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料内容仅供您学习参考,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或者删除。某工程系列综合合同管理内容课程设计姓名学 号 班 级 指导教师 教师职称 重庆大学城市科技 学院某工程系列综合合同管理设计内容公开招标设计内容1经重庆市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某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公开招标。依据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上网下载) 。招标人组织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应当按下列程序进行: ( 一) 招标方式的备案; ( 二) 招标组织形式备案; ( 三) 发出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 ( 四) 实行资格预审的, 资格预审文件备案; ( 五) 实行资格预审的, 经过资格预审选择
2、投标人; ( 六) 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备案; ( 七) 向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 施工图纸和有关资料; ( 八) 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 组织投标答疑; ( 九) 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 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 ( 十) 设有标底的, 编制标底; ( 十一) 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 十二) 组织当众开标; ( 十三) 组织评标; ( 十四) 当众公布评标结果, 并确定中标人; ( 十五) 评标委员会签字认可公布的评标结果记录; ( 十六) 公示中标结果; ( 十七) 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 十八) 送施工招标投标情况报告备案; ( 十九) 签订施工合同, 送施工合同备案
3、。备注: ( 一) 议标指由发包单位直接与选定的承包单位就发包项目进行协商的招标方式; ( 二) 议标程序其程序为: 1、 招标委员会确定议标日程 2招标人与投标人进行议标, 参加议标人员为双方的技术, 经济和法律专家。所涉及的问题如标书中的商务、 技术、 法律和其它方面问题。 3、 议标的结论要用完善、 准确的措词以书面形式记载, 以便纳入合同文件中。双方应各由一名高级代表审阅议标形成的文件, 并在文件的每一页上签字。 4、 如果议标时间过长, 超出了投标有效期, 招标人会要求几位有希望的候选人延长投标保函的有效期。如果投标人拒绝, 则其标书失效。( 三) 议标就是招标方不发布招标公告, 而
4、直接与自己比较了解的潜在几个投标单位商讨关于合同的价格等内容。议标其实不属于招标范畴。实质上即为谈判性采购, 是采购人和被采购人之间经过一对一谈判而最终达到采购目的的一种采购方式, 不具有公开性和竞争性, 因而不属于招投标法所称的招标投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设计内容2依据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上网下载) , 请设计制订重庆市对各类建设工程必须招投标订立合同的实施范围。按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对各类建设工程必须招投标订立合同的实施范围如下: 第一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包括: ( 一) 基础设施、 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 公众安
5、全的项目; ( 二)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 三)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 援助资金的项目; ( 四) 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应进行招标的其它项目。 第二条 本规定第一条所称关系社会公共利益、 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的具体范围包括: ( 一) 煤炭、 石油、 天然气、 电力、 新能源等能源项目; ( 二) 铁路、 公路、 管道、 水运、 航空以及其它交通运输业等交通运输项目; ( 三) 邮政、 电信枢纽、 通信、 信息网络、 自动化控制等邮电通信系统项目; ( 四) 防洪、 灌溉、 排涝、 引( 供) 水、 滩涂治理、 水土保持、 水利枢纽等水利项目; ( 五)
