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 租 合 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本着友好相处,合租愉快标准,依照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内容以下: 第一条 :甲方愿意将座落在 商铺二楼出租给乙方,房屋租金为 元/月。协定合租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乙方可将出租房屋作美容、美体行业用途,不得用作他用,更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三条 :本协议签定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租赁确保金人民币 元整,甲方开具收据。甲方于本协议使用期届满时,在乙方完好退出原租赁房屋,并交清各项费用后,将租赁确保金无息还乙方。如乙方中途退租,甲方可将租赁确保金作为违约金而不予退还
2、。 第四条:本协议订立之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关于身份证件复印件。 第五条:门面一楼甲方自主经营,乙方可由一楼出入,但不得防碍甲方正常营业,并保管好大门钥匙,不得另配给其余无关人员,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一楼物品遗失或其它损失,乙方应付赔偿责任。 第六条:乙方自主装修二楼,甲方不负担任何费用,协议到期如乙方退场,甲方不给予任何装修赔偿。装修不得破坏房屋基础结构,损坏物品照价赔偿,由乙方造成租赁房屋质量或房屋内部设施损毁,包含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由甲乙双方共同负担,乙方自己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七条:甲乙双方系租赁关系,互不负担
3、各自经营风险,无任何其余经营项目标上经济往来,故只对各自用户负责,如有包括会员现金充值,谁收钱谁负责 ,甲乙双方互不负担责任。第八条:承租人如有以下情形之一,出租人能够中止协议: 1、 承租人私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 2、 承租人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3、 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30天,并赔偿违约金 元。 4、 乙方亦不可私自找房主租赁二楼,不然视同违约,乙方应付违约责任。 第九条:协议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乙方享受优先权。但租金按甲方与原房东签定租赁价格涨幅作适当调整。 第十条: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协议法关于要求,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要求,补充要求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权力。 第十一条: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都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