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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红甸烟区工程施工测量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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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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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 烟田水利建设项目
通红甸项目区Ⅴ-06
施工测量监理实施细则
云南省昆明润滇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二○○八年十二月
责 任 表
批准:
审核:
校核:
编写
施工测量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1.1总 则
(1)本规程依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93编制。
(2) 本规程适用于通红甸项目区Ⅴ-06工程范围内所有工程项目的施工测量。
(3) 本规程以中误差为衡量精度的标准,以两倍中误差为极限差。施工测量主要精度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1.2过程监理
(1)承建单位应在实施测量的前14天,将以下内容的报告一式三份送监理部审核。
1) 施测项目概述;
2) 施测技术方案要点(施测方法、操作规程、设计的数据和引用技术标准与有关目录);
3) 观测的仪器设备(包括仪器检验数据、计算机、以及使用的软件等);
4) 测量专业人员状况;
5) 施测进度计划及测点保护措施;
6) 监理工程师要求报送的其它资料。
⑵ 上述报告经施测单位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后送交监理部,作为施测单位施测或进行下道工序开工的审批依据之一。
表1 施工测量主要精度指标
序
精 度 指 标
项 目
内 容
平面位置中
误差(mm)
高 程 中
误差(mm)
说 明
号
1
混凝土建筑物
轮廓点放样
±(20-30)
±(20-30)
相对于邻近基本控制点
2
土石料建筑物
轮廓点放样
±(30-50)
±30
相对于邻近基本控制点
3
土石方开挖
边坡点
±(50-200)
±(50-100)
相对于邻近基本控制点
地物点
±0.75(图上)
相对于邻近图根点
4
局部地形测量
高程标记点
1/3基本等高距
相对于邻近高程控制点
⑶ 施工区范围内有关控制点的基准数据,由监理工程师向承建单位提供,作为承建单位进行施测工作的依据,若使用中发现数据有误,在7天内向监理工程师反映以便研究解决。
⑷ 施测单位应根据经批准的施测进度日程安排,计划在阶段性测量工作完成后的一定时间内(见表2),按本章有关条款的要求,向监理工程师报送已完成的成果资料,以便监理工程师进行过程审议和质量监督。
表2 阶段性测量成果资料报送时间安排
项 目
报送时间安排
(基本)控制测量
阶段性测量工作完成后7天以内报送
局部地形测量
阶段性测量工作完成后7天以内报送
放样测量
每间隔7~14天报送一次
原貌断面测量
项目工作开工前10~15天报送
收方断面测量
每月月底或按相应监理实施细则规定
⑸ (基本)控制测量各阶段报告内容及要求
平面、高程控制网(或系统)设计:
1) 已有的控制点成果及略图、测区地形图、工程布置图和建筑物设计图、文号等;
2) 设计书,含标石类型,联测方案,引用技术标准,例如采用插点法、插网法、测距导线法等。须递交联接图和精度估算值;
3) 无论采用何种梯级布设平面控制网,其最末级控制点的相邻点位中误差不应大于10 mm。对水工隧洞地面控制网,其相邻洞口点的点位中误差应遵守表3规定。
⑹ 放样测量
放样测量各阶段一般报送主要轮廓点(轴线)和重要部位
的放样数据及资料,必要时应根据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报告有关资料,报告内容包括:
1) 施工区等级控制点成果及略图,工程布置图和建筑物设计图、文号等。若此项内容重复者,只注说明,无需重复递交;
2) 放样数据,略图(含控制方格网图);
3) 放样的方法,如交会法,极坐标法,直角坐标法,偏角法,截线支距法等以及程序和点位精度估算(精度估算公式参照SL52-93规范);
4) 放样计算资料及监理工程师要求报送的其它资料;
5) 每个单位工程完成后的14天内,施测单位应报送单位工程的放样测量工作总结,质量评价与验收报告。
⑺ 断面测量各阶段报告内容要求如下:
1) 断面轴线点或中心桩放样图、断面测量的方法、断面施测的记录、计算、断面点成果表;
2) 各种断面图,断面编号,为便于计算,各项目工程有10个断面以上者,纵、横比例尺均按1: 500绘制。(原貌)断面,收方断面,竣工断面,所测桩号,桩位及绘制比例尺应一致,以便核算。绘制断面图的精度应达到《SL52—93》规范表5.3.4及表5.3.5的要求;
3) 断面点间距应以能正确反映断面形状,满足面积计算精度要求为原则,一般为图上1~3 cm施测一点。地形变化处应加密测点。
⑻ 收方测量各阶段报告内容要求:
1) 施工前原始地形图、断面图、施工阶段完成后的地形图、断面图或业已报送监理工程师鉴发或确认的资料。
2) 业已报送监理工程师确认的收方测量资料、工程量计算资料;
3) 监理工程师要求报送的其它资料。
⑼ 局部地形测量各阶段报告内容要求:
1) 测图控制
① 基本控制点。
② 加密控制点(包括路线图、展点图、坐标高程系统、精度统计、施测的方法、程序使用说明、仪器的检校、计量、验证、质量的评价等资料)。
2) 地形图测绘
① 仪器、工具的计量和验证;
② 测图比例尺、基本等高距、分幅、采用的规范、图式;
③ 各类计算、地形原图、图历表、质量评定、技术总结和验收报告以及监理工程师要求报送的其它资料。
(10)施测单位应依照有关测绘成果质量评定执行标准,对其业已完成的测量成果进行质量评定,报送监理工程师确认,被认为不合格的产品,施测单位应及时安排复测,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上述测量成果资料经复测后,由施测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测签名后递交监理工程师。由监理工程师审阅后,将及时退回原施测单位,并填好审查意见单。
(11) 如果施测单位拥有某种新仪器设备或掌握某种新技术方法,相应地在施测过程中执行了现行规范尚未规定的技术要求,则该技术要求须事先报送监理工程师批准。
(12) 施测单位未能按期向监理工程师报送以上资料,由此而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均由施测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13) 所有(或关键)测量和放样的有关参数都应事先报监理工程师检查,但监理工程师所作的任何对照测量以及对施测单位报送文件资料的审核,决不意味着能够减轻施测单位对施测成果精确性所应负的合同责任。
1.3 质量标准
(1) 施工测量质量控制标准的主要精度指标,请参见第1章总则的表1。
如在施测期间,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新的专业技术标准(规范),则新的标准(规范)生效之后所进行施工测量质量控制标准的主要精度指标,可参照新的指标执行。
(2) 各项工程或单位工程的施工测量,质量控制标准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 (SL52-93)要求执行
1.4 其 她
(1) 对于施测单位报送的属于秘密的文件,并在文件首页明显处加盖《密级》印章的成果资料和技术文件,监理工程师负责保密,而且只限于本监理项目范围内引用。
(2)当施测单位由于各种原因,需要修改已经报送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措施、计划时,应提前7天报请监理工程师核准后执行。
(3)施工测量的所有项目工程及经费,已包括在各类合同的相应工程项目单价中,不再单独计量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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