6、 道路、 桥梁、 城市轨道交通、 污水处理、 垃圾收运及处理、 地下管道、 公共停车场、 公交站场、 休闲广场、 城市公园等城市设施项目; ( 六) 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 七) 其它基础设施项目。 第三条 本规定第一条所称关系社会公共利益、 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的具体范围包括: ( 一) 供水、 供电、 供气、 园林、 绿化、 路灯照明等市政工程项目; ( 二) 科技、 教育、 文化、 广播电视等项目; ( 三) 体育、 旅游等项目; ( 四) 卫生、 社会福利等项目; ( 五) 政府保障性住房等项目; ( 六) 其它公用事业项目。 第四条 本规定第一条所称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范围包
7、括: ( 一) 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 ( 二) 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专项建设基金或行政事业性收费资金的项目; ( 三) 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有资金或者借贷资金的项目。 第五条 本规定第一条所称国家融资项目的具体范围包括: ( 一) 使用国家发行债券所筹资金的项目; ( 二) 使用国家对外借款或者担保所筹资金的项目; ( 三) 使用国家政策性贷款的项目; ( 四) 国家或者市、 区县( 自治县) 人民政府授权投资主体融资的项目; ( 五) 国家或者市、 区县( 自治县) 人民政府特许的融资项目。 第六条 本规定第一条所称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项目的具体范围包括: ( 一)
8、使用世界银行、 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资金的项目; ( 二) 使用外国政府及其机构贷款资金的项目; ( 三)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援助资金的项目。 第七条 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六条规定的工程建设项目, 包括项目的勘察、 设计、 施工、 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 材料等的采购, 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 必须进行招标: ( 一) 施工( 含土建施工、 设备安装、 装饰装修、 拆除、 修缮等) 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项目, 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 二) 重要设备、 材料等货物的采购, 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
9、上或者单台设备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 三) 勘察、 设计、 监理等服务的采购, 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 四) 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但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 一) 、 ( 二) 、 ( 三) 项标准的50%, 同时经项目主管部门认定又无法并入本项目其它合同包一并进行招标的除外。 第八条 使用各级财政预算内外资金和经有权机关批准收费筹集的资金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以及1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特别重要的政府公益性项目, 采用建设管理代理制( ”代建制”) 进行建设的, 代理业主的选择必须进行招标。 第九条 总投资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
10、 采用BT模式(是BOT模式的一种变换形式, 指一个项目的运作经过项目公司总承包, 融资、 建设验收合格后移交给业主, 业主向投资方支付项目总投资加上合理回报的过程)进行建设的, BT投( 融) 资人的选择必须进行招标。 第十条 政府特许经营项目, 采用BOT( 建设经营移交模式,是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经营的一种方式, 以政府和私人机构之间达成协议为前提, 由政府向私人机构颁布特许, 允许其在一定时期内筹集资金建设某一基础设施并管理和经营该设施及其相应的产品与服务) 模式进行建设的, BOT投资人的选择必须进行招标。 第十一条 公布选择情况, 不能暗箱操作。备注: ( 1) 建设管理代理制: 指
