.个人养老保险账户。要按现行试点方案的规定,坚决做实个人账户,为个人补充养老保险积累资金。   3.采取经济手段鼓励企业或机构给雇员建立养老保险年金。这部分养老保险是适应多样化社会需求,拉开退休后养老保险金差距的主要来源。它可以体现企业竞争力,促进劳动力流动。   4.鼓励私人自我储蓄养老。对于用于养老的私人储蓄可以减免利息税。 建立指数化的基本养老金正常提高机制,即基本养老金每年提高的幅度应与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幅度一致,以防止基本养老金因通货膨胀而贬值。   要尽快将公务员和准公务员纳入养老保险体系。改革的思路是,形成全社会统一的养老保险体系。无论退休前从事何种工作,退休后社会统筹部分的养老金的发放水平一律平等。养老金的差距主要来自于个人账户积累和企业或机构的补充养老保险。这取决于劳动者在岗时的工资水平和企业或机构的经营状况。对于公务员及准公务员补充养老的待遇,可以考虑两种解决方案,一是逐步较大幅度地提高其工资水平,把养老问题工资化、货币化。二是由财政为这些人购买一定的商业养老保险,等退休后作为补充。公务员及准公务员的社会统筹养老金由财政统一缴纳,个人账户部分个人自己缴纳。   充分发挥社区组织在养老保险体制中的作用。通过互相照顾、互相帮助、多开展集体活动等从精神上传递社会的关爱。   注意监控人口变化趋势,应经专家论证,适时放松一对夫妻只准生一胎的计划生育政策,防止老龄化程度过于严重。人口老龄化除了养老保险问题本身,对整个国家的安全和中华民族的繁衍均会构成威胁。   [参考文献]   [1]Angus Maddison.世界经济二百年[M].改革出版社,1997年.   United Nations, Department of Economic and Social Affairs,《World Population Ageing 1950-2050》, United Nations, Department of Economic and Social Affairs, New York,2004.   United Nations, Department of Economic and Social Affairs,《World Population Prospects》, United Nations, Department of Economic and Social Affairs, New York,2002.   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国家统计局人口和社会科技统计司.中国2000年人口普查资料[M].中国统计出版社,2002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005)[M].中国统计出版社,2005.   曾毅.人口分析方法与应用[M].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   郑秉文,和春雷.社会保障分析导论[M].法律出版社,2001.   马丁·费尔德斯坦.中国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改革[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1999,(2).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法制司,社会保险研究所,博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养老保险基金测算与管理[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   [10](美)刘遵义.中国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基本构想[A].比较[C].中信出版社,2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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