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学生考勤制度42020年6月23日资料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本人改正或者删除。十九、 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学生考勤制度 一、 学生要参加按照教学计划规定和学校统一安排、 组织的一切活动。学习上课、 实习、 劳动、 军训都应实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 必须请假。凡未经请假或超过假期者, 一律以旷课论, 对旷课学生, 根据旷课时间多少、 情节轻重及其检查态度, 给予批评教育, 直至纪律处分。 二、 对于学校按教学计划规定的集体劳动、 军训, 学生无故不参加者, 每一天按旷课六学时计。 三、 学生在寒暑假期满后, 必须按规定时间返校, 向学院、 系( 部) 报到注册, 因
2、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者, 必须事先请假, 并经学院、 系( 部) 批准, 否则作旷课处理。 四、 学生因故不能参加教学活动( 包括上课、 实验、 见习、 实习、 形势政策课、 人文素质讲座、 政治学习、 生产劳动、 毕业实习及高校规定学生必须集体参加的活动) , 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 公假: 由学院、 系( 部) 主任批准。 病假: 凭学校保健科或医院证明, 由班长登记, 病假三天以上者, 班长应及时报告学院、 系( 部) 办公室, 办理请假手续。 事假: 学生学习期间, 一般不要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请事假时, 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两天以内的事假, 由大班班主任审批; 两天以上一周以内由学
3、院、 系( 部) 审批; 一周以上由学院、 系( 部) 签署意见后, 送学生处审批。 五、 学生请假期满, 应即销假。如需继续请假, 应及时办理续假手续。否则作旷课处理。 六、 学生应按时上课、 不迟到、 不早退、 不旷课, 学生旷课应给予批评教育, 情节严重的应予纪律处理。 无故迟到或早退三次作旷课一次论, 一学期内无故旷课累计三次以上者责令检讨, 以至纪律处分; 一学期无故旷课累计50学时者, 令其退学。 七、 病假或事假一学期累计超过六周者, 应予休学, 某门课程缺课超过课程总学时三分之一者, 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学期考试, 并作不及格论处。 八、 毕业实习期间, 因事假、 病假而缺实习三个月以内的学生, 必须补完所缺课程的实习, 成绩及格, 方准毕业。 九、 各学院、 系( 部) 应加强对考勤工作的管理, 并有专人负责, 各班班长应认真负责作好学生考勤工作, 班长发现同学旷课及时向班主任、 任课老师汇报, 班主任应不定期抽查学生到课情况。对旷课学生要加强教育, 按月做出学生考勤统计表并报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