11、政府经过招标的方式, 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项目的投资管理和建设组织实施工作, 项目建成后交付使用单位的制度。附 1 重庆市政府公益性项目建设管理代理制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的约束机制, 有效实施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 提高建设项目法人的建设管理能力, 保证政府资金投资效益和建设工程质量,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结合本市实际, 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使用各级财政预算内外资金和经有权机关批准收费筹集的资金1000万元以上, 以及1000万元以下特别重要的政府公益性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公益项目), 实行项目建设管理代理制(以下简称代理制)。涉及国家安全、 保密等特殊项目除外。第三条市
12、和区县(自治县、 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公益项目代理制的管理。发展计划行政主管部门牵头负责代理制实施的监督管理, 财政部门负责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建设行政部门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建设行政管理, 其它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参与有关工作。第四条实行代理制的公益项目, 发展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审批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时予以明确。1000万元以下的公益项目是否实行代理制, 由发展计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及有关行政部门确定。第五条实行代理制的公益项目, 其项目建成后的使用单位, 在建设期间是被代理人, 负责提供建设条件和外部环境;其项目建设管理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是代
13、理人, 受被代理人的委托实施建设管理行为。第六条被代理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有关规定, 招标选择代理机构。不具备自行招标能力的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招标公司选择代理机构, 其委托招标代理合同, 报发展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七条具有下列条件能够向市建设行政部门申请取得代理机构资质: (一)具有综合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或者综合甲级监理资质, 或者本专业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资质, 或者综合甲级工程咨询资质;(二)具有相应资产;(三)具有与建设管理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项目管理体系;(四)具有与工程建设规模和技术要求相适应的技术、 造价、 财务和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员, 并具有从事同类工程建设管
14、理的经验。本暂行办法发布前市政府或市级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专业项目管理机构或投资公司能够申请成为代理机构。市建设行政部门会同市发展计划行政部门和市财政部门共同审定后, 公布取得代理机构资质的名单。第八条代理机构代表项目单位对项目实施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组织、 协调和监督工作, 可完成下列工作: (一)完成或协助完成项目可行性分析、 项目策划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二)完成项目各种审批手续;(三)完成或协助招标公司完成勘察、 设计、 施工、 安装、 材料、 设备采购的招标工作及合同谈判, 以项目单位的名义签订合同;(四)核查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工程预算及施工组织方案等;(五)承担工程建设质量、
15、进度、 投资及合同的管理, 协调参建单位之间的关系;(六)组织竣工验收, 协助办理权属登记;(七)项目单位委托的其它工作。代理机构不得在自己代理建设管理的项目中, 承担勘察、 设计、 监理、 施工等工作。第九条建设管理代理费经过招投标确定, 由发展计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和有关行政部门根据有关取费标准、 项目投资总额和代理机构承担的工作量确定代理费的最高限额。第十条项目单位或招标公司应当根据代理的具体内容、 对项目经理和其它人员的要求, 招标选择代理机构。前款招标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组成评标委员会。评委中, 项目单位指定的评委不得超过1/3, 其
16、它评委从专家库抽取。专家库由市发展计划行政主管部门、 市建设行政部门、 市财政部门等共同推荐专家组成。发展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对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第十一条项目单位与中标代理机构, 依法签订建设管理代理合同, 并报市发展计划行政主管部门、 市建设行政部门和市财政部门等有关行政部门备案。第十二条代理机构应严格按照批准的概算实施投资控制, 对公益项目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投资总额, 施工图设计工程预算不得超过初步设计批复工程概算。设计深度不够或工程预算超过可研批复的投资总额或初设批复的概算, 代理机构应督促设计单位调整设计, 并及时向发展计划行政主管部门、 建设行政部门、
17、 财政部门和有关行政部门报告。代理机构和监理公司分别审核预算后, 分别提交审核结果, 以财政部门会同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审核为准。第十三条代理机构按照代理合同参与或承担项目设计、 监理、 施工、 主要设备和材料采购招标工作。招标文件应事先报发展计划行政主管部门、 建设行政部门、 财政部门和有关行政部门备案。第十四条实行代理制的项目, 项目单位应当在发展计划行政主管部门、 建设行政部门、 财政部门和有关行政部门的指导下, 招标聘请监理公司对建设项目进行独立的监理, 监理费用由财政部门直接拨付给监理公司。建设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监理公司的管理。第十五条公益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批准后, 发展计划行政主管
18、部门将投资计划下达项目单位;尚未组建项目法人的, 可将投资计划下达代理机构。财政部门按照计划拨付资金。代理机构按代理合同设立相应的项目部和专用账户, 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第十六条建设管理代理费由项目单位按照代理合同的约定支付。代理费经财政部门和发展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后计入项目总投资。代理机构完成建设管理, 工期提前、 质量优良的, 项目单位按合同约定给予奖励;超出项目概算或质量不合格的, 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赔偿责任。第十七条公益项目的参建单位应根据监理公司确认的竣工文件和技术、 经济签证, 编制工程完工结算。代理机构对完工结算审核后报财政部门审定, 并以财政部门会同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审
19、定结果为准。第十八条公益项目建设完工后, 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及项目代理合同的约定, 进行工程财务决算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的, 由代理机构与项目单位一起办理财产交付使用手续。第十九条项目单位和代理机构应当接受有关行政部门的监督。对重大公益项目, 市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可委派专人监督检查, 财政部门可指派财务总监或委派中介机构跟踪监督, 审计部门可委派审计专员加强监督。第二十条代理机构对建设项目因设计不当造成的超概, 承担合同约定的连带责任。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 质量控制、 工期控制未达到合同约定的, 代理机构按照法律、 法规的规定以及合同的约定承担责任。代理机构负责人及其项目部负责人对建设
20、项目实行终身负责制。严重违约的代理机构, 除承担违约责任外, 5年内不得承担公益项目的建设管理代理。第二十一条本暂行办法由市发展计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暂行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施行。( 2) BT模式简介BT模式的含义: 1、 BT是英文Build( 建设) 和Transfer( 移交) 缩写形式, 意即”建设-移交”, 是政府利用非政府资金来进行基础非经营性设施建设项目的一种融资模式。2、 BT模式是BOT模式的一种变换形式, 指一个项目的运作经过项目公司总承包, 融资、 建设验收合格后移交给业主, 业主向投资方支付项目总投资加上合理回报的过程。3、 当前采用BT模式筹集建设资金
21、成了项目融资的一种新模式。BT模式-产生背景1、 随着中国经济建设的高速发展及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 基础设施投资的银根压缩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 如何筹集建设资金成了制约基础设施建设的关键。2、 原有的投资融资格局存在重大的缺陷, 金融资本、 产业资本、 建设企业及其关联市场在很大程度上被人为阻隔, 资金缺乏有效的封闭管理, 风险和收益分担不对称, 金融机构、 开发商、 建设企业不能形成以项目为核心的有机循环闭合体, 优势不能相补, 资源没有得到合理流动与运用。BT模式-发展现状BT发展时间短, 是新生事物, BT是由BOT衍生而来, BOT的演变形式除了BT外, 还有BOOT方式( 建设拥
22、有运营移交) ; BOO方式( 建设拥有运营) ; BLT方式( 建设租赁移交) ; BOOST方式( 建设拥有运营补贴移交) ; BT方式( 建设移交运营等) 。标准意义的BOT项目较多, 但类似BOT项目的BT却并不多见。自20世纪80年代中国第一个BOT项目( 深圳沙角B电厂项目) 实施建设以来, 经过多年的发展, BOT融资模式已经为大众所熟悉。而BOT模式做为BOT模式的一种演变, 近年来也逐渐作为政府投融资模式的一种, 被用来为政府性公共项目融资。近年的大型BT项目案例有: 佛山市市政基础设施BT建设项目工程、 天津津滨轻轨项目、 北京地铁奥运支线、 南京地铁二号线一期工程等。 国
23、务院颁布的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国发 年20号) , 明确规定”放宽社会资本的投资领域, 允许社会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 公用事业及其它行业和领域”, ”各级政府要创造条件, 利用特许权经营、 投资补助等多种形式, 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社会资本参与有合理回报和一定投资回收能力的公益事业和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此政策背景可谓是BT模式获得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BT模式-模式主体BT模式中三个主体: 1、 项目业主。是指项目所在国政府及所属部门指定的机构或公司, 也称项目发起人。负责对项目的项目建设特许权的招标。在项目融资建设期间, 业主在法律上不拥有项目, 而是经过给予项目一定数
24、额的从属性贷款或贷款担保作为项目建设、 开发和融资的支持。在项目建设完成和移交后, 将拥有项目的所有权和经营权。2、 BT投资建设方。BT方经过投标方式从项目所在国政府获得项目建设的特许权。负责提供项目建设所需的资金、 技术, 安排融资和组织项目的建设, 并承担相应的项目风险。经过招投标方式产生相应的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和设备、 原材料供应商等。3、 贷款银行或其它相关单位。融资渠道在BT模式中扮演很重要的角色, 项目的融资渠道一般是投资方自有资产、 银团贷款、 政府政策性贷款等。而贷款的条件一般取决于项目本身的经济效益, BT方的管理能力和资金状况, 以及政府为项目投资方提供的优
25、惠政策。BT模式-实施依据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 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 工程和服务的行为。”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30号关于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第四章第七条”鼓励有投融资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 对具备条件的工程项目, 根据业主的要求按照建设转让(BT)、 建设-经营-转让(BOT)、 建设拥有-经营(BOO)、 建设-拥有-经营-转让(BOOT)等方式组织实施。”BT模式-基本运作1、 政府根据当地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对项目进行立项,
26、完成项目建议书、 可行性研究、 筹划报批等前期工作, 将项目融资和建设的特许权转让给投资方( 依法注册成立的国有或私有建筑企业) , 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根据项目未来的收益情况对投资方的经济等实力情况为项目提供融资贷款, 政府与投资方签订BT投资合同, 投资方组建BT项目公司, 投资方在建设期间行使业主职能, 对项目进行融资、 建设、 并承担建设期间的风险。2、 项目竣工后, 按BT合同, 投资方将完工验收合格的项目移交给政府, 政府按约定总价( 或计量总价加上合理回报) 按比例分期偿还投资方的融资和建设费用。3、 政府在BT投资全过程中行使监管, 保证BT投资项目的顺利融资、 建设、 移交。投
27、资方是否具有与项目规模相适应的实力, 是BT项目能否顺利建设和移交的关键。BT模式-运作过程1、 项目的确定阶段: 政府对项目立项, 完成项目建设书、 可行性研究、 筹划报批等工作; 2、 项目的前期准备阶段: 政府确定融资模式、 贷款金额的时间及数量上的要求、 偿还资金的计划安排等工作; 3、 项目的合同确定阶段: 政府确定投资方, 谈判商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等工作; 4、 项目的建设阶段: 参与各方按BT合同要求, 行使权利, 履行义务; 5、 项目的移交阶段: 竣工验收合格、 合同期满, 投资方有偿移交给政府, 政府按约定总价, 按比例分期偿还投资方的融资和建设费用。项目准备阶段。首先由项
28、目所在国家的政府对拟进行BT模式建设的项目进行技术、 经济和法律方面的可行性研究, 准备对BT投资建设方进行特许招标。项目招标阶段。业主确定BT投资建设中标方后, 就项目合同条款进行谈判确认, 形成法律文件。项目建设阶段。经过招投标方式, 产生项目的施工方, 监理方, 以及材料设备供应商等参建各方。在建设期间, BT方按照相应的合同进行管理, 按照预期的投资、 质量、 工期和工程进度有序进行。项目移交阶段。在项目建成后, 或者BT方在特许期限内违约, 业主方在项目建设期内违约, 项目迫于不可抗力而停止建设等, BT方将所有权转让给政府( 业主) 。正常移交后, 业主应向BT方支付一定的项目回购
29、款, 支付时基于项目建成后的技术规格。运作特点: 由于BT模式的项目的特许权不具有获得特定经济效益的能力, BT方的投资成本和回报来源于项目收益以外, 超出了项目本身的现金流的范围, 不具有有限追索特点。其投资回报来源于政府部门的分期偿还, 构成了业主实质上的债务, 而BT方由于投资而获得债权。BT模式的风险实行有限分担, BT方在项目建设期内承担了融资、 投资、 支付、 管理等建设风险, 而其它的项目决策风险, 建设期后的其它风险将由业主方来承担。融资过程: 合作银团与BT方签订BT项目合作意向书。该意向书包括: BT方聘请合作银团为财务顾问, 而银行对该BT项目提供全面的财务支持; 银行承
30、诺对BT方的流动资金提供补充贷款, 在BT方提供担保的前提下给予一定额度的资金贷款以补充因BT项目而造成的其它项目的可能流动资金的需求; 银团承诺对BT方提供贷款, 贷款担保为业主的全额付款保证。签订BT投资建设合同, 业主对BT方出具全额付款保证。BT方与银团签订财务顾问协议。银团以业主的全额付款保证为担保与BT方签订贷款协议。BT模式-基本特点1、 BT模式仅适用于政府基础设施非经营性项目建设; 2、 政府利用的资金是非政府资金, 是经过投资方融资的资金, 融资的资金能够是银行的, 也能够是其它金融机构或私有的, 能够是外资的也能够是国内的; 3、 BT模式仅是一种新的投资融资模式, BT
31、模式的重点是B阶段; 4、 投资方在移交时不存在投资方在建成后进行经营, 获取经营收入; 5、 政府按比例分期向投资方支付合同的约定总价。BT模式-部分范例 , 重庆华村嘉陵江大桥由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承建, 工程投资25.5亿元人民币; , 涪陵乌江二桥由中铁八局承建, 工程投资2.29亿元人民币; , 南京九华山隧道由中铁八局承建, 工程投资14亿元人民币; , 上海中环线( 清西段) A2、 7标万荣路铜川路高架工程由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承建, 工程投资4.2亿元人民币; , 太仓市339省道复线昆太段改造工程由苏州中元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承建, 工程投资1.3亿元人民币; , 姜堰市溱湖大
32、道工程由姜堰市华通工程有限公司承建, 工程投资2.3亿元人民币。BT模式-合同约定BT合同涉及投资、 融资、 建设、 移交等一系列活动, 当事人与参与人包括地方政府、 工程总承包企业、 项目贷款人、 融资担保人等以及其它可能的参与人, 因此BT合同形成众多当事人与参与人复杂的法律关系。1、 BT合同的主体: BT合同的主要主体为业主和投资方, 业主为特殊主体, 投资方为工程总承包企业。2、 BT合同的客体: BT合同项目。3、 BT合同的内容: 采用FIDIC合同条款格式, 一般能够采用以下内容。工程的名称和地点; 工程的范围和内容; 合同价款的确定与确定依据;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乙方的权利
33、与义务; 开、 竣工日期及中间交工工程开、 竣工日期; 工程质量、 进度、 安全及缺陷责任期; 变更设计; 工程计量; 交竣工验收与移交; 项目回购价的确定和支付; 合同的变更、 解除和终止; 担保; 违约责任; 争端解决; 其它约定。4、 当事人与参与人一般为: 甲方: 某交通厅( 局) ; 乙方: 某建设开发公司( 或有限公司) ; 施工方: 某工程公司( 或有限公司) ; 担保方: 某建设投资公司; 承诺方: 某财政局; 见证方: 某省( 市、 县) 人民政府。( 3) BOT模式简介BOT模式的概念是由土耳其总理厄扎尔于1984年正式提出的。中国将BOT模式称之为”特许权融资方式”,
34、它具有民营化、 全额投资、 特许期和垄断经营四个基本特征。其涵义是, 国家或地方政府经过特许权协议, 将一个公共基础设施( 基础产业) 项目的特许权授予承包商( 一般为国际财团) , 承包商在特许期内负责项目设计、 融资、 建设、 运营和维护, 并回收成本、 偿还债务和赚取利润, 特许期结束后将项目所有权无偿移交签约方的政府部门。实质上, BOT模式是指私营机构( 含国外资本) 参与国家公共基础设施项目, 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分配该项目的资源、 风险和利益的项目融资方式, 是政府与承包商合作经营基础设施项目的一种特殊运作模式。 BOT模式具有以下特点: 1) 项目发起人对项目没有直接控制权, 在
35、融资期间也无法获得任何经营利润, 只能经过项目的建设和运行获得间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 由于采用BOT模式融资的项目涉及巨额资金, 又有政府的特许权协议作为支持, 投资者愿意将融资安排成为有限追索的形式, 在项目中注入一定的股本资金, 承担直接的经济责任和风险; 3) 经过采取让本国公司或外国公司筹资、 建设、 经营的方式来参与基础设施项目, 项目融资的所有责任和风险都转移到项目公司, 这样能够减轻政府财政负担, 同时又有利于提高项目公司的运作效率。 在BOT模式的实际运作过程中, 由于基础设施种类、 投融资回报方式、 项目财产权利形态的不同等因素, 已经出现了不少变异模式”建设拥有经
36、营转让”( build own operate transfer, BOOT) 模式、 ”建设转让经营”( build transfer own, BTO) 模式、 ”建设拥有经营”( build own operate, BOO) 模式、 ”建设租赁转让”( build lease transfer, BLT) 模式、 ”建设转让”( build transfer, BT) 模式、 ”经营转让”( operate transfer, OT) 模式、 ”经营管理转让”( operate management transfer, OMT) 模式、 ”修复经营转让”( renovate opera
37、te transfer, ROT) 模式、 ”转让经营转让”( transfer operate transfer, TOT) 模式、 ”建设拥有经营补贴转让”( build own operate subsidy transfer, BOOST) 模式等等。 项 二、 BOT模式的实践与发展 1.BOT模式在国际上的应用 20世纪70年代末到80年代初, 世界经济形势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经济发展, 人口增长, 城市化导致对交通、 能源和供水等基础设施的需求急剧膨胀。经济危机和巨额赤字使政府投资能力大为减弱, 而债务危机又使许多国家的借贷能力锐减。赤字和债务负担迫使这些国家在编制财政预算时实行紧
38、缩政策, 转而寻求私营部门的投资。各国逐渐重视挖掘私营部门的潜力和创造性, 利用私营部门的资金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在这种背景下, BOT模式开始在一些国家得到运用和推广。 发达的市场体系和健全的法制体系与BOT作用的发挥密切相关。一般而言, 发达国家各类经济法规健全, 政策透明度高, 市场竞争有序而高效, 为BOT的发育提供了良好的土壤。因此, BOT在发达国家运作比较规范, 政府对BOT的管理方式也比较成熟。 BOT模式在中国的应用 BOT投资方式在中国的运作是从电力行业开始的。中国内地第一个BOT项目是1984年由广东省政府授权香港合和实业公司开发建设的深圳沙角火力发电B厂( 当前该厂已于1
39、999年10月顺利移交给相关部门) 。虽然未直接称之为”BOT项目”, 但能够说是中国第一次BOT模式的实践。不久上海黄浦江延安东路隧道复线工程、 广州深圳高速公路、 海南东线高速公路、 三亚凤凰机场等项目相继采用BOT模式引进外资建设。但能够说是中国第一次BOT模式的实践。不久上海黄浦江延安东路隧道复线工程、 广州深圳高速公路、 海南东线高速公路、 三亚凤凰机场等项目相继采用BOT模式引进外资建设。1995年5月, 国家计委批复广西来宾电厂二期工程采用BOT方式建设, 使该项目成为中国 第一个经国家批准的BOT试点项目。来宾电厂二期工程项目的招标、 评标、 合同谈判等工作都是在国家有关部门的
40、直接指导下于同年6月份开始进行的, 1997年在北京正式签署了协议。该项目获得批准和协议的签署实施, 标志着中国在能源、 交通等领域试点进行BOT规范化管理的正式开始。 之后, 国家计委在”八五”计划中曾明确提出利用BOT模式吸引外资, 当前又进一步声明将积极探索BOT项目融资等国际通行的外商投资方式, 拓宽利用外资渠道, 特别是注意利用BOT、 境外上市发行股票等方式引进外资。迄今为止, 中国已陆续建设了数十个BOT项目( 如北京高速公路、 上海大场自来水厂、 上海延安东路隧道复线、 丁渠火电厂等) , 吸引了数十亿美元的外资, 对推动中国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项目经理博客转自项目管理
41、者联盟 公开招标设计内容3依据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上网下载) , 请设计制订招标文件应该包含的内容。招标人编制的招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 一) 投标须知, 包括工程概况, 招标范围, 资格审查条件( 资格后审) , 工程资金来源或者落实情况( 包括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 , 标段划分, 工期要求, 质量标准, 现场踏勘和答疑安排, 投标文件编制、 提交、 修改、 撤回的要求, 投标报价要求, 投标有效期, 开标的时间和地点, 评标标准、 评标方法和定标办法等; ( 二) 招标工程的技术要求和设计文件; ( 三) 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 应当提供工程量清
42、单及使用说明; ( 四) 投标函格式及投标担保的方式和金额; ( 五) 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及合同格式, 包括合同协议书、 合同通用条款、 合同专用条款; ( 六) 图纸和技术标准; ( 七) 争议处理程序和方法; ( 八) 投标文件出现的重大偏差; ( 九) 报监督机构备案( 招标文件发售前) 。公开招标设计内容4参照重庆市招投标实施细则列出投标文件应该写明的内容。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 一) 综合说明; ( 二) 按照施工图或工程量清单计算的标价及主要材料用量; ( 三) 拟派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复印件; ( 四) 施工方案和选用的主要施工机具设备; ( 五) 保证工程质量、
43、 进度、 安全、 文明施工的主要技术组织措施; ( 六) 开工、 竣工日期以及工程进度计划; ( 七) 对招标文件主要条件的确认; ( 八)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公开招标设计内容5某工程施工项目的商务标报价确定采用0.55评分权重; 技术标确定采用0.45评分权重。该工程经招投标确定土建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后, 再分别经招投标确定装饰装修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分包单位。参照重庆市招投标实施细则对招标文件中的下列内容设计制订出具体评标标准及计算方法如下: ( 一) 百分制计分法。即由评标组织依照评定指标和单项分值, 对投标文件在总分100分范围内评分, 按得分高低确定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办法
44、。适用于施工图纸齐全, 技术经济资料较为齐全的工程。其指标及分值设置为: 工程报价 55分施工组织设计 25分质量保证 12分企业评价 6分建设工期 2分其 它1、 工程报价评标标准及计算方法( 最高55分) ( 1) 土建工程: 投标报价在合理标价浮动范围内者暂按基本分35分计。在此基数上, 投标报价与评标标底比, 每上浮1%扣4分, 每下浮1%加4分, 最多扣12分或加20分。 ( 2) 装饰装修工程: 投标报价在合理标价浮动范围内者暂按基本分35分计。在此基数上, 投标报价与评标标底比, 每上浮1%扣2分, 每下浮1%加2分, 最多扣6分或加20分。 ( 3) 设备安装工程: 投标报价在
45、合理标价浮动范围内者暂按基本分34分计。在此基数上, 投标报价与评标评底比, 每上浮1%扣3分, 每下浮1%加3分, 最多扣9分或加21分。 ( 4) 土石方及构筑物工程: 投标报价在合理标价浮动范围内者暂按基本分35分计。在此基数上, 投标报价与评标标底比, 每上浮1%扣2分, 每下浮1%加2分, 最多扣6分或加20分。( 5) 投标报价超过合理标价浮动范围者不得分, 合理标价浮动范围内者根据以上原则用插入法计算最后得分。以下26为技术标合计不超过45分2、 施工组织设计评标标准及计算方法( 最高25分) 采用评价法计算评分方法如下: 由招标人一次性选择下列两种方式之一: ( 1) 评价法全面性8分。施工组织设计应当包含施工方法、 施工设备、 劳动力计划, 确保工程质量、 工期、 安全和文明施工的技术、 组织措施, 施工总进度计划、 施工平面布置, 对施工现场周围环境污染的保护措施等内容。可行性8分。施工组织设计各项主要内容的措施、 计划, 流水段的划分, 流水的步距、 节拍, 各项交叉作业等是否符合实际, 合理可行, 降低造价措施是否合理可行。针对性5分。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内容是否突出、 有效, 包括工程的质保体系是否健全有效, 硬性措施是否切实可行, 限期工程的赶工措施是否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